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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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BZBHGP-2016-0084
项目名称: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
招标人: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招标人: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号
联系人:
付主任
联系方式:
0543-2258505
二、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路897号三楼招标部
联系人:
穆工、苏工
联系方式:
0543-3512316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BZBHGP-2016-0084
2、项目名称: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3、服务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4、服务范围:
基础测绘规划编制
5、计划投资:
6万元
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计划工期:
2016年12月底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资质证书》(甲级);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8:
30时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提醒:
原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需重新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重新注册并通过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
上午09:
00至下午17:
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0543-8177701(北海)。
六、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已报名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1日17:
00前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
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3、递交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九、发布媒介:
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http:
//www.ccgp-)
2、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4、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16年11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号
联系人:
付主任
联系方式:
0543-225850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路897号三楼招标部
联系人:
穆工、苏工
联系方式:
0543-3512316
1.1.4
项目名称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1.1.5
服务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服务范围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1.3.2
计划工期
2016年12月底完成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答疑文件加盖公章后发至sdtlbzzb@.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投标人及时浏览平台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期间未提出疑问及需澄清问题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此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投诉均不予受理。
)
1.7
偏离
不允许有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或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
收到答疑文件后3个工作内日答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1.3
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2.3
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
6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仟元人民币;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应从其入库基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开标时到中心财务开收据,并且交给中心退款收据一份(加盖财务章)、退付表一份(滨州北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财务规范下载)。
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14:
00时,各投标单位应当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滨州北海支行
账户名称: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32524017583
退付说明: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的汇款账户呢,资金原路返回。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保证金退付表》(格式详见附件);2.资金往来收款收据(客户名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项目填写“磋商保证金”,金额项填写投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数额,并填写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
3.5
备选方案递交
不接受备选方案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6.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2、唱价一览表另打印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3、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全部内容),单独密封;
4、资格证件原件(列明资格证件清单明细)。
3.6.7
装订要求
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左侧胶装,不能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密封袋封面上分别写明“商务部分”、“实施方案”、“唱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字样,均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2016年11月28日9时30分前不得启封”字样,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1.2
开标时需提交资格证书
(一)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016年最新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016年最新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2016年最新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缺少以上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详细评审加分
企业荣誉证书、业绩合同、人员证书等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1.3
开标现场需核验的原件及投标单位参加人员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并现场签字确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监标人与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开标顺序:
按签到的逆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自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7.4.1
履约担保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测绘规划编制项目
10.2
“暗标”评审
不采用
10.4中标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费:
无
招标代理费:
共计3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提交三份至交易中心备案。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主要完成内容及成果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保证金收付情况的说明;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前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发出。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发出,各投标单位应及时浏览交易中心平台,如后期由于投标单位未及时浏览澄清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全责。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报价部分、实施方案、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组成。
3.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唱价单;
(4)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3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总说明
(3)报价单;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3.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拟配置的装备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本服务项目所需要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保证措施
技术建议书
对采购项目和相应政策文件的理解
项目总体思路
规划编制工作流程及工期进度计划
对采购项目编制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需要招标人配合的事项
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3.1.5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1.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4“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5“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投标报价
3.2.1总报价应包括外业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图件处理及印刷、报告编制及印刷、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
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2.2控制价:
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详见前附表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工作内容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6.6装订要求:
统一在标书左侧胶装。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封套应写明一下内容:
分别写明“投标文件”、“唱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及“投标保证金退付资料”字样,均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三)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四)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
(五)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投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公示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中标公示。
7.3中标通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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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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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滨州 北海 经济开发区 十三 基础 测绘 规划 编制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