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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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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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自评报告
一、专业概况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系的前身为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艺术系。
2000年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开办音乐教育专科专业,2003年正式招收音乐教育专业专科学生和“专本沟通”学生,2005年成立音乐系。
200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学院,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升格为音乐学本科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生,现有音乐学专业本科学生689人。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有专任教师42人:
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2人,讲师13人;具有硕士学位24人,1人博士在读;56-60岁1人,46—55岁4人,36-45岁17人,35岁以下20人。
分别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舞蹈学院、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是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教师科研能力较强。
四年来,本专业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81篇,参与国家级课题5项,主持各级各类课题43项。
出版专著1部,主编省级规划教材7册,参编国家级、省级教材13部。
教师专业能力强。
多次在省级以上专业大赛中取得骄人成绩,在湖南省乃至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
如樊小欢老师获全国第三届“长江钢琴杯”神州唱响全国高校钢琴大赛教师组第一名;宁勤亮副教授在“百年中国·全国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大赛”中,作品《飞翔吧,大雁》荣获作曲类银奖;徐彪老师获第一届国际歌剧比赛(中国大陆选拔赛)西洋歌剧组一等奖、获第十四届意大利贝里尼国际声乐比赛(中国预选赛)三等奖;李婷老师创编的舞蹈《恰同学少年》获全国第六届“荷花杯”舞蹈大赛铜奖。
学生综合素质高。
近年来本专业录取分数最低投档分均大大超过湖南省二本最低投档线,且逐年提升;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比赛成绩优异,共获得国家级奖项22项、省级奖项66项;学生就业形势较好,目前168名毕业生有40%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另有27名学生参加考研,7名学生上线,2名学生应征入伍。
二、专业建设的主要工作及成绩
1.定位与规划
1.1专业定位与规划(自评等级:
A)
(1)专业办学思想
音乐学专业办学思想明确: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小学音乐教师和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2)专业定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我院实际和学生就业情况,音乐学专业定位为:
培养具有“厚基础、精专业、强能力、高水平”的、能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优质小学音乐教师。
该定位符合我国音乐类人才市场的需要及学院的定位。
(3)建设目标与规划
制定了《音乐学专业2008年—2012年建设与发展规划》,确立了本专业建设的总目标为:
以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使本专业在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方面位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制定了分期建设目标,包括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目标。
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年来,我们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各阶段建设目标的实现。
学院加大经费投入,2008年至2011年投入本专业建设经费685万余元(教学经费105.08万余元,仪器设备费580万余元)。
建设经费的投入有力地保障了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一座现代化的艺术大楼已投入使用,完全满足了本专业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的需要。
1.2培养方案(自评等级:
A)
(1)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小学音乐教师。
音乐学(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文化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2)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我们先后到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晓庄学院等院系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同时,对全省各州、市的城镇和农村小学进行调研,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在几经修改和反复斟酌之后,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
针对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时强调三个原则:
第一,针对性原则。
所有课程安排必须针对小学音乐教师培养的需要。
第二,合理性原则。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课时分配、学分比例合理。
第三,实践性原则。
音乐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技能、技巧学习是音乐学专业学生的主要学习内容,为此我们特别强调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为使培养方案很好地反映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我们每两年对教学计划进行专题研究,并适当进行修订、调整和完善,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初步形成了应用性较强、科学合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
按照培养方案规定,音乐学专业核心课程有: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教育学、心理学、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形体舞蹈、儿童舞蹈表演与创编、合唱指挥、儿童歌曲即兴伴奏、小学音乐教学论、小学音乐教材教法、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
音乐学专业教师技能课程有:
教师口语、三笔字书写、美术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生心理辅导、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小学班级管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四年来,我们通过强化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控与反馈体系,制定完整合理的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学期授课计划,使专业培养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2.师资队伍与学科水平
