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供货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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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供货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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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供货要求
电梯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总要求
1、本项目建设标准为五星级度假酒店,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设计选型、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招标要求提供符合五星级酒店有关电梯设计标准。
2、每台设备的电力供电配电箱将由其他承包单位供应(供货方应指明其荷载、电气要求及其安装位置等);配电箱以外电梯所需所有电梯设备、钢牛腿及电线、线管、线槽、主机钢大梁等,均由供货方提供。
3、所有装置必须可应对每星期7日、每日24小时无休息地正常工作。
4、所有装置之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
5、所有部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8个月以上。
6、外观质量要求:
轿厢、轿门、层门、操纵盘、钥匙开关、操纵盘上舱门(内藏特殊开关)、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等所有可见部分都不得有划痕,不得有凹进或凸出部分,连接处不得有可见或触感的缝隙或高低不平。
7、所有使用的不锈钢材质为可以耐酸、碱、盐等化学介质腐蚀的不锈钢;发纹不锈钢板要求表面发纹型号为240丝以上、油性短发丝或供货方供我方确认的规格。
8、轿厢四壁、厅门、门套采用不锈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
9、要求所有电梯厅门防火。
乘客梯装修预留重量不小于200KG。
10、主楼、附楼1、附楼2及独立客房5#、9#、13#所有乘客电梯按钮均带盲文。
11、主楼、附楼1、附楼2及独立客房5#、9#、13#所有乘客电梯为无障碍电梯,设无障碍按钮。
12、机房配电箱输出端测得电梯的功率因数不得小于0.9。
13、电梯的使用寿命不低于国家标准。
降噪隔声不低于国家标准。
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文件。
14、电梯设计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防火要求。
货梯应采用机械通风,乘客梯、服务梯采用电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要求轿厢内温度为24℃(可调节设定)。
进出风口应有空气过滤装置,以防止井道内灰尘进入轿厢。
井道顶部要考虑排出烟热的措施。
15、所有金属部件都应做好防锈防腐处理,喷漆涂层须平滑,不能有凹下、泪痕、剥落、皱纹、针孔、气孔、过厚及过薄等,其喷漆涂层的质量须达到中国国家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要求的优等品的水平。
保证交付后使用15年内,不得发生表面涂层起泡、脱落或锈蚀现象(人为损坏除外)。
16、要求高品质变频、变压微电脑控制系统;群控功能。
17、对无机房电梯,应已通过中国国家级权威机构的检测及安全认证,或国际权威机构的检测及安全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当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轿箱内关人时,要具有完善的救援措施及方案。
18、必须逐条响应各条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如有更好的更适合本工程的建议,可在附表《技术偏离表》“标注”项中具现,并阐述其先进性,可行性。
二、本次电梯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已知条件:
电梯编号
载重量
梯井尺寸(X*Y)
顶层高度
停站层数
附楼一
