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度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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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的日常办公设施、大宗业务印刷等一切办公经费开支,事前须由经办人提出安排计划,由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办公用品由财务股统一购买,实行领发登记,年终公布。
三、强化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审签,一切公用经费未经分管领导签字,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账。
四、一切公用经费的支出支票,须经办人签字,审签人审核同意等手续齐备后,出纳付款,会计入账。
五、一切公用经费开支,凭国家正规统一票据报销,白条不得入账。
六、公差外出、临时购买等公务活动,须经办人办理临时借款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及财务股办结各类经济手续。
七、严格现金管理,公用经费凡达到转账起点额度的实行转账支付。
八、差旅费、节假日加班补助费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工程施工补助费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经单位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九、严禁公款私借,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十、特殊项目的开支,按单位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职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整个卫生事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全体人员须切实遵守、执行。
二、单位卫生按清洁区划分,各办公室自行整理打扫各自的卫生区域。
三、工作场所内须保持整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不得堆积发臭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水和碎屑。
四、工作场所严禁吐痰,严禁吸烟、吃零食。
五、各科室必须每日清扫,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地面干净,无灰尘、果皮、烟头、纸屑等。
六、洗脸盆等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必要时要进行消毒处理。
七、每个办公室至少保证一至两盆花,办公区域保持经常性通风,复印室在工作时必须保证通风。
八、办公室派专人对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单位组织人员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九、各股室人员务必打扫和保持好办公室及个人卫生,如有违反本制度者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并在设计室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廉政建设制度
一、带头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准徇私舞弊,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维护党纪和法纪的尊严。
二、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三、勤俭节约,不准挥霍浪费,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
四、不准接受各种有价证券和礼金,不准用职权关系向服务对象及单位索要钱物和报销个人开支的票据款项。
五、不插手基建工程项目中的中介活动,不干预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
六、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七、不参及吸毒、贩毒、走私、嫖娼、卖淫、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教育和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考勤制度
一、全体职工应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
二、职工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做到真实、清楚、准确、及时,日记月总并予以公布。
三、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迟到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四、后勤职能人员因上级或单位特殊要求的,或因工作原因周末或节假日需要加班的,记入正常考勤。
外勤人员加班由办公室统一记录并计入考勤。
五、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及时电话通知领导,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电话通知时,应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并向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以旷工计。
六、办公室将于每月6号公示上月考勤情况(不包括节假日及加班出勤),每月10号提交财务室上月考勤统计表,逢节假日及双休日推后1天。
节假日及加班出勤每季度公示一次。
七、考勤结果及薪酬相挂钩,每月工资支付时应依据考勤结果,根据考勤天数计发补助。
月考勤中旷工1天以上(包括1天)者,仅可按出勤天数领取日工资(基本工资除以法定出勤天数),绩效工资及其余部分不再享受;
半年旷工达3天以上者年终考评不得为优秀,不得享受半年度奖金。
全年矿工7天以上者,年终考评为不合格,不得享受年度奖金。
站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和领导全站工作,履行站长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行政技术质量经济等工作中的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标准。
三、组织制定站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方针及工作计划,协调处理站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听取副站长及各科室汇报分管的工作情况,商讨处理有关事项。
五、审批站内人事调配事项和各项财务支出。
六、负责协调站及有关单位的工作。
七、掌握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动态,及时向主管局提出建议和措施。
八、定期总结工作,充分调动全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签发站内颁发的文件、查处通知、停工令、质量鉴定意见及各种证书。
十、负责全站员工的业务技术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本站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总结及站内各项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副站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对站的工作和发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分管的工作计划。
四、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审定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决定。
六、掌握我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站长汇报。
七、审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的制订、补充、修改。
八、审核仪器设备的添置、技术培训等计划。
九、审核站内颁发的文件、查处通知、停工令及各种证书。
十、审核监督任务的划分及人员配备。
十一、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协助站长负责本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三、制定本站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及科研、技术工作计划。
四、处理工程质量监督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参及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制定我县交通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科研规划,并负责组织检查和落实。
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我县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参及全站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及职称初评和晋级工作。
八、负责全站和我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应用和推广,并督促落实。
九、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二、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批示及站务会决定、决议等传达下去,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把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反馈站领导。
三、负责全站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分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站办公用品采购、供应、登记、建账和财产造册登记工作,保障办公用品的及时供应。
五、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安全行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打字、复印、报刊征订、计划生育、职工福利、劳资工作。
七、做好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八、搞好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服务于站中心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职责
一、负责单位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会计核算、经费收支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规章和方针、政策,遵守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三、搞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实行“钱帐分管”,各负其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财务室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定期的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负责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
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对站上财务工作的年检、年审。
五、编制本站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定期向站领导汇报。
六、财会人员认真填写会计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详尽登记会计账簿,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主管领导反映财务状况。
七、“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账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核对一次,出现错帐及时查清原因予以纠正。
个人原因造成短款者,由本人负责赔偿。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白条抵库及挪用。
八、严格审核各种开支的原始单据,做到每笔业务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有会计审核和有领导批签,方能报销付款。
同时作到帐帐、帐票、账款、帐物相符。
九、财务人员对手续不全、数额不符、违反有关政策、法令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
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
十一、当好站领导参谋,组织资金收入,合理周转利用资金。
十二、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量监督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定我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制度。
二、负责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收集信息,总结交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验。
三、编制监督工程的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下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意见通知书》,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并及时实施有效监督。
四、监督检查业主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所签定合同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
监督检查质量自检体系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程序,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五、负责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对其违反有关建设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记载不良记录,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和给予行政处罚;
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相关单位调查取证。
六、及时上报有关质量安全报表和资料,按程序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
七、做好我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及个人资信登记工作;
组织对我县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八、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检测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三、负责公路工程检测资料评定、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协助监督科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负责检测仪器的管理及日常保养工作。
六、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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