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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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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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细则
项目管理细则
1.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阶段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②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③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④核查施工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每月按时提供工程进度报表。
⑤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⑦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施工。
⑧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⑨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验收,对设备保管提出意见。
⑩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协助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
1.2保修阶段管理主要内容
在工程保修期内,协助检查工程质量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修理。
工程进入保修期,应定期回访;
①派专人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
②作好保修期管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
1.3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监督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履行,分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通过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实现。
1.4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信息的收集
②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储存
③信息的检索和传递
④信息的应用
1.5工程协调的主要内容
①协调公司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②协调供应公司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③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④协调公司、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2.工程管理的主要措施
2.1质量控制措施
2.1.1质量的事前控制
2.1.1.1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a、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b、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
c、审查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
d、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e、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审定工程质量指标及验收标准。
2.1.1.2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a、现场障碍物,包括地下、架空管线等设施的拆除、动迁的方案审定及清除后的验收;
b、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复测、调整等方案的审定和验收。
2.1.1.3施工队伍的资质检查
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在招标阶段已进行了审查,开工时应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2.1.1.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a、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
b、某些工程材料、制品还需审查样品后方可订货;
c、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
材料、制品抽检或试验的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控制要求而确定;
d、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e、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进行实地考察;
2.1.1.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a、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检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b、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2.1.1.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b、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文件。
并对编就的文件应进行审核;
c、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d、针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e、要求总包单位编制工程标准工艺流程图。
2.1.1.7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a、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b、主动向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量控制的具体办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c、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d、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e、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考察;
2.1.2质量的事中控制
2.1.2.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2.1.2.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
检验合格后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1.2.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管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2.1.2.4工程变更的处理
制定出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按有关规定处理。
2.1.2.5设计变更的处理
制定出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按规定处理。
2.1.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2.1.2.7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护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师在通知公司确认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查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h、其他会影响工程进度、操作安全、工程质量的行为者。
2.1.2.8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按规定流程进行。
2.1.2.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约束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经理一人签署。
