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农业开发区总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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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农业开发区总规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完善范围内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城市功能,加强园区的规划管理与建设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修订编制《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总体规划(2015-2020)》。
第二条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法定文件,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要求进行。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146号令);
4、《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6、《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7、江苏省、泰州市有关规范、政策和地方部门要求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2015-2020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30.57²,四至范围:
南至宁启铁路,北至启扬高速公路以南部分,西至泰东河,东至军民河(具体以规划范围线为准)。
其中:
中部核心区及农产品加工区用地范围约7.06平方公里;区域公用设施生态保障园用地范围约3.4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以规划范围线为准)。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本次规划根据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基本定位和区内的自然条件及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深化和调整;并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综合规划,合理布局,使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与泰州市区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2、贯彻“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方针,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思路为指导,编制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注重与上层次规划的协调,积极反映各层次规划的要求。
3、从区域分析着手,解决好内部道路交通对外交通之间的关系,形成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4、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建设与完善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建设过程,需要理想与现实兼顾,远近结合,充分考虑现状条件,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确定各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规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环境建设,结合水系等自然条件加以绿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6、充分发挥区域内部的资源优势,抓住内外部机遇,大力发展综合化与科技化的农业模式,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一产业,以第三产业促进第一和第二产业,形成产业结构完善的综合开发示范区。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七条发展目标
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敢于竞争、越位争先的发展决心;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
地区生产总值()96.9亿元,人均10.8万元,三次产业结构47:
25:
28。
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2020年)
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经济发展
(亿元)
96.9
人均(万元)
10.8
三次产业结构
47:
25:
28
科技教育
国民素质
每万人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
>1000
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45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65
专业技术人员比重(%)
>15
生活质量
恩格尔系数(%)
≤35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35
饮用水质达标率(%)
100
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线/百人)
>70
社会发展
城镇化水平(%)
97
人口自然增长率(‰)
2
社会保障覆盖率(%)
100
第八条发展策略
1、科技创新——提升“互联网+”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
2、产业联动——强化农业与加工、物流、商务研发的横向结合。
3、旅游兴园——利用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营造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特色氛围。
4、生态至上——优越的生态环境作为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九条规划原则
1、整体空间发展原则
坚持城乡一体、和谐相容的空间发展理念,对用地功能布局、绿轴、功能分区、景观要素进行全盘考虑、统一规划,以产业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2、生态保护原则
注重生态保护,在空间组织上应充分利用基地内的河流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进行功能布局和景观设计,提升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环境质量,创建具有自身特色和良好生态的园区。
3、基础设施引导开发原则
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基础设施配套。
吸引大型企业进行土地成片转让、开发,推动基础设施配套。
