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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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30.99CCSZ68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5242022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Evaluationspecificationofdomesticwasteclassification2022-09-09发布2022-10-09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25242022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评价指标.16评价实施及评定.2附录A(规范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3附录B(规范性)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8附录C(规范性)计算公式.12附录D(资料性)调查问卷.13DB33/T25242022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市环境卫生和生活固废处置保障中心(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蒋智勇、葛恩燕、陈红英、柳青、邓铭庭、曹勐琦、王慧慧、卢彬斌、何茂泉、许芳洁、李萍、何晖晖。
DB33/T252420221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实施及评定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片区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33/T1166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4.1生活垃圾分类应按DB33/T1166的要求执行。
4.2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应遵循客观、科学和公平的原则。
4.3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分为小区和片区两个评价单元进行,小区的评价应按附录A执行,片区的评价应按附录B执行。
注:
片区以街道(镇、乡)为评价单元。
4.4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宣传引导和分类成效4大类,评价总分为100分;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源头减量、设施设备、宣传引导和分类成效5大类,评价总分为100分。
5评价指标5.1组织管理5.1.1小区的组织管理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机构人员、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
5.1.2片区的组织管理指标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机构人员、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
5.2源头减量片区的源头减量指标无二级指标,包括5项评价内容。
5.3设施设备DB33/T2524202225.3.1小区的设施设备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
5.3.2片区的设施设备指标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总体要求、住宅小区运维管理、单位运维管理和沿街商铺运维管理。
5.4宣传引导小区和片区的宣传引导评价指标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宣传教育、宣传氛围、志愿服务和评比公示。
5.5分类成效5.5.1小区的分类成效评价指标包括7个指标,分别是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有害垃圾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分类准确率和其他垃圾分类准确率。
5.5.2片区的分类成效评价指标包括7个指标,分别是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有害垃圾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分类准确率和其他垃圾分类准确率。
5.5.3小区和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应按附录C计算。
小区和片区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调查问卷见附录D。
6评价实施及评定6.1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小区,并满足下列要求时可评定为示范小区:
a)小区内居民入住率应达到60%以上;b)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c)在申报示范小区当年及前一年度,无与生活垃圾相关的重大污染环境事故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
6.2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片区,并满足下列要求时可评定为示范片区:
a)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b)片区内所有住宅小区评价得分全部达到70分以上,片区内示范小区数量应达到小区总数的20%(不少于1个)或10个以上,无小区的乡镇至少有1个示范村;c)片区应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数据收集,并将相关数据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d)在申报示范片区当年及前一年度,无与生活垃圾相关的重大污染环境事故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
6.3若附录A、附录B内的评价内容允许缺项时,缺项内容分数按公式
(1)计算。
M21MME.
(1)式中:
E存在缺项的一级指标得分;M1一级指标实际得分;M2原一级指标总分扣除缺项后的分数;M原一级指标总分。
DB33/T252420223AA附录A(规范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组织管理机构人员1、建立垃圾分类组织机构,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人,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有专门负责巡查、监督和指导的相关人员配置,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3)10制度建设1、有示范小区建设方案,应包括创建目标、任务分解、保障措施等内容,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有示范小区建设的管理制度,应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运维、宣传指导、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有应对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5)资金保障有保障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
(2)设施设备设施建设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及收集容器,按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识,符合以上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地面应硬化,建有垃圾房的正常供电、供水和排污,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固定遮挡设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有信息化监管设施的,得1分,相关数据纳入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5)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投放点,设置防水、防雨、防尘的固定遮挡设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无投放点的小区建立合理的收运体系。
符合两者之一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实地抽查(9)37DB33/T252420224表A.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设施设备设施建设*2、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应符合下列要求,没有集置点的小区按本标准6.3折算分数:
(1)集置点的设置满足垃圾收集容器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便于垃圾清运车辆的通行和清运,并按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识,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地面应硬化,并正常供电、供水和排污,有信息化监管设备,建有垃圾房的应配置除臭设备,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3)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设置固定遮挡设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实地抽查(5)373、建立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对废玻璃类、废泡沫塑料类、废织物类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得1.5分,每少回收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3)运维管理1、环境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管理到位、摆放统一,标志标识规范醒目,应定期清洗,并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污水应纳入污水管网;投放点内垃圾不得满溢、不得散落,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投放点、集置点应干净整洁,做好灭蚊灭蝇措施、无异味;集置点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加盖密闭,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抽查(4)2、日常收运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内的垃圾及时分类清运,收集转运过程无洒落、无污水滴漏,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垃圾分类收集作业完成后,对转运场地进行清洗,作业车辆、工具等要摆放整齐有序,并对转运场地、作业车辆和工具等进行日常消杀,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大件垃圾投放点、回收点等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4)有害垃圾有台账记录,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5)小区有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作业模式、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装运点位、运输频次、时间范围、作业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公示信息,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6)有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投放点的小区按要求进行及时清运,小区内无乱堆乱放现象;实行上门收集模式的小区应做到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日产日清,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7)相关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采取劳动保护措施,配戴防护器具,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12)DB33/T252420225表A.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设施设备运维管理3、日常巡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定期巡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劝导与监督,并进行记录,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进行劝导以及上门辅导,对劝导无效的情况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取证,且有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3)有桶边督导员的应对其工作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4)37宣传引导宣传教育1、每年对住户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覆盖率达100%,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实地抽查、现场问答等(3)92、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获县(市、区)及以上媒体报道与宣传,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宣传氛围1、小区内及时公布、更新小区生活垃圾宣传资料、人员队伍、设施设备等相关信息,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3)2、小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宣传画、宣传板、地插等宣传品,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应通过小区公众号、微信社群等宣传渠道,每月至少2次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志愿服务应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承担督导、巡查等工作,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
