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docx
- 文档编号:20150745
- 上传时间:2023-04-2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57KB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docx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
泾河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辅导讲话
(2004年11月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省政府苏办发[2004]23号《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市、县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天开始就已正式启动。
对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多次听取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事宜。
前面刘书记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已作了动员和部署,并提了要求。
现在,根据会议安排,为了帮助大家明确这次选举工作业务上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规定,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就我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阶段的有关工作作一些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每届任三年”的规定,我镇第六届村委会将于今年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直接、普遍、差额、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夯实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村委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加快富民强县,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障。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我镇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04年11月8日开始部署,至2004年12月底全面结束。
全镇统一确定的选举日为2004年12月10日(星期五)。
具体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11月5日至10日。
1、建立选举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科),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直接组织,具体领导和主持本村村委会选举的工作机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1)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组成,同时设候补委员3-5人。
选举委员会组成后,当天要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进行公告;
(2)为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村党支部负责人要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负责人;
(3)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村党支部、村民代表、还要有老党员、老干部;
(4)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就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缺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候补委员中依次递补。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到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召开第一次会议时为止。
为了认真组织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可以由村选举委员会作出决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选举工作片,由村民代表推选选举工作片片长(由在职村干部兼任,负责召集该片选民进行选举工作)。
2、培训选举骨干。
村负责培训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各村会后要及时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参会对象应为:
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全体村干部、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
会议学习和培训的内容:
(1)学习《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法》。
(2)学习换届选举文件及宣传提纲。
(3)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4)明确选举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以及法定时间、直接投票选举的工作要求等。
3、开展宣传教育。
各村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的基本精神,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村民进一步明确村委会的性质、任务和产生的办法,明确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明确村委会主任、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工作。
宣传内容:
主要包括①《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的基本精神;②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要求;③编印的换届选举宣传提纲;④镇、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⑤选民登记、村委会候选人提名推荐、选举大会,公布选举结果等各个阶段的法律程序、工作步骤和方法;⑥村委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⑦村民在各个选举阶段工作过程中的民主权利等。
同时要注意各阶段的宣传重点:
(1)选举准备阶段。
要宣传有关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的内容和上级要求,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教育基层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教育广大村民要以积极、正确的态度参与选举。
(2)选民登记阶段。
要宣传选民的具体条件、选民登记的时间、地点、方法,教育村民积极主动进行登记,享受选举权利。
(3)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
要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教育选民要克服区域、宗族等干扰因素,出以公心推选好候选人。
(4)投票选举阶段。
要宣传投票的时间、地点、程序和方法,如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委会干部。
(5)建章立制。
要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义和要求,教育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
第二步,选民登记阶段。
时间11月11日至19日,主要工作是:
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
选民资格是一个选民必须具备的条件。
《村委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的年龄计算从出生日到选举日(1986年12月10日出生)。
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依据,暂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根据《选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
”针对目前流动人员增加,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实际情况,要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要注意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人在户不在的,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和我镇实际情况,因为婚嫁、征地、办企业、搞经营、养殖等原因,户籍不在本村,但生产、生活在本村一年以上,履行村民义务的公民,在提交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在户籍所在地重复登记。
二是户在人不在的,由于我镇外出务工人员占全镇选民人数40%以上,将直接影响参选率。
对外出务工人员如无法联系,或经联系不可能回来参加选举的,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不纳入选民登记,不计入选民总数,但要有家属或邻居作出书面证明。
关于选民的户籍问题,根据省市民政主管部门意见,在选民登记中,如是非农户口,但住房、家庭、生产、生活在本村,履行村民义务,经本人申请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可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如是镇调任的农业户籍干部,可将户籍由村外迁入本村,以取得选民资格。
