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AS固态复合调味料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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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AS固态复合调味料docx
天津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12A2084S-2018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2018年8月15日发布2018年8月15日实施
联合利华(天津)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附录A、B、C、D、E、F、G、H、I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联合利华(天津)有限公司起草、提出并负责解释,同时委托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生产使用。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地址:
广州市从化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龙洞路
1号。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华珍斐、王雅静、常文鑫。
本标准于
2014
年10月1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
2015
年4
月修订,增加委托加工单位。
本标准于
2016年6
月15日第二次修订,增加原料供应商,修改理化指标,更新过期的参考文件,更
改抽样数量。
本标准于
2017年8
月8日修订,更新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原辅料要求、试验方法、组批定义、
包装要求。
本标准于
2018
年8
月15日修订,更新适用范围,修改微生物指标,修改保质期要求。
Q/12A2084S-2018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为原料,以肉制品调味粉(例如鸡肉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牛肉
风味调味料、猪骨浓汤粉等)、动物油脂(例如鸡油、牛油、猪油等)、植物油、麦芽糊精、淀粉、小麦粉、乳粉、米粉、脱水玉米、玉米粉、大蒜粉、酵母抽提物、乳糖、葡萄糖、植脂末、味精、酿造酱油、全蛋
粉、大豆蛋白、海鲜复合调味料(例如扇贝调味粉等)
、清汤味调味粉、肉味调味粉、陈醋粉、酸水解植
物蛋白调味粉、酱油调味粉、食用菌调味料(例如香菇调味粉、蘑菇粉调味料)
、调味番茄粉、香辛料(例
如辣椒粉、白胡椒粉、八角粉、生姜粉、黑胡椒(粉)
、洋葱(粉)、花椒粉、孜然粉、五香粉、甜椒粉、
芫荽籽粉、草果粉、丁香粉、甘草粉、黄芥子粉、肉豆蔻粉等)
、脱水葱、西芹粉、芹菜粉、脱水香菜、
食用菌(例如杏鲍菇粉、脱水蘑菇粒、蘑菇(粉)
、香菇粉、脱水香菇、脱水木耳等)
、脱水辣椒片、番茄
片、菠菜粉、海带粉、脱水豆腐、脱水椰菜、脱水胡萝卜、虾粉、脱水虾仁、脱水牛肉、脱水火腿粒中的
数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5’-呈味核苷酸二钠、
5’-肌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氧
化羟丙基淀粉、明胶、二氧化硅、乳酸、琥珀酸二钠、
L-丙氨酸、双乙酸钠、柠檬酸、
DL-苹果酸、乙酰
化双淀粉己二酸酯、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辣椒油树脂、辣椒红、
β-胡萝卜素、焦糖色、姜黄、日落黄、
苋菜红、复配着色剂(胭脂树橙、姜黄)、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碳酸氢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木瓜蛋白酶、食用香精,经配料、混合、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或替代版本均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7
白砂糖
GB/T1355
小麦粉
GB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
GB188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1886.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肌苷酸二钠
GB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GB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1886.1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Q/12A2084S-2018
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5009.2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
GB/T5461
食用盐
GB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T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T10463
玉米粉
GB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
GB/T18186
酿造酱油
GB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20711
熏煮火腿
GB/T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20884
麦芽糊精
GB/T23530
酵母抽提物
GB25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
GB25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255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12A2084S-2018
GB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GB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299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29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299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NY/T959
脱水蔬菜
根菜类
NY/T960
脱水蔬菜
叶菜类
NY/T1045
绿色食品
脱水蔬菜
NY/T1393
脱水蔬菜
茄果类
NY/T1712
绿色食品
干制水产品
NY/T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
QB/T2845
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4791
植脂末
SB/T10415
鸡粉调味料
SB/T10484
菇精调味料
DB31/2002
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
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的公告(
2009年第16号)
3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白砂糖应符合GB/T317和GB13104的要求。
3.1.2
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的要求。
3.1.3
碳酸氢钠应符合GB1886.2的要求。
3.1.4
六偏磷酸钠应符合GB1886.4的要求。
3.1.5
辣椒红应符合
GB1886.34
的要求。
3.1.6
黄原胶应符合
GB1886.41
的要求。
3.1.7
阿斯巴甜应符合GB1886.47的要求。
3.1.8
姜黄应符合GB1886.60的要求。
3.1.9
焦糖色应符合
GB1886.64
的要求。
3.1.10
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97的要求。
3.1.11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1886.171和QB/T2845的要求。
3.1.12
乳酸应符合GB1886.173的要求。
3.1.13
木瓜蛋白酶应符合GB1886.174的要求。
3.1.14
柠檬酸应符合
GB1886.235的要求。
3.1.15
脱水豆腐应符合GB2712的要求。
3.1.16
脱水玉米和米粉应符合GB2715的要求。
Q/12A2084S-2018
3.1.17
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要求。
3.1.18
全蛋粉应符合GB2749的要求。
3.1.19
苋菜红应符合GB4479.1的要求。
3.1.20
食用盐应符合GB/T5461的要求。
3.1.21
日落黄应符合GB6227.1的要求。
3.1.22
明胶应符合GB6783的要求。
3.1.23
食用菌应符合GB7096的要求。
3.1.24
β-胡萝卜素应符合GB8821的要求。
3.1.25
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T8967的要求。
3.1.26
动物油脂应符合GB10146的要求。
3.1.27
玉米粉应符合GB/T10463的要求。
3.1.28
