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一般性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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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一般性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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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一般性要求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2、编制本管理规定是依据或引用了以下标准和资料:
2
3、通用要求 2
3.1、无损检测人员 2
3.2、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的职责 3
3.3、无损检测工艺规程一般要求 3
3.4、无损检测委托的受理 5
3.5、无损检测信息交流 6
3.6、现场无损检测要求 6
3.7、检测记录、报告和存档的一般规定 6
3.8、验收标记 7
4、各种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7
4.1、概述 7
4.2、射线检测 7
4.3、超声检测 8
4.4、磁粉检测 8
4.5、渗透检测 8
5、各种检测方法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的具体要求 8
5.1、射线检测通用工艺和工艺卡编制要求 8
5.2、超声波检测通用工艺和工艺卡编制要求 9
5.3、磁粉检测通用工艺和工艺卡编制要求 10
5.4、渗透检测通用工艺和工艺卡编制要求 1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文规定了射线检测、超声检测、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等四种无损检测方法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工艺管理规定。
1.2.本文所述各种无损检测方法,适用于金属材料制锅炉、压力容器(固定式、移动式)及压力管道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制造安装检测。
也适用于在用金属材料制锅炉、压力容器(固定式、移动式)及压力管道的检测。
1.3.与锅炉、压力容器(固定式、移动式)及压力管道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如有要求也可参照本文的规定编制通用工艺和工艺卡。
2、编制本管理规定是依据或引用了以下标准和资料:
2.1.JB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2.GB/T12605《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
2.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2.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2.5.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2.6.各种检测方法Ⅱ、Ⅲ级人员培训教材;
2.7.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通用要求
3.1、无损检测人员
3.1.1.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原材料、零部件和焊缝无损检测的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掌握了解必要的设计、材料、制造和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文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进行考核鉴定。
3.1.2.无损检测人员按技术等级分为高(Ⅲ)、中(Ⅱ)、初级(Ⅰ)。
取得不同无损检测方法各技术等级的人员,只能从事与该方法和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3.1.3.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除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并每年检查一次。
3.1.4.评片人员还应辨别出400mm距离处高0.5mm、间距0.5mm的一组印刷字母。
3.1.5.从事表面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得有色盲色弱。
使用荧光法检测时,检测人员不准戴有色眼镜或光敏镜片的眼镜。
3.2、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的职责
3.2.1.参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制造、现场安装和在用检验的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有责任保证本标准在使用中的正确实施,有权拒绝受理不按本标准进行的任何检测内容。
3.2.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应由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无损检测高级或中级资格者担任。
3.3、无损检测工艺规程一般要求
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由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两部分组成
通用工艺又称检验规程,是指本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产品,在制造、安装、在役检验等方面对产品质量检测时,需要进行RT、UT、MT、PT探伤的通用的技术规定或规则,不一定很具体,是原则性的指导文件,同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顾客的要求,针对某一类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提出共有的规定,以便于统一实施,以文字为主,图表为辅。
工艺卡是根据通用工艺的规定和要求及有关标准和合同委托要求,针对某一具体产品、工件编制的专用工艺卡,要求检测工艺参数具体,检测方法和程序明确以图表为主,适当辅以文字说明,在专用工艺卡的各项参数均要有具体数值,操作者可以直接运用这些数据操作。
3.3.1.依据和原则
3.3.2.1.依据
a)依据现行执行的标准和法规。
如:
²《容规》、《热规》、《蒸规》;
²GB150、GB11345、GB3323、JB4730、SY4056、SY4065;
²国家颁布的相关文件。
b)依据顾客的要求,即依据本单位顾客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大多数顾客的要求进行明确的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c)依据本单位技术水平,仪器装备情况,编制的工艺规程应作得到,切实可行。
3.3.2.2.原则
a)遵照国家现行执行的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在检测工艺上可以比国家或行业现行执行的标准、法规更细,更具体,要求更高。
在质量验收时应同时满足顾客要求和国家或行业现行执行的标准、法规。
b)应根据本单位无损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检测能力应针对本单位或委托方产品特点,作到简明扼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工艺措施。
如现场检测,只编入需要的内容。
c)工艺规程中每一个步骤都要写清楚做什么、由谁去做、采用什么设备和辅助器材、什么时机做、按什么标准做等,并明确对工作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资质要求。
d)标准中需要确认的项目,应经确认后方可编入通用工艺如:
²UT耦合补偿的规定;
²检验的时机;
²自行制作的工作试块。
e)检测过程中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工艺参数等内容应经试验和评审合格后方可使用。
f)通用工艺中应采用本单位的一些行之有效和做法,如采用探头、专用工艺,但必须进行评审。
g)通用工艺要求文字简练明确,对经常使用的参数和有关计算应预先计算好,列成图表。
