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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档案建设的培训资料
“两基”工作业务培训资料
一、“两基”工作的依据
“两基”工作是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国发[1988]8号),教育部《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教基[1994]19号),国家教育督导团《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04]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关于修订印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登记表〉及填报说明的通知》(教督办[2004]10号)、《甘肃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说明》(甘教厅[2009]171号)为基本依据。
二、“两基”档案的界定
“两基”档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实施“两基”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反映“两基”工作过程和成果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文件、领导讲话、学校教育教学档案资料、“两基”数据表册、“两基”成果统计表、安全工作资料、宣传“两基”相关文字与影像资料、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各类工作计划与总结、各类活动过程记载资料等。
三、“两基”档案工作的原则
“两基”档案工作执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注重操作性和过程记载性、务求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力求表册一致,数据吻合,逻辑合理的原则。
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档案侧重于文件资料、统计表和自查报告,学校的档案侧重于佐证材料。
四、“两基”档案的建档单位及内容
“两基”档案的建档单位:
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职能部门、中小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一)县级的主要档案材料
1、上级下发的“两基”文件
2、县领导关于“两基”工作的讲话
3、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两基”工作的文件(含对上级、下级的责任书)
4、2001-2011年11个年度的档案材料(重点是2008—2011四个年度的档案)
5、历年“两基”自查报告
6、“两基”成果统计表
7、其他相关的材料(展板、专题片等)
(二)乡镇的主要档案材料
1、上级下发的“两基”文件
2、乡镇政府关于“两基”工作的文件(含对上级、下级的责任书)
3、2001-2011年11个年度的档案(重点是2008—2011四个年度)
4、历年“两基”自查报告
5、“两基”成果统计表
6、乡镇中小学校布点地图
7、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学校主要档案材料
1、2001-2011年11个年度的所有档案资料
2、“两基”成果统计表册(重点是2008—2011年度)
五、“普九”工作需要整理的主要材料
第一种,各种名册,即0—6周岁学前儿童花名册、7—12周岁人口花名册、13—17周岁人口花名册、0—17周岁残疾人口花名册、小学在校学生花名册、小学异动学生花名册、小学在外就读学生花名册、小学外来就读学生花名册、初中在校学生花名册、初中异动学生花名册、初中毕业结业学生花名册、初中在外就读学生花名册、初中外来就读学生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花名册、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
这是统计各种“普九”数据最基础的材料,各种重要数据都要从这些名册中统计出来,所以必须首先整理好。
各种名册由各村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负责填写,乡镇教管中心统一汇总,一式三份,县、乡、校各一份。
(其中13—17周岁人口花名册,0—17周岁残疾人口花名册,初中在外就读学生花名册一式四份;城区县直学校一式两份)
第二种,家庭人口基本情况简表。
第三种,少年儿童基本信息员。
第四种,综合统计表。
有了这些统计表的数据,“普九”所需的数据就基本具备了。
综合统计表也由学校填报,乡镇教管中心汇总后报教育股,教育股进行县级汇总。
第五种,验收登记表。
这是“两基”最终要形成的上报材料,必须准确无误。
由县级填报,市审核,省和国家审查批准时,主要是审查验收登记表的各种数据。
各学校、乡镇教管中心也需填写,并熟悉相关内容。
第六种,自查报告。
包括历年的自查报告和接受国家验收当年的自查报告。
国检当年的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近三年来“两基”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两基”的措施及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由县级政府负责写,报市一级审核,再上报。
各乡镇校必须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第七种,汇报材料。
在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汇报材料,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反映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二是反映所做的工作情况,三是反映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打算。
反映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可从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工作来汇报。
县、乡、校都要有汇报材料。
第八种,本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两基”文件。
本级党政领导有关“两基”工作的讲话。
除了原始材料外,还要文件汇编,到时向国家检查验收团提供人手一册。
六、统计数据的时间和口径
(一)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
一律以学年初为数据统计的时间。
也就是说,各种数据划分的界限是学年初。
第一个是辍学率。
学年内的辍学人数,是指从上学年初到本学年初辍学的人数,不是指本学年初到本学年末辍学的人数。
第二个是完成率。
本学年15(17)周岁人口的完成率,是指本学年开学前年满15(17)周岁人口的完成率,不是指到本学年未的完成率。
如2009-2010学年度,要的是该学年初的15(17)周岁人口在开学前完成小学(初中)学业人数(含毕业、结业、读满规定年限、非正规教育人数)。
第三个是毕业率。
本学年小学(初中)毕业率,是指本学年开学前小学(初中)的毕业率,不是指到本学年未的小学(初中)毕业率。
(二)统计的口径
1.学龄人口和小学、初中阶段在校生人数一律以户籍为准。
凡户籍在本县,但到外县就读的学生,应计入本县在校学生数中。
(求入学率)
2、适龄人口。
适龄人口以周岁为准,人口年龄按学年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3、初中阶段入学率。
“初中阶段入学率”包括已初中毕业、结业或在高中阶段就读的适龄人数以及到外县初中以上学校就读的人数与13—15周岁适龄人口总数的比。
