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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
“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
2015年07月10日19:
45 读书专栏 作者:
毕飞宇
我没有能力谈大的问题,今天只想和老师、同学们交流一点小事,那就是走路。
大家都会走路,可以说,走路是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一个动态。
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最常见的动态在小说的内部是如何被描述的,它是如何被用来塑造人物并呈现小说逻辑的。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今天特地选择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作品,一个是《水浒》的局部,一个是《红楼梦》的局部,我们就联系这两部作品来谈。
我们先来谈林冲。
用金圣叹的说法,“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
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
”金圣叹也评价过“上上人物”李逵,说“李逵一片天真烂漫到底。
”“一片天真烂漫到底”,这句话道出了李逵的先天气质,他是不会被外部的世界所左右的,他要做他自己。
在小说的内部,李逵一路纵横,他大步流星,酣畅淋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李逵“天真烂漫”,他是天生的英雄、天然的豪杰、天才的土匪。
林冲却不是,林冲属于日常,他的业务突出,他的心却是普通人的,这颗普通的心只想靠自己的业务在体制里头混得体面一些,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齐了。
林冲和李逵是两个极端,李逵体现的是自然性,林冲体现的则是社会性。
和李逵相反,林冲一直没能也不敢做他自己,他始终处在两难之中。
因为纠结,他的心中积压了太多的负能量,所以,林冲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金圣叹说他“都使人怕”,是真的。
我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林冲。
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要说,林冲这个人物写得实在是好。
李逵和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写作难度是极高的,在《水浒》当中,最难写的其实就是这两个人。
——写李逵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单纯、天真、旷放和力必多,它考验的是放;写林冲考验的则是一个作家的积累、社会认知、内心的深度和复杂性,它考验的是收。
施耐庵能在一部小说当中同时完成这两个人物,我敢说,哪怕施耐庵算不上伟大,最起码也是一流。
林冲在本质上是一个怕事的人,作为一个出色的技术干部,他后来的一切都是被社会环境所逼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逼上梁山”。
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
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
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
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林冲的噩运从他太太一出场实际上就已经降临了,这个噩运就是社会性,就是权贵,就是利益集团——高太尉、高衙内、富安、陆虞候。
应当说,在经历了误入白虎堂、刺配沧州道等一系列的欺压之后,林冲的人生已彻底崩溃,这个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
我要指出的是,即使林冲的人生崩溃了,这个怕事的男人依然没有落草的打算。
他唯一的愿望是什么?
是做一个好囚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到主流社会。
可林冲怎么就“走”上梁山了呢?
两样东西出现了,一个是风,一个是雪。
我们先来说雪。
从逻辑上说,雪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正因为有雪,林冲才会烤火,林冲才会生火,林冲在离开房间之前才会仔细地处理火。
施耐庵在这个地方的描写是细致入微的,这样细致的描写给我们证明了两件事:
A,林冲早就接受了他的噩运,他是一个好犯人,一直在积极地、配合地改造他自己;B,这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件事情,草料场的大火和林冲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人想陷害林冲,严格地说,不是陷害他,是一定要他死。
第二,正因为有雪,雪把房子压塌了,林冲才无处藏身,林冲才能离开草料场。
某种意义上说,雪在刁难林冲,雪也在挽救林冲,没有雪,林冲的故事将戛然而止。
这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再来谈风。
风的作用要更大一些。
第一,如果没有风,草料场的大火也许就有救,只要大火被扑灭了,林冲也许就还有生路。
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第二,如果没有风,林冲在山神庙里关门的动作就不一样了。
对林冲来说,如何关门才是重中之重。
我们先来看小说里头是如何描写林冲关门的:
入得庙门,(林冲)再把门掩上,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
林冲其实已经将门掩上了,但是,不行,风太大了,关不严实。
怎么办?
正好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林冲的力气又大,几乎都不用思索,林冲就把那块大石头搬过来了,靠在了门后。
不要小看了这一“靠”,这一靠,小说精彩了,一块大石头突然将小说引向了高潮。
为什么?
因为陆虞候、富安是不可以和林冲见面的,如果见了,陆虞候他们就不会说那样的话,林冲就不可能了解到真相。
换句话说,小说顿时就会失去它的张力,更会失去它的爆发力。
是什么阻挡他们见面的呢?
