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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中团字10号
长中团字〔2010〕10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
团内“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09—2010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创先争优”评比工作。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委”(其中包括思想教育创新奖、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奖、“西部计划”组织工作先进奖等三个工作成绩单项奖)、“先进基层学生会”、“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学生社团”4个集体奖项和“五四红旗团员”、“五四红旗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4个个人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及评选标准附后)。
希望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将申报名单与表格及各项评优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各分团委做好基层初审工作,如果发现上报集体或个人条件不符合现象,取消其评选资格。
附件:
1.评选细则
2.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3.2009—2010学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基层团委申报表
4.2009—2010学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学生会申报表
5.2009—2010学年长春中医药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09—2010学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申报表
7.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8.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9日
主题词:
创先争优评选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办公室2010年9月9日印发
校对:
张宏宇(共印:
30份)
附件一:
评选细则
为了本次评优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增加这一工作的透明度,使之合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评选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委
评选标准:
按照学校团委关于基层团委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工作思路明确,能够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正常开展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团的信息月报及时准确;
4.能够出色地完成“推优入党”工作,改进推优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输送高素质人才,切实起到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5.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能够很好地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
6.重视骨干培养,能够向校团委各部和各学生团体输送大批学生骨干;
7.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监督本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种学生团体正常开展工作,巩固加强团组织在群众中的地位和作用;
8.有坚固的宣传阵地,团刊、工作通讯等日常宣传工作开展良好;
9.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能出成果,出经验,可供推广;
10.申报评优的材料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本单位工作,并侧重于富有特色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某一方面工作在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任务的同时,能主动配合学校团委的中心工作,独立设计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可申报参评工作成绩单项奖。
评选程序:
1.申报团委必须上交书面申请及申请材料,无申请材料者,不在评选之列;
2.申报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的工作之后,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最后获奖团委;
3.校团委对获奖团委名单进行公示。
二、先进基层学生会
评选标准: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工作思路明确,能够积极围绕学院的党团工作、学生工作方针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学生会部门设置健全、合理,例会记录齐全,根据例会制度,例会记录和例会次数相符合;
4.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学年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干部选拔、使用等工作规范化;
5.学生会宣传工作得力,能够积极宣传党、政、学、团的工作,内容准确,形式新颖,充分发挥校内外媒体的作用;
6.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学校举办的学生干部培训,在学校组织的常规工作评比中(如早操、寝室卫生检查等)成绩突出;
7.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大力开展学生学术科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并创办自己的品牌工作,在学校内产生较大的影响。
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
各参评学生会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校学生会提交书面材料;
2.校学生会初评:
根据各基层学生会提交书面材料,各基层学生会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的工作之后,评选出入围学生会名单,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复审:
在校学生会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4.确定获奖基层学生会:
校团委组织部将入围名单上交校团委常委会,根据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最后获奖学生会;
5.校团委对获奖学生会名单予以公示。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标准:
按照校团委标准化团支部建设方案要求进行。
1.支部组织健全,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能正常进行,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引起一定的反响,并在全校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
5.积极带领支部团员进行广泛的社会实践(有书面汇报材料),支部显现出参与校园乃至社会建设的热情。
6.支部内学习氛围浓。
支部成员学习成绩好,补考率低。
支部能结合各自学院的专业特点举行团日活动,鼓励广大团员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建设活动,如有在“长中学子学术研究支持计划”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果的,可以给其所在团支部酌情加分;
注:
对于已建团支部的社团,在满足1—5点要求和评选“先进学生社团”条件前8点且在“星级社团”评比中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的情况下,可以参评。
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
各参评支部按照标准化团支部评估方案进行自评,并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所在基层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2.基层团委初评:
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基层团委对团支部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各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对于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社团团支部,应向校学生社团团工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书面申请。
校学生社团团工委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对团支部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各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4.复审:
在各基层团委和校学生社团团工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
5.确定获奖支部:
校团委组织部将入围名单上交校团委常委会,最终确定获奖支部;
6.校团委对获奖支部名单予以公示。
四、先进学生社团
评选标准:
按照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社团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3.社团常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大规模社团活动;
4.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5.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管理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账目清晰;
6.积极配合校社联工作,能按时出席校社联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
