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行政程序年自查报告与法制国土建设工作报告汇编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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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检查全市开展活动情况,11月9日我市专门召开了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检查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东升同志亲自到会作动员,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开展“行政程序年”检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
会后,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市区、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案卷等形式,对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行政程序年”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将有关检查结果记入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当中。
二、以学习宣传培训为抓手,切实提高各级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认识水平
(一)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在市政府领导带头抓学法、做表率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部门将《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党校培训等形式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领导学法讲座、会议或者研讨班30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达5000多人次。
多层次、多形式的领导学法活动的开展,促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打造立体宣传体系,努力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悬挂宣传横幅600多幅,发放宣传材料XX0余份,举办《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电视讲座2期,在主要报刊上刊发宣传文章25篇,在300多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网站及其政务公开栏刊登“行政程序年”活动信息1500多条,有2条活动信息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刊登,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着力做好法律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应用能力。
市县两级政府共举办47期专题培训班,对全市6000多名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省行政程序规定》法律知识轮训。
在此基础上,采取纳入部门法律培训内容、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突出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实施问题的专题培训。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编印各类培训材料30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0多场次。
三、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一)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根据我市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工作需要,出台了《市人民政府XX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科学安排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市政府制定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对部门出台的69件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予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平台发布。
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注明有效期。
各市区也都确定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围绕防范政府民事行为的法律风险,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的制度。
针对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署,历时一年多,在进行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该文件的实施将有效防范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各市区也都加强了合同风险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全年已审查各类合同300多份。
(三)围绕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清理规范。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最新文件精神,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对1987年建市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坚持做到逐一对照,逐一审核,逐一征询,逐一提醒,废止了85件不符合现行经济社会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317件进行了集中汇编,形成了最具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市人民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1987-XX)》,下发到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明确的办事指南。
(四)围绕促进法制统一,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对各市区报送备案的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和登记。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检查督促,将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区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
各市区也都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下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6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五)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切实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自XX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以来,我市对所有实施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实施情况评估。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对去年43件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有效促进了制度建设质量的提高。
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提速增效,全面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对照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组织对全市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最大规模的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威政发〔XX〕38号)。
此次清理,将市直部门原有的460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283项,占总数的61.5%;
市直部门现有的1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73项,减少87项,占总数的54.4%。
各市区认真落实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全部开展了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总数减少一半以上。
在全面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市加大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力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政府为公众办事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及时把握上级决策动向,有效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
加强对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向的跟踪,根据国务院最新的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新增从上级下放市级事项14项,取消9项,下放县级2项,总计25项,有关清理结果正在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主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
(一)围绕增强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的改革创新。
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组织制定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筹建了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相结合的方式,出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0多项保障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向省政府报批。
(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注重将行政调解和解手段引入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将调解引入行政复议工作,协调争议各方妥善解决纠纷,解决了10余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围绕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荣成市和文登市申报了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均按照要求配备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借助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六、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方向,切实强化监督协调工作
(一)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推动市级城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有关业务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城市管理上档升级。
全面开展了县级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待批,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公布了52个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各市区都以本级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指导行政执法工作100余次,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发生的争议。
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办证条件,依法办证5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每年联合档案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尽快整改,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经启动,在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对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将于12月底结束,将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围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管理,行政执法办案回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等20多项制度。
通过规范行政程序,细化职能事项等措施,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条件、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等内容,促进了行政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七、以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为纽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围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
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各市区、各部门也都出台了各自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相关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当中,督促各市区、各部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决策。
全市各级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均做到按制度办事,依法进行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5个程序进行,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二)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妥善处理重大涉法案件。
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制度,高度重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涉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在处理经区泰和投资土地使用权纠纷、市中医院对外合作合同争议、鹏程乳业借款纠纷、刘公岛空中快车合作纠纷等30多件重大涉法案件中,积极听取专家意见,邀请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依法解决经济纠纷,有效化解了政府民事活动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今年以来,在省办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我市既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更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树立了各级政府和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度,有力推动了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法制国土建设工作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情况
1、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8大类93项权力清单;
整合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人员划转已全部到位,统一了登记窗口、办公场所、档案存放场所。
2、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服务。
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编印便民服务办事指南,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去除模糊条件和兜底条款,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提供了保障。
3、强化国土资源保障和保护工作。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管控作用,重点保障“六大攻坚战”等项目用地需求,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地整治工作,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
一是解决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以及主攻工业重点项目用地938.1465亩,二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确保全县42.583亩耕地保有量和35.493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划定城市周边基本农田1006.92亩。
三是按照农地整治接续利用要求,全面推进南塘镇石院村等2个村沙地镇马口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及五云镇夏潭村等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等农地整治项目建设。
四是依法依规做好土地供应。
全县全年通过公开招拍挂供应土地23宗1076.01亩,实现出让收益16.4165亿元。
五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处置批而未用土地46宗4227.9亩,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获得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六是抓实土地执法监察。
重典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108次,共梳理90条案件线索,立案查处68宗,面积8160平方米。
七是全面完成“空心房”整治任务。
XX年,全县农村“空心房”整治拆除任务为101885平方米。
八是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
全县累计受理登记业务12978件,办理办结登记业务11869件,其中抵押登记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5698份,实现融资抵押59.6亿元;
发放不动产权证书6590件。
二、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管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进一步压实责任,理顺了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透明度。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余280条。
同时,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2、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为了切实履行行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促进我县国土资源领域执法检查和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规范管理,制定并印发了《国土资源局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国土资字〔XX〕207号)。
建立了
“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行政抽查人员名录库。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做到了先审查后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均能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符合我局职权范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发现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2、落实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凡是我局重大开支、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增加了重大决策透明度。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分别聘请了张兆明、钟晓峰律师为县国土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法律顾问。
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职能,促进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认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推进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4·
22”地球日、“6·
25”土地日及“12·
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街头宣传、进村入户、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
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或县挂横幅标语180多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多人次。
2、落实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推进了文明执法。
全区国土系统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办理了执法证,实行了持证执法。
3、健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了“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梳理了行政处罚职权、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等,并在省两法衔接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制度,从土地执法涉刑事司法移送的情形、移送程序、移送资料、移送交接、时间要求、工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据可依,从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严格执行信访接访制度,耐心理顺群众情绪,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保障群众权益。
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确保问题得到化解。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县国土局还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达到标本兼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积极化解集体上访,有效减少重复上访。
一年来调处信访案件37件,其中办结37件,接受政策性咨询、解答200多人(次)。
2、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制定印发了《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制度》、《国土资源局信访维稳突发性群体性快速处置预案》、《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等规范性文件。
3、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了国土所前沿阵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高化解成功率。
一年来,成功化解涉土矛盾纠纷46起。
回顾XX年的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手段创新不够,普法工作受众面有限;
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烈,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重视法治国土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行政为宗旨,全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不断把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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