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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防火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规定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变的要求
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案例2毛皮制品仓库防火案例分析
仓库的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仓库的耐火等级
该毛皮制品仓库采用框架结构,故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仓库的平面布置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毛皮制品仓库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仓库的安全疏散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要全出口。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案例3歌舞厅防火案例分析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
建筑层数
可不计入建筑层数的空间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建筑层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歌舞厅
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炃一类和二类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不宜布置在袋形式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平面布置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
安全疏散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疏散楼梯间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除应
符合疏散楼梯间
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的规定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室外疏散楼梯
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案例4购物中心防火案例分析
重要公共建筑是指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材料中的购物中心属于多层重要公共建筑
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一、二级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购物中心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防火分区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时的区域。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立式进行连通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外墙开口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
小于1.0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建筑构造防火
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下沉式广场
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2
防火隔间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个应小于4m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案例5体育馆防火案例分析
耐火等级
体育建筑等级分为特级、甲级、乙级、丙级四级;
除特级体育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外,其他体育建筑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
体育馆
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内部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
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
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右侧措施
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体育建筑的防火分区尤其是比赛大厅,训练厅和观众休息厅等大空间处应结合建筑布局、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加以划分,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认定
观众厅、比赛厅或训练厅的安全出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位于地下室的训练用房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
一、二级耐火等级体育馆地上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m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倍;
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体育馆观众厅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疏散内门及疏散外
门应符合的要求
疏散门不得做门槛,在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外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转门不得计人疏散门的总宽度
疏散楼梯应
符合的要求
踏步深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
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观众席的安全出口上方和疏散走道出口、转折处应设疏散标志灯
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符合相应规定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疏散门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人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室内装修
用于比赛、训练部位的室内墙面装修和顶棚(包括吸声、隔热和保温处理),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当此场所内设有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室内墙面和顶棚装修可采用难燃烧体材料
案例6餐饮建筑防火案例分析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相关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餐饮建筑
地上各层防火分区
(1)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
地下二、三层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一定规定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也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灭火救援窗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燃气防火
当空气中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时,水平排风管全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
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紧贴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砰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茌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案例7超高层办公楼防火案例分析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超高层办公楼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人/m2计算
避难层(间)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
设备管道宜集中布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分隔。
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
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并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边设置清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救援场地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国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均不应小于20m和10m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应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其他要求应合符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
案例8高层病房楼防火案例分析
高层病房楼应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防火分区和中庭
高层病房楼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避难间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建筑构件
和管道井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事,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
防火门
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设置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案例9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防火案例分析
商业服务网点
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设置商业服务
网点的高层住宅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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