4、市场导向开发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进市场开发理念,抓住市场机遇,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并举,同时必须适当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5、分期建设与滚动推进原则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建设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段,所需的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因此,必须采取分期开发,滚动推进的开发方式,其规划及建设运作过程,都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第一十条产业发展规划
1、总体目标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走农业产业一体化的道路,强化前后向联系。
形成农业科技实验与示范、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与物流、物联网研发制造的产业链式发展模式。
2、产业选择
重点发展粮棉油、林木、畜牧业、特色果蔬花卉、水产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科研与培训,结合地方农产品特点引入相应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同时结合交通优势培育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并重点发展农业物联网生产研发产业,紧扣“互联网+”,形成联动的产业结构。
第三章功能定位与规模
第一十一条功能定位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定位:
城市北片的生态空间;以现代农业为主导产业,立足示范引领,着力辐射推广的农业综合开发区;强化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综合功能,实行产业联动,实现农业的多方位、多层次的经营。
第一十二条性质与特色
发展集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示范园区。
突出生态休闲特色,强化综合功能。
农产品物流加工突出环保性、高效性;居住凸显田园水乡、恬淡宜人的特色;农业观光旅游体现农业科技特色、生态休闲特色。
第一十三条人口规模
1、人口规模:
常住人口3.7万人;村庄人口0.6万人。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中部核心区及农副产品加工区):
440公顷。
3、人均建设用地:
约120平方米。
第四章空间管制规划
第一十四条空间管制分区
1、适建区
包括红旗良种场核心区、加工区及产业配套区和村庄规划建设用地,以及区域交通设施、公用设施、防洪设施等,分布在红旗良种场的中心地段。
2、限建区
包括一般农业生产用地、休闲旅游用地、城市隔离带(泰东河两侧一公里范围内及垃圾焚烧发电中心的两公里辐射范围内)、重要绿色生态廊道、规划撤并的农村居民点等用地。
3、禁建区
主要包括保留的少量农业用地和自然水面等生态敏感区(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的行为)。
第一十五条建设管制措施
1、适宜建设区
各项建设用地安排应符合总体规划中用地布局的要求,强调整体开发,构建合理的红旗良种场的空间结构。
预留一定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与周边城区道路交通网络的对接,保留组团间必要的生态隔离,引导人口向城区聚集。
2、限制建设区
禁止其他无关的建设活动,同时加强生态防护林的建设。
严格控制河道两岸的开发强度,严格执行江苏省通榆河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注重区内的生态环境与景观。
限制建设区内一般只允许符合景观保护、观光休闲和文化展示用途的建设。
3、禁止建设区
该区域内禁止一切与绿化、环境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
4、已建区
通过政策引导和基础设施的导向,有序而有效的向规划范围内集中。
结合规划用地布局,加强已建用地的调整优化。
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十六条用地布局结构
整个建设用地布局按照轴点式结构形态,形成组团式布局,通过绿化、水系的分割,构成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几个组团,形成“一心、两带、五片区”的布局结构。
一心: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中心。
以行政中心和农业科技孵化基地为主要功能,在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中心形成一个能起到服务全区作用的核心区域。
两带: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带,生态旅游观光带。
一是以“农产”为主题的产业兴园经济带,串联起农产品物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行政中心等二三产业项目;二是以“农闲”为主题的闲游田间旅游带,串联起生态渔业园、秋雪湖欢乐世界、花博园等旅游主题项目。
五片区:
分别是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区、科研商贸服务区、农业物联网“硅谷”、生态保障园(综合能源示范区)。
第一十七条城乡用地布局(辖区总范围)
依托红旗大道、秋雪湖大道形成轴点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范围。
根据此思路,泰州市红旗良种场的城乡用地选择主要为:
1、充分利用现有的航道及公路交通优势,以及毗邻城区的区位条件,在红旗大道和兴泰公路的入口区形成农产品仓储物流区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区。
2、在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中心利用秋雪湖大道和红旗大道的交通优势,集中建设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行政中心以及研发孵化基地等类型项目。
3、在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东部依托现有区域公共设施——生态保障园,完善相关区域产业项目及特殊用地等的建设。
4、红旗良种场作为北部生态走廊一部分,在启扬高速与红旗大道之间的农业用地主要为科研实验与示范种植用地,外围为推广普及的一般农业种植用地。
同时引入水产养殖、花卉栽培、果木种植、畜牧业科研等多种经营格局。
大部分地段体现农业科技特色和生态休闲特色,主要以花卉苗木示范用地,农业休闲观光用地,良种繁殖示范用地,农业科普示范用地,生态渔业用地,一般生态农业用地等农林用地为主。
城乡用地汇总表(辖区总范围)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城乡用地比例
H
建设用地
934.14
30.59%
其中
H12城镇建设用地
440.40
14.41%
H14村庄建设用地
38.09
1.25%
H21铁路用地
15.28
0.50%
H22公路用地
233.45
7.64%
H3区域公共设施用地
187.12
6.12%
其中
生态保障园用地
163.01
5.33%
供电用地
0.33
0.01%
消防用地
4.51
0.15%
石油试采附属设施用地
4.16
0.14%
气象雷达站用地
4.74
0.16%
微波发射用地
10.37
0.34%
H4特殊用地
20.80
0.68%
E
非建设用地
2122.04
69.42%
其中
E1水域
498.68
16.32%
E2
1593.02
52.11%
其中
花卉苗木示范用地
311.50
10.19%
农业休闲观光用地
18.37
0.60%
良种繁殖示范用地
300.69
9.84%
农业科普示范用地
84.03
2.75%
生态渔业用地
92.32
3.02%
一般生态农业用地
878.43
28.73%
发展备用地
30.34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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