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要求。
3.1.29
酿造酱油应符合GB/T18186的要求。
3.1.30
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要求。
3.1.31
大豆蛋白应符合GB20371的要求。
3.1.32
脱水火腿粒应符合GB/T20711的要求。
3.1.33
葡萄糖应符合GB/T20880的要求。
3.1.34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要求。
3.1.35
酵母抽提物应符合GB/T23530的要求。
3.1.36
双乙酸钠应符合GB25538的要求。
3.1.37
L-
丙氨酸应符合GB25543的要求。
3.1.38
DL-
苹果酸应符合GB25544的要求
3.1.39
焦磷酸钠应符合GB25557的要求。
3.1.40
三聚磷酸钠应符合GB25566的要求。
3.1.41
二氧化硅应符合GB25576的要求。
3.1.42
乳糖应符合GB25595的要求。
3.1.43
复配着色剂(胭脂树橙、姜黄)应符合
GB26687的规定。
3.1.44
辣椒油树脂应符合GB28314的要求。
3.1.45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
GB29931的要求。
3.1.46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应符合
GB29932的要求。
3.1.47
氧化羟丙基淀粉应符合GB29933的要求。
3.1.48
琥珀酸二钠应符合GB29939的要求。
3.1.49
食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要求。
3.1.50
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要求。
3.1.51
脱水胡萝卜应符合NY/T959的要求。
3.1.52
西芹粉、芹菜粉、脱水香菜应符合
NY/T960的要求。
3.1.53
脱水椰菜应符合NY/T1045的要求。
3.1.54
番茄片、脱水辣椒片应符合
NY/T1393
的要求。
3.1.55
脱水虾仁、虾粉应符合NY/T1712的要求。
3.1.56
菠菜粉应符合NY/T1884的要求。
3.1.57
植脂末应符合QB/T4791的要求。
3.1.58
食用菌调味料应符合SB/T10484
的要求。
3.1.59
清汤味调味粉、肉味调味粉应符合
DB31/200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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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
肉制品调味粉应符合附录
A或附录B的要求。
3.1.61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酱油调味粉应符合附录
C的规定。
3.1.62
海带粉应符合附录
D的要求。
3.1.63
脱水牛肉应符合附录
E的要求。
3.1.64
脱水葱应符合附录
F的要求。
3.1.65
陈醋粉应符合附录
G的要求。
3.1.66
调味番茄粉应符合附录H的要求。
3.1.67
海鲜复合调味料应符合附录
I的要求。
3.1.68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1.69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
5.0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20.0~60.0
氨基酸态氮(以N计)/(g/100g)
≥
0.1
总氮(以N计)/(g/100g)
≥
0.1
总砷(以As计)/(mg/kg)
≤
0.5
铅(以Pb计)/(mg/kg)
≤
0.9
锡a(以Sn计)/(mg/kg)
≤
250
3-氯-1,2-丙二醇/(mg/kg)
b
≤
1.0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b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
3.4
微生物指标
致病菌指标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的规定。
3.6
真实性要求
产品中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3.7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Q/12A2084S-2018
4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品尝滋味并嗅其气味。
4.2
理化指标
4.2.1
水分
按GB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
氯化物
按SB/T1037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
氨基酸态氮
按GB5009.235规定的方法测定。
4.2.4
总氮
按SB/T1037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
总砷
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
铅
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7
锡
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8
3-氯-1,2-
丙二醇
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9
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3
微生物指标
按GB29921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产品以同一天、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产品从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
少于200袋(罐)。
抽样数量不少于
6袋(罐)。
5.2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需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成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
5.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标准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当设备、工艺、配方改变,影响产品特性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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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3判定规则
产品按本标准检验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微生物指标如出现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验;他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原批次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6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马口铁罐装时应符合
GB/T17590内涂层应符合GB4806.10的规定;采用复合食
品包装袋时,应符合
GB9683的规定;采用塑料瓶(聚乙烯)或塑料盒(聚丙烯)时应符合
GB4806.7的
规定;外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的规定。
6.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
品混运。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放。
6.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贮存运输条件下,具体保质期见产品包装。
Q/12A2084S-20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肉制品调味粉的质量要求
A.1感官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除鸡肉粉外
鸡肉粉
色泽
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
棕色或棕褐色粉末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无异味;香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煮熟的鸡肉香气、
味
味浓郁、无不良气味
道,无异味,无不良口感
性状(形态)(固态)
微细状或颗粒状粉末
颗粒状粉末
杂质
无外来杂质
无外来杂质
A.2理化指标
产品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除鸡肉粉外
鸡肉粉
水分/(g/100g)
≤
5.0
4.5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
80.0
1.0
总氮(以N计)/(g/100g)
≥
0.2
5.12
氨基酸态氮(以N计)/(g/100g)
≥
0.04
0.2
其他氮(以N计)/(g/100g)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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