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功能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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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功能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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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功能室制度
实验室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掌握实验基本原理,熟悉方法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组就位,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任何仪器和药品,发现破损或短缺,及时向实验教师汇报,不得乱拿其它实验桌上的实验器材。
三、遵守实验室纪律、保持肃静,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准随便做实验内容外的其它实验,如有异常迹象发生,立即报告教师。
五、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写出实验报告。
六、实验完毕后,必须将各种仪器、桌凳擦干净,摆放整齐。
损坏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
经实验教师及实验管理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随便带出室外。
仪器室守则
一、室内保持通风、干燥,冬季须有保温设备,保证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不潮、不霉、不锈、不变质,注意防火、防盗。
二、仪器设备的存放,要根据各种仪器的性能,分科立目,合理安排。
要特别防止化学药品的挥发和腐蚀。
三、建立建全仪器登记帐,及时造卡,卡物相符。
所有实验器材都是集体财产,实验教师不得随意私用和外借。
四、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都要按实验要求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提高实验开出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
五、领取或外借仪器设备,要履行手续,严格借还制度。
收回时要仔细检查仪器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保养维修。
如有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仪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仪器领取借用制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仪器维修制度等,履行实验人员岗位制度。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教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由学校实验室统一收存,分室保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使用。
二、仪器设备按全国教学仪器统编目录分类。
定点存放在专用的橱柜内,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锈、防蛀、防冻、防火等工作。
三、仪器设备专供实验教学用,也可使用于实验科研和课外技术活动,不得挪做他用,不得任意拆卸和改制。
四、危险药品的保管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一般药品和低值易耗品的取用,需办理领发手续,以防浪费。
五、每次实验教学需要的仪器药品,任课教师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分组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交实验员做好准备,必要时,由教师学生协助准备。
若实验不能如期进行,实验员提前一天向任课教师说明。
六、新到的精密仪器,要通过学习研究,切实掌握其性能、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
七、仪器发生丢失、损坏等事故,应及时追查责任。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处分(非故意损坏或自然损坏不在其内),实验员要详细记录,注明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并由当事人签字,存档备查。
八、分组实验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填写“分组实验记录单”,详细说明实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作为实验教学档案留作参考。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仪器设备是为教学服务的,各科课堂教学使用的仪器,必须严格遵守领用借还手续。
一、各科需用仪器时,任课教师应事先写好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日填写,分组实验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二、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将仪器整理后送回仪器室,经管理员查对核实后,放回仪器室,若有损失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教学仪器不得另作他用,任意拆除,或转卖,外单位借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校领导批准由管理员办理手续方可借出。
四、仪器室设立仪器借还记录本,对领取借用手续妥善保管,严防仪器的损坏丢失。
五、精密精密仪器、贵重仪器一律不外借。
六、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一周,以保证教学仪器的正常流通。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教学仪器由各实验教师分科负责保管,建立固定财产和明细帐。
新仪器进蒋要及时登记造卡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室内仪器要摆防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
三、对有现有仪器要加强管理,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爆、防毒等工作。
四、仪器室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无腐蚀气体,仪器要固定橱柜,不得随意搬运。
五、贵重仪器要严格按说明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六、实验完毕后,管理人员要及时对仪器进行检测,如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填好维修保养记录。
教学仪器报废报损制度
一、所有丢失、损坏、陈旧、老化有无修复和使用价值的教学仪器,均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废报损手续。
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教学仪器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仪器,要及时登记入册,填写报废表上报学校,学校审查及签署处理意见。
三、教学仪器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丢失仪器一经查明原因,主要领导及当事人做出结论后,方可办理教学仪器报废报损手续。
四、凡属报废报损的教学仪器,均填写“教学仪器报废报损耗申请表”,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冲减财务帐目和教学仪器明细账。
五、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冲减财务帐目和教学仪器明细账。
