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质量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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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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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验收
一、门窗工程质量验收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安装、金属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2.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3>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2.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3.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2>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4.1>预埋件和锚固件。
<4.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5.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6.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8>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9>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10>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2>物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方案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4、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6、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7、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
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8、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9、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11、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12、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13、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14、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15、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16、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2>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6>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7>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8>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9>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3>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4>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加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5>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6>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7>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8>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9>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
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10>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10.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11>玻璃密封条与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12>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特种门安装工程
1、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6、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7、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六)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3>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
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4>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5>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
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6>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7>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8>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
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9>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
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10>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
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2.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4.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4.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5.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5.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6.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一般抹灰工程
1、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3、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6、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7、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8、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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