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docx
- 文档编号:22790865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23.79KB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docx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
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针,突出超前防,“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犯、不可逾越。
第二章通用类
(一)机构设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安监等管理机构。
第四条配齐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煤、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建设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考核500元,责任人考核1000元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每月主持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
第六条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下井带班数目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三)劳动用工管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外包施工队一律停工停产。
【
第七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矿统一管理的,出现非法分包、转包的;施工队未到省级煤炭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第九条入井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一律不得独立作业。
第十条外包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第三章设计类
第十四条矿井、采区、工作面、供电、防灭火等设计违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煤矿安全规程》、《中煤集团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等规、标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探放水设计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中煤集团防治水管理体系》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探防水作业。
第十六条采掘工作面无设计或无《作业规程》而私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
第四章基建管理类
第十七条非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实行以包代管,或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的,一律停工整顿。
第五章采掘类
采掘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十九条无批复的设计、作业规程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或未采取(未建立)注浆、注氮、三相泡沫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系统)的。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的。
|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巷道掘进施工地点支护参数无依据或擅自更改巷道支护设计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锚杆(索)支护未做拉拔试验的,预紧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第二十四条巷道三、四岔门施工无专业设计、无专门施工措施施工的。
第二十五条矿井综掘机、综采“三机”等设备,在搬家倒面运行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五章通风类
通风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二十六条矿井未编制井下各用风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的,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七条采掘工作面等主要地点风量不足的。
|
第二十八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的。
第二十九条采掘工作面之间存在串联通风超过1次的或存在一次串联通风未制定措施的。
第三十条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第三十一条未按规定及时封闭采区、采空区以及盲巷。
第三十二条启封密闭时瓦斯排放不按措施执行的。
第三十三条巷道失修重的。
第七章机电运输类
机电运输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
第三十四条使用明令禁止、淘汰设备和工艺的。
第三十五条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第三十六条主要提升装置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
第三十七条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
第三十八条井下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第三十九条条斜巷使用JD-1小绞车牵引的。
第四十条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的。
第八章防治水类
.
防治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四十一条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第四十二条井下探放水单项工程未编制探放水专项设计的。
第四十三条探放水专业人员、专用设备及专业队伍不到位的,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的。
第四十四条未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在探放水过程中发现疑点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四十五条当采掘工作面临近积水区时未及时下发停掘停采通知单和恢复掘进回采通知单的,正常掘进探放水时没格履行准掘签字制度的。
第四十六条受冲积层水或地表水体威胁的矿井,未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的。
第四十七条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未通过防治水专项评估的。
$
第四十八条采掘工作面或其他施工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没有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的,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仍继续进行采掘活动的。
第九章顶板支护类
顶板管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四十九条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的。
第五十条工作面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定不采取强制放顶措施,或强制放顶不彻底。
第五十一条在松软的煤岩层或者流砂层及地质破碎带中掘进巷道、采煤工作面强制放顶及回撤支架、采掘工作面通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形下,未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强顶板管理的。
第五十二条巷道顶板离层仪数值进入危险区域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第十章附则
·
第五十三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有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撤职处分,或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从追究责任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岗位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红线意识,提高岗位职工工作执行力,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岗位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条调度中心(调度员)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调度员
1)调度员要保证双岗值班,禁两人同时脱岗;(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调度员在矿井发生事故后要格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第二条安监部(安监员、“火工品”保管员、“火工品”看库工、井口检身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安监员
1)禁点名不下井,班中脱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睡岗等行为;(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格按照当班值班人员(班前会)安排的巡查作业点巡查,发现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规定限期整改;(违反本条考核200)
3)坚持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重大隐患要及时汇报安监部值班人员及调度中心,以便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直至停止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500)
"
2、“火工品”保管员、看库工
1)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发放给无放炮证人员及私藏;格执行领用清退手续;(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脱岗和睡岗;(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进入炸药库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井口检身工
1)禁职工酒后入井;(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职工穿化纤衣服入井;(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
3)禁职工不按规定佩带矿灯和自救器入井;(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4)禁职工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防爆电子设备入井;(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5)禁职工井口及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违反本条考核50元)
