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机修车间岗位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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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机修车间岗位操作规程
六、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目 录
1主题内容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细则
4.1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4.2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龙门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牛头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5滚齿机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6插齿机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7平面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8外园磨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9插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0螺纹钢铣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1镗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2钻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3堆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4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5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6气割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7热处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8锻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9叉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0冲剪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1气压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2锯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3铣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4钳工(维修钳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5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6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7工频炉化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8冲天炉化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9中频炉化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0离心铸造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1铸造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2轧辊配开箱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3混砂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检查与考核
6相关文件
7记录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所有职工必须树立的思想。
为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制度,规范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促进标准化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分厂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机修车间各操作岗位的安全操作。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沙钢集团安阳永兴有限公司机修车间各个岗位人员,本规程规定了机修车间职工在岗期间最基本的安全工作准则。
3职责
3.1各岗位工人要切实掌握本操作规程,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2各班负责人必须熟悉、检查、督促岗位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3.3机修总厂领导负责不断完善、修改安全操作规程,使操作规程能全面反应操作过程的可行性、安全性,确保安全生产。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细则
4.1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4.1.1上岗前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禁上班穿拖鞋、赤膊、散衣、戴头巾;女工必须把头发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
严禁穿化纤服装从事接触有氢气的工作。
4.1.2上班前4小时不准饮酒;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打闹、睡觉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4.1.3上岗操作前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设备润滑、通风良好;设备运转时,不准跨越和传递物件,不准触动危险部位。
