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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检索,我们还可找到其文献用例:
[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冬至》:
“享先则以馄饨,有‘冬馄饨,年?
’之谚。
”单字“”和复词“?
”皆当补收。
释义是辞书的核心。
由于辞书性质的不同,编纂者对语料理解的不一致等,在字、词义项的切分和归纳上多少存在着出入,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根据义项的数目来判断某字词义项是否完备。
《辞源》义项也不要求齐备,而是以古文献中常见常用义为义项收列的标准。
虽然如此,但《辞源》所收条目分单字条和复词条,在编排上以字带词;
在释义上,单字义项也要注意覆盖下属复词条目的意义,使字头义项和所领复词的意义具有关联性。
但《辞源》个别字头的义项不能周全地涵盖所领属复词的意义。
如:
【升】
《辞源》有六个义项:
一容量单位。
1.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
2.量酒单位也叫升。
二布八十缕为升。
三上升,登上。
四成熟。
五易卦名。
六姓。
(0451)
“升”字下所属复词有:
【升中】
古帝王祭天上告成功。
《礼?
礼器》:
“因名山,升中于天。
”注:
“升,上也;
中,犹成也;
谓巡守至于方岳,燔柴祭天,告以诸侯之成功也。
”《文选》南朝梁陆佐公(?
)《石阙铭》:
“升中以祀群望,摄袂而朝诸夏。
”(0451)
【升沈】
一古祭山,置祭品于山叫升;
祭川,投祭品于水叫沈。
《仪礼?
觐礼》:
“祭山丘陵升,祭川沈。
”言帝王巡守及诸侯盟祭升沈之礼。
参阅清胡培?
《仪礼正义》。
据此,“升”字当有与“祭祀”相关之义。
检索语料,有:
少牢馈食礼》:
“司马升羊右胖,髀不升。
”郑玄注:
“升,犹上也。
”《仪礼?
士冠礼》:
“若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鼎,设扃?
。
“煮于镬曰亨,在鼎曰升,在俎曰载。
”郑玄的注很清楚,古代祭祀时将烧熟的祭牲放入鼎中叫“升”,放入镬中叫“烹”,放在俎上叫“载”。
另,“升”字下所属复词还有:
【升概】
升,量酒器;
概,平斗斛的木棍或木板。
引申为买卖中给货公平。
《韩非子?
外储》右上: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然不售,酒酸。
”(0452)但是,“升”字下并没有列“量具”这一义项。
“升”用此义,除了“升”“概”连用外,也可单用,如:
旧题晋陶潜《搜神后记》卷十:
“忽见石窠中有二卵,大如升。
”《儿女英雄传》第三十三回:
“那位孔夫子,但凡有个吃饱饭的正经主意,怎的周流列国的时候,半道儿会断了顿儿,拿着升儿不粜出升米来呢?
”
从上述材料来看,“升”的这两个义项当补。
辞书对于语词的释义,首要的当是确切。
对于相关的词条一定要注意其逻辑关系,上下位词条或同类词条不论是否相邻,其释语和例证应特别关注词条之间的关联性和区别性,切不可互相矛盾。
不过,《辞源》中似有抵牾之例。
【刀马旦】
指京剧中饰演擅长武艺、能使刀枪的旦角。
如《穆柯寨》的穆桂英、《打焦赞》的杨排风等。
参见“武旦”。
(0369)
【武旦】
传统戏曲角色中旦行之一。
着重翻跌武打,不重唱念。
与刀马旦之兼重演唱念白者有别。
昆曲称为刺杀旦。
如京剧《泗州城》中的水母、《打焦赞》中的杨排风。
(1823)
《辞源》认为刀马旦与武旦是有联系的,用“参见”进行了沟通。
但两者也是有区别的,据【武旦】条的解释,其主要区别在于武旦“不重唱念”,而刀马旦除了擅长武艺,还“兼重演唱念白”。
如果真如此,那两条中所举《打焦赞》的杨排风就不能同时作为例证出现,【刀马旦】条的释语也不够完善。
据《中国戏曲曲艺词典》,武旦在“表演上着重武打,特别是特技‘打出手’”,刀马旦“武打不如武旦激烈,不用‘打出手’,较着重于唱做和舞蹈”,[1](p78)“打出手”乃戏曲表演程式,“以一个角色为中心,同其他几个角色相互配合,作抛掷传递武器的特技”。
[2](p100)在京剧《打焦赞》中杨排风善使一条烧火棍,武艺高强,常有惊险特技场面的表演,故应属于武旦。
《辞源》【刀马旦】条当作相应修改,所举杨排风之例宜删,否则读者参阅了【武旦】条,只会徒增疑虑。
辞书编写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辞目之
间意义相同或相关,具有内在的联系,为了保证内容互补,又节约篇幅,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以体现辞书内部的系统性,需要采用“参见”对相关辞目进行沟通。
这包括单字之间通假、古今、异体等字际关系的说明,也有复词条之间异形词、缩略形式、内容相关等情况的说明。
然互见条目当确有联系,并且前呼后应,方能达到这一目的。
若互见不当,前后有失照应,则不仅误导查阅者,有时更如坠雾中。
《辞源》中亦有此类“失调”的情况。
例如:
【别趣】
一不同的趋向。
趣,通“趋”。
《文选》汉扬子云(雄)《羽猎赋》:
“若夫壮士?