1号电梯(客梯)
1000KG
2000*2000
无机房(3.3米)
-1/1/2/3(4层)
附楼二
2号电梯(专用食梯)
800KG
2100*2200
无机房(4.2米)
-1/1/2(3层)
3号电梯(兼用食梯)
800KG
2100*2200
无机房(4.2米)
-1/1/2(3层)
4号电梯(客梯)
1150KG
2200*2250
无机房(4.2米)
-1/1/2(3层)
主楼
5、6号电梯3面观光(双向开门客梯)
1350KG
2700*2400
无机房
-1/1-屋面(6层)
7号电梯(双向开门货梯兼消防电梯)
1000KG
2200*2200
无机房(3.6米)
-1/1-4(5层)
8号电梯
800KG
2200*2200
无机房(4.2米)
-1/1(2层)
9号电梯
800KG
2200*2200
无机房(5.0米)
-1/1(2层)
10号电梯(客梯)
2000KG
3200*3350
无机房(5.0米)
-1/1(2层)
独立客房电梯(客梯)
1-17#独立客房(共计17部)
630KG
1850*1800
无机房(3.8米)
-2/-1/1/2(4层)
说明:
上表中井道尺寸由建筑施工图纸中获取,供货方应仔细校对我方提供的图纸并进行现场踏勘,确保计算选型、电梯安装以及井道预埋预留尺寸是正确的,一一对应的;其中2、3、7、8、9、10号电梯应在保证载重量的前提下,在国标范围内选择较小尺寸。
以下如无特殊注明,则是对上述所有电梯的统一要求。
1、标识
1.1、电梯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
2、功能、配置要求
2.1、电梯厅召唤盒:
在电梯地下室的召唤盒上只有上行召唤按钮,在最顶停层的召唤盒上只有下行按钮,中间停层的召唤盒上配置上行及下行按钮。
2.2、应答灯:
按钮应答灯采用发光二极管(LED)发光,为天蓝色。
具体如下:
2.2.1、厢内操纵盘上某选层按钮当被瞬间按压选中后该按钮即发光表示被选中,电梯到达该所选楼层之前一直保持发光,到达后即熄灭。
2.2.2、厢内操纵盘上某选层按钮因误选楼层,当再次瞬间连续按压两次后,应能够解除选中。
2.2.3、轿厢内操纵盘上开门按钮、关门按钮、应急报警按钮被持续按压后该按钮即一直发光,按压解除后,按钮发光熄灭。
2.2.4、召唤盒上的上行或下行召唤按钮当被瞬间按压选中后该按钮即发光表示被选中,应答的电梯到达该楼层之前一直保持发光,应答电梯到达该楼层后即熄灭,并发出声音提示(非语音)。
2.2.5、保护装置采用光幕保护,在距地坎15mm至1800mm范围(允许扩大范围)内,均匀分布光发射管及光接收管不小于32对,当门整个关闭过程中光幕保护光线不小于70束。
光幕具有一定的容错能力,保护系统经过智能判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将故障点暂时摘除,允许光幕保护系统继续工作。
应具有防止强光(5000lux)干扰、防电磁干扰及防尘(不低于IP65)等性能。
光幕上应有光幕故障、正常等状态显示。
当光幕由于故障使门不能正常关闭时,电梯门的关闭可以转换为手动关门,即连续按压自动关门按钮,门按正常关门速度执行关闭动作,在门完全关闭以前松开按钮,门即自动打开。
2.3、司机服务:
通过轿厢操纵盘上的开关,使电梯操作方式由自动操作改为有司机操作,按单台集选方式运行(但司机可以改变),包括方向选择按钮(可控制选择电梯运行方向)、关门按钮、直通按钮(按动一次直通按钮,不响应厅外召唤,执行完一次轿厢内指令后,解除直通,恢复自动操作)等;当有外呼时,轿厢内有柔和的声音提示,操纵盘上对应外呼楼层的选层按钮闪烁。
2.4、监视系统用线缆及供电等:
在每台电梯轿厢里,由其他承包单位提供一部监控摄像机。
供货方必须供应及安装防止干扰的同轴音视频电缆和协助摄像机的安装,并负责摄像机的电力供应(以带保险丝接线座形式提供)和轿厢顶部开孔等工作。
同轴音视频电缆两端须终结在轿厢顶部及顶层机房接合箱。
控制柜至轿厢的随行同轴音视频电缆应含在总的随行电缆中。
2.5、随行电缆:
每条随行电缆中应提供不少于10%的备用线(但不小于8根备用线)。
所有导线均为铜芯。
随行电缆两端分别必须置于轿厢的顶部及控制柜内。
2.6、泊梯功能:
接通泊梯开关(设在基站厅外),电梯到泊梯层站(泊梯层站由买方确定)数秒后(符合安全要求),则熄灯并停止运行,轿厢内开门按钮仍发光闪烁,开门按钮仍起作用。
2.7、电梯发生某些故障(如某安全保护开关瞬间意外动作后又恢复)并停在两楼层之间,控制器执行诊断检查,保证安全系统正常后,在符合GB7588-2003标准的前提下,电梯低速就近平层,将乘客放出。
电梯经进一步校对、检查确认完全正常后,可恢复正常运行。
2.8、开门时就近层停靠:
电梯在到达轿厢内所选目的楼层后,由于某种原因,门不能完全打开,电梯将会把门关闭,驶往最近的楼层,将乘客放出。
2.9、常检查装置:
