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880358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3.86KB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起重作业:
1、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的货物。
2、起吊撒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3、在没有支镐腿的情况下回转。
4、在货盘、货物上带人升降或悬钩待命。
第十一条作业后,起重机各系统应完全收回,各起升、回转开关处于“关闭”位置,锁好转台、镐腿,所有控制杆处于“中立”位置。
(二)RT-740(36吨美国吊)、TR-400(40吨日本吊)、CCH—250WE、
CCH-280WE、633HMC轮胎式起重机
第一条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发动机启动:
1、检查各操纵杆是否在中间位置,手刹车是否拉好。
2、发动机在运转中,如果发现“红灯”亮立即停机,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启动。
3、633HMC轮胎式起重机,利用发动机检测系统(SDS)查看发动机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排除。
当环境温度在0℃以上时,发动机空转预热15分钟,0℃以下时,发动机空转预热30分钟后,低速无负载检测各种功能动作。
第三条行驶
1、行驶前,有伸缩臂的吊车吊臂要完全缩回,并处于吊车正前方水平位置。
2、检查制动气压是否正常,蓄压器的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区间内。
3、CCH—250WE、CCH-280WE、633HMC轮胎式起重机根据路况选择行驶速度,当路面凹凸不平或上陡坡时,要选择低速挡。
高低速切换应在停车时进行。
4、RT-740、TR-400轮胎式起重机行驶时,吊臂应避免离开中心线,转向轮发现偏转应及时调整。
5、吊车长距离行驶时,在启动发动机前,可搬动分离杆,使液压泵分开,在其它情况下,不允许分离液压泵。
6、行驶时严禁回转、升降或变幅;
严禁急转弯、急刹车。
第四条起重作业前:
1、支腿水平油缸完全伸出,安全锁销锁牢,垂直油缸伸出长度为车轮稍离地面即可,托盘要平稳放置在坚固的地面上,确保吊车处于水平位置。
2、将回转插销从固定套内拔出,将回转制动开关扳向“ON”侧,解除回转制动。
3、有伸缩吊杆的起重机作业时,根据负荷表选择吊臂的长度。
第五条起重作业中:
1、起重机需要进行复合动作时,不许超过两个动作。
2、司机暂时离开驾驶室时,把手柄锁紧开关推向锁紧位置。
3、633HMC轮胎式起重机升起驾驶室作业后,锁好保险、关好车门。
降下驾驶室时必须观察驾驶室下是否有人。
第六条作业结束后,将起重机开到安全区域停放,锁好安全装置。
(三)CJR80型起重机(库内吊)
第二条行驶前: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2、行驶前,吊臂完全缩回,并处于吊车正前方水平位置,吊钩升起,并用封钩绳将其固定,防止吊钩摆动,四个支腿油缸完全缩回。
第三条行驶中:
1、认真检查行走制动、手刹车、起重卷筒制动和旋转制动,确保其灵敏有效。
2、行驶中,根据道路情况及时按顺序换挡。
禁止反向行驶、高速行驶、急刹车、急转弯。
3、吊重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km/h,并注意空中障碍物。
1、正确选择工作开关。
2、查清被吊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1、在吊重行驶时,支腿应距地面在10cm之内,重物应处于车的正前方。
2、在不打支腿原地起升时,锁紧动力锁紧开关。
3、库内作业时,适当调整吊杆的长度,避免碰撞空中障碍物。
4、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
第六条在斜坡上停车时,使用手制动的同时使用变速操纵杆,并在轮胎下面打好楔。
(四)履带式起重机
第二条行驶要求:
1、应在距铁路(或水沟)2m以外行驶。
