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广告法律法规27416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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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考广告法律法规27416重点
27416 广告法律法规
第一章广告法概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广告法律法规的发展历史,掌握广告法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以及广告法的基本特点;掌握广告法律法规体系及其作用。
(二)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广告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广告法的概念
广义广告法:
指以《广告法》为基本法,相关广告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
2、广告法的特性
1)兼有私法属性的公法
2)兼有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3)发展性和变动性
3、广告法的调整对象
1)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各种广告活动中发生的广告监督管理关系
2)广告审查机关在依法审查商业广告中发生的广告审查关系
3)广告活动主体之间的广告经营关系
4)广告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法律救济
4、广告法的作用
1)有利于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2)有利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广告法的效力范围
1)广告法的对象效力范围-广告活动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2)广告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a.《广告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内具有效力。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
b.《广告管理条例》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也是在港澳地区除外的全中国地区发生效力
c.一些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在该地区范围内生效
d.一些民族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在该民族自治地区内发挥效力
e.我国加入WTO后,WTO规则中关于广告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同样在我国境内发生效力
3)广告法的时间效力范围《广告法》94年10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95年2月正式生效
第二节广告法基本原则
1、广告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立法准则的功能
2)行为准则的功能
3)执法和司法准则的功能
2、广告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真实性原则
a.真实是指主观的认识和客观实际相一致的状态,通常来说广告中的真实性应该包括两个层面:
首先是广告产品的真实其次是广告表现真实,要求广告在产品的信息选择和传递方式上是真实的
b.广告法真实性原则就是在立法上对广告真实性要求予以确认,将之上升到法律原则的高度
c.广告法真实性原则要求广告活动主体以及行政监管机关在广告实务中贯彻广告真实性的要求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3)公平原则,广告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
a.广告市场主体进入的公平
b.市场竞争公平
c.监管部门执法的公平
4)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a.广告活动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应以诚信的方式忠实、全面履行义务和承诺
b.广告活动主体能够以诚信的方式行使法律赋予权利
c.广告活动主体能够做到诚实无欺
5)政府适度干预原则
第三节 广告法的渊源及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
1.广告法的法律渊源
1)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其它法律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
4)国务院制定的广告行政法规
5)国务院部门规章
6)地方性广告法规、规章
7)国家认可的习惯和职业道德原则
8)参加国际条约和协定、WTO的规章
2.广告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1)广告法和民法
2)广告法和刑法
3)广告法与行政法
4)广告法与经济法
5)广告法与其它法律法规
第四节 广告法律关系
1.广告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由广告法律法规调整的,国家行政监管机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参加广告监督、管理、审查过程中和广告活动中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1)广告法律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2)广告法律关系是依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
3)广告法律关系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社会关系
2.广告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广告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广告法律关系,从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个人。
包括几种类型
a.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指各地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
b.广告审查机关依法享有审查权的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c.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d.广告经营者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得个人
e.其它主体
2)广告法律关系内容,广告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广告法律关系客体是指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
(广告品、智力产品、行为结果)
2.广告法律事实
1)广告法律事实的概念-广告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广告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2)广告法律事实种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第二章广告准则
第一节广告准则概述
1.广告准则的概念
广告准则,又叫做广告发布标准,是一切广告活动和广告作品在形式与内容上都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
2.广告准则的作用
1)广告准则是广告活动主体的行为准则
2)广告准则是广告审查机关在行使广告审查职能时所必须要遵循的标准
3)广告准则是广告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在广告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4)广告准则也是处理各类广告纠纷的原则
3.广告准则与广告法原则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广告法原则是制定广告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广告准则是一切广告活动是否合法的标准。
两者都对广告活动主体以及行政监管行为起到指导作用,这是他们的共同点。
2)广告法原则更为根本,而广告准则是广告法原则的具体表现
3)两者相互补充,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
第二节广告的一般准则
1.禁止性广告准则的内容:
1)广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例钱进、钱进、钱进进。
2)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a)国家机关即国家政权机关,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还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各级政协及其工作人员,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等。
b)广告主为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开展的广告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c)禁止使用已故或离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言论、形象、为产品或服务做广告
d)不得以军人名义做广告例摆摊、设点、叫买叫卖等
3)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另外还有第一品牌、顶级等绝对化用语
4)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宗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例玩美女人
6)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广告不得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例凡涉及濒危动物物种及产品的广告,特别是标有“犀牛角、虎骨”字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a.禁止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使用
b.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的广告例:
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牌
c.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
2.命令性广告准则
1)广告要保护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a.广告要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首先体现在要求国家健全相关立法,在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中实现对未成人的保护,共次要求广告活动主体能够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
b.在广告活动中同样要求相关主体能够尊重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杜绝利用残疾人的形象或生理缺陷制造广告卖点。
2)广告内容应当清楚、明白、正确、不得有误导倾向
a.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或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如“龙井茶“,杭州特产,但工艺流传广,再如“企业集团”同属一企业集团,但在全国很多地点都有生产基地。
b.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表明品种和数量。
如“买一赠一”
c.广告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3)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4)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广告的可识别性是指广告要清晰地表明身份,让受众清晰地知道所接受的信息是广告
第三节特殊商品广告准则
1.制定特殊商品广告准则的目的
保证这些特殊商品的广告信息真实、可靠、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
我国已经制定特殊广告准则的商品包括:
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制品、食品、酒类、化妆品
2.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禁止性规定
A.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如“无效退款、药到病除、包治百病、无毒无害、保险公司承保等内容
B.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如论断、病程、体质等差异。
C.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D.含有绝对化用语。
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方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
E.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2)药品广告的命令性规定,包括
A.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或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这一条为忠告性语言规定。
B.标识必须清楚
C.药品批准生产文号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必须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D.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3)禁止做广告的药品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国家工商局制定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
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药品、防疫制品等不得发布广告,戒毒药品,以及卫生部认定的特殊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4)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特殊要求
3.农药广告准则
1)不得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
2)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如无残留、保证高产、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3)不得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
4)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
4.烟草广告准则
1)禁止性规定
A.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B.禁止在候车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商场、歌舞厅、教室等
2)命令性规定
A.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忠告语
B.烟草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吸烟形象2、未成年人形象3鼓励、怂恿吸烟的4、表示吸烟有利于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5、其它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3)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指准。
5.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准则
1)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共同发布标准
A.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
B.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C.不得使用“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新工艺等绝对化用语
第三章广告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广告民事主体
1、民事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1)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简称,是指依法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
2)民事主体具有四个特征
A.名义上独立B.意志上独立C.财产上独立D.责任上独立
2、广告民事主体的概念
是在广告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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