政治条件,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确定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对还未判决的因各种严重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但检察院或法院必须出具公函认定。
身体条件,即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待精神正常再恢复行使选举权。
认定精神病患者和严重痴呆傻人员必须以医院的诊断书为准,并须经家属同意认可。
登记的方法和程序为:
1、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和负责培训选民登记员,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选民登记的法律、法规、政策、登记任务、时间、方法等。
2、以选举工作片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登记站登记。
3、上门登记。
选民登记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村逐户、逐人进行登记。
4、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到有关派出所会同户籍管理人员根据户口登记资料共同进行审核。
5、经审核合格的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6、村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前作出解释或者予以纠正。
7、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无错误的,应在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可以在上一届选民登记名册上采取“五增”、“四减”的方法对选民进行补充登记和除名即可。
(1)“五增”即补充登记的五种人员,分别为:
①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新满十八周岁的村民;
②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登记工作开始前,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包括户籍迁回本村并定居、具有选民资格的城镇离职退休人员、企事业单位下岗人员、本村退伍军人等;
③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登记工作开始前,因婚嫁、家庭等关系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包括具有选民资格的家庭收养人员;
④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
⑤其他符合特殊条件的人员。
(2)“四减”即从上一届选民名册中减去四种人员,分别为:
①上一届选举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迁出本村的村民,包括现服兵役,选举日前尚未退伍的原本村村民;
②上一届选举登记后至本届选举登记工作开始前,因婚姻家庭等关系迁出本村的村民;
③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死亡的村民;
④上一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第三步,公布选民名单、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确定公布正式候选人阶段。
时间11月20日至12月9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公布选民名单
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法律规定于选举日的二十日前(11月19日),按选举工作片排列顺序,在本村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果有人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应当允许其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的申诉,应在选举日七日前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解释或者予以纠正。
申诉人如果对村民选举委员会作出的解释或纠正不服,可在投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或人民法院应在投票选举日以前作出处理决定或判决。
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最后名单为准。
选民证应根据选民名单填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发,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投票选举时,选民必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2、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一)候选人的条件。
根据《选举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村民。
”
(二)提名方式。
《选举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经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
提名方式有:
(1)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提名推荐大会,组织本村过半数的选民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委会职数,等额填写候选人推荐票,当场公开监票、唱票、计票。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提名推荐会议,组织本组过半数的选民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数,等额填写候选人推荐票,汇总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在过半数村代表监督下集中监票、唱票、计票。
(不搞委托代投、只需一人一票)
(三)候选人的数额。
《选举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
(四)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确定村委会主任、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必须坚持差额的原则。
候选人名单按照被提名得票多少确定。
候选人如自愿退出选举的,应由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五)村委会成员职数。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实施办法》规定:
村委会由主任、委员共五至七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3、公布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于选举日的三日前(12月7日)张榜公布。
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可作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推荐,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第四步,组织投票选举阶段。
时间12月10日,为选举日。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和环节,是选民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的主要形式,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各村要精心组织,严密安排,确保选举成功。
(一)选举前的准备
1、张贴公告,告知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法(12月7日,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发布第八号公告)。
2、设立中心会场。
中心会场设主席台,拉出横幅,划分选举工作片就座区域,设立若干秘密写票处以及代写处(式样仅供参考)。
3、为照顾居住边远的选民和年老体弱的选民投票方便,可设投票站,投票站应拉出横幅。
4、接通播音设备,张贴宣传标语。
5、准备好选票、投票箱及其它大会必须物品,工作人员应佩戴选举大会工作人员证,组织服务保障队伍,落实代写和监写工作人员。
(二)确定投票选举方式。
1、设立中心会场。
各村必须设立中心会场,组织本村绝大多数村民到中心会场投票。
在中心会场,要设立若干个秘密写票处,为选民独立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提供方便。
2、设立投票站。
在居住分散的村和距离中心会场较远的组,可以选举工作片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一律取消),并安排三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村民到投票站投票。
3、委托投票。
年老体弱和少数在外打工的村民,根据本人需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必须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根据《选举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委托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被委托者必须按委托者的意愿填写选票。
办理程序为:
由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本人填写选民委托投票证,写清被委托人的姓名和委托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委托投票证生效,不办理委托手续,未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持选民委托投票证的选民,应亲自参加选举大会或亲自到投票站,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填写选票,亲自投票。
不得将委托投票证交给他人再委托投票。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
(三)选举程序
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