轿厢停靠在非轿厢内所选楼层,如果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开而没能开或没能完全开启时,轿厢门会自动关闭,再应答其他呼叫。
对于并联或群控电梯组,系统将指派另一台电梯应答该楼层召唤。
2.10、关门:
如果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关而未能关闭时,将会重复关闭以清除门坎上的障碍物。
2.11、荷载报警:
轿厢满载及超载时,蜂鸣器发生警告声,超重指示灯须有中英文显示“超重”(“Overload”),并停止于该层。
2.12、开梯门(指电梯厅设传统上、下召唤按钮的电梯):
梯门关闭的整个过程中,可按候梯厅召唤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开启层门。
2.13、始关门时间自动调整:
对于载客电梯,电梯在自动无司机状态,电梯开门后,如果电梯门保护光线在2秒钟(可调)内没有被遮挡切断过(没人上下),即开始自动关门。
2.14、扰乱功能:
无乘客(或载量很小)时,但操纵箱上多数层楼信号被登记,完成一次轿厢内指令后,微机则自动取消已被登记信号。
2.15、厢照明、风扇自动关闭(只在自动运行模式起作用):
在规定时间内(在3~30分钟之间可调),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内的照明、风扇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
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应立即启动。
2.16、满载不停:
当轿厢内载重超过额定载重量的80%(可在60%~95%之间调整)时,即不接受候梯厅呼叫,自动通过不停,只响应轿厢内选层。
2.17、已选层取消功能:
乘客操作错误时取消已选层。
2.18、故障自检测功能:
当电梯发生故障或出现不正常运行现象时,电脑板上的显示器会显示出相应代号,以方便维修保养工作。
2.19、平层功能:
当轿厢载重量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平层发生变化,平层准确度超过10mm时,要求轿厢自动再平层,平层准确度恢复至±5mm。
(对于额定载重量小,提升高度低的电梯,如果能够保证当轿厢载重量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平层后的平层准确度即使发生变化,但是平层准确度最大不超过10mm,这台电梯允许不配置再平层功能。
)。
2.20、立即自动恢复:
当供电系统突然断电后,电梯应立即安全制动;当供电恢复后,电梯经自动检测、校对后立即恢复正常运行。
并具备停电应急装置(断电平层)。
2.21、制柜内配置电梯运行次数计数器及运行时间计时器。
2.22、电梯配置连续式轿厢载荷称量装置,轿厢内的载荷从零载荷到额定载荷的110%之间,称量装置可以连续称量,其称量误差应≤1%。
2.23、自动补偿:
利用准确的称重装置,将重量反馈到驱动控制系统,以准确地控制电机的启动转矩,达到快速且舒适地启动。
2.24、紧急返回:
在每台电梯控制柜内配置一组迫使电梯返回和确认电梯已返回到安全撤离层的信号接点(24伏无源接点),符合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及欧洲标准EN81-73(火灾情况下电梯的性能)的相关要求。
实现以下目的:
当消防总控室向电梯发出首层以外的楼层发生火灾信号时,电梯立即取消全部呼叫,立即返回至首层停靠且电梯门开启将全部乘客放出后,停止运行,同时电梯向消防总控室反馈电梯已经安全停靠到首层的信息。
2.25、消防电梯(仅针对基本规格表中注明用于消防电梯部分:
在一层设置消防员服务开关及相应符合要求的保护盒,开关旁应注明“紧急消防用服务”。
当该开关被启动时,取消厅外召唤,电梯立即返回至一层,只响应轿厢内指令,以配合消防员操作。
消防员电梯应符合欧洲标准EN81-72(消防员电梯)的要求。
当电梯进入消防员用电梯状态时,所有对该台电梯的限制(读卡召唤、读卡选层、限制到达的楼层等)将取消,电梯可以由消防员操作到达所有层站。
2.26、厢及对重导向装置:
采用滚轮式导向装置(其中额定速度≤1.75m/s的电梯允许采用滑动导向方式)。
2.27、每台电梯主控制柜中,必须加电涌保护器,以防止雷击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电压瞬间升高,并给楼宇自控留口。
2.28、每台电梯轿箱顶部应安装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护栏。
2.29、井底防水插座:
每台电梯井底中需由供货方负责供应及安装防水插座。
插座应为10A三脚防水插座,和设有30毫安漏电断路器。
整个组件的保护指数不应少于IP44。
其它承包人在升降机房将设有分配箱,以供供货方接驳之用。
