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管理规范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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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管理规范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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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管理规范制度汇编
审计部管理规范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
JAT-A6-20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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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T司字〔2012〕第02号
关于颁布实施杰特投资《审计管理规范体系》的
通知
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行为,建立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发布《审计部管理规范体系》。
本规范体系严格依据企业管理规范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杰特投资的运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系统的审计管理规范体系,为公司管理规范化建设、运行和维护提供了指引,是公司实施规范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审计部管理规范体系》的颁布,标志着杰特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正式进入规范化运作阶段。
全体杰特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遵守执行。
本规范自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实施。
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审计规范通知
抄报:
董事长
抄送: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传阅:
公司OA平台发布
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8月1日签发
第一篇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制止和纠正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资金使用失当、成本费用失控、会计反映失真、损失浪费失禁、管理人员失职、项目投资失败等错误倾向,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的可靠性,保证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内容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内部审计的作用:
1.1开展常规审计,促进企业正常经营;
1.2开展内部控制系统评审,增强科学管理意识;
1.3开展效益审计,提高企业发展竞争力。
2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3审计工作必须重调查研究,重客观事实,重评价依据,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并遵循下列审计导向:
2.1以财务信息审计为基础;
2.2以经济效益审计为方向;
2.3以内部控制审计为关键;
2.4以维护所有者权益审计为目的。
4审计工作的进行必须遵照审计程序,即:
3.1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前三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3.2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出示工作证件。
3.3实施审计后向公司提出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必须征求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
3.4公司审定审计报告,评价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书,纠正错误弊端,出具审计决定,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置:
1成立审计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并配备审计人员。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形成健全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
3审计人员必须由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之外的第三者担任。
4审计负责人须经董事会提名、征求公司监事会的意见后由董事会选聘。
5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6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
1努力学习,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服务第一,情系企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3依法审计,严谨执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与经营管理活动;
5不得泄露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6不得将取得的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7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廉洁自律,平等待人,谦虚谨慎,努力奉献。
三、审计人员岗位说明书
1审计部负责人岗位说明书
2审计员岗位说明书
部门
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
岗位名称
审计部负责人
职位概要
工作对象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直属上级主管
投资公司董事长
下级
审计部所有成员
工作目的
负责投资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运作,推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岗位职责
(按重要性排序)
职责细化
频度(划)
占用
时间
(%)
每日
每周
每月
每季
半年
每年
1、组织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战略目标,落实制定或修订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
√
10%
根据审计业务需要,建立健全的审计结构,人员调配、职责分工和工作考核
√
√
√
√
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培训和后续教育计划
√
√
2、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组织审计人员定期讨论修订审计制度
√
√
10%
审核公司规章制度并提出改进建议
√
3、组织人员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审计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要求开展审计
√
√
√
30%
对审计意见提出改进处理建议和后续审计
√
√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效益审计
√
√
对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审计
√
√
√
对基建及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审计
√
对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
4、实行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和符合性测试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
10%
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授权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
5、参加或组织审计工作有关会议
参加投资公司组织的审计有关会议
√
10%
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审计工作会议
√
√
6、执行领导离任审计
对相关领导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
5%
公司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审计
√
7、违规行为监察
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做出处理意见
√
√
√
10%
8、经营管理推进
根据审计报告提出可行性改进措施
√
15%
任职资格
1、教育
本科以上学历,财经、审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工作经验
五年以上审计或财务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大型制造业审计或管理经验
3、知识
掌握财务审计、经济管理等知识
4、技能/能力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
5、其它
品德优良、忠诚企业、适应企业文化。
部门
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
岗位名称
审计员
职位概要
工作对象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下属控股子公司
直属上级主管
审计部负责人
下级
无
工作目的
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要求,通过审计监督,提高经济效益。
岗位职责
(按重要性排序)
职责细化
频度(划)
占用
时间
(%)
每日
每周
每月
每季
半年
每年
1、对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
√
√
√
√
√
30%
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对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清查
√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做出客观评价
√
√
2、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审计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10%
对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考核
√
√
3、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各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
15%
对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价考核
√
√
√
√
4、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测试
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
√
15%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授权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
5、对公司有关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对基建及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审计
√
10%
对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
对相关领导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
6、参加或组织审计工作有关会议
参加投资公司组织的审计有关会议
√
10%
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审计工作会议
√
不定期参与部门工作总结会议
√
7、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
执行日常监察工作计划
√
√
10%
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做出处理意见
√
任职资格
1、教育
大专以上学历,财经、审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工作经验
三年以上审计或财务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大型制造业审计或管理经验
3、知识
掌握财务审计、经济管理等知识
4、技能/能力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
5、其它
品德优良、忠诚企业、适应企业文化。
