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反映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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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反映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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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反映doc
基层反映:
浅析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反映
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
浅析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
正文如下:
内部审计对于国家审计来说,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补充,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及措施;对于部门单位来说,既是监督者又是间接的管理者,对于规范管理、改进公共服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常态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显得尤为紧迫。
但从目前的审计实践看,由于受人员编制、体制机制、经费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工作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力,亟待我们正视问题,探索解决的对策。
一、当前基层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但由于基层部门单位人少事多,再加上部分部门单位的内审机构没有编制,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和经费没有来源,内审工作自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二)内审制度不健全,项目开展不规范。
部分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未建立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项目开展无章可循,内审人员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项目开展程序不够规范,工作方式、方法过于简单,项目质量难以保障,起不到应有的监控作用。
(三)没有专职机构和专业专职人员。
由于人员紧张、编制落实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单位内审机构的工作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兼职,其本职工作任务繁重,无暇顾及内审工作,所谓内审就成了挂名顶数;部分乡镇的内审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造成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致使内审机构根本无法开展工作;还有一部分内审人员,由部门单位办公室或者纪检人员兼职,他们既没有相关专业知识,也未经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内审,内审做些什么,这样的内审更是有名无实。
(四)内审工作独立性差。
部分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干预过多,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利用,影响了内审工作的独立开展,导致内审工作随意性较大,同时内审人员的工作权限受到了限制,开展工作顾虑较多,工作积极性不高,出现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的倾向。
二.导致内审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一方面部门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内审只是简单的财务审计,近年来都是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必要开展内部审计,另一方面内审没有纳入部门单位的目标考核,相关部门也未下达硬性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不影响业绩,所以也就没有纳入议事日程,真正开展工作的屈指可数,导致其内审工作就是编制报表,应付了事。
(二)权力运行支持机制缺乏。
内审属于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审计人员的配备、审计业务的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起作决定性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部分部门单位没有切合实际的内审运行机制,对内审的权责没有给予制度化,内审的权力运行支持机制得不到很好的运行,造成了部分内审机构查出的问题得不到处理。
笔者在某镇调查发现,该镇内审机构以“清理小组”的名义对村乡账务进行了检查,查出的问题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了报告,但镇人民政府没有对检查出的问题引起重视,以至于这些问题也得不到整改,屡审屡犯。
这样一来,内审成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化,大大地影响了内审的严肃性,同时也影响了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由于当前审计任务重、交叉审计和临时交办任务多、人手紧张等客观原因,致使对各乡镇和部门的内审工作督促和指导不够。
(四)内审人员顾虑较多。
由于审的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不想得罪人、害怕得罪人的心理普遍存在,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加之单位领导不重视,就更削弱了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审计内容单一、深度不够。
目前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仍然停留在就账查账的财务审计阶段,对于资金的使用效益、单位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环保资源、基本建设项目等审计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
同时受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及内审手段的限制,个别内审项目只是点到为止,没有认真剖析,内审报告的质量不高,内部审计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三.促进内审发展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审机制。
建立健全内审工作运行机制,使内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内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内审机构实实在在地建立起来,给予一定的编制,配备专业人员,将经费纳入部门单位的预算;按照《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规定结合部门单位自身的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审工作的权与责,让内审人员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职。
(二)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一个高素质的队伍和高效的内审工作人员,是内审工作有效开展的保证。
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内审人员都是兼职的,人员的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对内审工作非常陌生。
鉴于这种情况,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协同相关部门搞好内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用形式多样的培训,如以会代训、以网络为平台进行培训、推荐内审人员外出培训等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除了财务审计培训,还要注视效益审计、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投资审计的培训。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的培训,规范内审行为,提高内审质量,使内审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三)引导内审创新工作方法。
经济社会在不断地变化,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也日趋规范,单纯的“查账”已不能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公正评价,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就得更新思维创新方法。
比如某部门的内审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跟踪和系统管辖的民办公益事业进行的审计调查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领导决策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四)强化内审工作监督指导。
审计机关要将内审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内审质量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内审业务培训、评价运用内审结果、抽调内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内审工作体系,提高内审业务的质量及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内审成果转化。
(五)注重信息报送。
内审人员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对推进内审工作的发展尤为重要。
审计机关要对内审工作信息报导作出可行性的要求,并行成一种制度,提高内审人员报送信息、撰写调研文章和典型经验交流的积极性。
