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范文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2525855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9.76KB
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范文文档格式.docx
《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范文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范文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负责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履行合同,避免出现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
协调对方及与合同相关部门的关系。
2、合同承办人主要职责:
承办人对客户资信调查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书的起草,送部门负责人修改,再由法务人员斟酌完善;
送相关部门会签;
呈送分管领导复核审批;
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保管合同文书及与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的有关文件,及时送交合同主管部门行政部、财务部归档。
第三章合同订立条件
第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承办人签订合同实行授权委托代理制度。
承办人依据经相关权限人签字审批后的“合同评审签发单”代表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
承办人未办理“合同评审签发单”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其经办人将负全责)。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1、“合同评审单”中的评审流程已完成;
2、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3、对方应具有的条件:
对新客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履约能力的有关证件经审查合法、真实、可靠;
对已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应审查其以往付款情况,以及近期经营状况有无负面的重大变动;
所需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计量合格证、建筑工程资质证、装修资质证、物业管理资质证、广告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证件齐备;
正式规范的委托代理手续、签字盖章手续、审批手续;
合同签订人的身份、资格,合法有效。
4、合同内容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可靠性。
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准确,风险控制到位。
第四章合同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八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①当事人的姓名(自然人)或名称(经济组织);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③住所(自然人的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址、经济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或主要经营场地);
④电话、传真;
⑤营业执照号;
⑥银行账号;
2、合同标的:
标的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如买卖合同中的具体买卖的物品、工程合同中的工程范围等;
3、数量;
4、质量;
5、价款、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第五章合同订立
第十二条合同订立程序,一般包括调研准备阶段和洽谈签约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调研准备阶段
l、订约资格与履约能力的调查。
按照对客户资信调查的规定,对新开客户要即时调查,长期客户要定期考查的要求,合同正式签订前,对于新客户,承办部门需填写“前期调查表”,对客户资信情况做出评价,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为审批合同的附件;
2、可行性研究。
确定了目标市场与客户关系后,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意图和自身特点、市场需求制定出经营方案。
作为对外洽谈、交易的依据。
第十四条洽谈签约阶段:
1、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并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
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合同主管领导和承办部门联合组成谈判小组。
合同谈判小组负责人由董事长确定。
合同承办部门为合同谈判小组牵头部门,负责对谈判要点进行纪录,形成“谈判会议纪录”并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合同起草:
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承办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负责,必要时可由律
师根据谈判要点起草和修正。
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平等互利、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风险控制到位。
3、合同评审:
合同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员应填写“合同评审单”,将合同文本、合同对方资料、招标相关资料送至相关要限人评审,必要时还须提供合同签订背景情况说明。
若评审人提出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由承办人修改后重新执行修改、复审及完善。
合同金额评审人权限,合同总价在300,000元以下的总经理为最终评审人;
合同总价超过300,000元的,董事长为最终评审人;
合同条款评审人分为专业评审人和一般评审人两种。
一般评审人根据合同金额确定最终评审人(评审小组人员由董事长选定);
工程类合同
①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指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供水、供电、煤气燃气、供暖、通讯、智能化、小区配套、环境工程、公建)等;
②工程合同由工程部负责起草、谈判。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的起草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工商同字(1991)第83号)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XX]369号)。
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预算须送造价审计部、财务部审核;
③工程合同需经工程师(质量、工期、形象进度等技术部分)、预算师(合同价款、计价方式、费用、经济签证等)、财务经理(付款方式)进行专业评审后,方可提交合同承办部门的分管副总(就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负第一责任)、总经理、董事长进行一般评审。
工程类合同评审附属文件包括:
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文。
合同对方应提供施工资质证复印件。
合同均需财务经理进行专业评审后,提交合同承办部门的分管副总(就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全面性)、总经理、董事长、进行一般评审。
4、合同定稿:
合同由承办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评审意见定稿。
若评审人会签的有“需修改”意见,则需重新修改和评审。
对于评审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同意的,为不耽搁时间将由合同金额最终评审人直接定稿(附公司文件号)。
历次“合同评审签发单”作为最新“合同评审签发单”的附件,合同承办部门不得废弃。
5、签字盖章:
定稿的合同,承办人可凭“合同评审单”签字,并持“合同评审单”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
公司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凡申请盖公章的,须由合同专用章保管人签字同意。
6、合同原件资料归档:
所有合同一般公司留存两份。
7、外部有关手续: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凡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
凡按有关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必须申请鉴证;
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
必须进行公证。
第六章合同履行和评价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阶段
1、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公司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董事长汇报;
2、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在2日内将合同文本复印件送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部门并将合同义务分解落实;
3、对应验收的标的物,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后签署验收证明。
对验收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标的物,应由承办部门在即日提出书面意见,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对方提出异议,尽快采取适当措施解决;
4、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和支付手续的,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财务部经理应随时督促合同承办部门保障合同双方如约履行合同;
5、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到期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问题较大的应书面上报董事长。
第十六条总结评价阶段
合同承办部门要对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按进行总结,分析执行结果,评价合同伙伴,总结经验教训。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七条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工作审批单”逐级审批汇报,申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十八条对于工程类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经济签证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明确的修改图纸,则按图纸计算变更工程量;
如无明确图纸须进行现场丈量确认,并绘制图纸或拍照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的内容,应签订书面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按正常合同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手续,作为原合同的附件进行管理。
第八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违约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违约要按规定索取违约金,如造成经济损失还应索取赔偿金;
我方违约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承办部门查清原因,以“工作审批单”形式逐级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违约金和赔偿手续。
第二十一条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部门应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公司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
篇二:
公司范本
中小企业(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XX,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
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
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
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
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
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
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
篇三:
(修订)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威建设集团公司、各区域所属各项目部、分(子)公司及亿利商用置业公司、北京世洋商贸公司、亿利大物流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合同。
3.合同签订范围及报送
除差旅费、招待费及其他特殊支出明确规定可不签订合同外,金威集团及各项目部对外发生的5万元(含)以上的经济业务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律师在所有合同的正文本每页上都要审核签字。
金威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区域公司、各项目部、分子公司及其部室必须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经办人必须确保每一份合同有3份原件,报送集团人力行政部(先由审计法务部收集统一交总档案管理)一份,项目部一份(财务科)、对方一份,其他部门如需查阅电子版合同,可直接在OA里查阅。
4.合同草拟程序
在合同范本范围内的合同:
先由发起单位合同经办人负责和招标负责人对接,把所有与该项招标业务有关的资料及审批后的定标报告进行收集整理(与招标负责人要有对接手续,并签字确认),并收集整理合同洽谈中澄清的有关资料和技术方面的有关要求。
按照合同范本里划线部分需填写的内容填在合同业务关键条款审批表中(不要在合同模板上直接填写,而是填写在固化的合同业务关键条款审批表上),包括合同标准附件的填写,经区域级审批后转发给律师,由律师套用相对应的合同模板(合同模板任何人不允许修改),经签字加密后反馈于发起单位经办人按合同业务流程进行发起审批。
不在合同范本内的合同:
由发起单位草拟合同并完善合同里的内容,发审计法务部律师审核签字加密并反馈于发起单位按合同业务流程发起审批。
如需对范本固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需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修改。
5.合同经办人发起审批流程的规定
按规定的合同类别和权限发起审批会签表。
发起流程时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管理制度 工作 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