2.30、道灯
2.30.1、供货方负责供应及安装井道灯。
2.30.2、井道照明灯系统需是二路开关控制,设于井底及升降机机房中,在底坑及机房内可以分别独立的开、关井道照明。
2.30.3、底坑井道照明灯的开关需是防水型的。
2.30.4、井道灯需是牛眼灯泡型,保护指数为IP23,幷且功率系数不少于0.90。
2.30.5、其它承包人在电梯机房将设有分配箱,以供供货方接驳之用。
三、照明及报警系统
1、厢应急照明:
停电时,充电式电池立即供电点亮应急照明灯,保证灯泡保持照明时间不小于90分钟,照度不小于15lux,应急灯安装在吊顶上,靠近右侧操纵盘,能够让乘客看清应急报警按钮。
2、警铃:
轿厢上配置电子警铃,按压报警按钮,警铃鸣响报警,松开停止鸣响。
3、五方通话:
轿厢、轿顶、底坑、控制柜及控制室五方同时通话(请提供控制柜至控制室电缆线的根数、规格、布线方式,供货方负责此段的布线,线槽及线管由其它承包商负责),通话方式为同时双向。
在轿厢内通过按压应急报警按钮实现呼叫。
停电时,紧急电池供电系统立即供电,仍能实现五方通话。
在紧急电池供电情况下,通话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方通话的系统要求:
3.1、轿厢内配置的紧急报警装置由报警按钮、麦克风、扬声器等组成,按压呼叫按钮可以呼叫控制柜和控制室,控制柜或控制室响应后与之通话。
3.2、控制柜旁配置电话,当有来电时有声音提示,可以应答轿厢和控制室的呼叫并与之通话,也可以主动呼叫轿厢和控制室主机并与之通话。
3.3、控制室内配置通讯系统管理主机,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3.3.1、当有来自轿厢或控制柜的呼叫时,在电话主机上可以用数字代码显示轿厢或控制柜的地址,同时有声光提示值班人员,按压接纳按钮可以与之通话。
通话的同时如果有其他一个或更多的呼叫,不会产生占线现象,主机上可以同时显示新来电位置,分别按压其相应的接纳按钮可以与新的呼叫通话,正在通话的分机如果不挂机则自动转为保留状态。
主机上可以储存至少15个未应答的电话来电号码、15个已应答的电话来电号码,并存储相应的来电日期、时间。
3.3.2、主机可以主动选择任一个分机与之通话。
3.3.3、主机上配置一个群呼键,按压后,可以同时与所有的分机通话。
3.3.4、可以自动检测整个系统是否正常。
3.3.5、主机可以设置多个。
3.3.6、为了节约电线用量,增加通讯距离,要求三方通话的通讯系统尽量采用总线式通讯。
3.3.7、供货方还须提供电梯至控制室的电线及负责布线工作,线管及线槽由其它承包商负责。
四、观光电梯
1、主楼两部观光电梯须具群控功能,要求最先到达召唤层客梯厅外的灯光提示功能。
同时应具备如下功能:
1.1、最大最小功能:
系统指定1台电梯应召时,使待梯时间最小,并预测可能的最大等候时间,可均衡待梯时间,防止长时间等候。
1.2、优先调度:
在待梯时间不超过规定值时,对某楼层的厅召唤,由已接受该层内指令的电梯应召。
1.3、区域优先控制。
当出现一连串召唤时,区域优先控制系统首先检出“长时间等候”的召唤信号,然后检查这些召唤附近是否有电梯。
如果有,则由附近电梯应召,否则由“最大最小”原则控制。
1.4、满载报告。
统计召唤情况和负载情况,用以预测满载,避免已派往某一层的电梯在中途又换派1台。
本功能只对同向信号起作用。
1.5、已起动电梯优先。
本来对某一层的召唤,按应召时间最短原则应由停层待命的电梯负责。
但此时系统先判断若不起动停层待命电梯,而由其它电梯应召时乘客待梯时间是否过长。
如果不过长,就由其它电梯应召,而不起动待命电梯。
1.6、“长时间等候”召唤控制。
若按“最大最小”原则控制时出现了乘客长时间等候情况,则转入“长时间等候”召唤控制,另派1台电梯前往应召。
1.7、独立运行。
按下轿内独立运行开关,该电梯即从群控系统中脱离出来,此时只有轿内按钮指令起作用。
1.8、分散备用控制。
大楼内根据电梯数量,与业主方设置专用基站,供无用电梯停靠。
1.9、主层停靠。
在闲散时间,保证1台电梯停在主层。
1.10、几种运行模式。
①低峰模式:
交通疏落时进入低峰模式。
②常规模式:
电梯按“心理性等候时间”或“最大最小”原则运行。
③上行高峰:
高峰时间(业主方确定),所有电梯均驶向主层,避免拥挤。
④下行高峰:
高峰期间,加强拥挤层服务。
1.11、节能运行。
当交通需求量不大时,系统又查出候梯时间低于预定值时,即表明服务已超过需求。
则将闲置电梯停止运行,关闭点灯和风扇;或实行限速运行,进入节能运行状态。
如果需求量增大,则又陆续起动电梯。
1.12、监视面板。
在控制室装上监视面板,可通过灯光指示监视多台电梯运行情况,还可以选择最优运行方式。
1.13、群控备用电源运行。
开启备用电源时,全部电梯依次返回指定层。
然后使限定数量的电梯用备用电源继续运行。
1.14、群控消防运行。
按下消防开关,全部电梯驶向应急层,使乘客逃离。