慨,殊乡别趣。
”(0379)
这里,说明“趣”和“趋”的关系时用了一个“通”字,表明两者是通假字关系。
但是,《辞源》“趣”字条第一个音项“qū”的第一个义项即“趋向、趋附”,并出示了相关书证。
通常,单字条目义项的排列,以本义、引申、通假为先后。
可见,《辞源》本身在对“趋向”是否是“趣”的假借义的处理上出现了矛盾。
其实,“趣”字形符从“走”,其本义当与“走”相关,《说文》释“疾也”,是“快跑”之义。
因此“趋向”的意义与其字形结构是有密切的内在联系的,当非“通‘趋’”以后才有的假借义。
【午衙】
同“蜂衙”。
宋陆佃《埤雅?
释虫》:
“蜂有两衙应潮,其主之所在,众蜂为之旋绕如衙。
”《元诗选》金涓《青村遗稿?
春日过绣湖》:
“茅?
c兀坐无余事,静看?
[蜂报午衙。
”参见“蜂衙”。
《辞源》收有“蜂衙”条,且亦出示《埤雅》书证来说明其语源,并解释此词用来形容众蜂簇拥蜂王,如朝拜屏卫之状。
本词条“午衙”,我们还检索到如下用例:
[元]王恽《秋涧集》二九《公堂》:
“凫吏前头拥簿书,午衙急散日停晡。
”萨都拉《雁门集》二《别江州总管真定王克绍》:
“吟诗写字午衙静,打鼓劝农春社忙。
”[明]吴宽《家藏集》十《送沈晋州林美》:
“吏散午衙公事简,定将书史对炉熏。
”这些例句中,“午衙”的意义与“蜂衙”虽有相似性,但区别亦显而易见,已不再指蜂,而是指午时官吏集于衙门,排班参见上司。
不过,正如《辞源》所出书证,“午衙”除了指人,亦可用来形容蜂,且我们找到比《辞源》原有书证更早的用例。
如,[元]龚?
x《存悔斋稿?
附朱性夫补抄龚子敬遗诗?
吴中寒食》:
“江南蚕子非一种,日暖蜂房报午衙。
”由此可见,虽然由于人们认知心理上的类比联想,使“午衙”与“蜂衙”的意义有了相重的部分,《埤雅》的引文正是解释了在相似情状的基础上人们通过隐喻的方式创造了“蜂衙”一词,但是“午衙”的词义范围显然比“蜂衙”大,不宜用“同”这个术语,因为“同”一般用来说明异形词。
另外,《埤雅》书证是解释“蜂衙”一词的命名缘由,在本词条中宜删。
【刻画】
二细致描摹。
详“刻画无盐”。
(0383)
内容近似的条目,一般只在一条下详加解释,他条从略,只注明“详‘某某’”条即可。
但是,此处让我们详加参看的“刻画无盐”,说的是拿丑妇无盐与美人西施相比,喻比拟得不伦不类,其意义与“细致描摹”相去甚远,并不近似,用“详”这个术语不妥。
其实,只是“刻画无盐”这个词条中的“刻画”用了“描摹”义而已。
故这儿的参见宜删,直接出相关书证为好。
【刀耕火耨】
古代山地的农耕方法。
也作“刀耕火种”?
也作“火耨刀耕”?
参见“火耕”、“火耕水耨”。
首先,对于内容相同的条目,一般只在一条下加以解释,列举书证;
另一条下注明“见‘某某’”条即可,以免重复。
原编者以“刀耕火耨”为主条,把“刀耕火种”“火耨刀耕”并在一起处理,这是较为妥当的,但是《辞源》却失收了这两个词条,缺乏内部系统性考虑。
其次,对于内容相关且可以互相补充参考的条目,则注明“参见‘某某’”条。
可是,《辞源》在“火耕”条下没有具体的释义和书证,只有“见‘火耕水耨’”,更何况“刀耕火耨”本条也出示了参见“火耕水耨”,因此,“火耕”的这条参见并没有提供比原词条更多的信息,也就起不到参考的价值,徒使查阅者来回翻阅而无功。
【?
n天】
道家谓修道成仙,飞?
n登天。
同“升天”。
三国魏曹植有《升天行》。
晋葛洪《神仙传》二《白石先生》:
“白石先生者,中黄丈人弟子也。
至彭祖时,已二千余岁。
不肯修?
n天之道,但取不死而已。
”(1548)
《辞源》在“升天行”条中也称“升天”即“?
n天”,然我们检阅“升”字目下所有复词条,并不见“升天”,这就造成了参见落空。
同时,在处理相关的复词条时,我们也要注意区别主条和副条,从《辞源》所用术语来看,在“?
n天”条中用了“同”,把“升天”作为主条,而在“升天行”中又把其作为副条,这种自相矛盾的处理破坏了内部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因此,首先“升天”条当补。
其次,我们找到的用例也比“?
n天”的书证要早,如:
[汉]王充《论衡?
