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标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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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标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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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能满足顾客要求和有关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感受各类产品设计和开发全过程,包括产品的技术改进。
3、职责
3.1综合计划部
综合计划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的组织管理。
3.2型号总设计师
型号总设计师的职责是:
a)负责设计和开发的技术管理;
b)负责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质量审查;
c)负责对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批准。
3.3研究所
研究所负责设计和开发活动的具体实施,并编制有关的其他质量文件。
3.4质管部
质管部负责设计和开发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并参加设计和开发评审活动。
4、要求
4.1设计和开发策划
4.1.1研究所应对每项设计和开发活动编制TC/7.3.1—1《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计划应阐明或列出参加设计的人员、资源配备、阶段划分以及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等内容,并规定实施这些活动的职责和权限。
4.1.2设计和开发活动应安排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承担,并为其配备充分的资源。
4.1.3设计和开发计划书应满足产品研制要求,上一阶段目标未达到时,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4.1.4在策划设计和开发活动时,应确保:
a)设计、制造和服务等专业人员应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b)提出并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c)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对产品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和保障性等进行系统分析,综合权衡,以求最佳的费用效能;
d)对复杂产品进行性能分析;
e)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
f)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应经过充分论证、试验或鉴定。
未经验证合格的零、(部)组件不装上整机,未经验证合格的整机不进入系统试验,未经试验合格或试验不充分不进行实际使用状态试验;
g)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
4.1.5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审批
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经综合计划部审核后,报型号总设计师批准。
4.1.6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执行与管理
研究所按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要求组织实施,综合计划部按设计和开发计划书中的节点要求进行检查,并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协调,保证研制任务的按期完成。
4.1.7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修改
随着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当设计和开发计划书需要修改时,应提出申请,由研究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综合计划部,综合计划部审核后提交型号总设计师批准。
修改后的设计和开发计划书应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
研究所负责做好发放、记录和归档工作。
4.2组织和技术接口
4.2.1组织和技术接口的内容
a)设计和开发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实施设计的部门,如进行系统、分系统、部件设计的部门,为设计提供信息的部门,如采购、制造、安装和营销部门;
b)接口可分为组织接口和技术接口。
组织接口指不同设计部门,以及设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的分配和协调;技术接口是指有关的部门之间技术协调、信息传递及交流。
4.2.2对组织接口和技术接口的控制包括:
a)研究所在编制设计和开发计划书时就应明确技术接口,并在组织和技术接口文件中规定各方承担的任务、责任、权限以及信息交流的方式;
b)在接口文件中应明确规定传递的信息应形成文件,由设计开发人员填写TC/7.3.1—2《设计和开发信息联络单》,对于组别之间的设计开发信息沟通,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发给相关组别,对于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由型号总设计师审批后发给相关各部门。
4.2.3组织和技术接口文件的审批
研究所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组织和技术接口文件,研究所负责人审核后报型号总设计师批准。
4.3设计和开发输入
4.3.1设计和开发输入的依据
4.3.1.1合同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入信息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a)顾客和市场的要求构成基本的设计和开发输入。
在合同环境中,这些要求需经确认并以合同(含技术规格书)或协议书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所有设计活动的基础。
b)本公司过去曾经做过的关键材料(产品)的采购、特殊试验和技术咨询等活动内容的信息应作为新的设计和开发输入的重点加以控制,需要建立适当的渠道采集信息,作为设计和开发输入的依据。
c)来自本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信息,如现有设备的加工能力、现有产品的质量问题和改进意见、产品的可靠性数据、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质量参数验证方法、售后服务的质量信息等等,都可视为新的设计和开发输入的依据。
d)合同评审中的有关要求。
4.3.1.2非合同环境独立开发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入信息,主要靠市场调研取得。
市场调研是综合计划部、研究所和各生产车间的共同职责,应将具体顾客的要求作为设计和开发输入的依据。
4.3.2对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4.3.2.1设计和开发应形成文件,并填写《设计和开发输入清单》,并附各类相关资料。
4.3.2.2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类型:
a)计规范;
b)设计任务;
c)合同(协议书)和技术规格书;
d)国家有关标准、法律法规等。
4.3.2.3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主要内容
a)产品的性能与功能要求;
b)产品的使用环境条件要求;
c)产品的接口要求;
d)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要求;
e)产品设计采用的国内标准规范和国际标准要求;
f)设计依据;
g)市场需求分析;
h)产品设计应符合法规要求。
4.3.3设计和开发输入过程的组织管理
4.3.3.1综合计划部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和开发输入信息的收集、整理。
4.3.3.2研究所负责依据设计和开发输入信息编制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
