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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太原师范大学教授陈亚平就现代法理学意义上的财产权与传统财产权方面提出了问题。
国家权力的无限地位与农民的应对,也是一个复杂的现象。
土地问题是造成“三农”之痛的症结所在,抓住了这个症结就是找到了“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河北师范大学的王宏斌教授在其提交的论文《促进土地制度改革,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一文中,对近代以来各种土地制度的改革思想、方案作了比较研究,并对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以及1978年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从历史演变的视角作了探讨。
认为每一次土地制度变革,均是对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大解放。
论文也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1、农民土地占有量问题。
家庭联产在承包责任制,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农业人均占有的土地数量太少,对生产力的根本提高和农业机械化形成了制约。
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将农业税和农业以来的附加税全部免除,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
因此,要想解决农民的富裕问题,对土地的占有必须达到一定数量。
2、农业人口数量的问题。
尽管目前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人口急剧扩张,但并不有改变农业总人口增长的趋势。
3、土地资源的稀缺与土地浪费的严重问题。
目前土地为国家所有,在农村,一方面是可耕地在减少,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宅基地相应扩大,导致对于土地资料严重浪费。
他最后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尝试性方案,即将较小的村落向较大的村落集中,减少宅基地对土地资源造成的浪费。
但他也指出这一方法难度很大。
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正处于危机当中,农村金融正大量外流,商业金融因经营不佳纷纷退出,支农资金连乡镇一级都很难达到,政策性金融机构农行作用有限。
天津商学院副教授龚关提交了论文《农村金融问题》,在论文中,他考察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状况,并将现实农村金融问题与之对照,指出了历史与现实的“惊人相似”之处。
他认为:
民国时期二三十年代,出现了一股将闲置资金投向农村的热潮,商业银行一则为了对其有效利用闲散资金,二则银行家看到了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地位,遂将部分资金投向农村。
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商业银行向农村所投资金仅占其可利用资金的1%,原因主要由于商业银行的运营以市场为导向,农村金融的特点是周期长,价格低、成本高,使得投入的资金不可能在短期受益,且利润偏低。
因此,农村金融的解决需要政府出面,依靠政府行为才能得以解决。
国民党南京政府对此问题有意识,但由于资金受限以及种种内外原因,没有解决这一难题。
从历史经验来讲,需要政府在农村金融问题上有所作为,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垄断,但作为极其有限;
另一方面是政府对民间金融市场的严密控制,导致农村产生了地下金融市场,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组织。
论者呼吁,在政府的作为有限的情形下,能否对民间的金融市场有所放开,从而缓解农村资金的不足现状。
农田水利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郑起东提交了《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论文及其报告,就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的三个阶段作了深入探讨。
认为民国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具有三个特点:
一、统一水利行政,提升水利机构地位;
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
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并举。
国民政府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1.保证了抗战时期的军粮民食;
2.减轻了日伪破坏农田水利造成的损失;
3.促进了西部的开发。
此外,报告还对民国农村的差徭、税收等问题从史实和论证方面作了讨论。
除了专题性研究,他还指出许多理论需要深化,提出在农村历史研究中注意三方面的结合:
1、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研究农民不能就农业谈农业,必须与财政、物价、税收、工资等因素联系起来,2、动态与静态的结合。
如“三农”政策,政策本身是静态,政策的实行是动态的,政策本身与政策的实行往往有很大的反差。
这就需要将动态与静态结合起来,作系统的长时期的考察,形成动态系列的历史分析。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此外,他还强调研究农村问题,要注重历史的启示。
民国时期政府的政策与现行政府的政策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将其对比研究。
二
长期以来,史学界围绕着施坚雅的市场理论所提出的六边型区域抽象模型,展开激烈的争论,至今余波未平。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史建云研究员在所提交的论文《对施坚雅市场场理论的若干思考》,从运输成本、生产及土地潜力开发、市场、社区理论等方面重新解读中国农村的模式建构,对施氏理论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报告从人口增长、村庄扩充、基层市场、中间市场、集成市场诸要素和层级关系上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并从中国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与群体共生的发展趋向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南开大学的许檀教授也加入这一问题的争论,她在提交的《对史建云教授文章的一些补充》一文中,认为学界在批评施氏的理论时,将他的理论放在具体的事实情境中相比较,实在不妥。
