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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文
第四章 公 文
一、什么是公文
㈠公文的概念
公文是法定机关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各类文字材料。
是各类机关单位用以表达法定意愿、处理公务、传递信息的重要工具。
㈡公文的特点
1.具有法定的权威与效力
法定机关是依据法律和有关法规建立起来的正式组织机构,它们具有相应的职权及主管业务范围。
公文出自法定机关,代表了制发机关法定的职权与意愿,因而具有法定的权威与效力。
2.具有规范的体式与处理程序
公文必须具有规范的体式和处理程序,才能顺畅地处理公务。
为此,1988年6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1989年2月又颁布了《公文稿纸格式》;199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修订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9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先后对公文的体式、制作处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任何单位在制发、处理公文时都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标准,不能自行其事。
二、公文的种类
㈠行政公文的种类及用途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公文共有12类13种,它们分别是:
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2.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
3.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4.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5.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6.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7.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8.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1.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12.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㈡党的机关公文种类及用途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的机关公文常用种类有下述14种。
1.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2.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3.指示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4.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通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6.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7.公报
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8.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11.条例
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12.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3.函
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14.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的写作
㈠公文的体式
公文的体式主要是指公文的构成要素、格式及其印装规格等。
公文的体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一标准。
⒈公文的构成
公文一般有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印制编号、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附件标题、机关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报)机关名称、印制时间、印制份数等项目组成。
其中有些是公文的必备项目,有些是可选项目,应视正文的性质而定。
兹就公文各组成要素分别介绍如下:
⑴公文格式代码
公文格式代码是九位阿拉伯数字码,供公文自动化检索用。
⑵份号
公文份号用六位阿拉伯数字标识,是印刷同一份文稿(主要是密级文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以便于公文的统计保管。
⑶秘密等级
秘密等级是公文秘密程度的等级。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
⑷紧急程度
公文紧急程度是对公文传递、处理的时间限度要求。
时限分为“急件”、“特急”、“限时送达”三种。
紧急电报分为“特急”、“加急”、“平急”。
⑸收文处理章
收文机关在公文首页盖章标识收文机关名称、收文编号、收文时间、文档号等。
⑹公文版头
公文版头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两字组成,套红印于文头,故称“红头文件”。
⑺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指发文机关编制的文件代号。
由机关代字、年号、序号组成。
如南工校发[2000]2号,即代表南方工业学校2000年发的第2号文件。
编制发文字号,应注意以下问题:
A.机关代字应反映本机关的本质属性,尽量使用约定俗成的名称代字。
B.年号必须用全称,并用方括号(不能用圆括号)标注于机关代字之后,序号之前,次序不能颠倒。
C.顺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其前不加虚数“0”。
⑻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⑼批示
上行文文头部分第13~36行位置,是供领导批示意见用的。
⑽标题
公文的标题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主要事由和公文种类(文种),并在事由之前加上介词“关于”组成介词结构,使事由更加明确、突出。
书写公文标题,应注意下列事项:
A.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B.标题的书写力求美观,分行书写时,人名、地名、词组不能分隔成两行书写。
⑾题注
注明文件产生的时间、地点、程序,常标以“××××年×月×日经××会议通过”字样。
⑿主送机关
公文的收受、承办机关,相当于书信中的收信人。
填写主送机关应注意的事项:
A.主送机关必须顶格书写,名称较长须回行书写时仍要顶格,以示尊重。
B.上行文一般只标识一个主送机关,否则责任不明,会延误对问题的及时处理。
如需同时报送几个上级机关,可以用抄报的形式来发送。
C.下行文中普发性的公文根据内容可标识多个主送机关或者不写主送机关。
⒀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⒁无正文说明