4.3.3.3型号总设计师负责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技术审查和批准,对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完整、合理、正确性负责。
4.3.3.4综合计划部负责组织设计和开发文件的评审,对不完善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应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
4.3.3.5当因市场需求变化、顾客要求改变以及其他影响设计和开发输入的信息(如规范、标准、设计准则)修改而引起设计和开发输入变化时,研究所应及时更新设计输入的内容,并对其进行重新评审。
设计和开发输入更新的信息以《设计文件更改通知单》形式分发到有关部门及人员。
4.4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形成文件,并以能够对照设计输入要求可以进行验证和确认的形式来表达。
4.4.1对设计和开发输出的要求
a)设计和开发输出应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b)设计和开发输出应规定验收规则或明确所引用的验收准则;
c)设计和开发输出应标明与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关系重大的设计特性,如操作、贮存、搬运、维修和处置要求等;
d)设计和开发输出应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设计文件上做相应的标识;
e)设计和开发输出应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要求。
4.4.2根据产品的类别及其复杂程度,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可以采取的类型:
a)图样;
b)规范;
c)计算书;
d)分析报告;
e)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清单;
f)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清单;
g)装配、调试说明书;
h)使用维修说明书;
i)软件;
j)技术说明书。
4.4.3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应符合的要求
a)文件的格式和形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b)文件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c)文件的完备程度应满足设计、采购、生产、检验、试验和验收的要求;
d)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会签应齐全。
4.5设计和开发评审
4.5.1评审阶段
设计和开发评审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研制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及定型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
4.5.2评审条件
4.5.2.1方案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条件:
a)根据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或合同中规定的设计和开发指标,经方案论证和原理性模拟试验,证明所选方案可行;
b)关键技术清楚,解决途径明确可行;
c)基础技术已经过预先研究,具有可信的技术储备;
d)产品可靠性、维修性要求明确,且在方案已考虑;
e)对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做了充分考虑和论证。
4.5.2.2研制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条件:
a)产品设计和开发已完成,产品技术状态已确定;
b)设计和开发的战术、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c)产品研制中的关键件(特性)已经确定;
d)通过可靠性设计和开发及必要且可能的可靠性增长试验,产品的可靠性指标能够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e)产品设计和开发具有可靠性,有可行的工艺保证;
f)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规范与标准合理且现行有效;
g)产品设计和开发中选用的原材料、元器件、外购件均已落实,质量符合要求。
4.5.2.3定型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条件:
该阶段的评审条件参考《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条例》和《海军军工产品定型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5.3评审时间
设计和开发评审时间为本研制阶段任务结束,转入下一个研制阶段之前进行。
4.5.4评审程序
4.5.4.1根据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节点要求,由型号总设计师向综合计划部提出设计和开发评审申请,并提供设计和开发评审文件资料。
设计和开发文件评审资料包括:
a)设计可开发评审申请报告;
b)本阶段设计和开发工作报告。
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和开发满足研制任务书或合同的情况;研制工作进展情况;研制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分析与处理情况;对设计和开发风险的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
c)评审计划安排的建议。
4.5.4.2综合计划部对设计和开发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及时审查后,提交设计和开发评审委员会批准。
综合计划部在得到评审委员会答复后,通知型号总设计师、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准备,同时将评审材料提前送评审委员会成员审阅。
4.5.4.3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型号总设计师做设计和开发工作报告,评审委员会讨论、审查设计和开发工作报告及相关评审资料,讨论并通过评审结论。
设计和开发评审委员会主席负责将评审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汇总形成《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4.5.4.4型号总设计师负责组织落实评审意见和结论,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若需要应采取纠正措施。
4.5.4.5综合计划部负责对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并把评审结论和跟踪结果向顾客通报。
4.5.4.6设计和开发评审结论确认或批准后,确定产品研制工作是否转入下一阶段。
4.5.4.7设计和开发评审中形成的记录应由研究所整理归档。
4.5.5设计和开发评审的组织管理
4.5.5.1设计和开发评审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由综合计划部负责。
4.5.5.2设计和开发评审应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管代指派具备资格的技术负责人担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本公司不参加本项目工作的设计开发、质量、可靠性、标准化、计量等技术与管理人员组成。
需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
4.5.5.3型号总设计师不参加评审委员会,但应参加评审会议,汇报设计和开发工作情况,提供评审文件、资料,参加讨论,研究改进措施。
4.5.5.4评审委员会职责
a)对设计和开发工作进行全面评审;
b)检查上一次评审结论的落实情况;
c)评审设计和开发符合设计任务书或研制合同的情况;
d)发现设计和开发薄弱环节和缺陷,提出改进意见;
e)审查设计和开发是否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f)做出评审结论。
4.5.6设计和开发评审主要内容
4.5.6.1方案阶段设计和开发评审内容包括:
a)方案论证报告;
b)质量保证大纲;
c)可靠性、维修性保证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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