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新建基站配套设施总技术要求(V1.0)-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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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信企业标准
Q/ZTT1005-2014
新建基站配套设施总技术要求
(试行)
版本:
V1.0
2015-01-08实施
2015-01-06发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前 言
本技术要求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配套设施建设的技术思路,提出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建基站配套设施的总技术要求,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本总技术要求主要对基站新建配套设施的系统组成及基本要求、技术方案选择、相关设备总技术原则等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新建基站配套设施基本技术要求 4
3.1 配套设施总体技术原则 4
3.2 基站机房基本技术原则 4
3.3 配套电源设备基本技术原则 5
3.4 空调系统技术原则 11
3.5 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基本技术原则 12
3.6 机房安全基本技术原则 13
3.7 设备布置技术原则 13
3.8 电缆常规技术原则 13
3.9 节能减排常规技术原则 14
附录A电源设备配置计算方法及配置参考 15
附录B推荐标准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19
附录C全国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表及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2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有限公司发布
II
1总则
1.0.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配套设施应以实现多客户共享配套为基础,适用性好、效率高、安全实用为目标,重视科学性、经济性、实用性和发展性为原则。
1.0.2本技术要求的内容包括:
机房、接地、配套系统及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的总技术要求等。
1.0.3本技术要求中的交流供电部分还应符合电力部门有关技术标准。
1.0.4在执行本技术要求与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准。
1.0.5凡本技术要求未作出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1.0.6下列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于本技术要求的应用时必不可少。
凡是不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用于本技术要求。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2部分:
基站设施》(YD2164.2);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1051);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YD/T1363);
《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
2术语
2.0.1基站配套设施
包括基站的机房、配电、电源、空调、动环及其他配套设施。
2.0.2土建机房
利用砌块、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建造的基站机房。
2.0.3彩钢板机房
利用彩色涂层钢板面板、底板与保温芯材通过粘结剂(或发泡)复合而成的保温复合围护板材、现场拼装而成的基站机房。
2.0.4一体化(集装箱)机房
利用彩色涂层钢板面板、底板与保温芯材通过粘结剂(或发泡)复合而成的保温复合围护板材、工厂拼装整体运输至站址的基站机房。
2.0.5室外型一体化机柜
指直接处于气候影响下,由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不允许操作者进入操作的柜体。
其内部可安装通信系统设备、电源、电池、温控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备,能为内部设备正常工作提供可靠的机械和环境保护。
2.0.6交流基础电源
经由市电或备用发电机组提供的低压交流电为基站使用的交流基础电源。
2.0.7直流基础电源
向各种通信设备和二次变换电源设备或装置提供直流电压的电源为直流基础电源,常规标称-48V。
2.0.8远供电源设备
1.局端电源设备
安装在基站中的集中直流远程供电(DC/DC或AC/DC)设备:
由监控模块、电源转换模块(DC/DC或AC/DC)、输入、输出配电单元及防雷保护单元等组成的嵌入式或组合式电源设备。
2.远端电源设备
也称为电源适配器,安装配置于拉远通信设备前的独立电源转换设备。
2.0.9配套综合柜
1.智能配套综合柜
指在基站内使用的、配置有智能直流配电单元的标准化19英寸机柜;该智能直流配电单元与开关电源监控模块互联完成检测及通信功能。
柜内可以安装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或其他通信设备等。
2.标准配套综合柜
指在基站内使用的无配电功能的标准化19英寸机柜,柜内可以安装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或其他通信设备等。
2.0.10电池
1.高温电池
指长期工作环境温度在35℃以上的蓄电池产品。
2.前置端子电池
即前端接线电池,具有前端接线、结构紧凑、散热良好等优点,外形尺寸基本统一,特别适用于标准机柜。
2.0.11基站空气调节装置
1.空调机
一种向通信基站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它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以下简称空调机。
根据其性能和组件不同,分为基站普通空调和基站定制空调(含基站普通定制空调和精密空调两种)。