(1)评比公示应对各小区住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月度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公示,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实地抽查
(2)DB33/T252420226表A.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分类成效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95%,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各县(市、区)自查与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各县(市、区)通过现场问答、发放问卷、电话咨询、第三方测评等方式省级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抽查10位20位小区居民,并测算百分比。
44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95%,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90%,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对小区内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各县(市、区)和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有害垃圾分类准确率对小区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有害垃圾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DB33/T252420227表A.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分类成效易腐垃圾分类准确率对小区内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易腐垃圾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易腐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各县(市、区)和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44其他垃圾分类准确率对小区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注:
允许缺项的评分内容以“*”表示。
DB33/T252420228BB附录B(规范性)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应符合表B.1的规定。
表B.1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组织管理机构人员1、建立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明确街道(镇、乡)为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有负责巡查监督的相关人员配置,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3)12基层治理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且每年不少于2次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
(2)制度建设1、有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创建方案应包括创建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等内容,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应有覆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运维、宣传指导、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应建立社区、物业的责任机制,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4、应建立街道(镇、乡)、环卫、执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检查机制,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5、建立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5)资金保障有保障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
(2)源头减量-1、鼓励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袋,主动回收利用包装物,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农贸市场推广菜篮、布袋的使用并鼓励净菜进场,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提供餐饮和住宿的服务单位不主动、不免费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4、片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内部场所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等物品,得2分,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5、落实光盘行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及光盘行动标志,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6)6DB33/T252420229表B.1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设施设备总体要求1、充分运用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系统并及时将数据归集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片区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细分,不同类型有害垃圾不得混投、错投,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志标识正确,收集容器、投放点和集置点干净清洁,做好灭蚊灭蝇措施,无异味,并进行定期消杀,得2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片区内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过程中无洒落、无滴漏,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5、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有记录,得4分,不符合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10)25住宅小区运维管理评价指标按表A.1执行,得出分数按5%折算。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5)单位运维管理1、各类单位和公共场所应按DB33/T1166的要求以及服务功能需求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标志标识正确醒目,干净整洁,无破损。
本项随机抽查片区内各类单位及场所,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2、投放点和集置点根据需求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容器管理到位、摆放统一,标志标识正确醒目,干净整洁,无破损,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8)沿街商铺运维管理1、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及时收运,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商铺周边无垃圾堆放,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
(2)宣传引导宣传教育1、每年至少开展4次规模在50人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学校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运用微信、微博和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定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4、片区获省、设区市媒体报道与宣传,省级得1分,设区市得0.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现场问答(4)13宣传氛围各社区(村)、公共机构、企业、沿街商铺等点位的进出口或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益宣传广告,公示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宣传内容正确,标志标识、颜色准确,得4分,每发现一起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核查、实地抽查(4)DB33/T2524202210表B.1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宣传引导志愿服务动员党团组织、社会组织、第三方企业等各方力量,开展片区组织的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3)13评比公示应对片区内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季度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公示,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2)分类成效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知晓率95%,得4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各县(市、区)和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各县(市、区)通过现场问答、发放问卷、电话咨询等方式对片区内居民和工作人员总数的10%且不少于200人进行随机调查,并测算百分比;省级抽查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抽查不少于30位50位居民和工作人员,并测算百分比。
44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参与率95%,得4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居民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满意率90%,得4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对片区内各社区(村)、公共机构、企业、沿街商铺等点位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各县(市、区)和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DB33/T2524202211表B.1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续)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分值分类成效有害垃圾分类准确率对片区内各社区(村)、公共机构、企业、沿街商铺等点位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有害垃圾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各县(市、区)和省级抽查按照本项指标打分。
44易腐垃圾分类准确率对片区内各社区(村)、公共机构、企业、沿街商铺等点位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除易腐垃圾以外的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易腐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其他垃圾分类准确率对片区内各社区(村)、公共机构、企业、沿街商铺等点位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不低于总数的10%的要求进行检查,每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杂了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每发现1件准确率降低1%,并按以下方式扣分:
(1)95%准确率100%的,每降低1%扣0.1分;
(2)90%准确率95%的,每降低1%扣0.3分;(3)准确率90%的,每降低1%扣0.5分。
本项总分8分,每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抽查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得分的平均值。
DB33/T2524202212CC附录C(规范性)计算公式C.1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按公式(C.1)计算。
%100211AAC.(C.1)式中:
C1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A1抽样调查中知晓垃圾分类的人员数量;A2抽样调查的人员总数。
C.2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按公式(C.2)计算。
100%432AAC.(C.2)式中:
C2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A3抽样调查参与垃圾分类的人员数量;A4抽样调查的人员总数。
C.3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按公式(C.3)计算。
100%653AAC.(C.3)式中:
C3生活垃圾分类满意率;A5抽样调查样本实际得分总数;A6抽样调查样本总分。
DB33/T2524202213DD附录D(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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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地方 技术规范 生活 垃圾 分类 评价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