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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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
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0.82元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
27.06元
27.06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
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0.82元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
27.06元
27.06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
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
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
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
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
最低缴费工资:
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
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
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
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
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户籍
险种
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6.50%
4.50%
2%
失业保险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工伤保险
0.25%
0.25%
0
生育保险
0.50%
0.50%
0
非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
1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住院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0.70%
0.50%
0.2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失业保险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0.25%
0.25%
0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生育保险
0.20%
0.20%
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009.7-2010.6
市平工资3621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费率调整期间
险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11%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深户员工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非深户员工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
9%
调整前
7%
2%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见备注
调整后
7%
调整后
5%
2%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
1%
调整前
0.8%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调整后0.9%
调整后0.7%
0.2%
农民工医疗
调整前
12元
调整前
8元
4元
调整后
10元
调整后
6元
4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12%
12%×12个月×18年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在职员工
工伤保险
调整前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规范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住房保险
13%(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超龄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深户员工
2010年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①35周岁以下,3.8%
计入个人帐户;
②35周岁以上45周岁
以下,4.4%计入个人
帐户;
③45周岁以上,5%计
入个人帐户。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13%
13%
13%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失业保险
单位总人数×1%×40%(单位承担)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医疗(任选一种)
综合+地方补充
8.5%
6.5%
2%
①35周岁以下,3.8%
计入个人帐户;
②35周岁以上45周岁
以下,4.4%计入个人
帐户;
③45周岁以上,5%计
入个人帐户。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住院+
地方补充
1%
1%
1%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劳务工医疗
12元
8元
4元
全部进入共济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注:
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规范为1320元。
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规范1320元,最高12615元。
(最近更新日期:
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2011年7月-2012年6月
险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11%
8%
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4205元计算)
深户员工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即1320元
非深户员工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9%
7%
2%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见备注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1%
0.8%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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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深 社保 缴费 汇总 史上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