六、由于学生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教师指导,违章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者,应由损坏者赔偿,不再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七、每学期末和开学前,学校领导小组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损坏仪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填写报废报损表上报。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用教学仪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实验课教师)只要仪器损坏,均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赔偿、罚款及报损处理。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在实验过程中,人人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若属正常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按事由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表》。
二、学生由于不服从教师安排,随意动用仪器,以致仪器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若在实验中由于不遵守实验规则,违反操作规程,以致仪器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照价赔偿、加倍赔偿的处理。
三、实验教师在(或任课教师)在准备、示教或指导学生实验时,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
1、若损坏仪器系易损易耗品,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作帐目冲减,免予赔偿。
2、若损坏仪器第常规设备,由管理工作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给予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若属贵重精密仪器,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个人借用、外单位借用或校内非教学借用教学设备损坏时,要主动向学校说明原由并由原批准使用人报经分管领导及校长,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示经领导批准私下出借教学设备而导致仪器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工作人员也应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六、每学期末学校领导安排一次全面检查,对损失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电教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一、严禁私人借用电教器材,严格校内外器材借用审批制度。
二、贵重器材一律不外借。
三、电教器材的借用一律填写使用借还记录簿,经批准后方能取用。
四、外单位借用器材设备,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详细填写器材使用借还记录,注明器材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借用。
五、器材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送交电教器材室,并擦拭干净,若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电教器材保管制度
一、室内保持通风、干燥、冬季须有保温设备,保证器材设备不潮、不霉、不锈,注意防火、防磁、防爆。
二、器材设备的存放,要根据各种器材材料的性能,分科立目,合理安排。
三、所有器材设备都是集体财产,电教教师不得随意私用和外借。
四、积极鼓励任课教师上电教课,提高器材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器材设备的作用。
五、领用或外借器材设备,要履行手续,严格借还制度;收回是要仔细检查器材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要爱护器材设备,及时保养维修,如有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按规定酌情处理。
电教资料保管制度
一、室内保持通风、干燥、冬季须有保温设备,保证电教教材不潮、不霉,注意防火、防磁、防爆。
二、电教教材的存放,要根据各种电教教材材料的性能,分科立目,合理安排。
三、所有电教教材都是集体财产,电教教师不得随意私用和外借。
四、积极鼓励任课教师上电教课,提高电教教材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电教教材的作用。
五、领用或外借电教教材,要履行手续,严格借还制度;收回是要仔细检查电教教材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要爱护电教教材,及时保养修,如有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按规定酌情处理。
电教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一、电教器材室要经常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卫生,健全“十防”措施。
二、器材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擦拭干净。
三、每次使用前后,要及时检查有无损坏情况,性能是否良好。
四、发现器材设备损坏时,要及时进行维修,并定时通风防潮,使各种器材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五、每年暑假,集中力量对所有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与维修。
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由于不服从电教教师安排,随意动用器材,以致器材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二、在操作中,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电教教师在准备、使用或调试中,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做如下处理:
1、若损坏器材系易损易耗品,有管理人员填写器材损坏报告单,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做帐目冲减,免于赔偿。
2、若损坏器材系常规设备,由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于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给予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3、若属贵重设备,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外单位或校内非教学借用器材损坏者,由原批准使用人报经分管领导及学校校长,根据损坏情况按以上规定处理。
五、电教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私下出借教学设备导致器材设备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工作人员也应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语音室使用管理细则
一、要在晴天时才能上机,上机前课代表要先来联系,体育委员或班长在语音室门前整队,戴好脚套。
在楼道内不准大声喧哗、跑闹。
二、到语音室门前要有秩序的从两块绿色垫子上走过,擦净鞋上的尘土,然后,在黄色垫子上套上脚套进入语音室。
三、要按号入座,不准抢座。
从后排桌下拿出座位坐好,使用完后还要放到后排桌下,要放正排齐(与桌边对齐)。
四、要讲究卫生,上课前从要自觉将桌面隔板擦拭干净,不准乱扔果皮、纸屑,更不准随地吐痰。
若因感冒咳嗽,要把痰吐在纸上带到室外。
课间注意排气通风,可开电风扇、开冲门的一个窗子,其他不能开,损坏自负。
五、在室内要听从指挥,不准大声喧哗、下位、打闹。
若因打闹损坏设备,加倍赔偿。
六、要爱护设备,不准乱刻画、拆卸或用力拉动耳机引线。
