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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价格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
今年1—6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
5%,涨幅较去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涨幅为XX年以来同期最低,位列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11位,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在相对低位保持平稳。
我市自1996年以来已连续20年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今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xx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市政府16个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强化政府调控价格责任落实。
搞好价格监测预警,坚持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实施能源、房地产等10项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上报价格监测报告50期、市场信息和调查报告157份。
通过民生商品价格发布平台发布蔬菜、粮油肉蛋奶、水产品等价格信息419期。
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已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36。
8万余元、34。
1万余人次受益。
及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价格调整后的市场巡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以重大价格改革为龙头,强化攻坚意识、问题导向,价格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按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要求,分三批出台了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政策,率先成为全国成功出台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城市。
已出台的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计5507项,同时配套完善了医疗机构控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
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宣传引导,确保了政策的平稳有序出台,我市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充分肯定。
今年5月,全面启动了我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精心设计水价改革方案,对居民阶梯分档水量设置、阶梯价格水平等反复进行方案比对,并制定了对低收入群体的水价补贴政策。
重要节点步步衔接,环环相扣,先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5次较大范围的会议,按照程序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水价改革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已呈报市政府决策。
我市地铁票制票价制定工作、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工作进展顺利。
着力建立差别化、动态化的价格调整机制。
4月1日,出台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平稳实施了非居民用增量气与存量气价格并轨。
高度重视解决我市电价过高问题,通过多方协调努力,我省今年4月出台的降低销售电价政策中,我市工商业销售电价在全省降幅最大,年可减轻全市工商业电费支出约6亿元,青岛与其他价区的价差进一步缩小。
我市2家企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获批。
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核准了4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
加大价格简政放权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今年以来放开的药品等3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接好我省下放的15项价格管理权限,依据调整后的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赋予青岛高新区6项价格管理权限,取消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手续,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组织实施国家、省对小微企业取消、暂停、免征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落实我市减免、暂停、后置征收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项目落地审批零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逐项梳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分类提出规范意见。
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的调研和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减免出口法定检验商品费用政策。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式改革,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发放和年审,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同步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
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出的热点问题,部署对游览参观点、零售药店、驾培服务、停车服务、物业服务等五个领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已检查游览参观点及商品经营业户120家,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150余份、标价签1000余张,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
截至目前,对99家零售药店的价格行为进行了巡查指导,对个别零售药店中草药不标价或标价不规范、优惠活动用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指导规范。
受理并查处了6起网络购物价格举报案件。
加大重大节假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组织实施节假日价格应急检查工作制度,两次召开了商贸流通、网络经营单位和停车场价格提醒会,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5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余份,处罚价格违法行为8起。
开展涉企收费、教育、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经营单位31家。
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价格诚信平台,拟定了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健全价格信用信息档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
上半年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13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95。
40万元,罚款542。
68万元。
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5077件,其中价格咨询4204件,举报投诉873件,办结率为100%。
着力做好涉纪、涉案、涉税、服务政府价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4076件,鉴证总额36。
83亿元。
其中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标的由房产、土地等有形资产,延伸到股权等无形资产,上半年涉税财物价格认定15件,认定金额7。
82亿元。
开展了城市供水、管道天然气、部分游览参观点等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出具价格成本监审报告9个。
参与“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活动5次,解答价格咨询和投诉141个;通过新闻发布会、“青岛物价”政务微博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50余条,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
上半年,我市价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主要表现在:
推进价格改革与加强宣传引导的有机结合方面,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同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应对市场失灵的价格调控机制,需要改进监管方式方法。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和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两条主线,建立健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市场巡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建立健全更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居民阶梯用水、用气价格政策;继续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物价局20xx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全县价格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融入大郴州,加速新跨越,聚力建小康,争当郴州起飞的排头兵”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创一流物价队伍、一流服务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不断改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整顿价费秩序,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推进价格改革,服务经济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健全价格监测网络,明确专人负责粮食类、食品类、蔬菜类、药品类等154种商品价格监测上报工作,并对价格变动情况作出较深层次的分析预测,应对当前复杂的价格形势,进一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力度,随时掌握市场价格运行态势。
上半年共完成省市监测中心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
报表类:
十二类共89个品种,上报245期;每周至少二次到市场、超市或监测点等地进行巡视调查,对价格变化较大的监测品种,实行紧密跟踪监测,半年撰写综合分析材料30篇,其中价格预测、分析材料12篇,价格巡视调查报告25篇,已发布《桂阳价格信息》12期;价格监督指导:
对21个监测点下发了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台帐,半年对监测点检查和指导共60次。
积极实施民生工程建设。
强化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杠杆作用,截止6月底已完成征收任务15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72%。
为保障城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物价局联合财政局、民政局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摸底调查,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城区低收入群体实施一次性价格补贴。
推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现场调查、核实及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对桂阳县人民医院、县宝山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四家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政策,结果表明,改革后门诊人均支付费用下降12。
4元,下降幅度达10。
8,住院病人日均费用下降幅度达13。
4,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的实惠。
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的审核清理。
不断加大对涉企收费的审查管理力度,着眼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和服务群众需求,认真落实“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发布”的周期性清理审核制度,特别是对XX年国家和省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逐项清理,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截止6月底,清理规范后的涉企收费共计66项,并将减免优惠政策和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有效形成了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从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客运票价、窗口行业和领域收费等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21。
41万元,实行经济制裁52。
05万元,退还多收价款金额33。
55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8。
5万元,为规范价费行为,保护企业和群众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查处价格收费举报案件,努力打造价格“110”品牌,工作中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价格举报办结时效和办理质量。
一是依法高效推进价格鉴证工作,认真做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围绕“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开展工作,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宗,鉴证总额达204。
06余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43宗,涉案金额190。
97余万元;审核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价格合理性认证439辆次,申报金额173。
5余万元,核减维修费用34。
5元,核减比例约20%,规范了公务用车维修行为,确保政府公开资金支出的透明度。
按照《桂阳县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上半年共受理完成涉税二手房财物价格认定76宗,认定金额1819。
73万元,比纳税人申报计税总金额947。
59万元高出872。
14万元,在纳税人申报金额的基础上提高了92%,所完成涉税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工作,促进了二手房相关税费增收156。
98万元,有效保障了国家税收收入,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扎实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
上半年按时完成国家和省、市布置种植意向调查、农户存粮和农资购买情况的专项调查、常规调查,重点开展了对烤烟生产成本调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
三是加强价格信息宣传。
共上报各类综合调研信息材料12篇,在湖南价格在线、郴州市物价网站等各类媒体发表13篇,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物价工作。
认真开展“驻联帮解促”活动。
活动中,帮助甑井村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并针对该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做好学校圈墙、建厕所、修路灯、绿化、路面硬化等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切实抓好项目建设。
按照县里谋划重点项目和引进资金任务安排,对物价局棚户区改造等招商引资项目精心谋划,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余万元,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认真开展向上争资工作,目前争取到位资金14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0。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
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等价格和收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素质与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服务百姓群众,服务经济大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幸福桂阳建设。
今年上半年,江宁区物价局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及“五个迈上新台阶”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大力开展收
费专项治理,积极做好为民价格服务,全力维护价格秩序稳定。
各项工作按年度目标计划实现了双过半,价格管理和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切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按照区政府关于《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召开了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物价助理、物价员工作会议,对“两个目标”责任进行了二次分解。
对各街道XX年度治乱减负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了考核评议,并对承担“稳价保供”工作的责任部门开展了业务指导,4月28日,我局又在江宁党校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区基层物价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物价人员业务水平。
元旦、春节等消费高峰期间,我局主动加强与粮食、商务、民政、物流等协作配合,强化粮食、猪肉、禽蛋、蔬菜等储备制度和价格补贴政策的落实,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和群众生活安定。
二是大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转发和传达了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开展了出租车燃料运价联动机制和调整运价等调研工作。
对全区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数据进行了调查摸底,为推行居民阶梯水价作数据采集和前期准备工作。
结合已实施的停车场收费管理新政,联合区城管局对各停车场的80多名收费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印发停车收费政策宣传册500份。
进一步完善了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工作,规范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行为。
1—5月份,共初审商品住宅价格申报47家次,总面积88。
87万平方米。
通过与开发企业的沟通、约谈,申报核减金额合计1。
2亿元。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报。
在全区选择了有代表性的32个监测点开展价格监测,内容涵盖了主副食品、农资、日用品、药品、建材等多个方面。
合理调整了部分价格监测点,对新加入监测点的单位人员进行了上门培训。
坚持以定点检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为基础,采取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方式方法,对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和上报。
强化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提高了价格监测的时效性、适用性和准确性。
上半年,共上报各类报表660多份,准确率、及时率均为100%。
一是突出强化节日检查巡查。
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猪肉、食用油、副食品、蔬菜等价格波动较大的特点,我局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巡查。
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责的方式,坚持每天到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巡查。
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商品进行动态监测、登记情况、分析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元旦、春节期间,针对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和不确定因素制订了价格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应对小组,确保全区节日市场良好价格秩序。
二是认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和消费重点,我局组织370多人次,开展了教育、商品房、物业和酒店、餐饮、客运、汽修、景区门票等价格专项检查。
认真拟定了专项检查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进一步整治规范价费秩序,净化优化价格环境。
通过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各单位依法经营观念增强,诚信自律意识提高,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越来越得到普及。
收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商品价格明码标价、阳光公示,构建起诚信、法治、和谐的价格氛围。
三是着力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针对许多“金花村”农家乐经营户生活在农村,以前未从事过商业、服务业,对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缺乏必要了解的实际。