毫无疑问,是门。
门为什么打不开呢?
门后有一块大石头。
门后面为什么要有一块大石头呢?
因为有风。
你看看,其实是风把陆虞候与林冲隔离开来了。
现在,这块大石头不再是石头,它是麦克风,它向林冲现场直播了陆虞候和富安的惊天阴谋。
这块大石头不只是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阻挡开来了,同时,这块大石头也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联系起来了。
它让林冲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他其实是死无葬身之地的。
我们来看一看这里头的逻辑关系:
林冲杀人——为什么杀人?
林冲知道了真相,暴怒——为什么暴怒?
陆虞候、富安肆无忌惮地实话实说——为什么实话实说?
陆虞候、富安没能与林冲见面——为什么不能见面?
门打不开——为什么打不开?
门后有块大石头——为什么需要大石头?
风太大。
这里的逻辑无限地缜密,密不透风。
有没有人举手要问问题?
没有。
那我就自己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刚才不是说,林冲的噩运是社会性的么?
林冲在他的落草之路上没有一件是偶然的么?
那好,问题来了,雪和风并没有社会性,它们是纯天然、纯自然的,自然性难道不是偶然的么?
这个问题虽然是我自己提出来的,我还是要说,这是一个好问题。
我想说,在这里,雪和风都不是自然的,更不是偶然的。
即将证明这个观点的不是我,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他叫李小二,也就是在东京偷了东西被林冲搭救的那个小京漂。
因为开酒馆,小京漂在他的小酒馆里看见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尴尬人”,因为“尴尬”,李小二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报告了林冲,林冲一听就知道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就是陆虞候,为此,林冲还特地到街上去买了一把尖刀,街前街后找了三五日。
问题出在第六日,施耐庵明确地告诉我们,是第六日。
第六日,林冲的工作突然被调动了,他被上级部门由牢城营内调到了草料场。
林冲刚刚抵达草料场,作者施耐庵几乎是急不可耐地交代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气象,作者写道: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下了一天大雪来。
”
在小说里头,我们把这样的文字叫做环境描写。
现在我反过来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了,作者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要来一段环境描写?
对,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我们知道了一件事,在过去的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的那两个“尴尬人”其实一直都藏在暗处,他们在做一件大事,那就是等待。
等什么?
等风和雪。
他们不傻,大风不来,他们是不会放火的,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
你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了六天才等来的大风雪是自然的么?
是偶然的么?
当然不是。
风来了,雪来了,林冲的工作被调动了,一切都是按计划走的,一切都是必然。
别林斯基说:
“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一席之地的。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草料场被烧了,林冲知道真相了,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了。
事到如此,除了自我了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一条道可以走了。
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在林冲酣畅淋漓地杀了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的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革命队伍。
这样写是很好的,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的气韵也会更加生动。
但是,施耐庵没这么写,他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
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这一段写得好极了,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的、令人窒息的冷静。
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的具体交代:
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去。
我想说,这句话很容易被我们的眼睛滑落过去,一个不会读小说的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妙处的。
林冲为什么要向东走?
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
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罗网。
这句话反过来告诉我们一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变态,太变态了。
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
他的内心一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的:
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司,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
“可怕”吧?
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的人会怎么“走”呢?
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
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
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会很舒服的。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的。
所谓“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这四点在这个“东”字上全都有所体现。
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
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
《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
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
那种一门心思只顾了编制小说情节的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的高度。
没有语言上的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的脑门上,那也是白搭。
小说语言第一需要的是准确。
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准确是美的,它可以唤起审美。
关于审美,我们都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这句话是对的,也是错的。
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卖萝卜青菜的大妈,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但是,一个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学生也这么说,这句话就是错的。
我们不能知其然,我们要知道所以然。
审美的心理机制不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康德,包括马克思,他们的美学思想里头有两个基本概念我们千万不该忽略,那就是合目的、合规律。
说白了,审美的心理机制来自于我们现实生存,它首先是符合生命目的的。
比方说,力量,生存离不开生命的力量,所以,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审美对象。
举一个例子吧,在农业文明产生之前,前面有一头野猪,它离我们有五十米那么远,可你的力量只能把标枪扔出去三十米,那你就不可能打到野猪,你只能饿肚子,所以,力量构成了美。
如果你的力量可以保证你扔出去六十米,可你手上没准头,你还是打不到野猪。
这一来我们需要的其实不只是力量,而是有效的、可以控制的、可以抵达对象的力量。
这个“可以抵达对象”就叫准确,它不只是关乎身理,也关乎心理与意志。
准确是如何获得的呢?