在小学就读的不能计入在校学生数,但必须计入13—15周岁适龄人口总数,也就是说:
分子不能大,分母不能小。
4、“普九”统计数据,必须与教育年报数据一致,与人口统计、计生统计数据之间差别不能太大。
5、过去我县以初中学生数相当于小学生数的一半作为检验的方法,现在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这种方法已经不适用了。
但要注意小学、初中的数据要衔接,规模要协调。
七、各种表格的填写及核算
(一)名册的填写
名册是“普九”工作的基础材料,各种数据都是从名册中统计出来的,可见它是最重要的材料。
1、如果学校已有新生名册,不必重新填写,就要原来的名册,因为这是原始材料,国家验收很讲究这一点。
2、按国家教育督导团要求,凡到外县、外乡、外村就读的学生,都要有就读学校的证明材料,这点非常重要,各乡镇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检查各学校是否做到了,凡没有证明材料的,一律作为不入学或者辍学处理。
“学校档案材料侧重于佐证材料”的意思就体现在这里。
如果过去没有证明材料的,现在可以补办,但必须注明补办的时间,并加盖公章。
为了使异地就读的学生有足够的确定性,使户口所在地学校和就读学校双方能掌握学生的流动情况,在“普九”材料中增加了“外来就读学生信息告知函”和“在外就读学生信息反馈函”。
各乡镇校必须做好两函的签发投递工作,特别对新入学和无转学手续的学生必须补办两函。
要求家长配合,确实使异地读书学生流向情况的佐证资料更加充分。
使人口册、外在内、内在外、在校学生花名册、告知函等资料间的逻辑关系严密、数据吻合。
3、到外县就读的,由各乡镇负责与外县联系补办函告手续。
到外乡、外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填发告知函,反馈函。
(二)综合统计表的填写
综合统计表格所反映“普九”各种指标数据来源于各种花名册,要求真实、准确。
特别要注意年度间、表际间数据的逻辑关系。
统计表中的“小学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入学率”时,应把残疾人数从“总人数”中减去;
八、档案材料的要求
(一)档案材料分两大类,一类是原始材料,即第一次正式形成的材料,不是草稿,也不是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
另一类是综合材料,即经过综合整理的文字材料和统计数据。
原始材料必须要原件,如名册、文件、讲话稿、会议记录、入学通知书,教研材料、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校各项活动记载资料等,不必重新制作。
(二)各种基本数据要清楚,要绝对数,不能要大概、大约、差不多、基本等模糊数,特别不要出现违反逻辑、超出可能和常理的数据;数据与实际情况要相吻合,要能自圆其说,不要为追求高指标而造数据。
特别是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毕业率等核心指标。
有关人口数据必须来自名册。
(三)“两基”档案建设是一项最基础性的但又是反映“两基”最终成果的工作。
它不只是算算数据填填表格的轻松活,是一项技术性、准确性、逻辑性都要求相当高的精细工程,是需要特别认真负责、特别耐心细致的繁杂的工作,稍一不注意就出岔,一出岔就会影响到“国检”过关,这个责任谁能承担得起。
(四)所有上报材料要用电脑打印,其中文字稿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统计十一表上报时送一份电子版。
(五)各种表格按教育局统一格式制作打印,不得随意更改。
(六)各种表格的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数据,如该栏目数据为0,应填0。
不能填“无”,也不能留空,如留空则视为漏填,如填“无”,则视为填错,都要补填报。
(七)各级各类文件按档案局统一规定,使用档案局统一制作的档案封皮装订,“普九”表册按03年“两基”达标时统一设计的封面装订,其它档案资料由学校自行设计封面,力求大方规范。
所有档案必须线装,严禁使用书钉装订档案资料。
档案柜、盒标签和档案目录一律要求打印。
九、普九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
(一)两基: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文盲。
(二)1、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1)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2)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逐年增长。
(3)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2、两个比例
(1)教育经费所占全县GDP的比例。
(2)教育经费所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三)硬件达标
“两基”攻坚县争取达到、实现“两基”的县在巩固的基础上争取提高以下标准:
1、生均建筑面积基本达到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2010年全省达到小学5.57m2//生、初中生5.32m2//生)。
2、生均图书村级小学10册,中心小学15册,初中20册。
3、仪器设备城镇中学达到省颁二类标准以上,农村达三类以上;小学按新标准配齐。
4、信息化建设有成就。
(四)“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成绩显著
小学适龄生都能入学(入学率100%,2007—2008我县为99.99%),初中入学率98%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95%以上(2007—2008我县为99.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在1%、2%以下(2007—2008我县为0.01%和0.1%);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95%以上(2007—2008我县为99.9%)、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0%以上(2007—2008我县为99.9%);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初中毕业率98%以上;小学升学率100%,初中升学率85%以上。
(五)“四率”指标
1、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四率”指标: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在校学生辍学率,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
2、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四率”指标:
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在校学生辍学率;15周岁人口文盲率;17周岁人口的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六)学校基础建设六配套:
围墙、大门、厕所、旗杆、操场、水井。
(七)小学六室和中学八室
小学:
教室、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医务室。
中学: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医务室
(八)一无两有:
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
(九)适龄人口在校数指在同一级学校上学、已毕业或在更高一级学校上学的学生数。
(十)学业完成人数指该年龄人口中小学(初中)毕业人数、结业人数、读满规定年限人数以及经过非正规教育完成相应学业或年限的人数之和。
(十一)一训三风: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十二)“两基”“国检”“六个一票否决”:
