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1744228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78KB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下载.docx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4起重机进行大修或检修时,司机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主动熟悉起重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参加设备修理、加油和验收工作。
1.5当班司机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当班操作留言,操作中的隐忠、故际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二、起重司机操作人员手则
1、在上岗前要学习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
2、对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
3、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操作人员要实行定人定机的岗位责任制,在工作中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是指管好、用好、养好。
“四会”是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
三、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熟悉本机的性能特点及使用要求等,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司机接班时,应先试车,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装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司机在操作时,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5、起重机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6、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7、起重机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
当物品重量不清时不准起吊。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幅度、短行程试吊用,再平稳地吊运。
8、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9、应经常检查起重机,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以确保起重机能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0、运行机构的电动小车减速器内,在使用前应加注粘度较大的(30-50)号机油,其油量不易过多,油面最高以减速器的最低轴的轴心为限,开始使用一个月时,把油更换一次,以后半年更换一次新油。
11、每三个月润滑一次车轮轴承,油量1/2-1/3轴承容量。
12、随时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过分的磨损,当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报废,更换新车轮。
13、当起重机运行刹车不灵时,应及时调整运行锥形电动机的制动弹簧或更换一次新油。
14、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清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四、起重机械的使用操作规程
1、操作起重机员工要求:
起重机的操作,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
1.1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持有管理部门所发操作工证件;
1.2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学徒等受训人员;
1.3为了执行任务需进行操作的维修、检测人员;
1.4经上级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司机应符合下列条件:
2.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2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
2.3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条件要求。
3、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
3.1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3.2起重机的操作规程,与本规程有关的法令;
3.3安全运行要求;
3.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3.5原动机和电气的基本知识;
3.6指挥信号
4、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4.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才操作前排除;
4.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4.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4.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4.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
当工作结束,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4.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上标志牌或加锁。
5、有下述情况之一是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5.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5.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安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操作达到报废标准等;
5.3捆绑、吊挂不牢固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之间未加衬垫等;
5.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示信号等。
6、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6.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6.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6.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6.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6.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幅度、短行程试吊用,再平稳地吊运;
6.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绳必须保质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
也可以由总工程师在场指导。
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起重机除外。
9、起重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9.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9.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
以避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9.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9.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9.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9.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五、起重机械常规检查及维保制度
起重机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定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陈起瓜机安全运行。
1、日检
有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
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有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操作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澜、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
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维保单位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
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六、起重机械定期报检制度
以下情况提前一个月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
1、新安装、移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要进行检验。
2、停止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后,再次使用的。
3、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要重新启用的。
4、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
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学习,熟悉掌握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还应该学习相关的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的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4、每月召开一次包括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小组安全员在内的交流会,互助交流经验及教训,共同搞好生产和安全工作,教育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八、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制度
1、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或因其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应立即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向矿上主管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集团公司总公司领导报告。
3、事故单位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
报告上交时间:
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4、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由机电科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5、不论事故大小,起重机械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集团总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如当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当地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
6、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6.1事故发生队组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6.2事故的简要经过,轻、重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结算;
6.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6.5事故的报告队组,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7、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
无专责人时,由矿上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8、除了为抢救人员、财产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分析。
特大及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因抢救人员为预防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绘制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9、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
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10、对起重机械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1、机电科建立事故档案,对起重机械事故调查分析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12、发生事故,起重机械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得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3、起重机械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预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14、如果发现缺陷或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起重机,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停止使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15、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坚持“故障不排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以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16、当起重机械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维保单位及时取得联系,让设备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维修。
发生重大事故,设备经过维修后,要按《报检制度》报检,合格后,开始使用。
九、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8、所有的技术档案由设备安全管理员保管。
十、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
1、制定依据
我公司现有起重机械2台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的起重搬运作业,为预防起重机械重大事故时给集体财产及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应急救援方案。
2、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2.1安全管理不科学、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
2.2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
2.3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
2.4.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
作业场所堆放物太高,遮挡了起重司机视线。
2.5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绑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
2.6起重工违章作业。
2.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
3、应急措施
当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工作现场人员应以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责任心,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3.1如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汇报。
3.2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造成更严重后果。
3.3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3.4保护现场,按要求组织救援。
4、救援程序
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职务最高的负责人应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利用可利用工具进行救援工作,如有伤员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求援,实施抢救。
4.2事故现场受害人要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3公司应急中心在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并通知指挥中心其他人员进入岗位;
并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情况;
需要时紧急调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4.4应急救援机构领导组及其联系方式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因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康义军
副组长:
赵润富
成 员:
张锦绣、刘军、李存忠、王辉延
救援人员:
靳勇飞、王岗征、闫梓安、张学峰
王瑞军、翟卫杰、李志洋、吴文明
4.5主要职责:
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帮助各生产队组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必要时,统一组织,协助市救护大队,参加援救事故伤害人员和进行工程抢险,向上级主要部门报告救援情况。
4.6联系方式:
赵润富:
李志洋
闫梓安:
刘军:
吴文明:
4.7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火警:
119急救中心:
120
调度室:
6126860
机电科:
6126992
保卫科:
6126861
供应科:
6126869
4.8职责与分工
4.8.1公司应急救援中心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安全科、调度办公室、人事科、机电科、机电运输队、行政科、供应科科长组成。
4.8.2总指挥由经理、党委书记担任,是应急救援全过程的全权指挥,下达指令,组织本公司可动用力量参与救援,向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消防、救护、医疗机构参加救援。
4.8.3指挥部其他成员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成员工作的有序进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职责,确保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4.8.4现场总指挥由中心指挥委派,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
4.9现场总指挥职权:
4.9.1向指挥中心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4.9.2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4.9.3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
4.9.4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
4.10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10.1对事故现场要及时清理清查,以便于尽快恢复生产。
4.10.2事故单位要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检查安全措施贯彻情况。
4.10.3公司安全科对事故部门的分析讨论的材料进行审查,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吸取教训。
4.10.4组织召开公司事故通报大会,形成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
4.10.5事故责任人处理根据(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重大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 安全生产 责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