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一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定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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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会干部,强调新增法律规定的内容。
由于学习、宣传活动注重了针对性,使参加学习的不同对象能够“各取所需”,增强了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
(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自身的阵地和职能优势,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规模开展“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1、活动形式丰富多彩。
2001年在《工会法》修订颁布之后,市总工会召开主题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市总工会在市中心开展了新修订《工会法》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并专门设立了咨询站和宣传车。
市总工会和30多个企业的近千余名工会干部参加宣传活动,接待职工咨询万余人次。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总工会也相应设立了各自的宣传点,组织了相当规模的宣传活动。
碾子山区工会与区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全区贯彻落实《条例》宣传一条街活动。
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罗文孝、市人大杨树新及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宣传日的活动。
此次活动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形成轰动效应,为《工会法》的宣传创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此外,各级工会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有的单位张贴了宣传标语,有的单位开展了演讲比赛,有的展开理论研讨活动等,使“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真正走向基层,走入了职工群众当中。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市总工会主席曹殿富就学习贯彻“一法一例”工作,接受了新闻单位的专访;
与《齐齐哈尔日报》共同开辟专栏,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王恒军、林秀山、市总工会主席曹殿富同志及基层工会干部刊发了署名理论文章,在社会上引起学习“一法一例”、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的热潮。
(三)坚持学习宣传活动常抓不懈
2001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一法一例”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每年都有主题活动,使学习、宣传不断走向深入。
2001年,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知识答题活动,全市有10万名职工参加了答题活动。
市总工会还开展了《工会法释义》《工会法讲座》等辅导材料的发售工作,为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提供学习资料;
2002年,组织基层工会开展悬挂《工会法》挂图活动,使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随时可以看到《工会法》的条文;
2003年,组织职工参加层层举办的“一法一例”知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有22个代表队参加了全市的总决赛。
此外,还召开了座谈会、举办了培训班,使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意义,以及对工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以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为重点,强化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组织建设,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特别是在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取决于工会组织,特别是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2001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紧紧抓住“一法一例”贯彻实施的有利机遇,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大力推进新建企业组建工作,实现了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到2003年末,全市共在2,283户新建企业中建立了工会组织,有43,230名职工被组织到了工会中来,全面超额完成了省总工会下达给我市的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通过在全市扎实深入地开展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回头看”、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工会工作水平,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党政信任、企业欢迎、职工拥护的“职工之家”。
(一)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例”,全力开展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按照全国总工会确定的五突破一加强”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市总工会把新建企业建会工作摆在重中之中的位置,举全会之力开展建会工作。
1、进一步强化党政工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市委高度重视新建企业建会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主管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市9县7区相应也全部建立了领导小组,为建会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2001年11月,市委书记范广举同志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先建立工会等措施,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为建立“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新格局指明了方向。
各县(市)、区委把工会组织建设目标纳入县(市)区委党建目标考核之中。
建华区工会在把工建目标纳入党建目标后,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抓好落实,在2001年末全区党建目标考核中,区工会名列第一名。
富拉尔基、讷河、依安等县(市)、区总工会也在各自的县(市)、区委党建目标考核中被评为超标单位。
2、落实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建会工作。
在建会过程中,各县(市)、区总工会认真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建会目标责任制要求,把新建企业组建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9县(市)7区总工会主席分别与市总工会主席签定了目标责任状;
市、县(市)、区总工会成立建会工作推进组,由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深入到县(市)各新建企业、乡镇,攻克难点,逐家推进,确保了在短期内工作目标的完成。
3、因地、因企制宜,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建会形式。
自2001年开始,各县(市)、区工会创造灵活多样的新形式,不断扩大建会工作成果。
一是在25人以上的新建企业建立独立的工会委员会,工会干部坚持能专则专、能兼则兼、专兼结合。
目前,全市已在730个企业建立了工会委员会,一些规模较大的、职工人数较多的新建企业工会还设立了工会常委会。
二是建立工会联合会。
工会联合会一般设在县(市)、区私企协会,由私企协会秘书长担任工会联合会主席,负责组织工会活动。
目前,全市共有14个县(市)、区在县(市)、区私企协会建立了工会联合会。
三是针对大多数新建企业规模小、人员少这一现状,组织多个小企业建立联合工会。
目前,全市共建立联合工会120个,共覆盖小型企业1500余家。
(二)以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把建会、建制和建家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为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市总工会确立了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结合起来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工会组织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1、以“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为目标,坚持不懈抓好建会。
近年来,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市很多企业在实施兼并、破产、重组的过程中,企业的变化十分巨大,给工会组建工作提出新的课题。
为建立建会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牢牢抓住以党建带工建,推进深入建会。
二是建立健全“两同步”的建会机制,即与企业建立同步建立工会,与工会同步发展会员,实现随时建会,不断扩大建会的覆盖面。
2、坚持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1)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们坚持全会抓建家的思想,成立了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领导小组,为开展活动提供了领导保证。
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建家工作思路,明确了“全市2003年实现‘合格职工之家’30%,‘先进职工之家20%’,‘模范职工之家’10%;
2004年实现‘合格职工之家’30%,‘先进职工之家’20%,‘模范职工之家’10%;
2005年实现‘合格职工之家’20%,‘先进职工之家’10%,‘模范职工之家’10%”的三年建家工作目标,确定了“在独立建制的新建企业工会委员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会下属分会、小组开展建设职工小家;