一是普及程度、教师队伍、扫除文盲指标不达标的;二是2001年后仍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三是中小学校舍有D级危房的;四是教育经费不能做到三个增长的;五是造成师生伤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是“两基”工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三)其他指标
1、师生比例:
城市小学1:
19,县城小学1:
21,农村小学1:
23;城市初中1:
13,县城初中1:
16,农村初中1:
18。
2、班额人数
国检按小学50人以下,初中55人以下;规划指标:
小学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初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小学55人以上属于超大班额,初中60人以上属超大班额。
3、实验室
初中12个教学班实验室不少于3个,物理、化学、生物各1个;初中6个教学班实验不少于2个,物理1个、化学和生物合为1个;实验室面积为90m2/间,准备室面积为18m2/间,仪器室面积为23m2/间。
4、图书阅览室面积:
初中每300—500册占1平方米;小学每600—700册占1平方米;教师阅览室每3人1个座位;小学图书按每册10元、初中图书按每册12元概算书价。
图书管理人员初中按2人、小学按1人配备。
教师阅读书籍:
初中工具达到150种,教学参考书达到100种,电子图书50种;小学工具书达到100种,教学参考书达到60种,电子图书30种。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留守儿童入学率;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也要达到相应学段的入学率。
6、中小学学科合格率,全科合格率。
7、校长培训持证率。
8、代课教师所占比例;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各学科专业教师合格率;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率。
9、大班额、超大班额所占比例。
10、每百名学生电脑配备数。
11、重点班所占比例。
十、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的填报说明
(一)、“普九”、扫盲县(市、区)基本情况表(Ⅰ)
1、“自然情况”和“经济情况”按评估验收前一年国家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填写。
“学校数”、“小学教学点数”、“教学班数”、“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及表下的补充数据按评估验收当年(学年)的教育统计数据填写。
2、“人口总数”和“农业人口数”取到百位(小数点后两位)。
3、“教职工”是指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聘任教师。
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是指属于教师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含代课教师。
(二)、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情况表(Ⅱ)
1、表(Ⅱ)所列各项及所附调查数据均按评估验收当年(学年)及前两年(学年)的教育统计数据填写。
如,评估验收时间在2004-2005学年度内,所填数据为2004-2005学年度教育统计数据,前两年分别为2002-2003、2003-2004学年度教育统计数据。
2、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学入学率)
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中在校学生数
=————————————————×100%
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总数
3、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
学年初小学适龄女童在校学生数
=————————————————×100%
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中女童总数
4、初中阶段入学率
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
=———————————×100%
13-15周岁人口总数
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户籍在服务范围内的初中在校学生数
=—————————————————×100%
13-15周岁人口总数
在2、3、4中:
(1)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是指正常儿童的入学率。
残疾儿童入学率另项统计。
(2)适龄人口以户籍、当地现行学制和规定入学年龄为准。
(3)小学适龄人口、小学适龄女童以及初中阶段在校生数是指在同一级学校上学、已毕业或在更高一级学校上学的学生数。
(4)小学适龄人口、小学适龄女童以及初中阶段在校生数的计算以户籍为准。
即:
凡户籍在本县,但在外地就读的学生,计入本县在校学生数中;凡户籍不在本县,而在本县就读的学生,不计入本县在校学生数中。
(5)初中阶段入学率是指正常少年的入学率。
残疾少年入学率另项统计。
(6)初中阶段在校生数含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数。
(7)计算初中阶段入学率时,不得把初中适龄人口中仍在小学就读的学生从13-15周岁人口总数中减去,也不得计入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中。
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
=—————————————×100%
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总数
(1)残疾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
(2)残疾儿童、少年学龄段划分按有关规定办理。
(3)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数是指在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班)上学的学生数。
7、小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
学年内小学(初中)辍学学生数
=———————————————×100%
学年初小学(初中)在校学生数
(1)学年内是指从上学年初到本学年初;
(2)辍学学生是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学生。
8、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
小学(初中)实际毕业生人数
=———————————————×100%
学年初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数
9、15(17)周岁人口中初等(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15(17)周岁人口中小学(初中)学业完成人数
=———————————————————×100%
15(17)周岁人口总数
学业完成人数,是指该年龄人口中小学(初中)毕业人数、结业人数、读满规定年限人数以及经过非正规教育完成相应学业或年限的人数之和。
(三)、师资水平情况表(Ⅲ)
1、表(Ⅲ)所列各项均按评估验收当年(学年)教育统计数据填写。
2、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符合规定要求的比例
