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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指银监会对拟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
-
条件: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
期限:
2年
4金融法及其特征金融法的渊源金融法的主要作用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金融法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的特点
2金融法具有融合公法和私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法的特点
3金融法具有强行性、准则性特点,其法律规范多为义务性、禁止性规范。
·
4金融法具有调整范围越来越广、法律内容日益增多的特点
渊源
1国内: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金融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金融立法
解释和司法解释,经授权批准和备案的金融自律性规章
2国际: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主要作用
(一)1指引作用2教育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
(二)1保障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运行2维护金融秩序3促进新型银企关系的建
}
立4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
5我国金融法立法及其特点
立法基本原则
1以稳定币值为前提,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2维护金融业稳定的原则
3公平竞争,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原则
4吸收国外立法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
5提高货币资金效益
%
6维护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7统一管理外汇,外债的原则
8宏观调控与分业监管相统一的原则
立法特点
1实体法(专门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法律)和程序法(保护人们实体权利义务的
实现而设定的有关程序的法律规范)相统一
2公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和私法(保护个人利益和私有财
产)相统一
¥
3义务性,禁止性规范较多
4具有综合性,取决于金融的综合发展
5宏观调控性,金融法设立主要是为了宏观金融调控
6人民银行的监管的目标、依据是什么
目标:
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
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法》
!
7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
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离
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
3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
支付各种抚
恤金、学生助学金、丧葬补助费;
支付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
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
4各单位到外地采购,必须通过汇兑或者其他结算形式,不得自带现金。
~
5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零星开支的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
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
6现金收支量较大的单位,要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现金。
8人民币与发行基金的区别
发行基金是已经印刷完毕尚未投入流通的用于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的准备基金。
1性质不同。
发行基金是国家供货币发行的准备基金,是国家待发行的货币;
现
金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强制流通的现实货币。
2管理的主体不同。
发行基金的管理主体是国家授权的,中国掌握货币发行的机
关是中国人民银行;
现金的管理主体是有现金收入的社会各阶层、各单位和个人。
3价值形态不同。
发行基金不是流通中货币,不具有价值符号,它的价值体现在
印制费用、调运和管理费用上;
现金是流通中货币,具有价值符号,其价值体现
是一般等价物。
9票据伪造、变造的主要区别
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出票人或虚构人名义进行签章和票据其他记载
事项的行为;
(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即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
章的伪造);
)票据的变造指采用技术手段改变票据上已经记载事项的内容,或增
:
加、减少票据记载事项的内容,从而达到变更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
10人民币的特点、发行原则及其内容
特点
1、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它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
2、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通货,禁止经营外汇流通。
3、人民币的发行高度统一,集中于人民银行。
发行原则
1统一发行原则。
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其他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无权
发行货币或变相发行货币
2经济发行原则。
适应商品流通需求,市场货币流通量应与商品流通量相适应。
3计划发行原则。
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发行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实施。
11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业务禁止
人民银行
1不得向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2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
3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
4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5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
1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2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
3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12《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分支机构时的特别规定
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
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
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
模相适应的营运金额。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
的百分之六十。
《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
13我国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相关规定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
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
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14人民银行贷款的用途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资金不足
&
投放了基础货币,直接影响社会货币流通量和信贷总规模。
15金融法律关系及其构成、金融法律关系保护保护方法保护机构
构成
主体(中央银行,国家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其他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和国家)
客体(货币,金银,有价证券,行为)
内容(金融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保护
金融法律关系保护是指国家有权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监督金融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使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得以全部实现的过程。
保护方法:
保护机构:
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审计部门,仲裁机构,司法机关,金融同业协会
16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的区别
变造货币是在真正的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以增加原货币的面值。
变造的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有原货币的成分,如原货币的纸张、金属防伪线等。
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模仿真实的货币伪造成货币,有的伪造货币的行为要利用货币,如采用彩色复印机伪造货币的。
伪造的货币则不具有原货币的成分,如将真实的金属货币熔化之后铸成新币。
[
17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贷款的法律管辖
1分散原则商业银行的放款不应该集中在某一行业,某一企业,而应该把资金分布在各种类型的放款上
2保险保护原则借款人的贷款存在着能否偿还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为了避免贷款风险,在放款时必须要求借款人参加各种必要的保险