6)禁脱岗和睡岗。
(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第三条地测部(钻探工、地质工、测量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钻探工
1)钻机禁架设于未进行支护或支护不完整的地段;(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钻机安装不牢固情况下异常开钻;(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3)钻探过程中,钻水量异常增大时禁拔出钻杆。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地质工
1)禁在地质观测资料编录、汇总等工作时弄虚作假;(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工作面迎头收集资料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测量工
1)禁使用几关系不正确的仪器进行现场测量作业;(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使用未进行检查的测量点进行导线延升及延线;(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涂改测量记录,不符要求的测量数据必须进行重测。
(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设计规划技术员、采煤技术员、掘进技术员)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设计规划技术员
1)禁设计、技术案和措施不履行审批程序就要求区队施工;(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设计过程中无地质资料擅自设计图纸;(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发现工程或图纸出现疑问或隐患时,不及时处理。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采煤技术员
1)禁在岗期间渎职,对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变化不清楚,施工条件变化未及时制定对应措施;(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违章指挥作业;(违反本条视情况考核200-500元)
…
3)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管理混乱,影响中心决策、计划及生产任务。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掘进技术员
1)禁不及时掌握矿井拓掘进度,禁不按坐标点上图;(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发现工程中出现测量问题后不制定相关必要措施进行解决。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第五条通风部(瓦检员、监测监控工、测风工、通风工、束管监测工、密闭工、测尘工、冲尘工、注浆、注氮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瓦检员
1)禁不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巡回检查;(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在检查期间出现空班、漏检和假检;(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3)检查盲巷、密闭或者高冒区瓦斯时,禁未按作业规定检查。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监测监控工
1)禁使用不合格的气样对传感器进行调校;(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改动传感器的规定数值;(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系统报警时不按规定采取措施;(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测风工
1)按时测风,禁假检、虚报;(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格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和风流、风量变化情况,发现通风、瓦斯、防尘防火隐患,要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3)格按规定对用风地点进行风压、风速、风量、温度、湿度及有害气体浓度的测定工作,超过规定围时要及时调节进风量,保证工作场所的通风安全,持证上岗;(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4、通风工
1)禁同时打开风门进行维护;(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禁无人看护时高空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5、束管监测工
1)未采取措施,禁进入采空区抽样;(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分析有害气体时,禁弄虚作假。
(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6、密闭工
]
1)禁施工密闭不掏槽;(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未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7、测尘工
1)格执行粉尘测定计划,按时完成总粉、呼吸性粉尘等数据的测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保养和维护好仪器、仪表,按程序操作,确保粉尘测定数据的准确;(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伪造虚假数据。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8、冲尘工
1)禁冲带电的开关、接线盒;(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2)大坡度(大于30度)斜巷禁无防护时冲尘。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9、注浆、注氮工
1)进风侧注氮管距老塘小于10米、回风侧注氮管距老塘小于30米禁注氮。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在未检查管路的情况下注浆。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第六条机电部(机电主管、班长[运转、供电、配电、水泵、设备]、技术员、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工、主水泵工、机电材料、设备员、司炉工、压风机操作工、主要通风机司机、机修工、防爆设备检查员井下电工、变电所操作工、电钳工、电气试验工、变配电工、矿井维修钳工、矿井维修电工、吊车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机电主管
1)禁井下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使用保护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的机电设备。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2、班长[运转、供电、配电、水泵、设备]、技术员
1)禁违章指挥。
(违反本条视情况进行考核)
2)禁无措施施工;(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违章作业;(违反本条视情况进行考核)
4)临时停电维修时,馈电开关要格挂牌闭锁,并安排专人看管。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设备管理员
1)禁设备入库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2)禁在设备安全管理检查中发现设备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
4、机电维修工
1)移动和检修电气设备时,禁带电作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5、主水泵工
1)在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禁开启水泵;(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做好要害场所的管理工作,禁无关人员进入主排水泵房。
(违反本条考核100元)
6、机电材料、设备员
1)禁设备不合格、不符合防爆要求下井使用;(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2)禁检修材料、配件质量不符合安全规定标准的下井使用。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7、司炉工
保证锅炉有足够的合格用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水质(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8、压风机操作工
1)停送高压电源时禁不穿戴高压绝缘靴、手套,并站在绝缘台板上作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9、主要通风机司机
1)除故障紧急停机外,禁无请示、无计划停风;(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2)停送高压电源时禁不穿戴高压绝缘靴、手套,并站在绝缘台板上作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做好要害场所的管理工作,禁让无关人员进入主扇风机机房。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0、机修工
1)禁随意拆除和改动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停送高压电源时禁不穿戴高压绝缘靴、手套,并站在绝缘台板上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1、防爆设备检查员
1)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禁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不检查围瓦斯浓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3)禁不合格防爆设备入井;(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4)禁不贴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器设备入井。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2、井下电工
1)禁带负荷进行刀闸操作;(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约时停送电。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13、变电所操作工
1)禁无计划私自停、送电;(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2)停送高压电源时禁不穿戴高压绝缘靴、手套,并站在绝缘台板上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4、电钳工、电气试验工、变配电工
1)禁未持证上岗;(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禁带电作业的;(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4)禁瓦斯浓度超过%时,进行电器开盖、验电、放电等电气作业;(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5)供电系统维护格按矿规定办理“停送电作业票”进行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15、矿井维修钳工