7.顾问、指导老师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8.社团成立已满一年。
9.在“星级社团”评比中获评五星级社团。
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
各参评社团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校社联提交书面申请;
2.校社联初评:
根据社团申请,结合各社团的日常工作,校社联对各社团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复审:
在校社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
4.确定获奖社团:
申报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的工作之后,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最后获奖学生社团;
5.校团委对获奖社团名单予以公示。
五、优秀团干部
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团干部从校团委、院分团委、团支部、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广大团干部中产生。
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水平;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成绩良好(学年各科成绩在70分以上);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习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做假,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威望。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动员后,在征求辅导员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2.基层团委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社团团支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经学生社团团工委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4.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5.校团委对获选名单予以公示。
六、五四红旗团干部
评选标准:
首先满足“优秀团干部”的所有条件,其次,在该团干岗位任期内,取得以下一条或几条成绩:
1.在“优秀团干部”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忠于职守,勇于创新,为学校的建设和共青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2.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共同进步,使该团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工作成绩显著。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动员后,在征求辅导员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2.基层团委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填写时需在申报表的备注中注明申报“五四红旗团干部”,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4.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七、优秀团员
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团员从全校学生团员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年内各科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达标,早操满勤;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在单项工作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思想考核评定为优秀,综合积分在班级前
1/3,无补考,未受学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体育达标、早操满勤,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被评为“优秀团员”:
⑴英语6级考试通过者;
⑵计算机3级考试通过者;
⑶科技成果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者;
⑷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有一定学术价值论文者;
⑸在“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者;
⑹在校、院、班级的各次团日工作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
⑺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动员后,在征求辅导员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支部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2.基层团委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4.校团委对获选名单予以公示。
八、五四红旗团员
评选条件:
首先满足“优秀团员”的所有条件。
其次,满足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
1.在校“优秀团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在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为了维护集体、人民的利益,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动员后,在征求辅导员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2.基层团委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填写时需在申报表的备注中注明申报“五四红旗团员”,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3.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4.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二:
各奖项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名额分配情况
五四红旗团委
1-2个
思想教育创新奖
1-2个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奖
1-2个
“西部计划”组织工作先进奖
1-2个
先进基层学生会
1-2个
先进学生社团
3-5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
第一临床学院
7个
药学院
6个
针灸推拿学院
4个
护理学院
3个
人文管理学院
4个
研究生学院
1个
继续教育学院
3个
学生社团团工委
2个
总计
30个
优秀团干部
第一临床学院
29人
药学院
26人
针灸推拿学院
19人
护理学院
12人
人文管理学院
19人
研究生学院
7人
继续教育学院
13人
校学生会
5人
研究生会
2人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3人
团委机关
5人
校园广播台
2人
学生社团团工委
8人
总计
150人
奖项名称
名额分配情况
优秀团员
第一临床学院
87人
药学院
73人
针灸推拿学院
44人
护理学院
33人
人文管理学院
47人
研究生学院
23人
继续教育学院
33人
总计
340人
附件三:
2009—2010学年
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基层团委申报表
分团委名称
青年数
团员数
团委书记姓名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备注
学院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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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2009—2010学年
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学生会申报表
基层学生会名称
学生数
学生会主席姓名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备注
所在学院团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学生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此表复制有效,一式两份)
附件五:
2009—2010学年
长春中医药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名称
青年数
团员数
团支部书记姓名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备注
学院团组织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此表复制有效,一式两份)
附件六:
2009—2010学年
长春中医药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申报表
学生社团名称
人数
社团负责人姓名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备注
校社团联合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此表复制有效,一式两份)
附件七:
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学院、年级
照片
出生年月
学号
政治面貌
籍贯
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
个人简历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本人学习成绩
2009—2010学年
分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复制有效,一式两份)
附件八:
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学院、年级
照片
出生年月
学号
政治面貌
籍贯
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
个人简历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本人学习成绩
2009—2010学年
分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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