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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普法办举办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讲座
※冼村街组织辖内三所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考试
※猎德街司法所开展送法到工地活动
※新塘街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普法活动
[法援传真]
※区法援处举办业务培训班
※黄村街开展残疾人维权暨法律援助知识讲座
[信息短波]三则
要闻聚焦
我局率先启动公益法律服务6月12日上午,我局举行“天河区举行公益法律服务启动仪式暨员村街公益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副局长黄永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庄伟燕,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志,天河区副区长廖国胜等领导出席了仪式。
公益法律服务的启动是天河区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着眼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首创之举,是我局积极落实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市司法局卢铁峰局长和区委领导关于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指示精神,大胆探索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区群众新路子的具体措施,标志着天河区迈出了建立健全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为龙头,以街道法律服务工作为主体,以社区法律服务为基础,实现法制宣传、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服务三结合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的新步伐。
启动仪式由罗育辉局长主持。
廖国胜副区长在致辞中对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区经济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是利民惠民,注重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卢铁峰局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肩负起试点重任,不断总结经验,攻坚克难,闯出新路;
二是树立民生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各级支持配合,创造有利条件,做大做强这项利民之举。
据悉,当天下午,林和、兴华、天河南等街道也陆续举办了公益法律服务站揭牌活动。
(局办公室、员村街司法所)
我区召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暨经验交流会议5月28日,区调处办组织召开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暨经验交流会议。
区委副书记肖彬生、区政法委副书记彭苏、区司法局罗育辉局长、吴两标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各调处成员单位领导、各街道分管领导和各街调处办负责人等7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调处办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吴两标主持。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罗育辉回顾总结了2007年区人民调解、排查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
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切实提高调处、调解工作效能;
二是坚持调防结合,积极妥善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
会上,车陂街道办副主任郑松华、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科长丁焱和兴华街司法所所长于建跃还分别介绍了在预防矛盾纠纷、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模式、健全调处机制等工作中的宝贵经验。
最后,区委副书记肖彬生对今年的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关键要抓好源头,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坚持抓住重点,对影响全区甚至全市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
四是要大胆创新。
敢于解放思想,突破原有的思想障碍,善于借“法宝”,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和协作;
五是要努力提高调处人员自身素质,特别是要掌握好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本领。
(局基层科郑敏)
和谐之音
我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控申下访、巡访联系机制
近日,我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控申下访、巡访联系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1、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控申下访、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
2、在区21个街道司法所设立控申信访工作联系点,区检察院聘请各司法所所长为控申信访联络员;
3、区司法局、各街道司法所在遇到涉检方面的苗头性、突发性及群体性重大事件时,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检察院,共商解决对策;
4、区检察院在处理群体性控申信访问题过程中,发现涉及到相关街道、需要共同协调解决的控申信访问题时,可有针对性地带案下访,各街道司法所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5、区检察院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开展法制宣传,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有关街道司法所对这些活动给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
(局基层科)
人民调解伸援手川籍民工把家还“感谢你们!
这下我们终于可以顺利回四川了!