3.3.2.通用工艺规程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3.3.2.1.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规定,编制通用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应为Ⅲ级人员。
3.3.2.2.通用工艺规程的审核,应为具有相应Ⅲ级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总工程师。
3.3.2.3.通用工艺规程发批准应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
3.3.3.工艺卡的编制、审核:
工艺卡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Ⅱ级资格的人员根据通用工艺编制,由指定的具有Ⅱ级资格的人员(技术员或检测责任师)审核。
3.3.4.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的修订
3.3.4.1.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应根据有关检测标准、规范的变更和更新及时进行更新和修订,检测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或采用新的工艺新方法时液应及时进行修订,具体按照《文件开展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3.3.4.2.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修订更改时也应履行上述审批程序。
3.3.5.编制通用工艺规程前的准备工作
检测前应了解的主要内容:
3.3.5.1.检测对象(产品或工件)的种类、形状尺寸、位置、用途、数量、检测项目、完成时间;
3.3.5.2.本单位现有人员、设备仪器、检测方法、检测技术水平和检测施工能力;
3.3.5.3.设计要求、适用的施工验收规范、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3.3.5.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本单位QHSE管理体系要求;
3.3.5.5.顾客和委托合同的其他要求等。
3.3.6.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内容
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3.3.6.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3.3.6.2.引用标准、法规;
3.3.6.3.检测人员资格;
3.3.6.4.检测设备、器材和材料;
3.3.6.5.检测程序;
3.3.6.6.检测表面制备;
3.3.6.7.检测时机;
3.3.6.8.检测工艺和检测技术;
3.3.6.9.检测结果的评定和质量等级分类;
3.3.6.10.检测记录、报告和资料存档;
3.3.6.11.编制(级别)、审核(级别)、审批人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3.3.6.12.制定日期。
3.3.7.无损检测工艺卡内容
无损检测工艺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3.3.7.1.工艺卡编号(一般为流水顺序号);
3.3.7.2.产品概括:
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制造、安装或检验编号,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类别,规格检测附件、检测材料;
3.3.7.3.检测设备与器材:
设备种类、型号、规格尺寸、尺寸,材料牌号,材质、热处理状态及表面状态;
3.3.7.4.检测工艺参数:
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检测部位、标准试块或标准试样(片);
3.3.7.5.检测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验收级别;
3.3.7.6.检测部位示意图:
包括(检测部位、缺陷部位、缺陷分布等);
3.3.7.7.编制(级别)、审核(级别)人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3.3.7.8.制定日期。
3.3.8.对工艺条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相同的工程(产品)检测工艺可重复使用。
3.4、无损检测委托的受理
3.4.1.无损检测委托通常以与委托方或顾客签订的无损检测委托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对无损检测的具体要求,如签订无损检测委托协议,则应在具体的无损检测工程或项目开始前提供具体的无损检测委托。
3.4.2.委托方或顾客应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有关的安全监察规程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在无损检测委托书/协议合同中明确对无损检测的具体要求,或提供工程设计图纸或设计说明书及施工验收规范。
3.4.3.市场开发部负责无损检测委托合同的受理,工程技术部负责无损检测委托单的受理,各部门在接受无损检测委托书时,应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登记、签字接收,如遇特殊工程时(抢修、抢险、临投及其他应急情况),可以进行口头委托,随后尽快补上书面委托。
3.4.4.委托方或顾客应在焊接施工开始前三天,需要进行原材料检测的应在原材料进场后,机加工或切割加工前,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向提供具体的无损检测委托,委托的内容应具体、准确,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3.4.4.1.无损检测的方法、标准、比例、合格级别、验收规范。
3.4.4.2.被检工件或工程情况:
材质、介质、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用途等。
3.4.4.3.施工方法:
坡口形式、焊接方法、热处理要求、表面状态、工艺管道的单线图和锅炉、容器的焊缝布置图或排板图。
3.4.4.4.工期要求、现场施工/安装及环境状况。
3.4.5.无损检测委托书一经双方签字认可就不能擅自更改,如果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更改时,应进行补充委托,且应有委托方或顾客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字。
3.4.6.上到工序与无损检测工序交接工作由委托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无损检测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参加,被检工件表面应无响检测的缺陷和污物,外观质量不合格者不得进行无损检测工序,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检测作业。
3.4.7.中标签订无损检测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另行制定无损检测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
3.4.8.锅炉、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委托内容一般不得低于国家有关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
3.5、无损检测信息交流
3.5.1.检测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反馈检测信息,避免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
3.5.2.委托方或顾客需要时应按要求及时报送“无损检测统计报表”。
3.5.3.现场检测负责人应经常与委托方或顾客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了解工程或加工进度,以便于及时按要求进行检测。
3.5.4.无损检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3.6、现场无损检测要求
3.6.1.检测作业应严格遵守检测工艺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程序,正确评定每个工程(产品)的质量。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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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无损 检测 通用 工艺 规程 一般性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