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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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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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国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理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把“认同中国梦、践行中国梦、实现中国梦”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
为展示律师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促进律师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国律协将自2013年起发布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1]。
一、中国律师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律师事务所数量为19361家。
律师事务所平均年增长速度约为6%[2]。
从律师事务所形式看,主要是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形式,其中,合伙所是最主要的执业机构形式,共为13835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71.5%;从合伙所的规模来看,3-10人的合伙所占合伙所总数的92.9%,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三分之二。
个人所数量为3993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20.6%。
国资所数量为1504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7.8%。
截至2012年底,中国律师数量为232384名。
律师平均年增长速度为9.1%[3]。
女律师数量为61717名,占律师总数的26.6%。
从人口律师比[4]来看,目前我国每1万人口平均拥有1.6名律师。
人口律师比最高的是北京市,每1万人口拥有11.7名律师,其次是上海市,每1万人口拥有6.7名律师[5]。
人口律师比最低的地区是西藏,每1万人口拥有0.6名律师。
目前,全国每1万人口中拥有不足1名律师的省份尚有安徽、青海、甘肃、贵州、江西、西藏6个省、自治区。
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困难群体,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服务困难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行业的光荣使命。
引导与帮助困难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所在。
在过去3年内[6],中国律师接受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超过80万件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志愿为51万余件案件提供了免费代理和辩护工作,免费服务涉及的财产标的总额达到56亿元。
此外,过去3年中国律师还参与了58万余次的矛盾化解工作,并通过自己的专业优势使一些疑难、复杂矛盾得到妥善处理。
1、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维护个案公平正义
长期以来,中国律师不仅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还积极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大量公益法律服务。
一方面,律师积极接受政府指派,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通过自发的志愿公益服务方式,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个案的公平正义。
过去3年内,接受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中国律师为超过80余万件案件提供了免费代理或辩护[7],其中,刑事案件18万余件[8],民事案件32万余件[9],其他类案件30万件。
除了配合政府开展法律援助外,许多律师、律师事务所还积极针对困难群体开展拓展型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在过去3年里,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自发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案件达到51万余件,这些案件涉及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其中农民工和妇女是两大主要群体,各占29%左右;除此之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还为230多万件案件提供了减收律师费用服务,通过去电、来访和网络方式提供的免费咨询超过792万人次。
仅以过去3年中律师办理政府指派的8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和律师、律师事务所自发提供的51万件免费公益法律服务案件为统计基础,按照民事、刑事案件市场平均收费为5000元/件,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市场平均收费的五分之一[9]计算,过去3年中国律师向社会贡献的公益服务可折算的律师服务费金额达到56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近19亿元人民币。
律师提供这些免费公益法律服务为广大困难群体避免或挽回了数以亿计的损失,更有价值的是保障了个案公平正义,及时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树立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这一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2、发挥专业优势,依法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除在普通矛盾纠纷处理中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外,中国律师在重大或复杂的矛盾化解中也发挥着独特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3年中,中国律师共参与矛盾化解58万余次,这些矛盾纠纷集中在拆迁、劳动和突发公共事件领域,部分矛盾社会影响较大,律师的参与对于依法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9月,某企业矿库发生尾矿坝溃坝,导致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亿元。
由76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经过760多个日夜,历经数百场次调解,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纠纷,帮助受灾群众成功索赔1.976亿元,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
再如,2010年7月,南京市某工厂区内丙烯泄漏发生爆燃事故,造成周边地区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律协立即组织和调集政治素质强和业务精干的律师,成立了紧急事件处理小组,为指挥部提供法律咨询,拟订事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赔偿处理方案、分类草拟事故处理法律文书、赔偿协议书及善后处理工作注意事项等,为南京市委市政府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
3、深入参与信访处理,为政府依法处理各类矛盾提供专业指导
信访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信访事项,才会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律师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又具备处理复杂矛盾的丰富实务经验,同时,律师又具有独立第三方的地位,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有利于协助政府依法处理各类矛盾,很多地方政府都把律师作为重要专业力量纳入信访接待机制,进一步彰显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3年内,律师参与接待信访6万余次,直接接待信访次数超过11.5万余次,律师提出工作建议数达4.3万余份。
三、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专业智慧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各级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律师的参与,为律师参政议政提供了多元化平台。
中国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专业力量和具体参与者,有热情也有能力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
1、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数量与比例大幅度提
2013年,全国有1343名律师当选县、市、省和全国四级人大代表,占律师总人数的5.8‰;有3790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占律师总人数的1.6%。
省级及省级以上人大代表中,有125名律师代表;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协委员中,有189名律师委员。
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总人数为27名,与上届相比整体增加了5名,其中,15名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11];12名律师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占委员总数的5.4‰[12]。
除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有3名律师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33名律师当选为省(区、市)党代表,另有125名律师当选为市(地、州、盟)党代表会代表。
民主党派也重视律师的培养和参与,全国各级民主党派代表中,有律师代表2391名,其中各民主党派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有律师代表10名。
2、律师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程度不断加深
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在直接服务个案的同时,还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分析得出的可行性建议,通过议案、建议、提案等形式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参考,并直接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过程。
广大律师积极利用参政议政平台,通过议案、提案等方式推动国家立法及政策的完善。
在过去3年,律师向各级“两会”提交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数超过7000份,其中向全国“两会”提交的超过230份,向省级以上“两会”提交的超过1000份。
律师参与立法工作是律师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3年来,广大律师通过参与立法起草、参与立法论证或承接立法性研究课题等方式,深度参与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的立法及修改工作以及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发挥了律师独特的作用,得到了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随着律师参与立法作用的日益凸显,国家立法机关越来越重视律师行业的意见,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都将律师协会作为固定的征求意见单位。
2012年全国律协收到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来函20多份,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相关立法政策的制定,如刑事专业委员会就深度参与了下列法律、司法解释等论证工作或提出独立的律师建议稿: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稿、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稿)》提出修改建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修改建议、参与司法部《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制定以及就制定刑诉法实施细则提交律师建议稿。
再如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参与了中国证监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评估工作,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稿。
此外,大量律师、律师事务所通过持续性关注一个公益领域来推动相关立法、政策的完善。
北京律师从2006年开始呼吁并跟进《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工作,撰写的《职业病调研报告》随同立法建议一并寄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受到30多位全国人大常委的肯定,2011年修法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多处吸收或参考了律师的建议。
北京律师长期关注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权利保护工作,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2008)、《儿童福利条例》(初稿)的修订和起草工作。
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多层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
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2010年10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等,以此为依托,各级人民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正逐渐普遍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律师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多层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3500多名律师担任了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到律师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其中,1300余名律师担任省部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8100多名律师担任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000多名律师担任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2009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试行办法》,将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的服务内容是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参与重点事件研究等。
据不完全统计,过去3年中,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咨询51万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7000余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16400余次,参与重点事件研究17000余次。
如2012年“7˙21”暴雨发生后,北京市律协及时组织交通、保险、刑事、劳动、医药卫生等领域专业律师,就灾情涉及的法律问题、已经或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进行研讨分析,向北京市有关部门上报了近4万字的《关于“7˙21”特大自然灾害相关法律问题及建议的报告》,为北京市委、市政府开展善后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再如2012年2月,律师作为基层群众代表,赴中南海参加了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中国律师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尚属首次。
四、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建设,探索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
近几年,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再次强调,要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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