(六)将内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地方政府将内审工作作为部门单位的业绩考核指标,与本职工作一同评价,引起部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形成做好内审工作的动力和压力;基层审计机关深入了解内审工作现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指标,将业务监督与目标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内审工作健康发展。
(七)充分利用好协会平台。
组建内审协会并利用这一平台开展案例分析、工作研讨形式多样的活动,开扩视野更新知识,并就当前内审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的不足与弊端,开展讨论研究,集思广益,提出解决措施,促进内审机制的完善。
(八)搭建互联互通平台。
一个健康运行的互联互通平台,不但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更重要的是可以给内审工作人员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时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可以随时听取来自基层内审人员的工作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内审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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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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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
正文如下: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简称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良反应,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既可以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同时也为上市药品再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近年来,基层食药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服务体系,ADR监测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步和发展,但由于ADR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ADR监测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在法律的层面,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仅规定了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于细化的规范、程序、要求,尤其是处罚,都没有明确规定。
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的罚则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忽视药品安全性监测,不履行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制约措施。
制约措施的缺失导致报告单位缺乏开展监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对药品不良反应缺乏足够的认识
有些医护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不清楚,认为药品不良反应必然与药品质量有关,发生ADR一定是药品质量有问题,是生产企业的责任,与医院没有关系;或者认为药品不良反应完全是个体差异,不必大惊小怪,与医疗行为毫无关联,发生ADR后不做详细记录和报告;有的医护人员认为药品说明书里已经记载了不良反应,发生ADR没有必要报告;另一些医护人员把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事故等同,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就害怕卷入医疗纠纷而承担责任,于是便隐瞒实情,或将责任推向患者,简单处置,不敢报告也不愿报告,甚至在ADR专职人员询问时也极力推脱,或避重就轻,不能反映ADR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报告表填写质量问题
报告表填写的质量不尽人意。
当前基层监测人员的敏感性、责任感和工作能力都不够,有些医生、护士或药师没有严格按照ADR报告表《填表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对缺少的信息或必需的信息根本不做必要的调查记录,报表内容的完整性无法保证,更谈不上客观性、真实性及科学性,对分析评价造成极大困难,降低了信息的可利用度。
(四)监测网络信息不畅通问题
主要体现在监测网络不健全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方面,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清楚报告程序、方法和时限,甚至还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年底集中上报的现象。
由于信息不畅通,部分医疗机构在药品不良反应搜集、分析、上报过程常遇到种种问题,他们不积极与监测机构联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将ADR监测工作搁置。
二、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体系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颁布,只完成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体系中的主干部分,但是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如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实施的奖罚制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机构行为的管理制度等等。
建议进一步修订ADR监测法规,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报告责任,尤其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罚则,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通过销售和使用药品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真正承担起监测药品安全性的义务。
(二)完善信息网络,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报告数量和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ADR监测工作“点、线、面相结合,最大程度广覆盖”的总体思路,积极构建基层和乡村监测网络体系,建立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做到随发现、随报告。
利用电话、电子邮箱、QQ群、微信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及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与ADR监测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在切实提高报表数量的同时保证报表的质量。
(三)健全监测制度,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奖惩制度,食药监部门加强与卫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将ADR监测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初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通报填报进度,年底对各单位的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对上报情况好的单位给予其监测人员一定的奖励,有效的提高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等纳入监测网络,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具体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上报工作,明确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制。
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则应进行警告、通报,直至处罚。
(四)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大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度
从提高监测人员认识入手,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培训活动。
要重点加强对广大医护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各医疗机构可以充分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提高医护人员对ADR的认识。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宣传媒介,定期组织学习交流、聘请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学习等形式,加大对《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就如何正确填写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和如何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开展集中培训讲解,提高广大群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营造全民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氛围,进一步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华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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