2.1整体结构(自评等级:
A)
(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
音乐学专业坚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与战略性工程来抓,制定了《音乐学专业2008年-2012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大了人才引进和青年教师培养力度。
经过四年的努力,本专业建立了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求。
职称结构:
教授3人,副教授12人,高级政工师1人,高级职称比例为35.7%;讲师15人,助教和见习教师11人。
年龄结构:
以中青年教师为主,老、中、青相结合。
其中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20人,占47.62%;36-45岁教师17人,占40.48%;46-55岁教师4人,占9.52%,56-60岁教师1人,占2.38%。
学历(位)结构:
学历结构不断优化。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24人,比例为57.14%;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3人,占青年教师总数的72.22%;另有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2人。
学缘结构:
学缘结构日趋合理。
其中13人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武汉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29人毕业于本省重点院校。
音乐学专业师资结构统计表
分析项目
构成
职称结构
总数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42
3
7.14
13
30.95
15
35.71
11
26.19
年龄结构
总数
35岁及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岁及以上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42
20
47.62
17
40.48
4
9.52
1
2.38
学位结构
总数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它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42
0
0
24
57.14
14
33.33
4
9.52
学历结构
总数
研究生
本科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42
20
47.61
22
52.39
学缘结构
总数
省内
省外
重点院校
普通院校
重点院校
普通院校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42
29
69.04
0
0
12
28.57
1
2.38
(2)学科带头人情况
本学科专业带人李小君教授,是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协会会员,湖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湖南省音乐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系系主任。
李小君教授从事师范音乐教育工作30余年,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为人师表,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教学中勇于改革、创新,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教学能手。
李小君教授在音乐学科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引领着本专业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与发展。
近年来,主持和参与了省级以上课题10余项,主持院级特色专业《音乐学》1项,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4篇。
2.2主讲教师(自评等级:
A)
音乐学专业重视对主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严格执行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和岗位责任制度,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制定了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环节规范要求,建立了主讲教师教学激励机制,教学水平稳步提高。
(1)主讲教师资格符合规定
严格执行专业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规定,对主讲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有明确的要求,并把岗前培训合格作为教师任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目前,所有主讲教师均已通过岗前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
(2)高级职称教师上课比例高
按照学院文件《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的规定》,本专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授课率100%。
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爱岗敬业,有着良好的师德风范,教学效果好,深得学生喜爱,在每年的教学评价中均达到了优秀等级,成为主讲教师中的引领力量。
2.3师资培养与教学水平(自评等级:
A)
为了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我们坚持“人才强系”战略,制定了《2008年—2012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稳定和壮大队伍、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建设目标,严格执行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加强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四年来,有7名讲师晋升副教授,1名副教授晋升教授,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成绩显著,教学水平明显提高。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学缘结构,本专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成效显著。
近四年从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国内知名音乐院校引进在读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8人。
(2)鼓励青年教师学历、学位进修和访问学习
四年来,我专业先后有5名青年教师参加硕士学位进修,其中3人已获得硕士学位,2人正在攻读。
2008年,选派龙亚君老师到中国音乐学院做访问学者。
2011年,选派雷慧玲老师到美国访问学习。
(3)培养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和与业务能力
本专业每年举办青年教师音乐会,全面提升了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
2010年,青年教师徐彪获得意大利罗马国际音乐大赛中国选拔赛总决赛西洋歌剧组第一名;2011年12月,樊小欢获得第三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钢琴展演钢琴B组(教师组)第一名。
严格执行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注重青年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鼓励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2009年我专业青年教师王斌参加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比武获得院级二等奖;2010年青年教师廖小芒获院级青年教师课堂比武一等奖,并获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2011年青年教师张琼获院级青年教师课堂比武二等奖。