当由于篇幅原因出现正文与生效标识不在同一页时,应对其加以说明,标识“此页无正文”字样,并置于圆括号内。
⒂附件
附件是附属于正文的,对正文内容起补充和说明作用的文字材料。
附件应注明名称及件数。
⒃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是发出文件的机关,是文件的制作者、责任者。
有些以机关领导人的名义制发的公文,落款时必须签署领导人姓名,并在姓名之前冠以领导人的职务名称。
⒄机关印章
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
除会议纪要外,公文都应加盖印章。
⒅成文时间
公文上标注的成文时间,一般应以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属会议通过的文件,应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法规性的公文则以批准日期为准;电报则以发出日期为准。
标注成文时间应注意的事项:
A.成文时间必须使用汉字书写;
B.成文日期不同于印发日期,两者有时不一致。
领导人签发或者会议通过的日期是公文的成文日期,印发日期则是秘书部门实际印发某一公文的日期。
C.成文日期不等于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是公文内容发生效力的时间,有些公文有特定的生效日期。
如“本条例自××起执行”等。
⒆注释
注释是对文件的传达范围、使用方法的规定以及对名词术语的解释等。
这是明确在公文的其他部分不便说明的各种事项的项目。
譬如有的公文须标明发至哪一级等。
⒇主题词
主题词是标示公文内容特征和归属类别的经过规范化处理的关键性词语。
主题词的标示便于计算机的存储检索及日常管理。
标注主题词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A.主题词的标引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制定的《公文主题词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制定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以及各地方性公文主题词表。
B.公文的主题词必须从有关的主题词表中选用。
C.主题词的构成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a.体现公文归属类别的词;b.体现公文内容特征的词;c.体现公文文种的词。
按范围、内容、文种的顺序排列。
D.标引主题词应按“先内容后形式,先主要后次要”的顺序排列。
E.主题词不同于标题,两者不能混淆。
(标引主题词的有关方法可参阅《新编公文写作教程》,董立淳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21).抄送(报)
标识除主送机关外需要了解公文内容以便协助办理的其他机关。
(22)印发说明
说明印发公文的部门、时间和份数。
⒉公文的格式
⑴公文用纸格式
按照《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当前国内一般采用16开型260mm×184mm(长×宽),有条件的机关和涉外部门,可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长×宽)。
公告、通告等公布性的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用纸页边与图文区的尺寸:
公文用纸上白边(天头)宽20mm±0.5mm;
公文用纸下白边(地脚)宽7mm±0.5mm;
公文用纸左白边(订口)宽20mm±0.5mm;
公文用纸右白边(翻口)宽15mm±0.5mm;
国内通用16开型纸图文区尺寸为:
233mm×149mm(长×宽);
国际标准A4+型纸图文区尺寸为:
270mm×175mm(长×宽)。
用纸样式见图1。
⑵公文的数据项目区域格式
在标准的公文用纸上,公文的各构成要素都有相应的严格的区域规定。
固定而规范的数据项目区域划分是公文体式的一大特点,它体现了公文的程式性。
公文的数据项目区域划分为必备项目区域和选择项目区域,应视公文的内容性质选择填写。
公文的数据项目区域格式见图2A、图2B。
⑶公文的格式
A.下行文文头格式(见图3)
B.上行文文头格式(见图4)
C.公文结尾格式(见图5)
⑷公文的印装格式
文字符号一律采用从左向右编排(少数民族文字除外),正文文字的每行长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
公文印刷中字号的选用一般按发文机关名称、大标题、小标题、标识字符、正文及注释说明文字等顺序依次从大到小地选用。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22mm×15mm(高×宽)黑变体字或初号宋体字,联合行文时,推荐使用小初号宋体字。
公文大标题推荐使用二号宋体字,小标题推荐使用三号黑体字;主题词推荐使用三号宋体字。
一般公文正文、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无正文说明、附件说明、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印发说明、注释、特殊情况说明等采用三号或四号仿宋体字。
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者外,一般用汉字标识。
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
㈡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公文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公文写作时必须遵循公文的特点和规律,符合下述基本要求。
⒈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
公文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得力工具。
因此,公文的撰写者必须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才能写出内容正确、格式规范、文字得体的公文。
⒉掌握本部门的业务知识
制发公文的目的是反映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确保公文内容的客观和处理意见的正确,公文的撰写者应该熟悉本部门的业务知识,把上级精神与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有的放矢,实现公文的效用。
⒊掌握领导的意图
公文写作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作,它是把领导意志与上级精神、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机结合的写作过程。
因此,公文撰写者必须充分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通过综合研究,深化和完善领导意图,并行之以文,表达领导意图。
⒋掌握公文的体式
公文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和程式性,在公文撰写时,必须严格遵循公文体式的各项规定。
⑴正确地选择文种,弄清各类公文的基本用法。
⑵确定公文的行文关系。
根据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公文的行文关系。
分清是上行文、平行文还是下行文,以便使用相应的文种及语体行文。
⑶合理安排制发程序。
一份公文的制发过程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签发、注发、编号、印校、印章、登记、归档等环节。
因此在公文撰写时必须依照程序的各个环节逐次完成。
⒌掌握公文的语体
公文具有法定强制力或行政的约束力,因此,公文的语言庄重、严密、准确、精炼。
在长期的公务活动中形成了许多规范的公文体式用语,准确地使用它,可使公文语言富有节奏感,也赋予公文以庄重的色彩。