第三章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一、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等。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公司的要求,履行对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列审计职责: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保值增值以及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5对公司年度经济管理和效益及核心岗位人员离任进行审计;
6对损公肥私、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违法事件进行专项审计;
7对法规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审计。
8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9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公司的要求,具有下列工作权限:
1召开公司的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5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6查询有关计算机电子数据、财务信息和资料;
7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8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9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10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1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并阻挠、刁难审计工作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四章审计处罚和奖励
一、审计处理的种类
1责令限期整改;
2责令限期退还违法、不当所得的;
3责令冲转或调整有关账目。
二、审计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3公司规定的其他处罚条例。
三、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董事会提出奖励意见,对于下列审计人员,可以酌情给予物质、精神上的奖励:
1忠于职守,公正廉洁,依法审计,并卓有成效的;
2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错漏能提出建设性建议与意见的;
3本部门经理或分管审计负责人认定确需奖励的。
四、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各类处罚意见:
1拒绝提供、篡改、毁损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五、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损失严重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六、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具体处罚办法可参照公司《员工经济问题及违规行为处罚若干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审计计划
一、通过深入调查掌握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领导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确定专项审计目标,使审计工作与企业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根据审计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以后实施,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调整审计计划,以消除审计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无效性。
三、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的依据、目标、目的、范围、种类、方法、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解决好“审什么、谁去审和怎么审”的问题,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以后实施。
第六章审计证据
一、审计人员应当运用查账、分析、盘存、质量鉴定、实地调查等审计方法,按照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和经济性的要求收集和评定审计证据。
二、审计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陈述笔录和技术鉴定结论。
三、审计收集证据以后应当进行质量鉴定,注意审计证据力和证明力。
1审计证据的证据力是指用作证据的资料本身是否真实准确。
2审计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明资料用以证明被审计事项的能力,取决于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足性。
四、审计取证方法:
1基本方法:
顺查、逆查、详查、抽查。
2基本模式:
账目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
3技术方法:
审阅、分析、查询、复算、核对、函询、盘点、调节。
五、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将大量零散的审计证明材料进行科学的归类、整理和加工,形成审计记录,经审计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审计记录是反映某一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的书面材料,是编写审计报告的基础,要求一事一稿,禁止多事一稿。
第七章评价依据
一、审计人员做出审计结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忌主观随意性。
“确定事实真相、对比评价标准和判断审计结果”是构成审计实施过程的三要素。
二、用以衡量和判断审计结果的评价依据(标准)包括事实依据、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
1事实依据是指业已发生的客观经济事实,它具备客观性和关联性两个条件。
2理论依据是指处理各种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的各种资料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如规章制度、预算、计划、合同、业务流程、技术标准等。
3法律依据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财政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等书面文件,应用法律依据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3.1与审计事项有关;
3.2法律法规一旦相互抵触,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制度服从法令;
3.3注意时效性。
第八章审计报告
一、审计实施过程一旦结束,应迅速向公司提出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认为需要修改和调整审计报告的,应做出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二、审计报告包括标题、主送单位、审计报告的内容、审计组组长签名、报告日期等要素。
三、审计报告书写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措辞恰当;定性准确,处理正确。
四、审计决定:
1依据审计报告书所列的被审单位违反公司制度和效益的行为事实;
2引证有关制度、法规、公司决定做出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3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
4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期限。
五、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论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言之有理,立之有据,行之有效。
六、审计人员应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份量的审计评价意见,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
1无保留意见是指经过审查,认为被审计单位记录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有关资料符合一般原则,且应用的基础前后一致,能公允表达其财务状况、经济状况和经济效益,感到满意。
2保留意见是指经过审查,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有关经济资料所反映的经济状况、财务状况及其实际效益不完全正确;或应用的基础前后不一致,应用的原则不甚妥当;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缺乏原始凭证,无法详尽审查,而被审计单位又不肯更正,无法表明的一种意见。
此类意见应指出保留事项并说明理由。
3拒绝表示意见是指被审计单位不肯或无法提供充分而又完整的资料,或审计范围被缩减到无法表示意见的程度而不能表示的意见。
此类意见应详细说明理由。
4反对意见是指经过审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中有错误弊端,财务报表和有关经济资料不能正确反映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及其实际效益时做出的反对意见。
此类意见应说明理由,指出错误弊端所在。
七、审计部负责人应当认真审查报告,对其内容的完整性、评价的准确性、处理决定的合规性和改进意见的可行性负责。
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有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退回审计组核实或补充调查;证据充分而反映不充分的,退回审计组修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表达准确的,提请公司审定。
第九章审计档案
一、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照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立卷方法。
二、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卷或几卷,但不得几个审计项目合立一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三、与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材料、审计所依据法规中的无关条款及其他参考资料,不归入审计档案。
四、案卷内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1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2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排列。
3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五、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6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第十章信息披露
一、董事会应当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2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如适用);
3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的有关措施;
4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情况(如适用);
5本年度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三、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
五、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4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十一章业务流程
一、主要业务开展的要点:
1审计部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投资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对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2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审计部当在下列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并在审查过程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
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4)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投资。
2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
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购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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