(4)聘请知名专家,开展学术活动
为提高本专业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水平,掌握小学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沿动态,促进专业发展与学科建设,聘请了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朱咏北教授担任本专业学科建设指导专家;聘请海政歌舞团一级演员易秒英为本专业名誉教授。
本专业建立了学术活动开展的常态机制,每年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会。
2008年以来,先后邀请了朱咏北、金亚文、郭声健、蔡际洲、王安国、杨立梅、盛源、刘一祯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本专业教师和学生开设专题讲座。
近四年本专业教师参加国内各级专业研修班、学术会议共40多人次。
(5)加强与小学一线教师的交流
2009年-2011年,音乐学专业教师团队承担了“国培计划”湖南省农村小学音乐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2011年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培训单位)。
专业教师通过参与国培项目的教学工作,加强了与小学骨干教师积极交流,进一步了解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特点,为教学实践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国培项目为本专业与小学音乐教育之间构筑了良好的互动网络,为培养优秀的小学音乐教师提供了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平台。
2.4学科水平(自评等级:
B)
(1)注重学科建设、制定了科学的发展规划
制定了学科专业建设的规划和分期目标。
并从强化专业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精品课程及教学改革内容等方面入手,实施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阶段建设目标的实现。
同时,为落实专业建设计划,学院确保专业建设经费,通过几年的建设,基本上实现了规划预期的目标,表现为师资整体结构趋于合理,课程建设初见成效,科研工作不断推进,实践教学环节得以强化,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重视学术研究、科研水平稳步提升
承担了一批体现专业学科水平的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教育部社科司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文化部、教育部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厅教改项目等省级课题共21项;主持院级特色专业1项,院级课题21项;获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本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发表了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
近四年,本专业教师参加科研(或教学研究)的人数比例为100%。
以第一作者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及音乐作品近181篇(首),人均达到4.3篇。
(年人均1篇,在本学科知名刊物发表论文年人均0.47篇)。
(3)注重科研成果的应用,促进专业人才培养
我专业教师十分注重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
谭顺来副教授主编的省规划教材《音乐基础》上、下册,作为全院公共音乐教材使用,胡杨副教授主编的省级规划教材《钢琴》作为全院公共音乐教材和教育科学系专业教材使用,王斌副教授主编的《基础乐科强化训练教程——乐理卷》,廖小芒副教授主编的《基础乐科强化训练教程——试唱卷》作为本专业基础教材使用。
3.教学改革与研究
3.1教学研究与成果(自评等级:
B)
根据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确定了教学改革思路:
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注重课程内容的整合,加强学生的素质培养,变单一专业技能训练为教师职业技能的综合训练,强调学生的创新思想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学院制定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奖励条例》,本专业制定了《教师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激发了广大教师积极参加专业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1)教改项目
2008年以来,音乐学专业教师共获得省级教改课题3项,省级教育规划课题3项,省社科院教改课题1项,院级教改课题15项。
(2)教研教改论文
2008年以来,音乐学专业教师在《中国音乐》、《交响》、《音乐创作》、《艺术百家》、《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当代教育论坛》等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89篇。
(3)教学成果获奖
2008年以来,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五项全能基本功比赛,获团体总分第四名,个人五项全能一等奖1项,个人二等奖2项,音乐学专业被评为院级特色专业(2011)。
廖小芒、王斌、张琼等5位教师在参加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比武中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廖小芒老师获得省青年教学能手。
李小君教授获院教学成果二等奖。
3.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自评等级:
A)
(1)课程结构合理
为了改革与更新教学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课程结构进行调整:
一是增设普通文化课程,加强文化渗透,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二是突出教师教育特点,合理增加教师教育类课程比例,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培养;三是优化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突出基础、主干课程;四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本专业开出公共必修课11门,教育类必修课11门,专业必修课17门,专业选修课13门,其中师范方向在所开设的课程中选修课比例为22.6%,非师范方向所开课中选修课比例为21.7%,课程结构合理。
(2)课程设置科学
根据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音乐学专业开设课程情况如下表:
专业
计划开课门数
实际开
课门数
选修课
比例
实训课
开课率
音乐学
师范
64
68
22.6%
98%
非师范
55
65
22.1%
98%
首先,本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中,以音乐基础理论课、音乐基本技能课以及教师教育技能课为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其二,调整课程结构,在课程设置上加大选修课开设门类,减少必修课开设门类,强化艺术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实践能力。
其三,突出培养特色,开设与小学联系紧密的课程,如儿童歌曲创编、儿童歌曲即兴伴奏、儿童舞蹈表演与创编、小学教育学、小学生心理辅导、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小学班级管理等。
(3)课程大纲完善
本专业所有必修课、选修课程都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以此来规范各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评价标准。
3.3教学方法与手段(自评等级:
A)