道虚》:
“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
”据此,宜把“升天”作为主条来处理。
像类似参见落空的,还如:
【利害】第三个义项后称“同‘厉害’”,但我们在“厉”字头下也核查不到复词条“厉害”,可增补该条。
【儿啼帖】条,称“详‘书儿啼’”,但《辞源》并没有收录“书儿啼”条。
不过,“书儿啼”当为动宾短语,不建议增收。
【刖趾适屦】条说“参见‘削足适屦’”,但《辞源》只收有“削足适履”,虽然“屦”“履”都指鞋子,可一字之差,已有损于辞书的严谨性。
当然,《辞源》是集众人的智慧和辛勤劳动的成果,由于书出众手,顾此失彼,有的参见条目未照应到,在对术语的认识和使用上有不一致之处,都在所难免。
《辞源》的编纂和修订工作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远不是一人或几人的学术力量所能单独完成的,往往需要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来协同完成。
上文所谈的“内部失调”之例,大多涉及相关条目之间的照应,这往往易被当成一个附带兼顾的技术细节,而被具体词条的编纂和修订人员忽视,有的主要是由于非学术性的原因而致误,从而影响了整部辞书的质量。
因此,在编纂和修订大型辞书时,一方面,编纂、修订人员要加强每个词条的人工核查落实,同时也要加强各编写小组间的积极配合;
另一方面,编辑到最后应把相关条目作为一个专项由专人负责来统一处理,可用计算机设定字段检索相关的互见条目,以查漏补缺,消除辞书“内部失调”的硬伤。
(本文受到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十二五时期(20XX-20XX年)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重大出版项目:
《辞源》(第三版)的资助,项目编号为:
出版管字[20XX]48号。
)
注释:
[1][2]上海艺术研究所,中国戏剧家协会上海分会编:
《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
(唐丽珍江苏苏州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215009;
上海大学文学院20XX44)
篇二:
“制”字的解析从辞源角度
《辞源》是一部语文性辞典。
收录内容一般止于1840年以前的古代汉语、一般词语、常用词语、成语、典故,兼收各种术语、人名、地名、书名、文物、典章制度。
单字
12890个(1979年版),复词84134条(1979年版)。
辞源检索文字的方法和新华字典差不多,可以用部首检索或者拼音检索。
这本辞典没有客户端,不能从网上在线搜索,相对于其他辞典来说,检索方式非常落后。
当然,这也可能是为了维护版权,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以下是在辞源中,对于“制”字的解释。
制,有规定:
因地~宜;
限定,约束,管束:
~止;
法规,制度:
民主集中~;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
~钱;
古代帝王的命令:
~诰;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
守~;
造,作:
~造的意思。
汉字演变
汉字释义
基本字义
(1)规定:
因地~宜。
~定。
~式。
~宪。
(2)限定,约束,管束:
~止。
~裁。
专~。
~约。
抵~。
节~。
~动。
~海权。
(3)法规,制度:
民主集中~。
公有~。
(4)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
~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
~服。
(5)古代帝王的命令:
~诰。
(6)古代父母死亡守丧;
守~。
(7)造,作:
~造。
~做。
~品。
~图。
~革。
~版。
如法炮~。
详细字义
〈动〉
(1)制、制本同一词,后来分化,“制”用于具体的制造,“制”且于抽象的制作。
(会意。
小篆字形,左边是“未”,右为刀。
“未”即有滋味,乐于裁制。
本义:
裁断)。
(2)形声。
从衣,制声。
制造。
制,裁也。
——《说文》
贤主之用人也,犹巧工之制木也。
——《淮南子·
主术》
制彼裳衣。
——《诗·
豳风·
东山》
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孟子》
(3)又如:
制割(裁剪切割);
制义(制宜,裁断适宜);
轧制;
机制;
仿制;
自制;
试制;
研制(研究制造);
配制;
提制(提炼制造);
精制;
中国制
(4)制定,用文字规定。
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易·
节》
今也,制民之产。
——《孟子·
梁惠王上》
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
——《盐铁论·
刑德》
周之王也,制礼。
——《左传·
哀公七年》
(5)又如:
制宜(谓区别不同的情况而制定适宜的方式方法);
制则(制定法度);
制立(建立制度);
制改(改制。
谓制定典章革除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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