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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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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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圣拉斐尔小镇东区一期项目
首钢·圣拉斐尔小镇东区一期项目
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30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3.施工部署 2
4.塔吊水平方向防碰撞措施 3
5.塔吊垂直方向防碰撞措施 3
6.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4
7.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4
8.施工安全措施 5
9.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6
10.安全技术措施 7
11.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8
12.多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 9
9
1.编制依据
1.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07)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3《起重吊车指挥信号》(GB5082--85)
1.4本工程施工图纸
1.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首钢圣拉斐尔小镇东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基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三河市荣昌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河工业园区内,北邻新开大街;东邻李大线;南邻大福北路;西邻首创大街。
本工程包含1-1#、1-2#、1-5#、1-6#、1-10#、1-11#、1-15#七栋高层住宅和S3#、S4#两个商业部分。
总建筑面积:
105299.23㎡。
1-1#建筑高度为67.6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4米;1-2#建筑高度为67.6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4米;1-5#建筑高度为82.1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8.5米;1-6#建筑高度为44.4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7.5米;1-10#建筑高度为73.4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6.5米;1-11#建筑高度为41.5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5米;1-15#建筑高度为76.3米,±0.00以下塔身高度约5米;S3#、S4#商业不单独配置塔吊,相邻高层塔吊即可覆盖。
3.施工部署
3.1技术准备
本工程由7个高层和2个商业三个单体组成,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选择和布置塔吊。
塔吊安装前,施工方必须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充分考虑各塔吊之间相互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塔身、起重臂和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3.2塔吊布置情况
据于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塔身高度相互错开,符合有关规定保证不打塔身。
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建筑高度较低的塔吊大臂与相邻较高建筑外围护架有效距离不得小于2米。
3.3塔吊选型及安装位置
根据该工程平面布局特点,计划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安装7台自升式QTZ63(5013)塔吊。
塔吊编号同楼座编号。
1号塔吊安装在S-1#商业建筑内;2号塔吊安装在S-1#商业建筑内;5号塔吊安装在5#楼南侧;6号塔吊安装在6#楼东北侧;10号塔吊安装在10#楼南侧;11号塔吊安装在11#楼东北侧;15号塔吊安装在15#楼南侧。
地下车库东南角位置另外安装一台塔吊,仅供地下车库施工。
塔吊安装位置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塔吊水平方向防碰撞措施
塔吊水平方向低位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碰撞高位塔身,塔吊的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方能确保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07)中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间距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间距”的规定。
本工程塔吊定位,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5.塔吊垂直方向防碰撞措施
5.1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塔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塔位塔吊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塔吊使用前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时刻关注本塔机及相关塔机,确保低位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塔的起重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重臂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5.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
相邻塔吊作业面交叉处,低塔位起重臂与高塔位塔吊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塔吊使用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基础的高度,确定各塔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本方案前面所述,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大臂上限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米。
5.3起重臂与下垂的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防碰撞措施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的高度、吊索的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避免与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6.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在实际施工中,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吊幅度范围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米以上。
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应设置保护,注意避让,尤其是高压输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在一定距离以上。
7.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7.1施工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距离不得小于6米。
7.2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行时,吊钩绳与大臂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3吊装相互矛盾时各塔塔司和信号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行。
7.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7.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吊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7.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7塔司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8.施工安全措施
8.1塔吊的管理
8.1.1由塔吊租赁公司机械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各台塔吊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各塔吊之间的指挥协调由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8.1.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8.1.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吊安全,各塔吊须确保驾驶室内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1.4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吊,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8.1.5统一在塔吊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吊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8.1.6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吊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高度以塔吊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8.2塔吊运行原则
8.2.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8.2.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时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域的塔吊。
8.2.3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域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8.2.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较大的塔吊。
8.3信号指挥规定
8.3.1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8.3.2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8.3.3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8.3.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吊频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8.3.5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8.3.6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8.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8.4.1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8.4.2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
绑扎必须牢靠、整齐。
8.4.3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8.4.4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9.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9.1安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熟悉相应塔吊、经验丰富的工长现场指挥。
并在安装塔吊前,察看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9.2所有参加作业人员以及塔吊指挥必须持有当地建委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齐全的防护用品。
9.3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规范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9.4塔吊安装施工必须在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
9.5采用汽车吊安装时,汽车吊必须支放牢靠,严禁超载吊装,吊装起重臂、平衡臂等较长部件时必须按照说明书中标明的吊点起吊。
9.6保证塔吊塔身的垂直度不超过4‰。
9.7保证塔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9.8塔吊在自升过程中,要合理分工,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距离,设专人负责销轴的连接,设专人负责液压缸的操作等。
9.9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9.10塔身标准节之间及其它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且开口销角度必须达到30°以上。
9.11严禁高空作业时抛接工具、零部件等以免落物伤人;严禁酒后作业。
9.12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施工作业。
9.1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20×20米(以塔吊的回转中心为中心)的安全作业区,非塔吊拆装人员严禁入内。
9.14设备出入现场,注意避让现场和路上的高压线及通信线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
9.15塔吊安装完毕,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空载试验和满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10.安全技术措施
10.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0.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方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10.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10.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10.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10.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10.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必须控制4‰。
10.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10.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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