你就必须把握力量的规律。
这就叫合规律。
想想吧,我们一边吃着野猪肉、一边对力量、对准确就有了十分愉悦的认知,这个愉悦就是最初的审美。
的确,准确是一种特殊的美,它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神秘的狙击手可以成为我们的英雄,道理就在这里。
我想提醒大家注意,英雄不只是道德意义上的概念,也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
我们谈恋爱也是这样,你写了二十首情诗,分别发给了二十个姑娘,最后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得到,你一定会成为笑柄,这证明了你的精确度不够。
精确度不够会使你成为一只癞蛤蟆,还成天想吃天鹅肉。
大家都还记得宋丹丹女士对赵本山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吧,“别人唱歌是要钱,大哥唱歌是要命。
”大哥的歌声为什么会“要命”?
我想大家都懂了。
是的,艺术一旦失去了它的准确性,它就会走向反面,也就是错位。
错位可以带来滑稽,那是另一个美学上的话题了。
回到小说吧。
向东走,这个动作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林冲依然没有打算上山。
“向东”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疑似的方向,林冲其实没有方向,他只是选择了流亡,他能做的只是规避追捕。
到了这里我们这些读者彻底知道了,林冲这个人哪,他和造反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革命性。
这才叫“逼上梁山”。
我们说,现实主义作品往往都离不开它的批判性,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来审视一下所谓的“批判性”的话,施耐庵在林冲这个人物的身上几乎完成了“批判性”的最大化,——天底下还有比林冲更不想造反的人么?
没有了,就是林冲这样的一个怂人,大宋王朝也容不下他,他只能造反,只能“走”到梁山上去,大宋王朝都坏到什么地步了。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
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说到这里我想做一个小结,我们都喜欢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我想说的是,思想性这个东西时常靠不住。
思想性的传递需要作家的思想,其实更需要作家的艺术才能。
没有艺术才能,一切都是空话。
在美学上,说空话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席勒化”,把思想性落实到艺术性上,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莎士比亚化”,这个在座的都知道。
联系到林冲这个人物来说,如果施耐庵只是拍案而起、满腔热诚地“安排”林冲“走”上梁山,我们说,这就叫“席勒化”,“席勒化”有一个标志,那就是这样的作家都可以去组织部。
相反,由白虎堂、野猪林、牢城营、草料场、雪、风、石头、逃亡的失败、再到柴进指路,林冲一步一步地、按照小说的内部逻辑、自己“走”到梁山上去了。
这才叫“莎士比亚化”。
在“莎士比亚化”的进程当中,作家有时候都说不上话。
但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力就越小。
梨园行当里头有一句话,叫“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句话说尽了林冲这个人物形象的复杂性,林冲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却一步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他“走”出去的每一步都是他自己不想“走”的,然而,又不得不走。
在行动与内心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对抗的、对立的力量。
如此巨大的内心张力,没有一个男演员不害怕。
施耐庵的小说很实,他依仗的是逻辑。
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小说比逻辑要广阔得多,小说可以是逻辑的,可以是不逻辑的,甚至于,可以是反逻辑的。
曹雪芹就是这样,在许多地方,《红楼梦》就非常反逻辑。
因为反逻辑,曹雪芹的描写往往很虚。
有时候,你从具体的描写对象上反而看不到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内容,你要从“飞白”——也就是没有写到的地方去看。
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就是这个道理。
好,我们还是来谈“走”路,看看曹雪芹老先生在描写“走”的时候是如何反逻辑的。
焦大说,贾府里头“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
”这句话很粗俗,但这句粗俗的话却很有用,这句话一下子就给《红楼梦》挖了两个黑洞,它们暗示了两组不伦的关系:
贾珍和秦可卿,贾蓉和王熙凤。
因为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所以,这两个黑洞之间又有两个通道,那就是秦可卿。
我对“爬灰”没兴趣,今天不讨论“爬灰”。
可我对“偷小叔子”却有点兴趣。
说到底,是我对王熙凤这个小说人物感兴趣,往深里说,我对王熙凤与秦可卿这一对小说人物的关系感兴趣。
如果有人问我,在《红楼梦》里头,哪一组小说人物的关系写得最好,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大拇指献给王熙凤和秦可卿这对组合,她们是出彩中国人。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到底有没有“偷小叔子”,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头其实并没写。
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就小说的文本而言,王熙凤和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关系非同一般,太非同一般了。
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她们的关系非常好,我只是说,她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怎么个“非同一般”?