3择优放款原则商业银行通过信用分析,可以认识借款人的风险大小和信用好坏,在此基础上择优放款,保证贷款质量
4贷款与负债对称的原则贷款规模和结构与负债规模和结构对称
18国际惯例的构成
国际官方和民间组织制定的统一化规则
某种国际货币金融事务的习惯做法
$
19商业银行的严格准入制的意义
商业银行准入制是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是商业银行机构的数量、结构、规模分布符合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
良好的银行机构准入监管不仅对建立一个高效率和富有竞争性的银行经营环境至关重要,而且还是提高银行业整体和微观经营管理的保障性措施,预防银行经营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20对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方法
限制贷款集中:
(1)限制银行对统一客户的贷款额度。
(2)控制贷款行业集中风险(3)控制银行贷款关联交易
分散贷款集中风险:
21人民银行的领导体制
首长负责制
优点1责权力统一,避免相互推诿,无人负责
】
2事权集中
3提高行政效率
缺点1容易形成专治
2监管不力容易形成滥用职权
3缺乏民主
22商业银行破产、破产的条件、破产的基本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是指商业银行依照一定的程序停止经营、清理债权、清偿债务、
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法人资格从而退出市场的过程。
。
条件:
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由
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
程序:
破产申请,破产受理,破产公告,破产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破产财
产的处理,破产注销登记和公告
23西方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常用审查方法
品德:
主要指借款人的偿债意愿。
资本:
是指借款人的资产的价值与数理。
能力:
是指借款人利用其才能和对其所借资金妥善实用并获取利润的能力。
]
附带担保品:
是指借款人应提供用作还款保证的抵押品。
企业情况:
是指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和外部经营环境。
(经营特点,经营方法,技术状况,劳资关系)
24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主要内容有哪些
25设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的相关要求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
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
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应当是实缴资本。
26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业银行法》第四章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27支票支付的保障方式有哪些
|
1按有无记载收款人
2按支票上的日期是否与实际出票日期相一致
3按支票的当事人资格是否重叠
4按其付款有无特殊保障
5按支票票面金额是否受限制
6以票据的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一般支票
28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基本程序
条件
>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程序
申请,审查,批准
29商业银行的变更的内容
》
形式变更:
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总行或分支行所在地,调整业务范围,
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5%以上的股东,修改章程
实质变更:
商业银行的合并,分立
30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
中央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1有自己的资本2有自己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3财务
`
上实行独立核算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
2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政策和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目标一致
31国际票据统一运动
日内瓦公约体系1930、1931年国际联盟在日内瓦通过了《统一汇票本票法公
约》、《统一支票法公约》,统称为“日内瓦票据公约”。
但英美没有签名,形成
了日内瓦体系与英美法系并存的局面。
联合国票据公约未生效
32票据瑕疵及其主要内容
是指影响票据效力的行为,即由于票据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的某些行为,致使
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实行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1票据的伪造。
指假冒他人的名义在票据上为一定行为的票据行为。
2票据的变造。
指无权而擅自变更票据文义的行为。
3票据的更改。
指有票据更改权限的人为订正自己在票据记载上的错误,以法
定方式对票据内容加以变更的合法行为。
'
4票据的涂销。
指将票据上的签章或其它记载事项加以涂抹或消除的行为。
33追索权及其行使条件
追索权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1实质要件
(1)持票人必须以背书的延续证明其权利的存在
(2)法定原因事实。
即到期后追索权必须有汇票被拒绝付款的事实,到期日前追索权必须有汇票得不到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逃匿,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事实。
2形式要件
(1)承兑人或付款人出具的拒绝证书或退票理由书
(2)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等有关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4有关行政机关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处罚决定(5)公证机关出具的拒绝证明书
34票据行为的特点、常见的票据行为有哪些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
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
广义加上付款,参与付款,见票,划线,涂销
;
特点
1要式性票据行为应当按照票据法规定的固定形式来做出
2抽象性只看表面是否合乎票据法规定的形式,不在意原因。
3文义性以文义记载为准
4独立性同一票据上所作的各种票据行为互不影响,各自独立发生其法律效力
5连带性前手对所有的后手承担责任,后手对所有的前手有追溯的权力。
35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与管理原则
!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36金融法律体系及其构成
1银行法(金融法的基本法)规定银行的性质地位职能,调整银行的组织和业务活
动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货币法:
关于货币的种类地位,发行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
3证券法:
调整证券发行和流通的法律规范
4票据法:
票据的发行流通,票据制度,票据当事人
5保险法:
调整保险关系
6信托法:
针对信托这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7金融犯罪惩治法:
关于惩治金融犯罪的法律法规
37票据抗辩以及票据抗辩限制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提出对抗,从而拒绝履行
票据债务的情形。
限制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8票据法(广义、狭义)、票据法体系、票据法的特点
广义的票据法是指各种法律中有关票据规定的总和
狭义的票据法指专门规定票据制度和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
票据法体系是指根据票据法的历史传统和特色,把具有相同或相通基本牲特征
的不同国家的票据立法,进行学理归类而形成的票据法派系。
特点1强行法2特别法3技术性法4具有国际性
39票据的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
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
效的事项。
2相对记载事项:
是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外,《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记载的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是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是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4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40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的方法、时间、地点的相关规定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依据不同的票据种类,其权利的行使可能有不同的程序,可包括票据的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程序。
票据权利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和中断时效的行为。
41人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特点设立的目的
人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内的一般职能机构。
特点:
咨询性,建议性。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就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等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42善意持票的条件
1票据的善意取得人必须依票据法上转让方法,即背书交付或单纯的交付而取得票据
2让与人为无处分权人
3受让人无恶意和重大过失
4取得人必须已付出合理的或相当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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