4.1.4各级安全监督员上班后必须带好安全臂章,加强对本工段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各种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督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便拆除或非法占用。
4.1.5新进厂工人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或未签订师徒责任合同不准上岗单独操作;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4.1.6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工具,如锤子、板手、钢丝绳等,在使用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严禁一切物品放在阻碍设备运转或妨碍生产的地方。
4.1.7操作工必须熟悉岗位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或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人严禁操作。
4.1.8检查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专人监护;停电牌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严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擦抹、清扫。
4.1.9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厂房、生产线和设施,职工有权力和义务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生产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1.10二人以上共同作业的,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煤气区域作业,至少两人同往,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4.1.11高空作业和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办理操作许可证,并有人监护;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使用梯子要牢固可靠,上下时要面向梯子,双手扶牢;严禁投掷工具、零件等物品。
4.1.12在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应仔细观察好周围环境,站立在安全区域,当吊物经过时,一定要主动避让到安全地方。
4.1.13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非行车工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随便上行车;如工作需要时,必须征得行车工同意方可上行车或轨道进行检修工作。
4.1.14禁止在配电室附近放置非绝缘物品和易燃物品,一切电气设备和风扇禁止用手摸,在潮湿的地方工作,不要靠近一切电气设备。
4.1.15严禁使用氧气、氩气、氮气清灰吹晾,必须时使用压缩空气吹灰,严禁对着人吹。
4.1.16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安放周围不得乱堆杂物。
4.1.17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在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行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内、危险潮湿地点的灯具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1.18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场所,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器具,并保持良好有效。
4.1.19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规定分类存放、管理,并有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未经“三级”审批并严密监护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未的场所进餐、饮水。
4.1.20主控室、变配电室、水泵房、风机房、卷扬机室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4.1.21在设备正常运转中,突然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并及时通知有关工序,严禁操作工单独修理电气设备。
4.1.2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险情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在处理事故时,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
4.1.23搞好文明生产。
各种备品备件及材料应按定置要求整齐、清洁地堆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4.1.24行人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各种警告牌,严禁贪近走便道和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行车和其他机动车辆上爬上跳下,抛卸物品;生产区内不准骑自行车、摩托车。
4.1.2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要对口交接,公用工具必须齐全,严禁带病交班和互相扯皮。
4.1.26所有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以及操作工的劳护用品和各种工具都必须进行严格脱脂,以防高压氧与油脂产生剧烈氧化反应,各种油脂油类必须严加保管。
4.1.27在用四氯化碳等有毒物品脱脂,以及用氮气吹刷和在有氮气泄漏的地方作业时,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注意环境有良好的通风,防止中毒和氮气窒息事故的造成。
4.2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1工作前应正确寄戴好劳护用品,不允许带围巾、手套上岗操作,如发辫应盘在帽子内,工作服做到三紧:
“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4.2.2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并对润滑部位按规定加好油,启动由慢速到快速,发现问题立即停车检查。
4.2.3机床启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禁止隔着传动部位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件。
工夹具、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滑丝卡爪严禁使用。
4.2.4车头箱上、床面上严禁放置工、量器具等物件,严禁用手清除铁屑,应用专用工具,配电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严禁坐在机床上。
4.2.5凡两人操作一台机床,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吊运物件时,行车工与车工要互相呼应,行车工必须服从地面指挥。
4.2.6机床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必须停车,不准叫他人代看,并切断电源,机床变速必须停车,防止磨损齿轮端面。
4.2.7装卸卡盘及工件时,床面上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并要在主轴中间插入元钢,防止卡盘跌落,工件装卸后应立即取下板手,禁止用手刹车,如下班后物件不能落车,应用刹铁垫好,并切断电源。
4.2.8自动走刀时,床面上不得有妨碍走刀的物件。
4.2.9上砂轮磨刀时要戴好防护眼镜,并严禁站在砂轮的正前方。
4.2.10割大料时,应留有一定的余量,卸下敲断,不准用手接。
4.2.11加工细小工件时,车头前伸不得超过直径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mm时,必须加托架,并装设防护栏杆。
4.2.12使用砂皮打磨工件表面时,砂皮应用锉刀垫好,修磨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严紧用砂皮裹在工件上或一只手进行打磨。
4.3龙门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1机床运转前,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并观察周围的动态,站立位置要正确,有关部位加润滑油。
4.3.2凡两人操作一台机床,必须有一人负责指挥。
4.3.3机床运转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4.3.4工件要装夹牢固,压板垫块要平稳,并注意龙门的宽度及高度,工件装夹完毕后,开一次慢车,检查工件和夹具是否能安全通过。
4.3.5开车前,必须将行程档铁块位置调节适当,并要紧固刹牢后开车,开车后应要重新调整行程档铁。
4.3.6机床运转时,禁止将头、手伸入龙门及刨刀前面,不准站在台面上,更不准跨越台面,严禁他人在两头护栏内通过。
4.3.7工件装卸上下及翻身要选择安全的地方,注意锐边毛刺割手,上下工件时应和行车工,挂钩工密切配合。
4.3.8测量工件、清扫铁屑都必须停车,不得边运转边操作。
4.3.9清除铁屑只允许用刷子,禁止用压缩空气吹。
4.4牛头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1开车前要注意周围动态,开车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严禁站在工作台的对面。
4.4.2上砂轮需戴好防护眼镜,严禁刀具与砂轮撞击。
4.4.3机床导轨上、床身上、工作台上严禁放工具及其它物品。
4.4.4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更不能用嘴吹铁屑,以避铁屑钻入眼内。
4.4.5凡两人操作一台机床,必须有一人指挥,负责安全。
4.4.6机床运转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应停车并切断电源。
4.4.7调整牛头冲程时,刀具不能接触工件,调整结束后,随时将手柄取下。
4.4.8工件要装夹牢固,增加平钳夹固力应按装套筒,不得用榔头敲打板手。
4.4.9刨削过程中,手、头不要伸到车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机床运转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防止滑落伤人。
4.5滚齿机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5.1开车前对设备的各操作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机械各部位运行正常。
4.5.2装夹的刀具必须紧固,刀具不合格、锥度不符,不得装夹,刀架角度搬动后应紧固好。
4.5.3工作前应正确计算齿轮的齿数,并调整好差动离合器,以免发生事故,严禁机动上刀或对刀。
4.5.4根据工件材料、模数、齿数状况合理选用切削用量。
4.5.5加工少齿数、齿轮时,按规定计算不得超过工作台蜗杆的允许速度。
4.5.6工作中必须经常检查各部轴承、电机的温升,注意液压的工作压力,操作者不得自行调整各部间隙。
4.5.7使用的扳手与螺帽必须相符,用力要适当,扳动方向无障碍。
4.5.8上下工件绳索要牢固、平稳,起吊防止滑落。
4.5.9清除铁屑要用专用工具,并停车进行。
4.5.10上砂轮需戴好防护眼镜,严禁刀具与砂轮撞击,严禁站在砂轮正前方。
4.6插齿机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6.1工作前按规定加好润滑油,并点动检查各部位及切削状况,正常后方可工作。
4.6.2装夹工件、刀具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的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4.6.3上下工件绳索要牢固、平稳,起吊防止滑落。
4.6.4使用的扳手与螺帽必须相符,用力要适当,扳动方向无障碍。
4.6.5取卸工件、清除铁屑要用专用工具,并停车进行。
4.6.6上砂轮需戴好防护眼镜,严禁刀具与砂轮撞击,严禁站在砂轮正前方。
4.7平面磨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7.1装卸工件时,要把砂轮开到一定的位置方可进行。
4.7.2磨削前,把工装件放在磁盘上,使其垫放平稳。
通电后,检查工件确被吸牢后才能进行磨削。
4.7.3一次性磨多件时,加工件要靠紧垫好,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防止加工件倾斜飞出或挤压砂轮。
4.7.4进刀时要留有空隙,缓慢进行,不准将砂轮一下就接触工件。
4.7.5根据工件的磨削长度调整好限位档铁,并把档铁螺栓拧紧。
4.7.6清理磨下的碎屑时,要用专用工具。
4.7.7磨削时禁止用手摸拭工件的加工面。
4.7.8更换砂轮时,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用裂缝的砂轮。