我们往下说。
在小说里头,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面对面”是在第七章里头。
这一段写得很棒。
看似很平静,一点事情都没有,其实很火爆。
在场的总共有五个人,王熙凤、贾宝玉、贾蓉,尤氏,秦可卿。
这五个人之间的关系复杂了: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是黑洞,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秦可卿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尤氏是贾蓉的母亲,尤氏是秦可卿的婆婆,尤氏还是王熙凤的嫂子。
这么多的关系是很不好写的。
一见面,曹雪芹写到:
“那尤氏一见了凤姐,必先笑嘲一阵,”这句话很怪异,有些空穴来风。
尤氏见到凤姐为什么总是要“笑嘲一阵”呢?
曹雪芹也没有交代,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先放在这里。
而王熙凤的做派更怪异,她在嫂子面前摆足了架子,高高在上了,盛气凌人了,她对尤氏和秦可卿说:
“你们请我来做什么?
有什么好东西孝敬我,就快供上来,我还有事呢。
”当然了,这是王熙凤一贯的做派,她在亲人之间这样说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是,秦可卿要带宝玉去见秦钟,尤氏不知趣了,她借着秦钟挖苦了一番王熙凤,说王熙凤是“破落户”,要被人笑话的。
王熙凤的回答显然出格了,超出了玩笑的范畴,她当场反唇相讥:
“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也就罢了。
”这句话重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发生了,贾蓉刚说了几句阻拦的话,王熙凤对贾蓉说:
“凭他(秦钟)什么样儿,我也要见一见!
别放你娘的屁了。
再不带我看看,给你一顿好嘴巴。
”
“别放你娘的屁了,”“给你一顿好嘴巴,”这番话的腔调完全是一个流氓,很无赖,几乎就是骂街。
这番话是小题大做的,让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很摸不着头脑,反过来,我们这些做读者的自然要形成这样几个问题,第一,王熙凤对贾蓉是肆无忌惮的,她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
她的怒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第二,王熙凤是不是真的愤怒?
她对贾蓉到底是严厉的呵斥,还是男女之间特殊的亲昵?
这个很不好判断。
第三,这才是最关键的,王熙凤当着秦可卿的面对秦可卿的丈夫这样,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顾及一个妻子的具体感受?
简单地说,我们反而可以把王熙凤和贾蓉的关系放在一边,首先面对王熙凤和秦可卿的关系,这两个女人之间到底怎么样?
曹雪芹厉害。
曹雪芹其实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了,王熙凤和秦可卿是闺蜜,她们很亲密。
我这样说有证据么?
有。
同样是在第七章,也就是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见面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宫花去了。
王熙凤正和贾琏“午睡”呢,周瑞家的只能把宫花交给平儿,请注意,平儿拿了四朵,却拿出了两朵,让彩明送到“那边府里”,干什么呢?
“给小蓉大奶奶戴去。
”这个细节向我们证明了一件事,在平儿的眼里,王熙凤和秦可卿是亲密的,也许在整个贾府的眼里,她们都是亲密的。
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
这一章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这一章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章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一章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
生活是多么地复杂,人性是多么地深邃,这一章里头全有。
这一章写得好极了。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
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
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
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
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381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致敬,你们很了不起。
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也挺好。
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
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
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他是写派对的圣手。
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
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贾敬做寿,这是宁国府的头等大事,如此重要的一个派对,一个都不能少。
孙媳妇秦可卿却没有出席。
这是反逻辑的。
秦可卿原来是病了,所以她没来。
当王熙凤知道秦可卿生病之后,说,“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
”很难说为什么,这句话在我的眼里有些不对劲。
对劲不对劲我们先不管,作为秦可卿的闺蜜,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不问一问秦可卿的病情呢?
