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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发2号关于加快推进旅游立县战略的决定
西发〔2012〕2号
中共郧西县委 郧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旅游立县”战略的决定
(2012年2月5日)
为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郧西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旅游产业资源消耗低、就业机会多、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的新兴产业之一。
实施“旅游立县”战略,是县委立足县情实际,适应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而作出的战略选择,是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郧西发展县域经济应长期坚持的优先战略。
要把旅游立县作为实现郧西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战略突破口,依托“大旅游”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大发展。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旅游立县”战略,加快重点景区建设步伐,全面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把郧西建成西安至武汉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驿站和中国知名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县域经济支柱产业。
2、发展目标。
以争创“湖北旅游强县”为抓手,到2016年,4A级景区达到8个,3A级景区达到10个以上;建成工业旅游示范区1个、休闲农业观光区1个;新建或改造三星级以上旅游涉外饭店10家;发展旅行社5家,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100家;开发旅游工艺品、纪念品300个品种以上;建成农家乐特色村5个,农家乐经营户达到200户;年游客接待量突破2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0亿元,旅游从业人员达5万人,旅游收入达到全县GDP的15%以上。
全面提升旅游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快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县向旅游经济强县的跨越。
3、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加强对旅游业的宏观指导和市场监管,建立政策激励和市场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的旅游产业发展态势。
——企业主体与部门参与相结合。
以企业为主体,以部门参与为手段,牢固树立旅游融合各类产业、各类建设项目彰显旅游的思想,各类产业、各类建设项目都用旅游视角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加快旅游产业化、产业旅游化步伐。
——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抓住重点景区和项目实施攻坚,集中力量优先突破最关键、最迫切的制约因素。
注重长远,稳扎稳打,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特色文化与旅游开发相结合。
文化是旅游开发的灵魂,旅游是彰显文化的载体,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坚持文化搭台、旅游唱戏的思路,促进文化旅游产品开发。
——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
树立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合理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加强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造林绿化力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4、科学编制旅游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科学编制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景区规划。
5、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加大五龙河、龙潭河、天河等景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推进景区精品化。
按照“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积极推进A级景区创建。
2012年完成上津古镇4A级景区、红葡萄酒厂3A级景区建设;2013年完成三官国际狩猎场4A级景区和王家坪烈士陵园、观音天河口、槐树仙姑洞、安家龟龙山庄、六郎金钱湖3A级景区建设;2014年完成世界婚俗文化博览园、商贸古城4A级景区和上津天蓬山大峡谷、湖北口万亩石林、涧池娘娘山、夹河金銮山3A级景区建设;2015年完成土门水石门4A级景区和店子罗汉寨、羊尾虎豹峡3A级景区建设。
丰富旅游产品内容,积极开展湖北关石林、五龙河地质公园,羊尾虎豹峡、天河玄鼓山森林公园,天河口湿地公园申报创建工作。
6、开发精品旅游线路。
以县城为中心,开发“绿”“红”“蓝”三条精品旅游线路(县城—五龙河—三官狩猎场绿色生态游,县城—土门陕南周报社—上津古镇—湖北口万亩石林红色革命游,县城—天河口—龙潭河—夹河关—六郎库区蓝色水体游),大力开发区域对接、配套完善的县外延伸精品旅游线路。
东北线由县城—五龙河—三官国际狩猎场接陕西商南、河南方向,连接中原客源市场。
东南线由县城—武当山—房县接神农架(武汉)方向,连接东南客源市场。
西线由县城—龙潭河—夹河关接安康、汉中方向,连接西部客源市场。
西北线由县城—上津古镇接山阳县、西安市方向,连接西北部客源市场。
7、培育文化旅游产业。
建设天河七夕文化产业园、天河剧场、七夕文化博物馆等重点旅游文化项目,丰富旅游文化载体,大力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
深度挖掘“郧西七夕习俗”,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培育以爱情婚庆为主题的旅游消费市场,吸引更多文化创意企业落户郧西,把郧西打造成爱情圣地、婚旅之城、约会之乡。
4A级景区要组建20人以上专业文化艺术表演团队,展示景区旅游文化,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增加旅游综合收入。
8、开发特色旅游商品。
鼓励企业注册以七夕文化为内涵的旅游商标,扶持企业研制开发一批富含七夕文化元素的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形成一批附加值高、工艺精湛、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
在县城建设一条特色旅游商品街,引进先进经营模式,推进旅游商品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依托农特产品优势,每年开发包装10种以上新型旅游商品,推向市场。
9、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按照互联互通、快捷进出的原则,加强现代旅游交通体系建设。
以增强旅游服务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星级旅游饭店建设,在天河旅游区建设100家星级农家乐。
集中100家郧西风味小吃门店,形成风味小吃一条街。
鼓励兴办旅行社和支持发展一批高级娱乐休闲会所。
10、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加大旅游人才培养投入,建立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动态研究,增强旅游科技创新能力,指导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①培养人才。
依托职教中心,大力开展旅游职业教育,每年培训各类旅游实用人才200名以上。
②引进人才。
组织、人事部门要大力支持旅游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引进高端人才1-2名,服务郧西旅游产业发展。
③重用人才。
提拔重用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
11、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建立旅游联合行政执法机制,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
建立旅游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和应急处置,创造一流的旅游环境。
设立旅游投诉专线电话,加强旅游投诉受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精心策划、创新手段,大力开拓旅游市场
12、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用“大文化”推进“大旅游”,以旅游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将七夕文化元素融入景区景点建设、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宣传推介,用文化优势彰显旅游特色,推进文旅一体化发展。
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郧西)天河七夕文化旅游节,打造全国知名文化节会品牌。
创作以天河七夕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情景剧,将其打造成特色旅游产品。
