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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履行职能是:
承担撤销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1个单位构成。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62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6.8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52.78万元,下降36.0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5.27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31.93万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是自2018年6月起67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由财政支付。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1.6万元,为产投公司核拨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人数不断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71.38%,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各项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开支。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6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4.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44.75万元,下降35.1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9.22万元: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开支、业务经费的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08.04万元,下降34.72%,主要原因是自2018年6月起67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由财政支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0.66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5.76万元,下降33.7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人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5.02万: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大。
4.年末结转和结余3.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2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31.93万元,下降35.04%。
其中:
基本支出454.77万元,项目支出160.5万元。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99.28万元,支出决算为61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9%,主要原因是自2018年6月起67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由财政支付。
(一)基本支出454.7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18.44万元,支出决算为39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3%。
2080199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8.62万元:
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0.97万元;
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疗养费、护理费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万元;
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0.4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4万元:
主要用于缴纳社保费,医疗启动金方面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45万元:
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住院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
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02万,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02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8%,增长主要原因是追加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等。
2080199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68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万元;
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护理费。
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4.93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设备采购费、运行维护费等。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68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8.61万元;
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去世人员的丧抚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57%,超出原因为预发2018年绩效考评奖金及工资增加部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未完成原因为采购设备单价降低。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未完成原因为自2018年6月起67名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由财政支付。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7万元,比年初预算少支付2.73万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2.37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车维修减少,厉行节俭,提倡绿色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7万元。
与年初预算4.8万元相比,减少2.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慰问离退休人员、开展相关活动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8年,南宁市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7万元,平均每辆1.0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9万元,降低32.14%。
主要原因是:
未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额度较少等,比2017年减少0.95万元,降低5.81%。
厉行节约,倡导绿色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老干部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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