新建企业联合工会参照职工之家标准,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的建家范围,对县(区)工会组织建家活动和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提供了明确指导。
(2)落实建家措施,签订目标责任状。
市总工会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参加的建家活动动员大会,明确本级工会三年建家总体目标。
市总工会主席还与9县(市)7区总工会主席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切实做到了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
(3)抓好建家活动,分层次进行指导。
在开展建家活动中,我们市总工会制定具体检查验收标准,确定了在建家活动中基本实现建家标准的,可申报合格职工之家;
较好实现建家标准,并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的,可申报先进职工之家;
全面实现建家标准,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逐级推荐模范职工之家的标准。
我们还在县、区开展“四优”评选活动,即每年评选40%左右的县(市)区委为重视支持建家工作的优秀县(市)、区委;
40%左右的县(市)、区工会为建家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评选10名重视支持建家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和10名优秀工会干部。
目前,全市各家各户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经过县(区)检查验收,全市共评出“合格职工之家”240个。
现阶段,市总工会正在进行“先进职工之家”的检查验收,并拟于2004年4月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暨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命名表彰大会。
三、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
在“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等项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为突破口,充实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领导下,我市厂务公开的建制工作进展迅速,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从整章建制、巩固规范到全面提高阶段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5%以上的单位推行了厂务公开,比较规范的达90%以上。
在“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后,厂务公开被明确为职代会工作内容之一,成为职工代表大会一项全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制度。
我市的此项工作也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厂务公开的力度,突出四项要求。
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工作中以落实这四项要求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监督渠道,完善了以纪检、组织、监察部门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厂务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2、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职代会质量不断提高,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落实。
全市有98%的企业能够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职代会;
有89%的企业坚持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有9,930名企业领导干部接受了职代会的民主评议和考核,其中降免职91人;
所有的公司制企业全部建立了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在集体企业中对经营者开展了选聘、解聘工作。
职代会已经成为广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切实可行的重要渠道。
(二)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及需要,深入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合同质量、提高合同履约率方面,使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截止2003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制率达到100%,改制及新建企业建制率达到80%,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87%。
1、坚持把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点。
我们在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将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
如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2002年在签订集体合同时,有两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一是为在岗职工人均增加8%的工资收入;
二是为30%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并逐年递增,三年达到100%。
合同中规定,如果企业效益好,这个标准可以突破。
到年底,由于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长10%以上,全厂职工一次性全部办理了医疗保险。
齐车集团近几年坚持把职工反映强烈的烟尘治理作为长期内容列入集体合同,加大立项的力度,使公司近三年连续投入一亿多元进行环境改造。
从我市几年来的实践看,凡是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重点的企业,企业的劳动关系都比较稳定,各项改革方案实施的比较顺利。
2、强化保证措施,形成上下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我们在全市构建起四个层面的监督检查网络。
一是市人大和市政协组织执法检查时将集体合同列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是市县两级工会每年与劳动部门和经贸委开展一次较大范围的集体合同联合检查;
三是每个签约企业都建立了由企业行政、工会双方组成的监督小组,每半年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有的企业还通过建立职工代表巡察制度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是工会组织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有关方面进行整改。
3、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
我们按照夯实基础、摸索经验、稳固推进、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筹部署,搞好试点。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选择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基础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市总工会也重点选择了8户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市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资试点工作。
二是提高素质,注重培训工资集协商谈判员。
我们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的队伍建设,建立了市县两级工协商专业指导队伍;
加大了专业队伍的培训力度,采取单独办班、以会代训、参加全总、省总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协商谈判员的素质。
一年来,市总已连续举办两期工资协商培训班,培训协商谈判员50余名;
市总选派2名同志参加全总、省总举办的工资协商工作的考察和培训;
组织40余名县(市)区工会领导干部及协商谈判员参加省总举办的两期工资谈判培训班。
(三)加大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护力度
近两年来,我们开始推行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1、进一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
2002年1月,召开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就各级党政加大支持工会工作力度、提高劳动模范待遇以及解决工会经费收缴难题等问题达成共识,扩大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今后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县、区工会与同级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指导。
经过各县、区工会的积极努力,目前,所有的县、区都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其中讷河市、拜泉县、克东县、克山县、龙沙区、碾子山区已经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其他县区正在筹备当中。
2、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2003年年初,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企业家协会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建立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三方会议先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齐齐哈尔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和工作规则》;
通过了三方会议组织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担任三方会议主席,市总工会副主席和经贸委副主任担任副主席;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意见》,研究讨论了市总工会起草的《齐齐哈尔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目前,全市9县7个区全部都已建立了三方会议制度。
(四)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推动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