2.智能通风设备
智能通风设备是一种向通信基站提供空气过滤、循环、运行控制的设备,自身不带制冷元件,通过引入外部冷空气,排出内部热空气为基站降温。
3.智能换热设备
智能换热设备是一种向通信基站提供空气循环、空气过滤和运行控制的设备,其自身不带制冷元件,工作时室内外空气隔绝,通过设备自身所带的热交换器进行冷热空气换热,为基站降温。
2.0.12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
指每个基站动环的基础处理中心,内置有位置服务系统,具备对基站内有关设备的数据采集、分析、判断、处理、上报及存储的功能,并具备良好的升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2.0.13太阳能组件的最大功率跟踪(MaximumPowerPointTracking,简称MPPT)
指在不同条件下,控制器主动调节组件的输出电压或电流使组件工作在最大功率点并动态保持的技术。
3新建基站配套设施基本技术要求
3.1配套设施总体技术原则
3.1.1基站配套设施的技术方案应综合用户发展需求、公司经济效益、建设和维护效率及所使用产品的寿命等因素,经过全方位比较后,再确定实施。
3.1.2通信基站配套设施在保证安全、稳定和可靠的同时,应全面采用符合铁塔公司技术要求的节能、高效新型方案和智能化设备。
3.1.3基站配套设施中所采用的相关设备应以按需建设为主要原则,技术方案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的原则,灵活快速、经济实用、节能环保的方针进行配置。
3.1.4基站配套设施应采用行业内经质量认证的产品和成熟技术,并应在整体环节积极实施节能减排措施。
3.1.5基站配套设施的设备选型及抗震加固应符合《通信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6)和《电信设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T5059)的相关要求。
3.1.6基站配套设施应建立合理的智能化监控体系和集中维护管理系统,实现少人或无人值守的目标。
3.1.7通信基站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系统。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必须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防雷器。
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铁塔集团的《通信基站防雷接地技术要求》的规定。
3.2基站机房基本技术原则
3.2.1基站机房类型可分为土建机房、彩钢板房、一体化(集装箱)机房以及室外型一体化机柜。
技术方案的选择需要根据站址的具体情况,如客户需求、经济成本、建设周期、装机能力、机房承重要求、防盗要求,并考虑建成后的维护成本等因素,合理选择。
3.2.2不具备自建机房条件,但有可利用建筑物房屋的,可采用租赁机房的技术方案。
租赁时应尽量选择屋内空间规整的房间作为机房,使用面积可参照土建、彩钢板房及一体化(集装箱)机房的推荐技术方案执行。
3.2.3土建机房、彩钢板房的基站机房面积的技术方案选择应满足多客户共用机房的需求。
设备技术方案应对设备安装进行近远期统一规划,保证布局合理,各客户设备空间应相对独立,区域划分清晰。
3.2.4对于机房建设困难、有迅速建站需求或停电保障要求不高的基站,在明确客户装机数量不大、通信负荷较小的情况下,可选择一体化(集装箱)机房或室外型一体化机柜技术方案。
3.2.5土建机房、彩钢板房及一体化(集装箱)机房的推荐标准技术方案如下表所示:
表3.2.1标准机房面积参考表
序号
机房类型
机房内径尺寸(m×m)
机房面积(m2)
可装机位置(个)
备注
1
土建机房
5×4
20
12
2
5×3
15
6
3
彩钢板房
5.7×3.8
21.66
12
4
4.85×2.85
13.82
6
5
一体化(集装箱)机房
5.7×2.2
12.54
6
6
2.7×2.2
5.94
4
注:
1.机房面积应按需选择,机房长宽尺寸均为室内空间净尺寸;
2.可装机位置是指已留有电池安装位置后的空余最大可能安装设备位置;
3.设备标准尺寸按照600mm×600mm×2000mm考虑;
4.基站油机房建设为特殊场景,按需建设。
3.2.6土建机房、彩钢板房及一体化(集装箱)机房的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新建基站机房技术要求》的规定。
3.2.7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技术方案适用于中心城区、绿化带、景区、路边等建设周期要求短,整体负荷相对较小、设备功率密度不高的场景。
3.2.8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新建配套设备标准汇总册》中的“室外型一体化机柜技术要求”部分的规定。
3.2.9受环境及市政要求限制的场景,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柜体规格。
3.3配套电源设备基本技术原则
3.3.1基站新建配套电源一般技术要求
3.3.1.1.基站电源系统一般由交流配电箱(含防雷器)、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等设备组成。
3.3.1.2.基站电源系统的设备配置应考虑客户需求、用电负荷、维护水平等多种因素。
3.3.1.3.原则上采用多客户共用一套电源系统的技术方案。
3.3.1.4.每位客户的用电负荷均应按实际测算和复核,以确保相应配套设备规模的合理性。
基站电源设备配置计算方法及配置参考方案详见附录A。
3.3.1.5.多客户共用一套开关电源系统的技术方案,不同客户使用各自的配电单元,以确保管理及客户间界面的清晰。
3.3.1.6.当客户负荷需求较大时,客户分列智能配套综合柜供电,技术方案如如图1和图2所示。
所示:
图1系统示意图—1
图2智能综合柜示意图
3.3.1.7.当用户负荷较小时,也可以采用多用户共用综合柜的安装方案,如图3和图4所示。
图3系统示意图—2
图4综合柜示意图
3.3.1.8.共用开关电源系统容量应满足多客户预期内的用电需求,整流模块容量按当前用电需求配置。
3.3.1.9.多客户共用的直流电源系统,应在开关电源上各客户的直流配电单元处进行直流计量,采集计算各客户的用电比例,并通过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将数据上传至监控中心。
3.3.2基础电源技术要求
3.3.2.1.基站新建基础电源分为交流基础电源和直流基础电源两大类。
3.3.2.2.交流基础电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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