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符合规定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数
=—————————————————————————×100%
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总数
(1)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符合各类规定要求的人数,是指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之和。
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是指除学历合格以外,按照原国家教委1995年12月颁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中规定的,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凡具有教师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通过过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2)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总数指属于教师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专任教师中不含代课教师。
3、从2001年起新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
从2001年起新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
中学历符合规定人数
=—————————————————————×100%
从2001年起新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总数
4、小学(初中)校长接受岗位培训的比例
小学(初中)校长中已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人数
=—————————————————————×100%
小学(初中)校长总数
(四)、办学条件情况表(Ⅳ)
1、表(Ⅳ)所列各项均以县(市、区)为单位计算,按评估验收当年(学年)教育统计数据填写。
2、小学(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小学(初中)校舍建筑总面积
=—————————————
小学(初中)在校生总数
小学(初中)校舍建筑总面积是指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单身教职工及学生宿舍、教职工及学生食堂、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的总和。
3、小学(初中)校舍危房率
小学(初中)校舍中危房建筑面积
=———————————————×100%
小学(初中)校舍建筑总面积
4、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册数
小学(初中)图书册数
=————————————
小学(初中)在校生总数
在2、3、4项中,对于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专门用于小学、初中学生的,按实际统计,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学生公用部分按照小学与初中在校生数比例、初中与高中在校生数比例,将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与图书册数进行相应折算,分别计入小学、初中校舍面积、图书册数中。
5、小学(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
小学(初中)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数
=————————————————————×100%
小学(初中)学校总数
小学(初中)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数是指达到省规定的各类配备标准的学校之和。
(五)、教育经费情况表(Ⅴ)
1、表(Ⅴ)所列各项均按评估验收年份前推三年填报。
如2004年检查验收,前三年分别为2001、2002、2003年。
2、教育经费总支出包括:
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及教育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经费、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其他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的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捐资办学经费、学杂费和其它教育经费之和。
教育经费总支出
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
总人口数
3、预算内教育拨款是指县本级以及所辖乡(镇)财政预算内支出中用于教育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
预算内教育拨款比上年增长比例
当年-上年(预算内教育拨款)
=——————————————×100%
上年预算内教育拨款
4、教育经费总支出中预算内教育拨款所占比例
预算内教育拨款
=—————————×100%
教育经费总支出
5、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财政收入与上级转移支付的总和。
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县本级和所辖乡(镇)财政收入之和。
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比例
当年-上年(地方财政收入)
=——————————————×100%
上年地方财政收入
6、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预算内教育拨款
=—————————×100%
财政总支出
7、上级下拨各种教育专款是指不包括日常教育经费在内的有指定用途的上级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资金。
8、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
小学(初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数
=——————————————————
小学(初中)在校生总数
9、预算内教育基建拨款是指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并由建设银行限额拨款的教育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仪器厂等企事业单位的基建财务拨款,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类“基本建设支出”中第147款的“教育基建支出”拨款(不含单位自筹基建部分)。
10、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用于校舍建设的经费是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专门用于学校校舍新建和改造的经费(不含修缮费)。
11、小学(初中)生均财政预算内、外公用经费
小学(初中)财政预算内、外公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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