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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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矿井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瓦斯积聚及煤尘超限可能会产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煤尘则有可能同时参与爆炸。
煤尘或瓦斯爆炸,都将给矿山以毁灭性的打击,给矿井造成严重灾害,不管矿井任何一个地点发生了瓦斯、煤尘爆炸基本上是矿毁人亡。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按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救护队伍进行抢救;
(2)立即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3)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在籍巷道必有人。
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抢险。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必要的检测仪器,发现有关气体超限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确认没有明火、有关气体没有超限时,可以恢复通风。
(6)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后要及时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必要时要进行反风。
(7)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救人。
(8)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的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本矿井下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的抢险救援
2应急策划
2.1基本情况
煤尘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大自然灾害,事故一旦形成和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面极大。
根据其特性对其产生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是防治遏制事故发生的一条根本途径。
煤尘爆炸事故主要有与以下四种因素有关:
(1)存在引燃煤尘的点火源和火花。
(2)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3)煤尘爆炸指数38%。
(4)煤尘爆炸下限浓度40g/m3.
(5)引然温度730℃。
(6)煤尘层最低着火温度270℃
(7)管理漏洞。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部由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矿长助理
成员:
通安部长机电部长技术部长调度主任
综合部长机掘队长机运队长火药库成员
机掘队长各部室及队组的全体成员
3.2抢救行动组织机构
(1)抢险行动组
组长:
机掘队长
副组长:
机掘队副队长
成员:
机掘队成员
(2)物资供应组
组长:
综合部部长
成员:
综合部人员及车队成员
(3)供电通讯组
组长:
机电部长
副组长:
机电部副部长
成员:
机电部全体成员
(4)医疗卫生组
组长:
医务室主任
成员:
医院全体成员组成
(5)交通运输组
组长:
综合部部长
成员:
车队全体成员
(6)治安保卫组
组长:
保安队
成员:
保安队全体成员
(7)后勤生活组
组长:
综合部部长
成员:
综合部全体成员
(8)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综合部部长
成员:
综合部成员
3.2.1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
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抢救行动组织职责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的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煤尘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应急准备
4.1预测、预警
应急救援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的预警行动。
当出现事故发生征兆以及促成事故发生的条件时,采取积极的预警行动,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并对事故进行分级,按照等级进行积极救援。
报警第一责任为事故发生单位,发生事故后,在场跟班队长或相关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
接警、处警工作以指挥中心为主,统一指挥事故救援。
汇报要及时,与此同时,事故单位要积极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的自救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4.2接警记录程序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注
4.3发生事故的通知程序
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应急救援中心总指挥应急救援中心副总指挥应急救援中心成员
4.4应急响应流程
4.5应急救援保障
4.5.1应急物资保障:
煤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4.5.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煤矿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1)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此外,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以确保正确选配和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2)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措施:
(3)先救人,后救助。
竭尽全力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解救被困人员。
(4)先排险,后救助。
抢救现场贵重物资时一定要先排除险情,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自身安全,不得贸然行动。
(5)分清事故类别,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展开救援工作。
(6)及时疏散现场群众,引导灾民脱离险境,以防发生意外伤害。
(7)设法控制灾情,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8)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了解、掌握个体防护设备的性能,保证救援过程中自身的安全防范。
4.6教育、培训与演练
4.3.1宣传教育
(1)作为应急准备的一项内容,应对公众进行日常教育,尤其是位于重大
危险源周边的人群。
(2)应急指挥部要利用现有的宣传栏、广播等向全矿职工公布应急预案的主要应急措施、应急报警电话。
大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鼓励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应急行动中,让每位职工都懂得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常识。
4.3.2培训
(1)培训人员范围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使每位成员都能胜任应急救灾工作。
(2)培训内容包括:
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
4.3.3演练
(1)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应以多种形式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演习和实战模拟演习。
通过演练使应急人员熟悉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同时,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2)矿专职救护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经常不间断地进行救灾演习。
指挥部要组织各救灾组所有成员进行救灾演习,要求每年至少演习一次。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程序
5.1.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煤尘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发生重在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以下被困灾区,己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己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
级响应。
5.1.2救灾程序
矿井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参照本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5.1.3现场指挥
爆炸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做出的决策有:
根据分析判断的内容,必须立即撤了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立即停止火区的电源,按救灾程序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请求派遣救护队,快速成立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情况准备好救灾物资,制定救灾方案,为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保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的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井筒正常运行,快速查清井下人员,控制人员入井。
救护队到达后,立即按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抢救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防止再次爆炸,并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通知医院准备抢救伤员,通知食堂及招待所准备好救灾人员接待工作。
无论是爆炸还是爆炸引起的火灾,都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因此,及时恢复通风,改善井下尤其是灾区地点的环境,是减少人员伤亡、为救灾创造较好的条件的最直接和有效的办法,所以在救灾工作中,应及时恢复通风和查明引爆的真实火源作为技术的关键。
在处理煤尘爆炸事故中,必须考虑灾害的性质、已经发生和可能将要发生的危害因素,在确保救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以抢救危险区域的人员为首要目的,以迅速快捷的方式为手段,及时制定救灾措施。
在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出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6应急恢复、结束
6.1现场恢复
(1)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
(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汇报调度所,由调度所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O.5%时,通知调度所由调度所安排送电。
(3)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调度所同意方可恢复送电。
(4)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O.5%)时,汇报调度所,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
瓦斯浓度在1%以上3%以下时,由瓦检员(救护队员)和跟班干部进行就地排放:
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通风区制定专用措施进行排放。
(5)采掘工作面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
6.2灾后恢复
灾害过后,指挥部要立即对灾害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和调查工作,并如实向上级反映受灾情况。
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6.2.1安排职工家属基本生活。
(1)搞好职工生活和救灾物质的发放工作,稳定正常生活秩序。
(2)做好职工家属住宿安置。
(3)做好通道疏通工作。
(4)做好灾后水、电的恢复供应。
(5)继续做好灾民防病、治病工作。
(6)维护社会稳定,打击不法行为。
6.2.2加紧修复工作,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对遭受破坏的生产建筑设施,加紧修复建设,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开展生产自救。
(3)做好职工家属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5)做好灾后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今后救援抢险打好基础。
6.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矿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1)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
(2)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
(3)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
(4)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即可恢复矿井正常状态。
7预案管理与评审
7.1预案管理
7.1.1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
安全副总
成员:
技术部、调度室、通风部、采供组、机电部、机掘队、等部门负责人。
7.1.2基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及更新;
7.1.3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预案由各分口及分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及更新。
7.1.4为了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根据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和其它有关预案编制的指南,由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对所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先进行内部审查,再报请总公司预案编制小组进行审议,按会审意见修改后,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7.1.5由通安部负责建立综合预案和井下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
7.1.6由通安部负责建立综合预案和井下预案的发放记录,并组织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7.1.7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各专项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
7.1.8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各专项预案的发放记录,并组织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7.1.9应急救援预案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2预案的批准、发布
7.2.1应急救援预案在编制完毕后由安全矿长、安全副总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预审。
7.2.3应急救援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原预案废止。
7.2.4由矿办负责各种预案的打印和印刷;由对口责任单位进行发放。
7.3评审和改进
7.3.1应急预案的评审是对计划的评估和修订,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7.3.2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做出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7.3.3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分析,制定措施以补充本预案。
7.3.4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
7.3.5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修改应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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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尘 爆炸 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