”日前,在天园街纠纷调解室,伍某、郑某等几名川籍民工握着天园街司法所调解工作人员的手,由衷地表达谢意。
原来,伍某、郑某等几名川籍民工去年参与一宗装修工程,在年底工程完工并领取部分工钱后,承包人罗某称工程发包方提出该工程有部分质量问题,需扣除部分工程款,扣除部分应由这几名民工承担。
为此,他们多次与承包人罗某及工程发包方协商,半年多来仍未得到满意答复。
四川发生地震后,伍某、郑某均十分牵挂亲人,急需领取剩余工钱回川,在再次与承包人、发包方协商无果后,心急如焚的他们找到天园街司法所、劳动监察中队申请调解。
了解事件原委后,街司法所、劳动监察中队立即展开调处工作,本着“快一分钟解决纠纷,民工就快一分钟归家”的心愿,迅速与纠纷的关键人即工程承包人罗某取得联系,并敦促他参加调解,调处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经两个多小时积极协调,很快促成罗某与伍某、郑某等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罗某当即向他们一次性支付完剩余工钱。
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川籍民工终于顺利踏上归家之路。
(天园街司法所陈琼)
真诚调解助家园重建
5月25日一大早,四川劳务工潘某等人向车陂街司法所送来了“执法公道,调解楷模”的锦旗,感谢调解人员为他们争取回原以为无法拿回来的十二万元。
潘某等人于2007年初向苏某承包某拆卸工程,工程已完成并结算完毕,但由于苏某筹集不到资金,保证金一直未能全额退还。
车陂街司法所调解人员竭尽所能,经过多次调解,苏某也只是退还了六万元的保证金,还有十二万的保证金未能退还。
此次四川汶川地震,潘某等人家乡临近灾区,很想拿回保证金后返乡重建家园。
调解人员马上联系苏某等人,劝导他为灾区人民着想,支持灾区重建工作,争取早日将款项退还给潘某等人。
5月23日下午,大雨淋漓,苏某向他人借到十二万,马上将款项退还给潘某等人。
潘某等数名劳务工欣喜万分,流下了热泪,对苏某表示感谢。
同时对司法所调解人员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关爱以及对四川劳务工的热心帮助一再表示万分感谢!
(车陂街司法所
陈柳)
棠下街司法所成功平息医患纠纷
日前,在棠下街司法所的见证下,某防治中心与湖南籍病者宋先生的家属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并要求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一起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纠纷,至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7年6月,宋先生到某防治中心治病,后认为医院的错误诊断导致贻误了病情,要求医院就医疗事故进行经济赔偿和道歉。
今年2月的一天,家属为在春节前夕拿到赔偿,组织亲友分别到院方、医生办公室吵闹,并想用拉横额的方式干扰医院正常的工作。
司法所排查到了这起矛盾纠纷隐患有扩大的动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启动联合调解机制,控制住场面,劝退家属用冷静的方法解决问题。
其后,司法所将这件医患纠纷列入重点跟踪对象,多次与家属和院方进行接触,收集资料、调查情况。
经过司法所调解人员半年以来多次真诚的沟通,院方和患者家属最终同意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伊始,双方各不相让,为补偿数额争得面红耳赤。
在司法所苦口婆心的疏导下,医患双方为调解人员真诚感动,被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折服。
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棠下街司法所)
主动提前介入有效调解纠纷王某和黄某合伙承租厂房准备投资开办公司。
由于装修需要,黄某到玻璃店老板梁某处购买玻璃隔墙并约定由梁某负责安装。
梁某安排两位工人王某超、王某录进行安装,不料王某超在配合王某录进行电焊作业时发生意外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27日,王某超父亲及其亲戚赶到广州,向相关当事人提出死亡赔偿。
该事故刚发生,龙洞街司法所调解人员出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职业敏感性,预见到事故发生后肯定会随之发生死亡赔偿金的纠纷,于是立即提前介入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全程跟进,连夜在公安派出所查阅询问笔录,并当场向相关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
在死者家属尚未赶到广州前,调解人员就已完全弄清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相关当事人的情况,并有了初步的调解计划。
5月27日,死者家属到达广州,调解人员马上主动与其取得联系。
考虑到死者家属当时的心情,调解人员并没有马上进入实质性的调解工作,而是安排死者家属去到事故现场和殡仪馆,接着又到家属带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向家属介绍事故发生经过和法医关于死者死亡原因的法医鉴定,让家属清楚了解死者死于意外触电事故这一事实。
通过以上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步一步的为调解工作做好铺垫。
经过连续四天的加班加点调解,在全体司法所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纠纷当事人给司法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锦旗上写着“热情公正、真心为民”!