这是反逻辑的。
贾蓉出现了,王熙凤也想起来了,她该向贾蓉询问一下秦可卿的病情了,贾蓉的回答很不乐观。
如果是依照逻辑的话,曹雪芹这个时候去交代王熙凤的反应才对。
然而,曹雪芹没有交代,相反,却写了王熙凤和太太们的说笑。
在王熙凤说了一通笑话之后,曹雪芹写道:
“一句话说的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是反逻辑的。
接下来是王熙凤对秦可卿的探望,一同前往的有贾宝玉、贾蓉。
因为是进了自己的家门,贾蓉当然要让下人给客人到茶,贾蓉说:
“快到茶来,婶子(王熙凤)和二叔在上房还未喝茶呢。
”这句话非常有意思,你想想,爷爷的生日派对上那么多的人,场面如此地庞杂、如此地混乱,贾蓉却能准确的说出“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
我想问问大家,贾蓉的注意力都放在哪里了?
请注意,此时此刻,他的太太还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呢。
贾蓉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婶子”,要不然他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这不是一句普通的客套话,它很黑,绝对是从黑洞里冒出来的。
这是反逻辑的。
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也许没什么可说的,然而,在两个女人对话的过程中,王熙凤做了一件事,把贾宝玉打发走了,附带着把贾蓉也打发走了。
一个女人去看望另一个生病的女人,却把人家的丈夫打发走,这是符合逻辑还是反逻辑的?
作为一个读者,老实说,我不能确定。
既然不确定,那我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来,这是我放下的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尤氏一见到凤姐就要“笑嘲一阵”,我们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后面说。
探望结束了,因为悲伤,王熙凤眼睛红红的,她离开病人秦可卿。
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告诉我们,一个人去探望一个临死的病人,尤其是闺蜜,在她离开病房之后,她的心情一定无比地沉痛。
好吧,说到这里,小说该怎么写,我想我们都知道了,曹雪芹也许要这样描写王熙凤了:
她一手扶着墙,一手掏出手绢,好好地哭了一会儿,心里头也许还会说:
“我可怜的可卿!
”——是的,当着病人的面不好痛哭,你得控制住自己,现在好了,都离开病人了,那你也就别忍着了。
然而,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曹雪芹。
王熙凤刚刚离开秦可卿的病床,曹雪芹突然抽风了,这个小说家一下子发起了臆症,几乎就是神经病。
他诗兴大发,浓墨重彩,用极其奢华的语言将园子里美好的景致描绘了一通。
突然,笔锋一转,他写到:
凤姐儿正自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
上帝啊,这句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它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正常的心理秩序。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这句话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在我四十岁之后,有一天夜里,我半躺在床上再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被这句话吓得坐了起来。
我必须在此承认,我被那个叫王熙凤的女人吓住了。
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两个王熙凤,一个是面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个是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
和林冲一样,王熙凤这个女人“使人怕”。
把我吓着了的,正是那个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
“一步步行来赞赏”,这句话可以让读者的后背发凉,寒飕飕的。
它太反逻辑了。
没完,就在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的时候,另一个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是的,他就是下流坯子贾瑞。
写一个色鬼和美女调情,老实说,百分之九十的作家都会写。
但是,我依然要说,把一个色鬼和女人的调情放在这个地方来写,放在这个时候来写,除了曹雪芹,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刚刚探视了一个临死的病人,回过头来就调情,这是反逻辑的。
在决定收拾那个下流的色鬼之后,曹雪芹再一次描绘起王熙凤的走路来了,
于是凤姐儿方移步前来。
你看看,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多么从容。
接下来是看戏,上楼,到了这里,曹雪芹第三次写到了王熙凤的步行动态。
凤姐儿听了,款步提衣上了楼。
这个动作是多么地妖娆,可以说美不胜收了。
我们来看哈,第一次,王熙凤离开秦可卿,她是这么“走”的,“一步步行来赞赏,”从字面上看,她的心情不错,怡然自得,心里头并没有别人,包括秦可卿。
第二次,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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