:
1)禁井筒和登高作业时上下平行作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在斜井、斜巷作业对易滑、易坠物料不设保护;(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井筒、井巷登高作业不带保险带和不戴安全帽;(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禁起吊用具超能力使用。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16、矿井维修电工
1)禁不按规定停送电;(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在未查明故障原因时强送电;(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4)禁设备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制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5)禁甩掉井下电气设备保护装置。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第七条运输部(运输主管、绞车司机、副井把钩工、副井信号工、信号把钩工、小绞车(回柱机)司机、运料工、钉道工、架空人车司机、地面吊车工、带式输送机司机、皮带维修工、皮带维修电工、皮带清煤工、装载信号操作、给煤机司机)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运输主管
1)禁使用安全设施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的运输设备;(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轨道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进行轨道运输作业;(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胶带进行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绞车司机
;
1)禁在钢丝绳有死弯、上垛及断丝、磨损超限的情况下开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单手操作绞车或在开车时处理爬绳(斜巷大绞车司机除外);(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车辆掉道时开车,或不带电松车和放飞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4)禁在处理车辆掉道时使用绞车强行复轨;(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5)禁在信号不清、绞车固定不牢、安全设施不全的情况下开车。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副井把钩工
1)禁将车辆提前放过前阻车器;(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车场区域安全设施不到位时发出信号;(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
3)禁超重、超长、超高物料在未制定专项措施时装车入井。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副井信号工
1)禁上下口信号工在收到任不明信号时发出开车信号;(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2)禁不使用专用信号,用其它形式和法传送信号;(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甩掉保护而发送信号或操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禁工作时打手机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5、信号把钩工
1)禁在连接车辆时人员站道心或将头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2)禁用矿灯、喊话、敲管子或约定时间等代替信号;(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在安全设施不全、连接装置不合格时发出开车信号;(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禁在“四超”车辆无措施、物料装的不稳固的情况下挂车。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6、小绞车(回柱机)司机、运料工
1)禁行人行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在斜坡上摘挂钩;(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掉道的大件车无措施拿道;(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禁超挂车、不用标准连接装置挂车、不带电松车;(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5)禁使用无斜巷运行可证或安全设施不完好的绞车。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7、钉道工
1)禁在架线下行走时将撬棍等长工具扛在肩上;(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道不挂警示牌施工;(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在不停电架线下装卸物料(开门车从开门处卸料及平板车装卸物料不超过车辆长度的除外)。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8、架空人车司机
1)架空人车及稳固状况、钢丝绳或信号不完好,禁强行开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超载人员乘坐猴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
3)禁带故障强行运行猴车。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9、地面吊车工
起吊重物时,禁人员在重物或吊臂下或重物运行前停留。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0、带式输送机司机
1)禁止私甩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强行进行作业。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2)禁皮带运行时在皮带米围清理皮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无措施处理堵仓;(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4)禁开机前不发信号或不用联系,擅自开机;(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5)禁皮带运转时处理故障。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1、皮带维修工
1)禁皮带机不闭锁,检修皮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2)禁强行送电或约时、约定信号送电;(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皮带运转时处理故障;(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4)禁开机前不发信号或不用联系,擅自开机。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12、皮带维修电工
1)禁不停电、不闭锁、不挂牌,检修皮带;(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
2)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3)禁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不检查瓦斯浓度;(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4)禁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擅自启动机电设备;(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5)禁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3、皮带清煤工
1)禁皮带运行时在皮带米围清理皮带;(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4、装载信号操作
1)禁在运行时清理皮带或安装调试皮带托辊;(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尾绳托底或设备故障时仍打点走钩;(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禁发出错误打点信号。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15、给煤机司机
1)禁煤仓未清理冲洗干净,进入煤仓检修;(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2)禁无安全措施处理煤仓堵、卡;(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禁止给煤机运行过程中,脱岗、串岗或睡岗;(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第八条综采队(支架工、采煤机司机、工作面输送机司机、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出口工、泵站工、电工、机修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支架工
(
1)禁带压更换高压油管和液压部件;(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用高压油管冲洗积煤、积尘及将油管对着他人。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采煤机司机
1)禁开机前不发信号开机;(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采煤机滚筒上下3米围有人时开机;(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禁未打开隔离开关及离合器检修煤机或处理煤机故障。
(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3、工作面输送机司机
1)禁不发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开机;(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
2)禁司机正对溜子机头操作。
(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4、机司机
1)禁不发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开机;(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开机时清理转动部位;(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3)禁开机时处理故障。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5、胶带输送机司机
1)禁不发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开机;(违反本条考核200元)
2)禁司机在正对机头位置操作;(违反本条考核300元)
$
3)禁开机时清理皮带传动部位和处理故障。
(违反本条考核500元)
4)禁皮带机综合保护不齐全完好的情况下开车。
(违反本条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红线 管理 规定 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