安装时,不能用扳手敲打法兰盘和砂轮主轴。
砂轮安装后螺丝要紧固,并仔细校正平衡度。
4.7.9机床运转时,不得离开机床,因故离开机床,应切断电源。
4.7.10上砂轮需戴好防护眼镜,严禁刀具与砂轮撞击,严禁站在砂轮正前方。
4.8外园磨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8.1起动前必须检查机械传动部位及电器是否正常,出现异常及时修理。
4.8.2装夹工件时,必须仔细检查工件两端面中心孔是否完好,并清除杂物,加上润滑油。
4.8.3工件装夹时定位要正确,找准头架和尾架的中心,不允许偏移。
4.8.4磨削时,使用的夹头螺丝要紧固。
不宜过长,最好用沉头螺丝。
4.8.5安装砂轮时,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用裂缝的砂轮。
安装时,不能用扳手敲打法兰盘和砂轮主轴。
砂轮安装后螺丝要紧固,并仔细校正平衡度。
4.8.6修正砂轮时,使用的金刚石笔装夹要牢固,一般应低于中心1-2mm。
4.8.7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
4.9插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9.1开车前检查设备各机械部位是否齐全完好,发现异常及时修理。
4.9.2调整机床速度、行程及擦机床时必须停车。
4.9.3装卸工件及校正工件时要小心,防止滑落伤人,并与行车工配合。
4.9.4机床导轨面上及工作台上严禁放工具和站人,防止滑下伤人。
4.9.5不允许在机床运行时测量尺寸及触摸刀具,人离开机床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4.9.6两人操作一台机床,由主操作负责指挥,确保安全。
4.9.7上砂轮要戴好防护眼镜,严禁站在砂轮正前方操作。
4.9.8作业区内物件堆放整齐。
4.10螺纹钢铣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0.1工作前应将刀具牢固地装夹在主轴上,严禁松动。
4.10.2铣床间严禁火种,防止冷却油因失火而发生火灾。
4.10.3在机床上进行上、下工件、刀具、变速及测量时,必须先停车,并停稳,两人操作应一人指挥协调一致。
4.10.4高速切削时,必须安装防护装置,操作者要戴好眼镜。
4.10.5切削时,头及手不得接触铣削面,取卸工件时,应在刀具及工件脱落后进行。
4.10.6拆卸大刀盘时,台面上要垫木板,不要用手去托刀盘。
4.10.7铣刀需要人工加油时,必须在铣刀的前方加油,切勿在后方,以免伤人。
用手进刀时,不允许急剧变更进刀量和切削速度。
4.10.8应开车后进刀,在启动时刀不应和工件接触。
4.10.9禁止用手摸或用棉纱擦拭正在运转的工件和机床转动部位。
清扫铁屑时,只能用毛刷,不能用嘴吹。
4.11镗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1.1工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工件装夹要牢固,防止工件滑动和飞出。
4.11.2装好镗刀和校正工作物时,要检查镗刀能否全部通过工作物的加工面,以免工作台和床身相撞。
4.11.3对变速手柄的使用,都要切实地扳到一定的位置,使内部齿轮与齿轮完全吻合。
4.11.4测量工件尺寸或检查工件光洁度,安装和调整附件、镗刀、钻头,以及清除铁屑时,必须停车进行。
4.11.5刀子要上紧,以防脱落。
不要使用不合格的扳手,以防脱落伤人。
4.11.6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成品、半成品堆放时应不妨碍操作与通行,且堆得不可太高,以免伤人。
4.11.7机床运转时,不得隔着机床传递东西。
4.11.8两人操作机床应互相配合,由主操作统一指挥物件上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4.12钻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2.1上堆检查工夹具、机床上润滑部位是否完好,并凭空车试验。
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检查锉刀、榔头、扳手、螺丝等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12.2人离开机床、安装更换钻头、工件、测量工具、机床加油,以及发现异常及清理打扫时,都必须停车。
4.12.3工作时不得用手抓心轴和触摸钻头,防止绞手。
4.12.4清理铁屑时,应用铁勾清理,不得用手去拉,更不能用嘴去吹,以防伤手伤眼。
4.12.5加工大件时,不能站靠倚在加工件或站在工作物上。
4.12.6发现工件和钻头同时旋转时,应停车,不准用手去刹住。
4.12.7加工细长工件和使用小钻头时,不得快速进刀,以防止钻头折断。
4.12.8钻通孔时,不能用手放在下面去触摸是否钻通。
4.12.9保持工作地点的整齐和清洁,堆积物要稳且可靠,以防倒塌。
4.12.10严禁戴手套操作钻床或在机床转动时,戴手套钩、拉铁屑。
4.13堆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3.1上岗前首先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正常,检查完毕后方可开车。
4.13.2上班前必须对润滑部分加油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4.13.3两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密切配合,焊前必须清除加温前的铁锈油污。
4.13.4焊丝焊剂必须堆放在干燥处,不能受潮。
4.13.5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轧辊、焊丝等,不得妨碍操作与通行。
4.13.6下班前应切断电源,灭绝火种,方可离开。
4.14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4.1行车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单独操作。
4.14.2非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检修人员必须得到许可后才可进入,驾驶室如有两人(助手或学徒)操作时必须事先确定一人主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启动操作,助手或学徒操作时应有师傅监督。
4.14.3接班时行车工必须对吊钩、滑轮、滑架、轮轴、钢丝绳、链条、限位等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隐患。
4.14.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全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14.5开车前,必须进行二项试验,即空钩运转是否正常,各种安全附件是否灵敏;满载试验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试验时吊物离地面不能超过1米。