下面介绍几种行政公文。
㈠命令(令)
⒈什么是命令
命令(令)是国家领导机关颁布的,用以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的文件。
它具有强制执行性质和法定效力,通常以领导人名义发布,具有独特的权威性。
⒉命令的种类
按照命令(令)的用途,命令(令)一般可分为五大类。
⑴颁布令,也称公布令、发布令。
主要用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颁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⑵行政令。
主要用以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⑶奖惩令。
包括嘉奖令和惩戒令。
主要用以嘉奖有功人员,宣布对有关人员的惩罚。
⑷特赦令。
主要用以对战犯等的赦免。
⑸动员令。
主要用以非常时期动员群众参战、抢险等。
⒊命令的写作
⑴标题
标题有三种形式:
一是由发布机关及文种组成;二是事由及文种组成;三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⑵正文
命令(令)的具体内容。
要求落笔有据,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文风庄重。
⑶落款
正文下方横宽二分之一处标以发文机关领导人的姓名,其前冠以职务。
在署名下方标注日期。
例文1.颁布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2号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经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六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总理 李鹏
一九八八年九月八日
附: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略)
例文2.行政令
国务院关于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
鉴于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制造骚乱、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
国务院决定:
自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零时起在拉萨市实行戒严。
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八九年三月七日
㈡议案
⒈什么是议案
议案是指具有法定议案权的机关或个人,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属于该级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需要提交会议审议的议事方案。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⒉议案的种类
议案有两大类型,一类是由国家机关提出的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另一类是由提案人(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
⒊议案的写作
⑴标题。
标题即案由。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也有事由加文种式或仅文种作标题的形式。
⑵主送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议案的主送机关是固定的,即与政府机关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写作时应标明“×××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
⑶正文。
正文包括案据、方案、结语三部分。
A.案据。
提出议案的事实和理由。
B.方案:
对议案中所提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C.结语:
常以“请予审议”等祈使的语句结束。
D.签署:
首长职务与姓名。
E.成文时间:
首长签发日期。
⒋写作议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⑴作者的法定性。
议案的作者只能是法定机关和符合法定人数的人民代表。
政府机关的各个直属机构和工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均无权提出议案,也不能使用议案这一文种。
⑵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行文。
如果该事项的审议权属于同级“人大”及其常委员,则必须将其作为议案提出,如果该事项可在政府职权范围内处理,则不必提出议案.
⑶一案一事。
一般情况下,一个议案只写一个内容。
⑷议案必须在人代会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否则不能列为议案.
⑸议案与提案的区别:
议案是有议案权的机关或个人的专用文种,提案则应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试行条例(草案)》的规定,成为政协委员向政府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的专用文种,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义不应再称提案,而应按现在的习惯说法简称为建议。
例文3.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议 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这个草案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略)
㈢决定
⒈什么是决定
决定是领导机关针对工作的某些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行动所作出的决策。
决定要求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具有法规性的约束力。
决定一般用于领导机关安排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必须经一定的会议程序讨论后作出。
日常工作的布置或局部工作的处理,不宜采用决定这一文种。
⒉决定的种类
根据发文机关的意图和决定的内容,决定可分为两类:
周知性决定和指挥性决定。
周知性决定通常包括表彰决定、处分决定、机构设置决定、人事安排决定或某一事项的决定等。
指挥性决定的功用在于对重大行动作出指示、规定,以便统一认识、规范行动,写作时论证较多,一般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
⒊决定的写法
⑴标题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组成。
⑵主送机关
有明确具体的收文对象时,要写明主送机关,泛指时可省略。
⑶正文
正文通常有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交待发文的原因、目的、依据。
第二部分:
主要写决定的内容、执行的要求、措施或应注意的事项。
对于内容较多的指挥性决定,可以按照主次列出条项,逐一说明,夹叙夹议,类似于理论文章的写法。
第三部分:
结尾部分。
提出希望与要求,也可省略。
⑷落款
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时间和印章三部分。
属会议通过的决定,发文时间一般用圆括号标识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
见报时印章可省略。
例文4.