戴着耳机不准起立、下位、打闹。
严禁在室内跑动,以免碰坏设备。
七、要爱护记录本并认真做好上机记录。
学生填写使用记录本,设备出现问题如实登记。
如指示灯不亮、耳机不响等。
下课前教师要提醒学生做好记。
教师填写课堂情况记录本,填写学习内容和学生表现如缺席者、打闹者、损坏设备者等。
八、教师尽量不要在黑板上写字,要写用湿布擦。
九、上机结束后要做好整理工作。
把耳机放在左隔板上,把记录本放在右上角、把电源盒盖好、把座位放入后排桌下,报管理员检查室内卫生和设备情况。
最后一个班要把门窗关好。
严禁将塑料袋丢弃在室内或楼道内。
班长、课代表要走在最后,负责把本班丢弃的废物拾走。
语音教室使用规则
一、学生进入语言教室,只准携带课本、文具,不得携带其他东西,要按固定座号入座。
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吃零食,乱扔污物、纸屑,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一切设备。
二、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主控台设备情况,并指导学生检查相应座位的设备情况,发现损坏及时通知有关教师,追究上次使用者责任。
三、使用完毕,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老师。
四、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赔偿。
五、下课后,教师要关掉所有的电源开关,并指导学生将所有设施复位,整理好桌椅及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好电教设备,充分发挥现代电教手段的教学辅助功能,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提高课堂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了电视机、录音机、VCD机、录像机、投影仪、影幕各一套。
2、班主任为本班“五机一幕”的直接责任人,机橱的钥匙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员各持一套,若中间调换班主任,经电教管理人员检查所有仪器,正常后方可将钥匙转交下一班主任,班主任有责任管好所有仪器并保持仪器的清洁。
3、各班由班主任委托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作为电教课代表,负责日常管理,电教管理员或班主任负责培训各班电教课代表,使其掌握电教设备的基本使用和维护方法,具有协助教师正确使用的能力。
4、为适应电化教学的需要,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时要爱护设备正确操作,电教室提供电教目录,用完后正确关机,将仪器和线路恢复原样,所有资料及时归还;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停止使用,并通知检修人员及时检查维修。
5、任课教师或课代表务必随堂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追查责任。
6、班内举行集课体活动,若需要电视机与其它仪器连接(如VCD、录相机等)需在班主任指导下使用。
7、所有设备不准带出教室,使用完仪器后,进行清点,整理,要按原样放好并及时锁好仪器橱。
8、电教室,每学期对仪器维护检查一次,仪器若有损坏,由处室分管领导协商解决,对管理较好的班级,学校将对代表给予奖励。
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则
一、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的老师需提前通知音像室,由音像室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上课前老师应对主控台电子计算机、录相机、VCD、功放、视频展示台、投影机等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了解,掌握其最基本的操作方法。
三、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遵循设备的操作规程,恰当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教育并组织好学生,爱护室内设备。
保持室内安静,不要乱扔纸屑和随地吐痰,更不要乱刻乱画等。
五、用后应关掉设备电源开关,并整理好设备,清理室内卫生,关好电灯、电扇、门窗后离开。
六、使用完毕后,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员。
微机室管理工作规定
一、微机室为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服务,电教组的管理人员要有计划的安排上机。
二、指导学生按操作规程使用微机,避免损坏设备的现象出生。
三、定时检查使用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转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每天检查微机的断电情况和电灯、电扇、门窗的关闭情况,要时刻注意安全问题。
五、非上机师生及其它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室内所有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拿出。
管理人员对本室全权负责,出现设备增减,要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符。
微机室使用规则
1.学生进机房时只准带笔、笔记本和相应的课本。
2.进机房前要要求统一换鞋套。
3.进机房后要保持绝对安静。
4.上机时学生应按次序入座,并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进行操作。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座位。
否则,一经发现,教师有权令其退出机房。
5.上机过程中手不要摸显示器屏幕,敲键盘或按鼠标不能用力过猛,拉键盘抽屉时用力要适度,以免抽屉掉下。
6.学生上机时如发现设备有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7.机房内严禁在机器及桌子上乱写乱画,严禁吃带壳的食品。
学员练习使用的资料,用后应随手带出机房,保持机房内的整洁卫生。
8.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禁止在微机上使用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磁盘。
凡私自使用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上机资格。
统一安排使用的软盘,用后应交微机室统一保管。
9。
学员应按照教师的指导上机操作。
凡涉及到建立或删除文件的操作,必须在教师指定的目录下进行。
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搞恶作剧而造成系统不能启动者,除批评教育外,同时给予必要的处罚。
9.上课时须填写使用记录,下课前应将其放回抽屉。
10.下课前必须关好灯、机器电源及门窗,并将凳子放回桌子底下。
11.机房由各班轮流每周打扫一次。
12.教师在课前课后要检查所有设备是否正常。
13.机房管理老师要填好《计算机机房日志》
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校园网络是学校重要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以及通过专线进入互联网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
为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安全、正常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等硬件以及实现校园网应用目标和规则服务所需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学校各办公室终端需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及公共财产使用的相关规定。
任何时间都不得进行与办公、学习等无关的操作,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收发私人电子邮件等;任何时间都不得为家属、亲友等非相关办公人员提供使用计算机。
第四条学校各科室、各有关人员以及与学校校园网有关的用户均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的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XX的服务器、各办公室终端及各家庭用户。