13、完善市场营销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营销资金筹措机制,全县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旅游景区每年按照上年门票总收入的20%以上标准提取,星级旅游酒店按照每日每床位1元标准提取,用于对外宣传推介。
14、创新宣传促销手段。
加大与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合作力度,拓展旅游宣传渠道。
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县外知名旅游行社合作,积极邀请社会知名团体到郧西考察,合力推介郧西旅游;积极参加县外举办的各种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扩大郧西旅游影响面。
充分发挥网络在旅游宣传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旅游网络宣传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开展网上预订,扩大网上客源市场。
四、加强政策激励,为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5、实施税费优惠政策。
对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逐步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自营业之日起,前三年营业税中的县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旅游企业聘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用于宣传的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财政补贴。
旅行社可以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16、落实奖励政策。
对完成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郧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予以奖励。
对旅游规划编制,A级景区创建,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建设,旅行社招徕游客、旅游商品开发等按照《郧西县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西政规[2011]2号)予以奖励。
17、大力支持旅游建设用地。
将旅游用地充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国土资源部门对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供地,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确需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
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应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依法集约、节约用地。
对以有偿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期限最长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
对不是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对在“四荒”(荒山、荒地、荒滩、荒坡)地区从事种草种树等旅游开发的,可享受有关荒山绿化优惠政策。
18、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
县政府设立旅游专项基金,从2012年起,县财政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文化旅游活动、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发展奖励和旅游景点项目引导性投入。
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用足用活金融政策,创新信贷方式,用旅游资源和旅游企业经营权以及企业诚信度作抵押,金融机构要优先为旅游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为发展旅游产业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旅游开发,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产业,不断提高旅游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9、加强旅游产业领导。
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由县四家相关领导任正副组长,县发改、经信、公安、民政、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交通、水电、农业、文体、林业、人社、教育、供电、工商、物价、城管、卫生、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郧西旅游业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旅游业的战略意义,切实把旅游产业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
20、强化旅游部门职能。
旅游部门是全县旅游产业开发、旅游行业管理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强化综合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项目统揽、行业培训、对外推介、市场开拓、市场综合管理等职能。
优先配齐配强旅游部门领导班子,彻底解决旅游部门人员紧张问题,完善机关内部设置,落实人员经费保障。
21、明确职责凝聚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旅游的意识,加强沟通,凝聚合力,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发改部门要围绕旅游线路建设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需要,布局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并将旅游重点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规划部门要把“旅游立县”战略作为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交通部门按照连县城、接景点的要求,将旅游景区连接道路列入交通建设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省际旅游线路和区域旅游精品环线道路要逐步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林业、水利、文体、宗教、农业、扶贫等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予以重点扶持;电力、通讯部门应优先解决旅游景区相应配套设施,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区实施通讯全覆盖;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宣传力度,为发展大旅游造势鼓劲。
22、严格旅游产业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核机制,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全县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之一。
各乡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部门承担旅游产业发展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按照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将发展目标逐项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我县旅游产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
中共郧西县委
郧西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旅游工作旅游立县战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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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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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郧西县委办公室 2012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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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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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加快 推进 旅游 战略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