2、通过铁路道口时,要在专人监护、指挥下,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3、看清周围环境后方可转向,不准在铁路附近或高低不平处转向。
4、发现转车范围内有行人或车辆时应停止行驶。
第三条作业中:
1、在启动各机构时,司机必须事先发出信号。
2、吊钩升至顶端时,与顶部滑轮距离不应少于0.5m。
3、抓斗作业时,吊杆幅度必须保证60°
,使用吊钩作业时,要正确调整吊杆幅度。
4、不准强行甩斗或拖钩。
5、装卸车时,抓斗应稳起、轻靠、轻落、防止撞坏车辆,吊杆应与履带方向旋转90°
。
6、变幅时,必须找好中心后方可挂轮。
吊杆停稳后才能摘开挂轮,严禁带负荷变幅。
7、操作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以上动作或用反向刹车。
8、在车箱内抓煤过程中,禁止操纵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9、抓斗抓煤提升后,禁止调整抱带;
回车时,禁止突然刹车。
10、现场作业时如需要移位,抓斗与地面的距离不得少于0.5m。
第四条非作业停车时,纵向坡度不超过20°
,侧向坡度不超过10°
在作业现场停车时,纵向坡度不超过7°
,侧向坡度不超过5°
第五条作业后:
1、要按照“高速-中速-怠速-分离主离合器-停车”顺序操作。
禁止在高温、高速情况下突然熄火。
在高温情况下,不准往水箱内加注冷水。
2、停车作业后,抓斗放在地面。
(五)轨道吊
第一条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铁路运输《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按作业的要求选择安全停车位置。
2、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3、行驶时,应各回转、起吊制动器锁紧,落下吊杆、绞起吊钩,起车后应逐渐加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
4、行车时要注意轨道、空中障碍物及行车信号,夜间行驶必须打开大灯及尾灯。
5、行车移动需要变道时,严禁司机下车自行扳道。
6、行驶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突然刹车,不准空挡滑行或将车停在坡道上。
1、行车前应鸣笛。
2、必须按照起重负荷表的规定作业,需要打支腿时必须打好支腿。
3、吊货行驶时,需先确定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距离行驶时,要在用车单位专人监护运行。
(六)汽车式起重机
第二条出车前: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悬挂装置应在正常位置。
2、各部机构应处于初始位置,将伸缩臂完全缩回,并处于吊车正前方水平位置。
主钩用钢丝绳固定好,副钩升至吊臂顶端。
副起重臂及其支撑架应锁好。
第三条行驶前:
1、应检查吊车周围和空中有无障碍物,确认行驶路线是否具备通行条件。
2、确认气压正常后方可起步行驶。
3、启动发动机时,有动力输出开关的设备,必须在“OFF”断开位置。
4、150T及以上吊车严禁带配重行车。
5、HC-238SS型汽车吊在平坦路面行驶距离3千米之内可暂不解体行驶;
否则必须解体。
第四条行驶中:
1、行驶在下坡道路时,正确使用制动装置,严禁空挡滑行。
2、行驶在不平或泥泞道路上禁止同时使用差束锁和应急锁
第五条HC-238SS汽车吊行驶中应注意
1、在上坡前,把变速杆移向低速挡,上坡时,使发动机转速保持在1400转/分左右。
2、下坡时,要避免发动机转速超过2300转/分,并把变速杆放在低速挡位置上。
底盘车停在斜坡上时,必须在轮胎下加楔子;
底盘车行驶时,需把蠕行杆和转动杆都放在“H”位置上,操纵变速杆换挡。
3、在作业现场作短距离缓慢行走时,需把蠕行杆和转动杆都放在“L”位置,发动机应当怠速转动。
第六条作业前:
1、支腿水平油缸完全展开,安全锁销锁牢,垂直油缸伸出长度为车轮稍离地面即可,托盘要平稳放置在坚固的地面上,确保吊车处于水平位置。
2、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
3、根据起重量正确选择配重。
4、根据负荷表调整起重臂的长度。
第七条作业时:
1、起吊重物时禁止快速降钩、快速回转。
2、当超负荷报警装置发出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高塔吊