因为这一理论本身是纯粹的理论抽象,不能指望这一抽象的理论与任何具体市场时态相一致。
她进一步指出,施氏的核心理论“中心地理论”并非施氏原创,而是由德国的地理学家提出的地理学概念,这一理论构建是以一系列理论假设为前提的。
施氏的贡献在于将原属地理学的空间概念引入历史学的考察中,为历史学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
施氏的市场体系理论与宏观区域理论结合上,存在着重要缺陷。
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从实证的角度重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一个市场体系。
在农业的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前提,其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有着相当的难度。
为此,必须处理好国家、市场与农民的关系。
南开大学的丁长清教授在其《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再探讨——国家、市场与农民》一文中,阐明了国家、市场与农民关系的具体内容,即:
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农民;
国家引导农民,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国家的根基;
农民关系到市场的发育水平。
具体来说有五个问题:
1、国家如何适度干预市场;
2、市场如何引导农民;
3、农民如何适应市场;
4、国家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5、农民如何为国家做贡献。
最后他强调,实现国家、市场、农民的良性互动,才能使得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农民富裕、国家强盛。
就农村的具体市场而言,河北大学的黄正林教授做了《关于西北农村农村市场》的报告,他以西北地区这个比较特殊的区域为范围,利用了大量详实的历史资料,对这一区域近代农村市场进行了长时段细致地考察。
报告更多地侧重于经济层面,不仅对农村市场主要形式如共同性市场集市、庙会、特殊性集市如寺院类等作了深入分析,也对其集期以及交易方式的变化、集市功能及其特点、专业市场、特殊产品类市场等问题作了较详尽的探讨,还对晚清民国农村集市发展的历史趋势作了总体性和共趋性研究,指出晚清到民国时期西北农村集市处于一种衰落的状态,其原因有二:
一是周期性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对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二是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对西北农村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破坏,三是地方军阀的横征暴敛,使得农民非常穷困。
三
解决“三农”问题关键之一是解决农村城市化问题,其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核心问题,今后20-30年我国农村经济的最大课题也正是如何将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压力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这一课题的解决也需要从历史的发展中寻找线索。
天津社会科学院张利民研究员在其提交的论文《城市发展与农民进城》中,考察了近代以来城市移民的特征与农民城市化的制约因素。
他认为近代城市人口的增长是机械性的增长。
论者将近代以前后近代以后城市人口的增长作了比较,指出:
近代以前的移民潮呈现出候鸟式的季节性特征,农忙和春节时期则返乡,其原因是城市发展程度不够,导致了城市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进而制约了农民向城市的流动。
近代开埠以来,移民季节性特征有所改变,移民定居者增多,此局面得益于近代城市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城市的容纳空间,为农民的城市化提供了契机与保障。
这种趋势与当代极为相似。
但另一方面,近代以来,城市的容纳能力绐终有限。
农民的流动趋向并非是指向其熟悉的环境,指向与他们居住地靠近的中小城镇,而主要向较大的沿海城市、工矿企业较发达的城市集中。
这进一步说明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充分,限制了城市的容纳能力,从而制约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
论者还就人口流动对移入地和移出地的双重作用作了分析,对城市化道路的选择谈了自己看法。
他指出:
对城市而言,外来人口产生了诸如暴力、下层社会、城市问题等一系列负面效应;
对乡村而言,导致青壮年劳力的缺乏和土地的荒芜。
要缓解这一矛盾,从城市的角度讲,则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作用,扩大社会化大生产,使更多的农民冲破身份的束缚,转变为真正的城市人口。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姜月忠则从另一角度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途径。
他在《从过去上山下乡运动到新时期的下乡上山实验工程》论文中,侧重于中国城乡关系的动态考察,对两个历史阶段的上山下乡运动和新时期的下乡上山作了对比分析,从文化传播视角和城市化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价了两个“上山下乡运动”。
对于过去的上山下乡运动不能全盘否定。
面对城乡差别,需要将城市中的先进文化、理念向农村扩散,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事实上一定程度也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而新时期的下乡上山运动与过去的上山下乡运动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目的手段不同,其绩效也是不同的,表现出几个方面的新特点;
一是新时期的下乡运动不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而是在政府指导下民间的自觉行为;