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首先要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根据《选举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前,应当核实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本村选民过半数参加,选举始得进行”。
清点人数的工作,由各选举工作片片长负责,并报大会主持人。
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包括参加中心会场投票、投票站投票、委托投票的人数,总数超过登记选民的一半,即可由大会主持人向选民报告清点结束,并宣布选举大会符合法律规定,正式开始,奏国歌,接着宣布大会程序和大会纪律,然后,由大会主持人介绍本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准备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等。
2、上届村委会主任作工作报告。
3、可安排一定时间给村委会主任等正式候选人向村民作竞选演说,并回答村民的提问。
4、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有一定选举业务知识、公道正派的村民中提名一名总监票人,若干个监票、唱票、计票人,在选举大会上经选民鼓掌或举手通过。
凡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推选出工作人员后,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工作。
5、检查、密封票箱。
选举大会中心会场和投票站票箱在使用前,都应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检查是否空箱,经选民认可后再当场封口并贴上封条。
6、清点选票数。
总监票人应在大会上当众向选民拆开密封的选票袋,清点并核对盖章后密封的票数是否相符,然后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选票张数。
7、讲解选票填写和投票方式。
为保证选民正确填写选票,要把选票样式放大画在黑板上或大纸上,逐行逐句的、反复的向选民介绍和讲解选票的填写规定。
8、选民领选票。
以选举工作片为单位组织村民依次到验收发票处凭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
对已领取选票的选民,工作人员应在选民册上作出标志。
9、填写选票。
选民依次排队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
每个写票处每次只能进入一人。
选民是文盲或是因残疾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则到代写处由工作人员代写选票。
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10、选民投票。
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写好选票之后,按顺序逐个将选票投入票箱。
每个选民写好的选票在投入票箱之前,应由选民本人保管,待轮到个人投票时亲自投入票箱。
采取分印二种不同颜色的二张选票写票的,选民应同时写票,并将二张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任何人不得采取收票的办法集中选票或将几个人的选票集中到一人手中再投入票箱。
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应在票箱两侧监督投票。
选民向投票箱投进选票之后,大会工作人员应在该选民的选民证上加盖“已投”字样的印章。
11、集中票箱和开箱验票。
所有的票箱(含投票站票箱)在投票结束后都要集中到中心会场,当众检查票箱是否完好。
经选民认可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验票。
开箱后,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并超过全体选民过半数的,本次选举有效;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或者未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本次选举无效。
大会主持人应向选民宣布发出的选票数和收回的选票数,并宣布本次选举是否有效。
开箱清点选票数目后,即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整理,检验每张选票是有效票、无效票,还是弃权票。
每一张选票按职务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或有不严肃的文字、图案的选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后作废票处理。
废票和空白票计入选票总数。
整理分拣后,大会主持人应向选民宣布在收回的选票中,有效票多少张,无效票多少张。
12、唱票、计票。
对有效票由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逐张进行唱票、计票。
唱票人应高声读出每张选票所写的被选人姓名,计票人应在黑板上事先写上的被选人姓名相同的候选人姓名下方如实作出标记,被选人如不是候选人,计票人应在黑板上如实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下方作出标记,监票人应分别监督唱票人所读出的姓名是否与选票相符和计票人记录的姓名与唱票人读出的姓名是否相符。
唱票结束后,分别计算出每个候选人所得票数。
13、宣布选举结果。
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核对计算之后,应当场向村民公布选举结果。
公布选举结果应当公布全部候选人和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和所得票数,并同时公布当选人的姓名和当选的职务。
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应获得参加直接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即获得收回选票数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所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重新投票,重新投票结果仍以得票多者当选。
14、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投票选举结束后,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将全部选票(含有效票和无效票)整理、记录、签字、封存,连同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并交镇民政科保存、备查。
15、颁发当选证书。
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后,即由镇政府的领导或选举联络员当场当众向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委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16、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表态。
内容包括今后三年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本人态度及决心。
17、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既要在选举大会上当场当众公布当选人名单,还要在当日或次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的经济建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
以选举工作片为单位,以10-15户左右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
第五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
时间12月11日—12月31日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公布后的五日内,新一届村委会应当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本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落实措施;修改、完善村委会的各项制度,如村委会工作学习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
(二)妥善处理好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和其它遗留问题。
(三)搞好各种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讲话、资料、报表、选票、制度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的具体内容:
①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②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委会发布的有关选举方面的公告;
③选民登记名册;
④上级有关选举方面的文件、通知等;
⑤宣传提纲、宣传材料;
⑥村民代表名单;
⑦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产生过程的情况;
⑧选票和投票委托书以及选举报告单;
⑨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花名册。
选举档案应长期保存,建立专门档案柜,指定专人保管。
(四)搞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及时组织培训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
同志们,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法律性强,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的一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过细工作。
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省、市、县、镇政府文件以及选举工作法定程序办事,认真借鉴过去几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各个环节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的成功。
谢谢大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七 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 会议 辅导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