(龙洞街司法所)
商铺易权起纷争依法调解化矛盾近日,位于天园街辖内某楼盘负一层商场产权由原开发商变更为新的产权人广州金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某投资公司)后,金某公司于5月下旬欲对该处所有商铺进行装修施工改造。
其中,某房产中介公司和某美容店两商铺租户与原产权人合同租赁期限未满,金某公司遂公告通知两承租人在5月20日前搬迁。
5月21日,金某公司进行施工时,将两处商铺物品损坏,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
为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激化升级,天园街司法所在详细掌握纠纷有关情况后,及时介入,三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通过有理有据的说服,依法依规的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顺利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金某公司同意向两承租人支付相关物品损坏赔偿金,两承租人也同意从商铺搬迁。
至此,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天园街司法所陈琼)
元岗街圆满解决一宗死亡补偿纠纷案4月22日,元岗街辖内某印刷公司职工冯某在厂宿舍被发现死亡,经警方检验排除他杀、食物中毒等非正常死亡情况,有关部门更表示该情形不属于工伤。
事件发生后,从广西来的冯某亲属要求印刷公司给予补偿,而该公司则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僵持不下,到司法所要求调解。
调解人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努力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
最终由印刷公司给予冯某亲属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补助共4万多元。
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元岗街司法所罗肖娴)
基层动态
市司法局卢铁峰局长检查员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5月20日,市司法局卢铁峰局长一行冒雨到区司法局员村司法所检查业务用房建设。
区司法局罗育辉局长、吴两标副局长、曾晓元副局长,以及员村街道党工委陈廷书记、叶翠映调研员等领导陪同。
卢局长一行仔细地察看了司法所门面装饰、所内设施,翻看了近年的业务档案,并听取了相关汇报,对员村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所的各项硬件、软件设施已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卢局长对司法所今后的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使所的建设不搞形象工程,力求扎实抓出成效,确保整体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新形势下,要紧紧围绕政法工作重点和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发挥人民调解、纠纷排查调处等各项职能作用,做到多形式、广覆盖、高质量服务群众。
(员村街司法所)
林和街大力支持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建设林和街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在建立街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还探索在社区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引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努力提高社区法律服务的层次。
虽然林和街已经是广州市的新城市中心,城市建设和商业文化得到高速发展,但是由于街道辖区还有两个城中村,在城中村片区中,人的素质特别是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造成社会纠纷也相对较多。
针对这种现状,林和街努力克服困难,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当街领导了解到司法局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尝试时,当即决定在城中村的花生寮社区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党工委书记翁起贤和主任张朝晖特事特办,马上批准解决办公设施和经费问题。
并立刻指示调剂解决急需的电脑等办公设施,为办好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林和街司法所陈萌生)
沙东街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月30日,沙东街司法所举办了2008年第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辖内各调委会近30人参加了学习。
司法所结合近期制定的《沙东街人民调解案件衔接制度》,重点讲授了人民调解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转办的衔接流程及规范做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强调做好各项工作的资料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通过重新回顾司法所今年成功调处的、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且较为典型的两宗纠纷,分析了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调解的方式方法及技巧。
通过分析《人民调解》杂志刊载的案例,着重剖析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合同纠纷,家庭关系中的抚养及赡养等各种问题,以案说法,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在培训过程中,司法所还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
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杨演锋副主任参加了培训班,并指示调解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调解能力。
调解员普遍表示此次培训重点突出,内容翔实,能够更好的促进基层调解工作开展,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沙东街司法所
王异军)
普法之窗
区普法办举办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讲座5月23日,区领导杨建城、林赛龙、许志、王壮、李小东以及近500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齐聚区机关大院南会场,参加由区普法办举办的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讲座。
为了提高学习效果,区普法办特别邀请长期从事劳动法研究和实践、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劳动法专家为领导干部授课。
围绕《劳动合同法》的三大误解、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的扩大、破解劳动合同短期化、有效规范劳务派遣、强化民主协商机制等问题,专家引用真实案例,联系生活实践,深入浅出讲解了《劳动合同法》重点问题。
区政法委书记林赛龙讲座开始之前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且强调学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对全面推进我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和谐天河建设意义重大。
(法宣科胡丽雅)