二、不是临时性的,而是正常的城乡交流活动;
三、不是城市援助农村,而是城乡互动。
其交流的内容中广泛多面的,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的全面发展,也为城市的展提供了极为广阔空间。
论者还从实地考察某企业下乡工程的基础上,论证了在这一工程中如何将处于小农生产的农民组织成现代化企业的生产模式。
他最后强调:
新时期的下乡上山运动不完全是城市援助农村的行为,还是城市化的一部分;
传统发展社会学、发展经济学理论仍把目光局限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其实城市化的重要一部分是城市人员、城市要素、城市资金、城市文化向农村扩散。
这还有待于经济学领域、社会学领域的理论创新以及从历史学领域寻找相关的佐证材料。
农民“离村”,是民国时期最引人瞩目的社会问题之一,在当时就已经成为学界媒体关注的焦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推进,这一现象再次纳入研究者的视野。
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学者王印焕在提交的论文《民国时期农民离村问题解决途径的现代反思》中,将民国时期的农民“离村”与现在的民工潮在比较的视野中加以分析,认为民工潮集中体现着三农问题,农民离村问题长期困扰着国家与社会。
如何使之走上合理有序的轨道,不但是历史问题,更是现实问题。
民国时期社会各界对农民离村问题采取过多种举措,不能说没有成效,但都没有解决根本。
农民离村问题的症结不在离村本身,而在离村的原因与政府的治理方式。
民工潮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农民收入与城市的差距、工农差别以及城乡差别,而非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城市工业发展的需求。
地方政府把农民外出当作致富的途径,往往采取鼓励的政策。
由于城市工商业发展不充分,导致了城市不能接纳所有的民工。
流入城市的农民除体力劳动外,毫无其它生存的技能,且农民流入城市带有相当的盲目性,流入成员不能充分就业,即使就业的农民,在人身安全与工资问题上还会经历重重磨难。
民工问题体现着“三农”问题。
如民工子弟的教育问题,民工的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问题,民工的待遇问题,都是“三农”问题的主要内容。
中国乡村农民外出的解决需要以其他问题作为前提与凭借。
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妥善解决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合理安置剩余劳动力,缩小城乡差异,提高文化素质,控制人口数量,等等。
针对农民城市化、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问题,有学者提出了异议。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夏明方教授认为,农民问题的解决不能以消灭农民为出发点,除社会生态原因外,也还有文化传统的问题。
他提出能否想出一个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方法,保住农民的职业身份,同时推动农民向前发展。
他还强调:
如果一味的想要“消灭农民”,其成本在中国可能是无法估量的。
农民一旦消灭掉,社会生态环境恐极度恶化,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也会断裂。
因此,除城市化外,中国农民和农村还有没有其它的道路可选择?
四
目前中国农民缺乏自己的民间组织,使得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如农民缺乏代表自己的组织,很多权益则无法保护;
没有合作组织,造成贷款困难;
更重要的是没有民间组织,乡村文化习俗无法得以传承,乡村社会无法良好运行。
中国人民大学的张鸣教授在其提交的论文《私塾的衰落与乡村话语权的消灭》中,以乡村私塾的作用为例,强调培育民间组织的重要性。
相对农村社会,政府实质上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全能组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中介——民间组织作为农民的代言人,农民是作为一个一个散乱的个体直面国家的,而农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国家的扩张。
因此,不处理好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不培育民间组织,农村的问题不可能真正地解决。
他对某一地区尚存的古代意义上的私熟经过实地调查,矫正了一些过去对私塾功能不全面的看法。
过去认为,废除科举,私塾衰亡,一方面导致了农民的师资力量的下降,另一方面使得乡村精英的流失。
但在实地的考察中,发现以前严重低估了私塾的地位,在实际生活中乡村真正的文化核心是私熟。
私塾不仅仅是传授课业的场所,更承担着维护与承接乡村礼俗的功能,这一系列习俗恰恰构成了乡村文化的核心,是使乡村社会得以运转良好的重要组织形式。
民间社会的存在,是农民话语权的前提条件。
论者最后强调:
要想减少国家对农民的伤害,就得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下重新培育农村的民间社会。
对于农村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与正负作用效力,始终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领域。
南开大学副教授张思在《一个村庄共同体的五十年——外来压力与内部习惯》一文中,利用了大量通过实地考察搜集到的实证资料,论证了传统文化在乡村仍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他认为,解放以后的50年,国家对乡村的压力、渗透、扩张是空前绝后的,从土地改革、大跃进、四清运动等一系列运动,深刻地改变了农民的社会意识,在其收集的农民的自述记录与来往信件中显示,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已深入农民的灵魂。
此外,各种收据、签单则表明国家对农民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达到相当程度。
而另一方面,在外来的压力下,村落内部传统习惯的作用力仍有相当的持续性,如村中保留的文革时期的分家单、换契单,实证了农村中的很多经济活动仍延用传统的形式。
作者最后强调:
如何用对立统一的视角来观察国家的变革与农村传统的关系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对于乡村社会的社会分层,过去的研究往往人为地将社会结构中不同的群体通过阶级区分法区分为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