1.15、不受控电梯处理。
如果某一电梯失灵,则将原先指定召唤转为其它电梯应召。
1.16、故障备份。
当群控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可执行简单的群控功能。
2、所有设备须在供电电压偏差±10%及供电频率偏差≤±2%时仍能正常工作。
如果电压偏差大于±10%,则允许设备自动保护并停止运行,但不能因此而发生设备损坏。
五、设计施工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加工、安装、验收等应满足下列要求
1.1、制造、安装与配合工作:
1.1.1、安装单位:
由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直至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1.1.2、供货方应按要求提供预埋件图纸及有关说明,指导土建施工单位预埋,并满足施工进度。
1.1.3、设备的每个部分须考虑防火、防压、耐用、防漏电、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且以符合本文件所提规范为原则。
1.1.4、沟槽和通道:
在墙壁、梁、地板或其他结构的所有沟槽和通道,必须与一般混凝土一起建造。
结构建造完成后,任何在结构内的沟槽预埋,必须在施工图上标出,并交付业主方批准。
1.1.5、工地的安装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和现场监理的质量检查。
供货方必须在整个安装期间,委派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监管和与业主方联系的有关工作,并附履历表,业主方保留其更换的权力。
1.1.6、在设备安装之前,供货方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检查,由于供货方变动安装条件引起的费用应由供货方负担。
1.1.7、供货方必须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7天内派员到达现场,在没有得到业主方允许前,供货方不得随意更换或撤走。
1.1.8、设备安装需要获得国家法定机构批准时,供货方应负责申领所有有关的批准及许可证/牌照,并向业主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1.1.9、所有设备装置起重运送时须保证安全:
供货方必须负责采购、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所有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所有设备须符合安全要求。
1.1.10、完成加工要求及样品:
供货方在完成工作向业主方移交之前,所有外露的不要求做表面特殊处理的金属和钢具必须涂上最后表层的油漆,表面不外露的门、框架、机械等可以是制造时凃漆,条件是在涂上后要得到业主方认可。
所有金属部件表面均应有防腐处理
1.1.11、供货方提供的设备零部件应是按标准化系列生产的,具有可互换性和装配准确性。
主要部件的装配,均应在工厂完成或预装过,或是零部件的尺寸公差达到预装水平,任何在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切割、开孔装配都将是不可接受的。
1.1.12、电梯性能指标应符合GB110058-88优等品的规定值。
1.1.13、无线电和电视干扰抑制:
供货方必须提供设备以抑制无线电和电视干扰。
若在故障时可能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干扰抑制部件不得使用在线路上任何部分。
1.2、调试和试运行
1.2.1、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
供货方应在现场对于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担任调试和试运行任务的是由供货方派出的有五年以上调试同类设备的工作经验的工程师,业主方认为不合适的可要求更换。
供货方应提供所有调试和试运行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
配合调试和试运行所需费用应分别单独列出,并包括在总价内。
1.2.2、程序及表格:
供货方应在安装完成前,向业主方提交调试和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格。
1.2.3、调试:
调试应在安装过程或安装后进行,可根据情况进行部分调试和全面调试。
1.2.4、试运行:
安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供货方应根据被业主方批准的调试和试运行计划进行工作,试运行应在业主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
由于供货方原因造成的调试和试运行失败引起的费用和延迟由供货方负责。
1.3、验收
1.3.1、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3.1.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
1.3.1.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方认可。
1.3.1.3、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1.3.1.4、设备在交付业主方使用前,需经技术监督局验收通过,并获得相关证件。
1.3.1.5、验收时提供完整的设备图和技术资料。
1.4、售后服务
1.4.1、供货地应设有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报修服务(不允许委托维修),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内提供的(每年每天、包括节假日,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修复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
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业主方的维修需要。
1.4.2、供货方必须为该项目所供应和安装的整套电梯设备提供为期24个月以上免费保修,时间从整个工程正式移交使用之日起计算。
1.4.3、保修期内保养包括对所有电梯装置系统的定期检查、校对和润滑。
详细保养程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须于投标时提交业主方。
1.4.4、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坏,供货方须免费负责整理或更换。
1.4.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供货方工程师和业主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缺陷必须由供货方免费修理,并得到业主方代表认可。
1.4.6、在故障排除之后,供货方应将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方。
报告一式两份。
1.4.7、供货方应提供免费保修期满后5年内的有偿保修收费标准。
1.4.8、供货方在培训期间应向业主方免费提供所有的培训资料。
1.4.9、产品保护:
工程完成后,供货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转两周后为止,若因供货方原因,执行工作时损坏建筑物的结构或其它设备,供货方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补偿。
六、其它说明
1、要求电梯要先验收交付(需将现在电梯运行的各种现状条件予以描述),我方使用后,且后期二次层站安装施工完毕,电梯厂家需安排二次调试;
2、电梯的内装饰的具体建议,请投标方提供两套电梯轿箱装饰装修图及方案;
3、请供货方注意:
招标文件中所提的质量标准、材质和产品性能,供货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方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4、图纸、文档核对:
为发现和解决可能引起建筑的冲突/矛盾或者定义不明确等问题,在投标前,供货方必须重新核对图纸、文档等,重新核对结构、建筑、电气图纸以及垂直运输设备技术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兼容性。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后,发现对建筑结构、电气或者其它系统进行再次修改以便与中标人的设备配套,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确定和明确,由此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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