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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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草业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草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农民自愿;
强化基础,健全制度;
封顶保底,注重公平;
明确责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
制定落实补奖政策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加大落实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尊重农民意愿。
农民群众是落实补奖机制政策的主体。
要让农民明白补奖机制政策,落实补奖的全过程让农民参与,确保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让补奖机制政策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与法律规定相符合,与政策精神相一致,确保落实补奖机制政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五)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放活与管理的关系。
着眼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要把护草和富民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互动、双赢。
(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草地,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不搞“一刀切”,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补奖机制政策模式,确保政策符合当地实际。
三、工作原则
全乡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要坚持“十五个环节”、“五会定案”、“四签字”、“四榜公示”、“两个三分之二”等原则,做到政策透明、决策公开、环环紧扣、程序到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一)十五个环节。
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培训骨干、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订合同、草权登记、颁发权证、归档备案、自查自验、抽查验收。
(二)五会定案。
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动员会、调查现状通报会、承包方案讨论会、勘界确权通报会、领证会。
(三)四签字。
接到会议通知签字、参加会议签字、票决承包方案签字、确认草地界线签字。
(四)四榜公示。
草权现状、承包方案、确权结果、登记发证四公示制度。
(五)两个三分之二。
决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
四、实施步骤
全乡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阶段:
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精心研究谋划,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营造舆论氛围,培训骨干力量,加强工作指导。
1、组建机构。
乡上成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领导小组。
各村也要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各行政村要成立以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相结合的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民小组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理事会。
2、精心谋划。
乡动员会召开以后,各村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认真传达中央和省市县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村级实施方案报乡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并报县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办备案。
3、动员部署。
各村要召开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动员大会,动员部署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向干部群众讲清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
通过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解决落实中的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和动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
4、宣传发动。
各村要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墙板、公开栏等宣传媒体,采取设立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方案。
把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传达给群众,让群众了解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支持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自觉参与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5、培训骨干。
要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工作。
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认真学习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熟悉补奖程序,掌握指导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的主动权。
各村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和其他干部以及业务技术人员、群众中的补奖骨干,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认真进行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水平,增强组织落实补奖、指导落实补奖、服务落实补奖的工作能力。
(二)制定方案阶段:
主要任务是调查摸底,制定村组承包方案。
1、调查摸底。
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村开展草原资源调查摸底。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查清草地面积、权属结构、草地界限、草原类型、经营状况。
召开调查现状通报会,将调查现状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2、制定方案。
按照一村一策、一组一策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由乡领导、村委会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精心研究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承包方案。
召开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承包方案讨论会,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政府审核批复,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完成落实补奖政策的基础工作阶段
1、基本草原划定。
目前,全乡天然草原面积以“1985年草原资源调查资料数据为基数”,乡村两级要协同农业部门,按照《甘肃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程》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1)基本草原面积认定。
按照国家要求,各地基本草原划定的数量应占本行政区域内草原总面积的80%以上。
这次基本草原划定原则上以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草原资源普查确定的区域面积为准,但对个别地方过去因不能放牧利用而没有划为草原,实际为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草原,这次要一次性划定为基本草原予以重点保护。
(2)基本草原类型界限划分。
在摸清从县到乡以及村、组草原的现实分布情况、界限、类型、利用条件、经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以村为基本单位,划定基本草原分布范围,明确界限。
个别地方因行政区域变动造成的草原界限、面积变化和改变草原性质,将草原划为其它用地造成界限不清,管理权限不明的草原,由乡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按最新行政区域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重新划分。
(3)编绘基本草原分布图。
对划定的基本草原按照下列比例尺要求全部转绘上图。
村级编绘1:
1万基本草原分布图;
乡级编绘1:
5万基本草原分布图。
(4)完成基本草原面积核定登记。
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四至界限确认,核准地域、类型、面积,并按《甘肃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程》要求,逐级登记填报《村级基本草原划定登记表》、《乡级基本草原划定汇总表》。
(5)建立数据库与档案。
对基本草原划定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要建立专门档案与数据库,同时由县档案局与农牧主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共同建档,复式归档保存,以便存查、应用、更新和跟踪管理。
2、规范草原承包经营。
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按照草场要承包到户、分户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进草原规范承包工作。
对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要确认界限、核准面积、划分等级和勾绘上图。
要规范并签定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户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措施、保护草原生态及基础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实行联户承包的,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
要及时给草原承包户发放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由省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定制,县政府印制、签章后发放。
全乡草原承包工作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乡政府要及时对所辖区域的草原承包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3、加强草原基础数据核实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落实补奖政策的要求,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专人,切实做好农户基本情况,草原承包、禁牧、草畜平衡和人工种草面积,草原载畜能力、牲畜饲养数量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实现电子化管理,为落实补奖政策打好基础。
(四)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阶段
1、落实禁牧补助。
乡领导小组要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户,按照省上确定的每亩2.95元的补助标准,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2、落实草畜平衡奖励。
乡领导小组要对落实草畜平衡措施,实现草畜平衡的农户,按照省上确定的每亩1.5元的奖励标准,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奖励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3、落实牧草良种补贴。
乡政府要将农户种植的多年生优质牧草面积确认落实到村、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按照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采取项目管理形式,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力。
(五)勘界颁证阶段:
主要任务是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订合同,登记颁证,归档备案。
1、勘界确权。
由群众代表、村组干部、草业技术人员组成勘界小组,对每宗纳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范围的草原进行实地勘界,做到四至清楚、界标准确,人、地、草相符。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立地条件,按照群众意愿,采取公开协商等方法确定权属。
召开勘界确权通报会,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2、调处纠纷。
对草地界线不清和承包经营引发的草权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就地调处,及时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签订合同。
经公示对勘界确权无异议的草地,由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与农户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依法明晰产权,确立经营主体。
承包合同要明确规定承包方不能改变草地用途,不得损毁草地;
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4、草权登记。
草权申请登记材料经乡政府审查后,上报县农牧部门审核、登记。
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以村为单位制成公示图表,并张榜公示。
5、颁发权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草权,经核准后,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草权证书,确保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召开领证会议,颁发草权证书。
6、归档备案。
对草原权属认定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要建立专门档案与数据库,同时由县档案局与农牧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共同建档,复式归档保存,以便存查、应用、更新和跟踪管理。
(六)检查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巩固成果。
1、自查自验。
按照《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工作(技术)规程》要求,乡政府开展自查自验,并向县领导小组上报查验结果。
2、检查验收。
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乡政府对各村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完善提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各村也要结合实际,对以上方法步骤、操作流程和六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乡村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宣传活动,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认识和参与划定工作的积极性,为实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进程。
乡政府要对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任务。
(三)上下配合,密切分工协作。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涉及面广,全乡上下要本着服从、服务大局的原则,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坚决防止具体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现象,确保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四)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考核。
乡政府将对各村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实行绩效考核。
对按时完成划定任务的村,及时兑现国家奖补政策资金,对按时完不成划定任务的,不予兑现国家补奖政策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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