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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九年
一、应急值班制度2
二、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3
三、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7
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0
五、应急演练制度11
六、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14
七、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16
八、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7
九、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班人员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掌握关于安全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
第三条值班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应急联络组批准。
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四条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保证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应急设备等,指挥事故处理并及时向负责领导报告。
第五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第七条 如果值班时发生应急情况,值班人员应记录在《领导带班记录》中。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
。
第八条 应急值班人员安排,带班领导作为值班负责人,其它人员根据《领导带班人员安排表》执行。
值班电话:
3333333
领导带班人员值班表
星期
带(值)班领导
值班成员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注:
上述人员当有出差等特殊情况时,应汇报经理安排其它人员替班。
本表自二〇一年月日执行
潍坊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办公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公司领导。
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
凡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安全办公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3333333。
六、信息传递
1、安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经理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安全办公室,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办公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向区应急管理局汇报,请求救援。
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七、信息公开
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
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
真实原则。
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
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九、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
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②间接责任:
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
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②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公司级领导。
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
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十、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二、《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办公室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安全基金。
十三、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跟踪落实。
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
王金宝
副总指挥:
任永和
成员:
王俊路、袁晓梅、钟延芬、王庆书、周来祥、王宪坤、何文静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部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综合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安全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公司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公司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三、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
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四、预案培训。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司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演练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
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
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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