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把“一法一例”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维护在劳动关系中多数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们加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以及法律援助等项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仲裁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尊重事实;
坚持依法办案,努力实现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
加强法律援助。
经与司法局沟通、协调,2003年6月组建了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工作部,无偿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们接待法律咨询均230人次。
四、认真抓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就业权
我市作为为老工业基地,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新形势下,由于企业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导致下岗职工大量增加。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广开渠道,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
特别是“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保障职工的就业权成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
全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推进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在全会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再就业工程,建立健全了“四个支持”工作体系,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四年来累计为5万余名职工提供就业培训,介绍、扶持1.7万人(次)实现再就业,在全市推进再就业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作用。
(一)监督各项政策的落实,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支持
1、我们坚持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当中,对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建立信息网络,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
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关于齐齐哈尔市职工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状况的调查》、《关于齐齐哈尔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进入失业保险情况的调查》、《关于齐齐哈尔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关于齐齐哈尔市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调查》、《关于我市下岗失业职工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状况的调查》、《关于我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并从1997年开始连续七年对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状况进行跟踪调查,为我们制定工作规划、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提供决策参考。
2、不断提高源头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项地方性法规政策在制定、实施过程中能够较好地体现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总工会先后参与制定了《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齐发[2002]4号)、《齐齐哈尔市〈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齐劳社发[2003]18号)等有关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配套文件。
3、积极参与市人大、市政府劳动主管部门等单位开展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全市各县、区劳动就业主管部门、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其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等政策性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4、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就再就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能够较好地享受应有的待遇。
(二)努力创造条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支持
1、进一步健全工会自身帮扶体系。
每年由市总工会向各级工会下发帮扶计划,四年来已建立星火扶贫群体150个,扶持困难企业110户,使相当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工会的帮扶活动实现再就业,摆脱了贫困。
2、参与再就业援助,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目前,在公益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已达3490名,其中社区保洁、保康岗位1833名,社区治安联防员399名,交通协管员471名,公共设施维护员262名,社区劳动保障协保员455名,其它公益岗位80名,各项公益岗位均已妥善安排完毕。
经工会论证和推荐,市政府今年又在甘南县、富裕县投资开辟两项就业基地(养牛、养猪),并给予非常优厚的条件,也将用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现正在运作当中。
(三)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1、依托城市“一帮一”工程,集中社会力量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生产自救自主创业。
目前,我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已达100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工会筹措和社会各界捐助。
这些资金是用于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和扶持有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
2、在机关干部和工商界开展的“万人帮万户”、“一带一”活动中,帮扶对象在各方面,特别是资金方面得到了帮扶者的大力支持。
很多帮扶对象通过开食杂店、维修电器、开展养殖业等形式,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
三年来全市帮扶的困难职工均实现再就业,并已摆脱贫困。
3、开展了扶持贷款发放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一帮一”办公室已先后发放贷款17万元,用于扶持龙江县养殖基地、碾子山林业育苗基地等各类再就业基地建设,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规模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充分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支持
1、开展下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各级工会利用职工学校、文化宫和再就业培训中心等阵地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转岗、就业技能培训。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下岗失业人员汽车维修、计算机基础、家政服务等培训班13期,参加培训人员785人。
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举办下岗失业人员美容美发、手机维修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273人。
截止到上半年,全市各基层工会组织各种技能培训班40期,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0人。
2、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牵线搭桥。
全市共创办工会职介绍所10家,去年共免费介绍成功2315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工会职业介绍所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之家和政府劳动就业工作的有效补充,市总工会评为2002年全市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定期发放特困职工证。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特困人员进入市场,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实现再就业,摆脱贫困。
从1995年到2002年,我市历时7年发出9批《特困职工证》,累计为下岗失业特困职工办理特困证3.8万个,其中90%持证人员采取灵活就业的方式进入市场,得到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照顾,有60%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其家庭因此摆脱贫困。
4、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
齐齐哈尔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自2003年10月成立以来,坚持以对困难职工实施紧急社会救助,以及开展职业介绍、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项工作为主要职能,为广大职工提供及时、直接、便捷的服务,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热烈拥护,成为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途径。
5、下力量扶持一批创业带头人,以创业促就业,走出一条组织起来集体创业、规模就业、群体致富的新路子。
省劳动模范房淑芹曾经是一名下岗职工,在工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她白手起家办橡胶制品厂,目前已安置百名下岗失业人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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