冼村街组织辖内三所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考试4月29日,冼村街司法所组织辖内的天河第一实验小学、冼村小学和骏苗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考试,三所学校共1190名学生参加了考试。
这次活动由司法所组织,各单位进行了严密的分工。
市检察院关工委负责考试试题的制定,司法所负责试卷的印刷和装订,各学校则主要负责安排考场。
考试当天,司法所、市检察院关工委、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巡考队伍,对三所学校的考场进行巡考,保证了考试的顺利进行。
5月5日,司法所组织以上参与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改卷,并将对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冼村街司法所黄冉冉)
猎德街司法所开展送法到工地活动6月13日,猎德街司法所与区普法办共同组织华南师范大学法律志愿者在西塔建筑工人的宿舍区——珠江新城海心沙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活动。
华师大法律志愿者通过表演四个精彩的小品,向工人们宣讲了《劳动合同法》的几个要点。
天空虽然下着大雨,但近二百名建筑工人观看法律志愿者的演出,并踊跃参与互动活动。
在活动中,法律志愿者解答了工人们提出的问题并派发了300多份宣传资料及纪念品。
本次活动受到了广大工人的热烈欢迎,使工人们更加地关注《劳动合同法》,有力地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
(猎德街司法所黄志诚)
新塘街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普法活动
近日,新塘街普法办、综治办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普法活动。
活动采取分发法律知识手册、现场座谈、图片展览、接受咨询等方式,向辖区有关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负责人宣传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受到外来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和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一方面重点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工人的法律咨询,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还主动向企业了解生产管理及经营情况,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劳资问题,并主动化解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
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手册8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人次,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及隐患5起。
(新塘街司法所杜俊)
法援传真
区法援处举办业务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区法援处于5月27日举办业务培训班,对我区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法律援助工作部的人员和188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及10名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议由区司法局曾晓元副局长主持,邀请了区农林水利局张盛旺副局长主讲村改制公司及农村股份制等相关内容。
张副局长结合我区存在大量城中村的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村改制公司的制度设计、章程和农村股份制相关文件精神。
授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了广大学员的欢迎,不少学员表示希望我处继续举办类似的讲座。
该培训还引入评价模式,在培训前向两百多名学员发放《讲座效果评估表》,对讲课内容、对本职工作是否有促进、主办方的组织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会后共回收有效评估表147份。
区法援处根据回收的评估表制作《讲座效果评估表统计分析》,将使今后的业务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区法援处)
黄村街开展残疾人维权暨法律援助知识讲座近日,为迎接全国助残日的到来,黄村街普法办应街残联的邀请,在街文化活动中心为辖内69名残疾群众讲授了一堂残疾人维权课,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
讲座由街司法所谢珊同志主讲,主要从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法律援助的基本要求及对残疾人的特殊规定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并巧用事例与方言俗语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自力更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采取粤语授课的形式,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普法效果明显。
(黄村街普法办谢珊)
信息短波
★5月30日,越秀区司法局党委书记蔡子奇带领一行16人到区司法局交流座谈。
区司法局局长罗育辉、副局长吴两标、曾晓元以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双方就在解放思想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如何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如何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等工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局办公室)
★石牌三骏企业集团公司安置戒毒人员担任村治保队辅助队员已经一年了,街党工委一直非常关注这些回归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6月16日,街党工委联合三骏集团公司组织了有关的辅助治保队员召开座谈会。
街党工委书记唐锡汉、街党工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洪声明、副所长林伟东、街办事处副主任姚永营、区安帮办主任彭勇以及街安帮办、综治办、石牌三骏集团公司、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一同参加了座谈。
(石牌街司法所)
★6月11日上午,前进街普法办组织社区法制宣传骨干共20多人举办培训班。
街道办事处马东升副主任亲自到场对街社区普法工作提出要求。
来自广州司法警官学院的3名实习生从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前进街司法所)
送:
市局卢铁峰同志,区委杨建城、徐汉添、肖彬生、李新全、柯珠军、林赛龙、吴煜昇、陆志强、潘文捷、张谭均、刘建华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王淑贞、谭汉经、许志同志,区政府廖国胜同志,区政协杨南聪同志,市司法局办公室、基层处,区委政法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公室、法制工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法制学习文史委,区委维稳办、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本局领导。
发:
本局各科室、处、所
(共印65份,OA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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