第二条高塔吊在通电自检无故障显示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发动机。
如有故障显示,排除故障后再行启动。
第三条行驶前,检查大臂、吊钩等是否回到设定的位置、支腿垂直油缸是否完全收回、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灵敏有效。
1、根据道路情况调整支撑梁,确保支腿镐盘与轮胎保持1m以上的距离,避免在转向时与轮胎相碰。
必要时可拆下镐盘。
2、通过铁路时,需确认封道后方可通过。
3、根据路况掌握好行驶速度和转向,纵向坡度不能超过5%,侧向坡度不能超过2%,同时要注意空中障碍,行驶中严禁急刹车。
4、在有两人以上监护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行驶。
第五条作业前:
1、观察周围环境必须满足高塔吊工作条件。
2、打支腿时,支腿油缸镐盘要平稳放置在坚固的地面上,必须将高塔吊调整到水平位置。
3、认真检查吊钩、抓斗的连接销是否可靠。
第六条作业中:
1、不准在其最小工作半径附近作业,同时必须与相邻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2、起吊货物(抓斗)要垂直升降,回转要平稳,防止货物摆动造成碰撞。
3、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不准使用复合动作,货物两端要有安全绳牵拉。
4、不准用抓斗抓取杆面、舱盖上散落的货物及网络,禁止用抓斗进行平舱作业。
5、使用抓斗直接起吊设备时注意负荷,起吊时必须保证抓斗完全闭合,轻起轻落。
6、严禁悠钩作业。
7、装卸散货使用漏斗时,抓斗距漏斗1m内方可张斗,漏斗不宜装得过满。
8、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故障、有异响、异味及油、水泄漏现象时,应立即将货物放置在安全位置,对设备进行检查、修理。
9、禁止用抓斗抓海底物品。
第七条作业后:
1、做好机具清理,将车开到指定位置。
2、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分钟使温度平衡,大臂、钩头等回到规定位置。
3、停放时,应打好支腿。
4、停机后,对高塔吊进行全面检查。
第八条遇到大风警报时,按要求放下高塔吊大臂,做好防风措施(阵风超过50km/h不能行走、超过72km/h不能作业、超过150km/h放下大臂待命)。
第九条加注燃油时,司机必须停车并做好监护,加完油,加油车离开后方可再启车作业。
三、叉式起重机
第一条 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行驶中:
1、货叉距地面20—30cm,框架须向后倾。
2、除紧急情况,严禁使用急刹车或高速急转弯。
3、行驶中,观察好周围(包括空中)情况。
4、叉运影响视线、易滑动或易损货物时,要在采取固定措施后,倒车低速行驶。
5、叉车的载货行程不准超过300m。
1、按负荷曲线图的规定作业,货物装载要平稳、牢靠,分配均匀;
行驶中避免左右摇摆。
2、16T以上大型叉车叉运货物行驶时,在有人监护或采取封道等措施下方可作业。
第四条作业中不准:
1、将货物举高、长距离行驶。
2、用货叉挑翻货盘。
3、把货叉当吊臂起吊货物。
4、用单货叉叉1吨以上货物。
5、利用惯性叉货。
6、前倾大臂卸货。
7、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品、危险品。
8、直接从铁路车厢内插取货物。
第五条舱内作业应做到:
1、作业前应了解舱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作业条件。
2、严禁在木舱底板上行驶或作业。
3、船横倾大于3°
时应停止作业。
4、停机待命时应停放在安全位置。
第六条作业结束,将车停放在安全地点,拉上手刹车,大臂垂直降到最低位置,叉具落地放平。
四、吊杆式起重机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合理配置链、钩,检查吊具有无变形、开裂、开焊等现象。
第三条行驶时:
1、吊臂升至不影响行车视线的位置,框架须向后倾,挂好链钩。
2、除紧急情况,禁止急刹车或高速急转弯。
4、吊运影响视线的货物,应倒车低速行驶,货物要捆牢。
5、吊杆重载时,货物底部距地面不少于20cm,框架须向后倾,行程不准超过50m。