我局多次深入“金花村”宣传价格政策法规,组织经营户代表座谈。
并免费为经营户制作了150块大型农家乐标价牌,统一发放到各农家乐餐饮住宿点。
同时,选取了“金花村”10个点20多家饭店、旅馆作为价格监测点,每月上报2次餐饮、住宿动态价格,随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消费情况,做好价格监督、指导。
打造江宁诚实信用的美好形象,推动农村特色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拓展价格认证服务。
以“四个服务”为载体,不断创新认证服务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效率高的服务团队和服务品牌。
在巩固传统的水、电、气、车损等价格认证基础上,价格认证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客运、涉税、涉案、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多方面服务,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价格保障。
今年来,共开展各类价格认证296件,认证标的总额17355万元。
其中,刑事鉴定96件,行政鉴定3件,车损鉴定111件;涉税认定86件。
二是努力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为有效化解群众的价格争议纠纷,我局主动加强与区司法局、综治办和社会矛盾调解办等相关部门协作,在全区设立了40个调解点,选聘了32名调解员并进行了专业培训,统一持证上岗。
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充当“老娘舅”的角色,发挥“稳压器”的作用,秉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处理好各类价格争议纠纷。
今年来,共调解民事、拆迁、房地产、车损等各类价格争议纠纷53件,调解争议金额270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稳价惠民成果。
为进一步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店“稳价惠民、平抑市场”的作用。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32家农副产品平价店持续开展了“增项目、扩品种、广覆盖、提效益”活动。
将平价蔬菜品种由原来的18个增加到35个,平均售价低于市场15%以上。
平价农产品范围由过去单一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蔬五大类农产品。
坚持每月全面检查考核平价店一次,严格落实好各项稳价惠民制度措施。
春节期间组织明察暗访20余次,进一步强化了平价店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上半年,共发放省级考核奖励、运营补贴资金124万元,市级租金补贴、惠民奖励96万元,区级奖励专项资金104万元。
一是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按照区委关于持续开展“乱收费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对全区所有收费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审核。
上半年,共取消了国土分局“征地管理费”、人社局“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商务部门“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国土分局“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全区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暂停及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收费金额405万元,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及个人的缴费负担。
二是严格规范涉民价费行为。
联合区卫生局对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情况开展了跟踪评估,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项工作措施。
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价费情况监督考评。
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收费管理和困难家庭学生帮扶等多项惠民措施。
对13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审核与备案,办理了3家公办幼儿园收费申报。
深入50多家房产和物管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对在售楼盘开展了明码标价监督检查。
今年来,共减免学生教育收费288万元,发放助学券2077张;为全区9。
4万患者提供了惠民医疗服务,减免群众医疗负担47万元;通过医药价格改革,为群众药品让利3973万元。
三是积极助推企业发展。
从“转作风、树形象、强服务、提效能”入手,按照区委和区活动办《关于做好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后续工作。
持续开展了“四解四促”和“价格服务进企业”等一系列服务活动,扎扎实实地帮助企业解决最盼望、最需要解决的价格方面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深入开发园区和街道企业40多家,组织开展了价格工作调研和座谈,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企业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大宗商品价格信息、价格认证鉴定等一系列服务,受到企业欢迎。
一是着力加强党风作风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为载体,以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
认真签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科室作风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坏工作体系和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和人生观、价值观等项教育,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了“扶贫济困献爱心”、“帮扶薄弱村发展”等活动,资助湖熟街道耀华社区、新跃社区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二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
以“创依法行政品牌、树和谐价格形象”为着力点,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价并举,扎实推进价格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
从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权力约束机制入手,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不断提升依法治价成果。
坚持依法阳光定价,完善听取意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一系列制度。
对列入听证目录的审批项目,认真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先后对自来水价格、出租车运价等进行了听证调研。
完善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打造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信息平台,塑造物价部门公正、法治、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
以打造“群众满意服务单位”为目标,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58”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问题。
局领导带头轮流值班、协调指挥,各科室主动沟通配合、及时办理。
无论群众的投诉或咨询,都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桩桩有落实。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916件。
其中,12345政府热线595件,12358举报电话321件。
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47280元。
所有投诉举报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一是做好价格监测报告。
加强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二是提升平价惠民平台。
进一步加强平价店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巩固扩大平价农产品品种,提高稳价惠民成效。
三是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积极推进“价比三家”服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引导社会市场预期,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民生价格监管。
继续开展教育收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停车收费、水电气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出租车燃料运价联动和运价调整听证会。
二是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
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贯彻落实市物价局“关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的政策措施。
三是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加强对“金花村”餐饮、住宿价格和景区门票价格、景区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营造和谐、诚信、舒心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抓好市场检查巡查。
强化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主副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市场粮油、禽蛋、蔬菜、药品、日用品等民生商品价格变化。
二是突出节日价格监管。
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市场价格监督管理,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依法打击价格欺诈、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建设。
以“三信三优”竞赛、“价格诚信单位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
一是开展涉企收费治理。
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清理,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缴费负担。
二是实行“收费清单”管理。
督促所有收费单位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四公开”,在窗口显要位置和单位网页对群众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抓好涉农收费检查。
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街道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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