(1)深入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成效显著
本专业教师对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改革,如在《小学音乐教学法》、《儿童歌曲分析与创作》、《基础和声》等课程中实行学生讲课、教师评课的教学模式;在《基础钢琴》、《基础声乐》、《器乐》等课程中实行了个别课与小组课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以上所有的教学改革均收到较好的成效。
(2)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授课率高
在《声乐》、《钢琴》、《基础和声》、《儿童歌曲分析与创作》等大部分的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的教学中都使用了多媒体教学手段。
音乐学专业共开设专业必修课24门,专业选修课28门,其中27门采用多媒体授课,多媒体授课率达到51.9%。
(3)建立课程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
为了完善考试管理方法,基础乐理、基础和声等12门必修课程建立了试卷库。
其中包括考试试卷、答题卷、试卷明细表、试卷评价表及评分细则或参考答案。
音乐学专业所有课程均已实行了教考分离。
在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等各种技能课程的考试中,由各教研室按专业统一进行考试与评分;理论课程的考卷均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同时,由教研室统一进行评卷评分,所有考试做到公平、公正。
3.4实践教学(自评等级:
A)
(1)实践教学内容丰富
按照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整合实践教学内容,明确对军训、专业实践、教育实习(见习)、毕业论文、技能考核、实训教学等实践教学内容,并明确学时学分。
注重对师范类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除传统的“三字一话”课程以外,针对学生毕业后从事小学音乐教学的需要,开设了《儿童歌曲即兴伴奏》、《儿童舞蹈编排》、《童声合唱》等课程,并增加了《多媒体课件制作》,《MIDI音乐软件使用》、《简笔画》、《演讲与口才》等课程。
构建了本专业丰富的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使实践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增强了学生从事小学音乐教育的能力,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2)实践教学体系完善
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构建了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
该体系由基础实践教学平台、专业实践教学平台、综合实践教学平台和创新实践教学平台等四大平台组成。
(3)实践教学方案完备
严格执行和实施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条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方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所有的实践教学都按方案有序进行。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均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教学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
着力开拓校内外实习基地,2008年以来,音乐学专业拥有院内实习基地3个,长沙市内实习基地79个,省内实习基地36个,保障了教育实习与见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实践教学成效显著
本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教学成果,如:
08级学生蒋勇军、蔡娉婷等获第六届全国舞蹈“荷花杯”校园舞蹈大赛铜奖;08级学生尹卫刚、李贝获“百年中国”全国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大赛作曲银奖;08级学生胡茜云获第六届湖南省高等学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个人五项全能一等奖,08级学生曾嘉、林琳获第六届湖南省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比赛个人五项全能二等奖,并荣获团体总分第四名。
据统计,本专业学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88项,社会反响良好。
4.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
4.1实训室建设(自评等级:
A)
(1)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
在专任教师队伍编制里选出实验技术人员,组建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要承担适量的实践教学工作和科研任务。
宁勤亮副教授担任实训室主任,白文君、朱勇为专职实训室管理员,所有具有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为兼职成员。
(2)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需要
音乐学专业实践教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能满足教学需要。
我院已建立现代化艺术大楼一栋,其中我系使用的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有琴房249间,钢琴272台,数码钢琴教室4间,数码钢琴104台,舞蹈排练厅4间,多媒体普通音乐教室12间,合唱教室1间,教学法教室1间,器乐教室1间,MIDI教室1间,录音棚1间。
专业资料图书室1间,乐器保管室1间,服装道具保管室1间,并有容纳1100名观众的演出剧场1座,容纳328名观众的专业音乐厅1座。
民族乐器、管乐器若干。
仪器设备总值580多万元。
4.2实习基地建设(自评等级:
A)
本专业建立了实习(见习)基地118个,其中校内3个、校外79个、顶岗实习基地36个。
每学年进行为期一周的教育见习,本科师范生在四年一期到小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参与小学教学与管理,并选派教师进行全程指导,要求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必须参加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使专业教师都成为小学教学与研究的专家,使学生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小学音乐教师。
音乐学非师范学生在四年一期进行为期8周的专业实习。
4.3教材与图书资料(自评等级:
A)
(1)教材建设情况
本专业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建设计划和教材选用及评价制度,教材选用科学合理规范。
教材使用严格按照学院教务处统一要求,使用近五年内出版的国家优秀教材、国家重点或规划教材、省教育厅统编、推荐和指定的教材以及省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鼓励教师根据专业需要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满足专业教学需要,但必须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规定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对教材的征订负有直接责任,即任课教师提供教材,教研室主任认定,教学主任对所订教材进行最后审核和把关。
在教材使用上,本专业所有教材均按原则进行征订,连续四年均能根据学生的实际,选用优秀教材(近三年教材占50%)。
同时,致力于自编教材的建设,使用本专业教师自编教材2部:
王斌副教授主编的《基础乐科强化训练教程——乐理卷》;廖小芒副教授主编的《基础乐科强化训练教程——试唱卷》作为我专业基础教材使用。
(2)图书资料情况
学院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39.85万册,其中艺术类图书7.5万册;纸质期刊1358种,购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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