第六条与计算机校园网相联的计算机机房、电子阅览室以及其他场所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七条校园内从事土建施工、维修维护以及其他基本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
凡需要跨越或与计算机校园网络线路并行布线的,必须告知信息中心,并提出避免危害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的措施。
第八条凡可上国际互联网的各办公室及家用终端必须在信息中心备案,由信息中心负责向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中心有关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计算机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信息中心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县教委计算机中心报告;校园局域网或工作站发生案件,应立即向学校和信息中心报案。
第十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严禁在计算机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计算机病毒传播的软件。
对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予以查杀(附:
公安部门指定的查杀毒软件有KV3000,KILL,瑞星,金山毒霸等)。
第十一条校园网及其子网、工作站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以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不得在计算机校园局域网内或通过外接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三条未经信息中心或相关终端用户同意,不得将服务器、及他人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四条计算机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行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4)可向本单位公开的;(5)权限于个人使用的。
用户对信息资源的使用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学校规定予以划分。
第三章网络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计算机校园网实行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机制,要制定管理机构及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制。
第十六条用户上网必须经学校、所在级部、信息中心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接入校园网。
上网用户必须填写用户责任书,接受信息中心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用户获准接入校园网后,由其自备完好的上网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调试,接入校园网系统。
第十八条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联网,并不得修改已分配的IP地址。
第十九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得发生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网络设备的行为。
第二十条各科室用户负责本用户的帐号、口令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转让帐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帐户,否则取消与INERTER、INTERNET的联网资格。
第二十一条用户如发现终端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应由本科室负责及时处理。
若出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可报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予以协助处理。
第二十二条网络设备(含子网设备)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打开子网机柜及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计算机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将根据需要,组织上网用户进行上网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经批准进入信息管理中心的应遵守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WWW服务器是学校直接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
各科室和个人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各科室及其它网络用户,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及上网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章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七条凡危及校园网安全使用的建设施工应予以停建或另行设计施工方案。
如干扰校园网正常运行或造成校园网设备损坏的,应由建设单位或部门按损坏设备的原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施工项目干扰校园网正常运行或使校园网布线系统遭到破坏的,由施工单位或部门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第十条规定,以及故意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校园网及子网系统安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使用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及系统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个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学校将直接提交司法部门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擅自将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的,应由传递者予以收回,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将暂停上网资格一个月,情节严重的,取消上网资格一年。
第三十四条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擅自打开网络设备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原价赔偿。
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核心,是校园网正常运行的关键部门,为保证系统完整及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网络中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从事各类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合理使用网络设备,定期进行各类设备保养及系统数据维护,不得擅自更改变系统硬件配置。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XX的人员透露掌管的密匙,不得擅自改用户权限。
四、保持室内清洁,出入机房需换鞋,不得在室内吸烟及吃东西。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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