第四条作业时:
1、按负荷曲线图的规定作业。
2、行驶中应低速转弯。
3、发现有人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捶打应停止操作并予以制止。
第五条作业中不准:
1、前倾大臂或长距离高举货物行驶。
2、利用惯性悠钩作业或斜拉歪拽。
3、用前面链钩或单链钩吊货。
4、链钩在吊杆上缠绕使用。
5、直接装卸铁路车辆内的货物。
6、吊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行驶。
第六条作业结束,将机械停放在安全地点,拉上手刹车,大臂垂直降到最低位置。
五、装载机
第二条行驶前,铲斗应收回,底部应距地面20—40cm,行驶途中两车相距不得少于10米。
1、严禁急加速,急刹车。
2、铲货时要用低速挡铲货并选好角度,不准高速冲进;
重载高举铲斗,不准长距离行驶或转向;
载货行程不准超过100m。
3、铲货时,严禁用大臂挑垛或“别斗”。
4、在散货堆上作业时,装载机与货堆边缘保持1.5m以上距离,左、右倾斜度不得超过5°
5、斜坡超过25°
时,禁止横向上坡,超过35°
时,禁止下坡。
6、舱内作业时,司机应熟悉舱内情况和工作程序,严禁刮撞船体及舱内的设施。
(两台装载机同舱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7、装、卸车作业时,被装、卸车辆内有人,严禁作业。
8、清理自燃煤时,应在上风口作业,不准上垛作业,不准端运火煤。
第四条作业后:
1、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清除铲斗内的货物。
2、将机械停放至安全位置,拉上手刹车,大臂降到最低位置,铲斗落地放平。
六、夹式装载机
第二条 作业前,检查夹具有无变形、开裂、开焊等现象。
第三条 行驶前,夹子距地面20-40cm,一挡起步行驶。
第四条 作业中:
1、严格按作业工艺要求和指定垛位进行作业,无有专人指挥不得作业,司机要按指挥手势进行操作,手势不清或看不清指挥时不得作业。
2、夹取原木时,要用二挡,不准高速冲进,不准与其它机械同时同垛作业,严禁装载机之间交叉作业。
3、夹取原木时,原木要夹牢(即夹子要合严),重载高举原木,不准长距离行驶或转向。
第五条装车时:
1、第一层选较细原木铺底。
2、悬臂要落至距车辆上沿10cm左右,夹子下倾到极限角度,缓慢开夹、使原木滑出夹口。
3、在第二层至封顶,夹子下扇必须接近下层原木再开夹,严禁空中开夹。
4、调整车辆上装码不当的原木时,严禁原地打方向用一侧夹子挑拨原木。
5、在选取原木中,严禁空中开夹,防止损坏机械设备。
6、车皮上有人时严禁装车或调整原木等作业。
第六条 作业结束后:
1、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
2、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拉上手刹车,大臂降到最低位置,将夹子水平放置于地上。
七、多功能装载机
第二条作业中:
1、严禁在公路及转场作业途中使用四轮转向。
在作业现场使用四轮转向或楔形行走模式时,将转向模式开关打到前轮转向位置,方向盘顺时针转动到极限位置后,逆时针转到极限,反复三次,使转向锁定,以免损坏转向液压油缸。
2、严禁带载高速伸缩主臂,伸出主臂时要时刻监视力矩限制器,当力矩值到达黄区时要谨慎操作,到达红区或发出报警提示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缩回主臂,将负荷力矩减小到绿区范围。
重新选择安全操作方法。
3、带载行驶时,须将载荷降低到最低位置,严禁急刹车和急转弯。
4、作业中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动作同时进行,作业停顿时须将操作杆锁板锁好,避免误操作。
第三条作业后:
1、检查伸缩臂内的耐磨块是否润滑良好,在伸缩臂底面和左、右两面涂抹润滑脂。
2、将车辆放在安全位置,大臂降至最低点拉好手刹车、锁定控制杆,怠速5分钟后熄火,锁好门窗、拔出电瓶钥匙。
八、推土机(推扒机)
第二条 行驶前,推铲离地20-30cm,下坡时应减速慢行。
第三条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原地旋转。
第四条检查、修理或清理推铲时,必须用垫木垫牢推铲,禁止使用绳索或液压油缸提升推铲。
1、在推垛作业时,应顺坡平面推铲,禁止挖铲以免造成货垛坍塌。