4.14.6起吊物件时必须由地面人员正确指挥,起动之前应先打铃,让地面人员散开后再吊运物体;发现指挥有误或挂钩不稳,应拒绝吊运;对于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14.7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向“0”。
4.14.8严禁将倒档当刹车用。
严禁限位当开关使用。
严禁紧急开关当普通开关使用。
严禁脱手操作或用身体的其他部位操作开关。
4.14.9只有确认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电源;起吊闭合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14.10坚持“十不吊”原则:
⑴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清不吊;⑵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不吊;⑶超负荷不吊;⑷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不吊;⑸看不清物件或重量不明不吊;⑹钢绳吊具不完好或物件挂扎不稳不吊;⑺吊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⑻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上的不吊;⑼歪拉斜挂、有锐角快口未垫好不吊;⑽地面有不安全因素不吊。
4.14.11运行时,行车与行车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4.14.12工作停歇时,不准将重物悬吊在空中,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严禁吊物从人头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太高。
摆放物品不能堵塞通道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4.14.13在吊运过程中,如发生电压下降,制动器失灵等现象,应立即打铃示警,通知地面人员迅速避让,并用手柄控制升降,在安全处下放物件。
4.14.14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因停电重物悬挂空中时,起重作业人员应通知地面人员迅速避让,并立即将危险区域围拦起来,不准任何人员进入危险区。
4.14.15当维修人员检查行车时,应主动切断电源,并有1人专职联系,维修时行车工必须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在未得到确切信号时不得随意操作。
4.14.16检查行车,排除各类故障时,严禁在行车轨道上行走。
严禁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禁止扒在吊钩、抓斗或物件上移动升降。
4.14.17上下行车应走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严禁行车未停稳时上下行车;行车工应对上、下人员做到目接目送,相互呼应;行车工只有在确认无人上下行车,并关好门后方可开动行车。
4.14.18平时应加强行车的检查,保养工作,做好设备点检记录;行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钳维修工反映,并积极配合排除故障,严禁带病交班。
4.14.19在交接班前,必须将空钩开到上限位位置,将小车开到驾驶室一端全部开关放到零位。
拉下闸刀,做好清卫工作,按规定记好交接班记录。
4.15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5.1电焊学徒工在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和未取得合格证以前,不得单独操作;电焊必须懂得安全用电常识和一般触电急救法,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4.15.2为了防止触电,必须遵守:
4.15.2.1电焊设备的外壳及配电盘和构架的金属外壳,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4.15.2.2所有的导线,必须根据电流强度的大小来选择,并须有良好的绝缘;工作地点的导线应有防止机械损伤和高温的措施。
4.15.2.3所有的电源线及电焊软线均不得横越马路,必要时设立防护措施,不得与氧气瓶、乙炔气瓶接触;如已破皮,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修理。
4.15.2.4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4.15.2.5在焊接过程中,如发现电焊机外导电部分有漏电情况,应立即拉下闸刀开关,通知电工检修。
4.15.2.6焊工工作台和焊件均应接地。
4.15.2.7禁止两人并联线路使用一台电焊机工作。
4.15.2.8在金属容器、锅炉内进行焊接时,应注意:
一是要有助手;二是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地方不得超过12V);三是根据工作情况,每隔一定的时间,到外面换吸新鲜空气;四是穿好防护用品或备好绝缘垫等。
4.15.2.9雨天禁止在没有顶棚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
防止电焊钳受湿发生危险。
4.15.2.10在潮湿地上工作时,要用绝缘垫或站在干燥木板上。
4.15.2.11工作前要检查所有设备、焊接用具的情况是否良好,工作完毕要立即关掉电源。
4.15.3为防止眼睛及外露皮肤烧伤,必须遵守:
4.15.3.1严禁不佩带防护面罩进行操作。
4.15.3.2必须正确地使用好防护用具,戴好手套、扎好鞋盖等。
4.15.3.3工作时,要根据周围情况,要提醒他人,或用活动挡板把工作地点围起来,以免电弧伤害别人眼睛。
4.15.4为防止有害气体中毒,必须遵守:
4.15.4.1焊接黄铜、青铜等有色金属时,必须保持工作地点有良好的通风。
4.15.4.2在狭窄的地方及贮油罐工作时,应设移动式通风设备。
4.15.4.3焊接场地应保持一定的面积和通道,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
4.15.5为了防止爆炸及着火,必须遵守:
4.15.5.1禁止对处在有压力下的部件进行焊接。
4.15.5.2对盛装各种油料的容器或管道焊接时,必须将油料全部放清并处理好后,方可焊接。
4.15.5.3在焊接地点10m内,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高处作业应注意火花的飞向;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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