山东大学刘平教授在提交的论文《重视乡村边缘群体的研究》中,提出不同的观点。
论者首先从边缘群体的概念入手,指出传统乡村社会基本的社会群体是农民,或者说自耕农。
这一群体是乡村社会的主流群体。
由于各种内外复杂动因,主流群体分化重新整合,部分农民向上流动而成为地主、士绅官僚或大商人;
部分农民则向下流动,成为流氓无产者,土匪等,从而构成了边缘群体。
论者进而又提出用同心圆概念来描述传统社会的结构层次。
就乡村社会而言,他认为地主、农民是主流群体,流氓无产者是边缘群体,这一结构的稳定性极差。
社会结构人群的观念趋向于主流群体,这就造成了现实与观念的心理落差,成为底层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最后论者认为学界对边缘群体的研究有所忽视,应从四个方面展开对边缘群体的研究:
一是游民,如光棍、流氓;
二是江湖人物;
三是土匪、强盗;
四是秘密会社、宗教组织。
五
就“三农问题”的研究思路、实质、演变趋向与解决办法,学者们还谈了总的看法。
南开大学王先明教授在其论文《历史学视野下的“三农”问题——历史的沉积与现代趋向》认为,“三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现实问题,而根本上也是一个历史的产物。
在30年代,《东方杂志》关于乡村问题关注的历史演进其实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记录。
虽然表现形式不同,时代特征有别,但根植于农村、农民、农业所形成的“三农”问题对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制约,却有着惊人的“历史相似”。
困扰当代社会发展的“三农问题”有着近代以来自身形成、发展和演变的线索。
当然,也是近代历史进程中人们所曾着力解决的问题。
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凸现可以说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乃至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而出现的历史主题。
现代化过程中的乡村问题,必然是超越乡村本身的问题。
回观历史,并将当代三农问题置于近代历史进程中审视,才能够厘清其形成、演变的趋向,也才可以认清其时代特征。
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庄维民则在其《对农村问题的实质、缘由、出路》论文中,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的困顿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近代以来,人们始终围绕着地权问题在争论。
80年代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了解决的土地产权问题,使农业生产在一段时期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这一发展并未得以持续,20年以后,农村的各种矛盾再次凸现。
因此,农村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地权问题,也不在于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农业负担,保护农业的发展问题,而在于如何改变农业物质文明系统,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身份地位的问题。
他提出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加速城市化发展,以城市文明系统改造农业文明系统,“消灭农民”,终结大部分农民的现状。
他还强调研究农村历史应从长时段宏观的眼光看待农业物质文明,追溯农村问题的各种诱因,探寻对农村问题起作用的决定性因素。
公务员之家:
将人类学、社会学的方法引入历史学科在史学界已达成共识,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兰林友在其提交的论文《文献“田野”与田野工作学科互渗的方法论意义》中:
结合个人对乡村社会的实地考察经验,谈了文化人类学及田野方法与历史文献学互相渗透的意义。
人类学是从共识的角度来认识所研究的对象的,但在田野实地考察地基础上,利用文献资料进行历史的分析,才能更清晰地观察出社会发展的轨迹。
因此,只有共识与历史的结合,两种研究方法互相渗透,才有更强的对比效果。
同时,从东西方学术的互补性方面强调确立自己研究的话语权的重要性。
本次学述讨论会时间虽短,但论题明确,现实针对性强。
与会学者怀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就目前“三农”问题所涉及到诸多难题如土地产权、赋税改革、农村金融问题、农民城市化、民工潮、村民自治、民间组织以及乡村传统文化等各抒己见,展开激烈交锋,力求从历史的视野中追根溯源,为解决现实的困惑寻求历史的理论依据。
与会学者们普遍认为,历史学家在“三农问题”的对于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村民选举与自治制度,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际工作部门,都有着不同的判断与评价。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郭永虎提交《村民自治的历史积淀与未来——来关于近代以来中国村民自治的历史考察》论文,从历史的对比中阐述了当代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作者认为,村民自治,从萌芽到发展,经历了发端——成形——磨合——再生的发展时期之后,进入到了现如今的全新、完善、成熟的新时期、新阶段,新的时代为村民自治注入了新的活力,预示了美好的前景。
村民自治带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和中国特色。
在近代中国,统治者是假村民自治之名,行剥削统治之实。
只有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农民革命的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才得以萌发和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兴起是农村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新的历史时期乡村政治格局的一次根本性变革,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利关系的新调整。
从根本上而言,这种调整孕育着未来中国政治民主建设的最基本因子,预示着中国政治民主建设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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