2、推铲坚硬或堆存过久的散货时,不得推铲过深。
3、在散货堆上作业,禁止推铲超出斜坡边缘,左右倾斜度不得超过5°
4、斜坡超过25°
时,禁止下坡,下坡时应将推铲触地倒车下行,并禁止左右转向。
5、推扒机舱内作业时,司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时头部距离舱面不得少于0.5m。
6、严禁推扒机与装卸工在同舱同时作业。
两台机械同舱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7、清理自燃煤作业时,司机要佩戴防毒面具,上垛作业前应确认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并在上风口进行作业;
有明火时严禁作业。
8、严禁在散货堆的陡坡竖面下作业。
9、车辆待工停放时,不准将车辆停放在货堆斜面、低洼、陡峭等处。
第六条作业结束后
1、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推铲放至地面。
2、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
九、履带式挖掘机
第二条挖掘机改造为气锤作业前,检查气锤各部件有无变形、开裂、开焊,液压管路有无漏油等现象。
第三条行驶时应注意:
1、上下坡道时,严禁熄火,不准在较陡的坡道上转弯或转动平台。
2、驱动轮(有驱动马达一端)必须在后面。
第四条作业中:
1、停机面要坚实、平整。
2、操作时要稳,尽量避免冲击。
3、斗齿应与机身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停机面塌方或斗齿碰坏机件。
4、不准将机械停放在货堆斜面、低洼、陡峭等处,应与陡面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货物坍塌砸、埋机械。
5、发现挖掘机回转范围内有人或有影响机械安全的障碍物时,严禁作业。
6、严禁用铲斗打桩或横扫作业面。
7、严禁装卸工与挖掘机在同舱(同地点)同时作业。
两台机械同舱(同地点)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8、严禁使用挖掘装置进行起重作业。
1、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清除铲斗内货物。
2、机械停放在安全位置,铲斗、斗杆、油缸活塞杆全部缩回原位,铲斗放在地面上。
十、履带式抓煤机
第二条禁止用动臂、斗杆将机身抬起,到车身下面检查、维修。
第三条行驶:
1、选择平坦道路,抓斗距地面0.5-1m。
行走要选择前进、转向要选择大转弯。
2、距铁路或水沟边缘2m以上,转向时先查看周围环境,不准在铁路附近或地势不平处转向。
3、无专人监护不准通过铁路道口。
4、发现转车范围内有人或车辆时应停止行驶。
选择停车位置时纵向坡度不超过7°
非作业时停车,纵向坡度不超过20°
机械通道宽度不小于7m。
1、发现车辆回转范围内有人应停止作业。
2、在多车同一线作业时,抓煤机之间应保持40m以上距离,发现有人进入应停止作业。
3、抓斗在车厢内抓煤时,禁止操作回转和行走机构。
4、卸车时抓斗应稳起、轻靠、轻落,防止撞坏车皮,禁止带车抓道边。
5、动臂全速下降时严禁突然停止。
6、当油缸伸缩接近末端时,操纵手柄要提前回位,使油缸缓慢停止,避免产生冲击负荷。
7、支起单边履带时,动臂和斗杆夹角应为90°
—110°
第六条作业后:
1、清除抓斗内存煤。
2、将抓斗落到地面,同时断开先导控制油路。
十一、牵引车
第二条挂车时注意挂钩人员的位置及指挥手势;
确认牵引车与挂车连接牢固可靠。
第三条装卸货物时,司机做好监装,货物码放要平稳、牢靠,按要求进行苫盖和加固。
第四条运输超高、超宽、超长的设备及构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必须事先研究运输方案,并定出安全措施。
1、用软索拖带挂车。
2、用挂车带人。
3、在牵引车没停稳时,摘挂车。
4、在吊起的货物下强行通过或停留。
5、司机下车自挂挂车。
6、带挂车,倒车行驶。
第六条牵引挂车时,一次不得超过2辆。
第七条作业完毕,司机对牵引车、挂车进行清理、检查、保养。
将牵引车、挂车停放在安全位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流动 起重机 安全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