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在
1999年12月19日前开展工作的决定
(1999年8月29日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十次全会通过)
为保证澳门平稳过渡、政权顺利交接,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在其全部议员产生后,在1999年12月19日前开展工作:
互选产生立法会主席和副主席;制定立法会议事规则;审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须予通过的必备法案等,以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12月20日开始顺利动作。
㈣指示
⒈什么是指示
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是重要的领导性、指导性文件,政策性很强。
⒉指示的种类
按指示的具体用途的不同,可将指示分为两类,一类是处理全局性问题的指示;另一类是用以解决重大的局部性问题的指示。
⒊指示的写法
⑴标题
指示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件组成,常写成“××机关关于××××事项的指示”。
⑵主送机关
有明确的收文对象时,要写明主送机关,泛指时可省略。
⑶正文
指示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指示的缘由。
写明发布指示的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情况。
第二部分:
指示的内容。
明确提出需要完成的任务及对象,交代完成任务时需要掌握的政策界限及原则问题,指导下级完成任务所采用的策略方法、措施、步骤等,应抓住中心,分条列项。
第三部分:
执行要求,提出落实指示的要求或实现的保证,并缘此提出希望及要求,发出号召。
例文5.
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
当前,许多地方再次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并且,这股歪风还在继续蔓延扩大。
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的党、政领导机关,对违法毁林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有的甚至不抓不管,听之任之。
必须使同志们明白,当前森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增拨抚育基金,控制采伐计划,调整购销价格等问题,有的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林区群众生活还有一些实际困难等等,这些都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一一加以解决。
但是,这需要相当的时间。
而对当前的违法毁林事件,决不可借口工作中存在缺点就可以有法不行,执法不严。
国家制定的有关森林的法律、法令,体现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甘愿犯法毁林的只是极少数,姑息放纵这些极少数犯法者,是对人民的犯罪。
只有对少数犯法者坚决给以打击,才能有效地刹住这股歪风,鼓励更多的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否则百年树木,毁于一旦,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凡有森林地方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护林法令的执行。
望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限期制止乱砍滥伐森林事件。
无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国有的和集体的山林,都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
对这些犯法者制止不力,就是失职,上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追究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领导责任。
二、对于破坏森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分别情况,该退赔的必须退赔,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
不管是什么人,也不论是哪一级干部,犯法犯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借故掩护顶着不办。
对当前毁林严重的地方,要抓住几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处理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纪委会同林业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重点协助一些省、自治区抓好毁林案件的处理工作,和纠正某些党、政机关领导不力的问题。
三、抓紧搞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
凡是没有搞定林业“三定”的地方,除国家计划规定的木材生产任务以外,其他采伐暂时一律冻结。
“三定”结束的地方,必须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普遍制定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木材采伐审批和运输管理制度,没有林业部门发给的证明,不得采伐、运输和销售木材。
林区和毗邻地区的木材自由市场,必须坚决关闭,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山林纠纷,在山林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先发山林权证,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准挑动、制造新的山林纠纷,违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集体所有林,要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不允许按人平分。
四、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对森林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任何时候都不能丝毫放松。
今后对乱砍滥伐歪风,应当随起随刹,绝不能手软。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坚决刹住当前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今后如何加强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以及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等问题,一定要立即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把工作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㈤公告
⒈什么是公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公告”主要用于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
如宣布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公布国家重要的统计数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宣布重大决定等。
级别较低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不宜使用公告这一文种。
⒉公告的写法
⑴标题
公告的标题一般由公告机关名称,介词短语性的事项(事由)与文种组成,有的由公告机关名称与文种组成,也有就以“公告”文种作标题的。
⑵正文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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