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
- 文档编号:23906740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1.55KB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1.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1.9.1~1.9.5)
注:
1、子目录及“范本”附后;
2、安全管理协议书均按所有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由项目安全经理和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的相关证照(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第××公司
××××××××××项目部
1.9.1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1.9.2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1.9.3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1.9.4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1.9.5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时签订)
××××××××工程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
劳务分包单位:
××××××××××
(注:
本协议书为范本,可根据工程特点与规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修改或增加相关条款。
)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施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施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木模板)与安装、模板存放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级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班组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和试卷等,并同所在地区县建委联系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事宜。
3、协助乙方办理劳务注册及“实名制卡”等方面相关手续。
4、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5、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
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6、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四级事故)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8、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9、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0、未按上述1~9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必须按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班作业小组必须再设1名临时兼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劳动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
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按规定办理实名制卡(平安卡),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按所在地建委要求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信号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填写“班组班前讲话记录”(表AQ—C11—3,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
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季度将各班组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收集后上报甲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存档。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2次。
由施工队长填写“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表AQ—C1—18,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每月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存档。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
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11、乙方未按上述1~10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的项目经理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
甲方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盖分公司章)(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分公司经理(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队长(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第××公司
××××××××××项目部
××××××××工程
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
专业分包单位:
××××××××××
(注:
本协议书为范本,可根据工程特点与规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修改或增加相关条款。
)
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进行专业分包时,必须签订“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专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专业分包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木模板)与安装、模板存放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甲乙双方必须另行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与“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级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班组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和试卷等,并同所在地区县建委联系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事宜。
3、协助乙方办理劳务注册及“实名制卡”等方面相关手续。
4、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5、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
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6、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四级事故)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负责监督与审查乙方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
8、负责对乙方专业分包项目进行安全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的管理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9、负责监督与参加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专业分包项目的“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负责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由乙方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法人单位公章),报甲方审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5、落实专业分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书面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6、按所在地建委要求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8、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填写“班组班前讲话记录”(表AQ—C11—3,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
乙方的专(兼)职安全员定期将各班组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收集后上报甲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存档。
9、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2次。
由施工负责人填写“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表AQ—C1—18,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每月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存档。
10、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期限进行整改,逾期未改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经济处罚。
11、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
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的项目经理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
甲方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盖分公司章)(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分公司经理(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第××公司
××××××××××项目部
××××××××工程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
总承包单位:
××××××××××
专业分包单位:
××××××××××
(注:
本协议书为范本,可根据工程特点与规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修改与增加相关条款。
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项目(燃气、消防、电梯、弱电、幕墙等),总承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或提供相关服务,仅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不收管理费的工程。
)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便分清各方责任,经三方协商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项目(燃气、消防、电梯、弱电、幕墙等),总承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或提供相关服务,仅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不收管理费的工程。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
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仅收取配合费。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与临边防护等)负有全部管理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
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
B级(二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
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必须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总包、分包或其他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总分 安全管理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