专业管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经理核签后方才有效。
2.1.2.10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项目经理的认证意见。
2.1.2.11建立质量管理日志
质监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2.1.2.1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项目经理主持。
协调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2.1.2.13定期向分公司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管理人员每周向公司报告质量方面的情况。
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随时提出报告。
2.1.3质量的事后控制
2.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凡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提出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由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组织验收。
2.1.3.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后提出单位工程报验单,由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组织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置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2.1.3.2项目竣工验收
2.1.3.3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2.1.3.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2.1.4重点工程质量控制
从审查设计入手,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从保证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来保证分部工程的优良,从保证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来保证单位工程的优良。
2.1.5质量薄弱环节的预防措施
2.1.5.1定位放线和竖向控制。
定位放线必须严格按规划红线和施工图纸对定位轴线进行复核,轴线和竖向偏差必须每层复核。
2.1.5.2地基与基础工程
a.挖方前审查施工方案,根据地质报告核查放坡系数,如需降水应检查方案中排水设置是否合理,能否保证排水通畅。
挖方时严禁施工单位贴近基槽边抛土、集中堆放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等。
b.回填土前要检查基坑内积水是否抽干,垃圾是否清理干净,回填土中严禁夹杂大块干土(>50mm)和建筑垃圾等杂物,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
2.1.5.3模板工程
a.模板安装完,施工单位自检结束后,现场人员要按设计图纸要求的位置、标高、尺寸进行检查验收。
要仔细查验模板缝隙,如发现缝隙过大,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封堵。
并要求模板支撑、拉结应牢固,发现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方整改。
b.严禁使用废机油做脱模剂,脱模剂涂刷要求均匀,防止漏刷。
涂刷前要清洁模板表面垃圾。
c.拆模时间要依据混凝土不同部位同条件下试块强度进行推算。
拆模板经工程师同意方可按规定顺序进行。
2.1.5.4钢筋工程
a.对进场钢筋要查验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严格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加强现场目测,发现疑点,要求施工单位取样复试,并仔细查对质量保证资料,做好原始记录。
b.在钢筋断料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查验;在钢筋绑扎时进行校对。
严格做好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c.混凝土浇捣前,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到位情况,如有遗漏及时补设。
重点检查钢筋绑扎接头位置,接头处理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指正,以避免造成返工浪费。
2.1.5.5混凝土工程
a.现场拌制混凝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用料过磅制度。
现场管理人员要进行跟踪,不定时进行抽磅。
b.严格控制配合比、搅拌时间;混凝土振捣要密实。
防止漏振和振捣不匀。
节点钢筋密集区域应配合用人工振捣手段达到密实。
c.混凝土浇捣前,仔细检查钢筋限位、混凝土保护层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安排施工缝留设。
施工缝部位要注意基层清理,做好冲洗和接浆。
d.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混凝土的养护,严格控制养护和拆模时间;保持混凝土湿润。
2.1.5.6砌体工程
a.砌筑前要求施工单位浇水润湿砖体,砌筑时铺灰不宜过长。
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桶底砂浆和隔日砂浆。
及时进行竖缝的塞堵,以减少外墙渗漏点。
b.砌筑时留槎位置事先要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并按要求设置预埋拉结筋,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c.要求施工方做好现场协调,实现工种间密切配合,使砌筑施工与墙体内的水、电预埋管道敷设协同进行。
避免以后墙体凿洞开槽。
d.在易产生结构裂缝的部位,施工时要求施工方采取加固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裂缝发生。
2.1.5.7钢结构工程
a.钢结构基础工程的质量控制。
钢结构工程的基础一般都采用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基础的混凝土及钢筋、模板的施工与其他工程的施工工序及方法相同,而基础独立柱中预埋的螺栓是质量控制的重点,单个螺栓及每组螺栓之间的间距、高低的偏差,直接影响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采用以下措施。
(1)制作安装模板。
取钢柱底板大小的钢板三块(其中两块厚20mm,一块8~20mm均可),20mm厚的两块钢板按钢柱底板螺栓孔位置、大小开孔,将三块钢板组装,把一组螺栓插入螺孔,用Ф14~Ф16的钢筋将螺栓焊接成整体,上下各一道,可多次重复使用。
这样单个螺栓间间距及高低控制在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2)螺栓组的固定。
在混凝土浇筑前,用经纬仪将螺栓组准确定位,在用Ф14~Ф16的钢筋焊接在柱子的主筋上,固定螺栓钢筋端头顶在模板上,上下各一道,这样每组螺栓之间的间距、高低可控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同时,保护好螺栓丝扣,在混凝土浇筑时不被损坏。
(3)做好中间交接。
土建工程完工后,将螺栓组间的间距(轴线间距)、高低,每个柱身浇筑的高度用经纬仪进行测量,复测验收后,组织土建和钢结构安装单位进行中间交接验收,验收后要求钢构件安装单位进行复测。
b.钢结构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
(1)钢构件的质量验收。
钢构件的加工已实行工厂化生产,钢构件的进场质量验收就非常重要,构件进场我们除了按明细表核查数量,并进行外观感官、几何尺寸、合格证检查外,还检查了以下资料:
①钢材材质的复试单(原件);
②钢材的材质证明(复印件须盖生产单位公章,还需说明原件的存放地);
③无损检测报告(原件)。
(2)钢构件安装质量控制。
柱、梁安装时,我们主要检查柱底板下的垫铁是否垫实、垫平,柱是否垂直和位移,梁的垂直、平直、侧向弯曲、螺栓的拧紧程度以及摩擦面清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起吊。
当钢结构安装形成空间固定单元,并进行验收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将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间用膨胀混凝土二次浇筑密实。
(3)螺栓安装质量的控制。
钢结构工程中螺栓连接一般用高强螺栓和普通螺栓,普通螺栓连接,每个螺栓一端不得垫2个以上垫片,螺栓孔不得用气割扩孔,螺栓拧紧后外露螺纹不得少于2个螺距;高强螺栓使用前我们检查螺栓的合格证和复试单,安装过程中板叠接触面应平整,接触面必须大于75%,边缘缝隙不得大于0.8mm,高强螺栓应自由穿入,不得敲打和扩孔;高强螺栓不得作为临时安装螺栓,螺栓拧紧应按一个方向施拧,当天安装的应终拧完毕,终拧完毕应逐个检查,对欠拧、超拧的应进行补拧或更换。
(4)焊接质量的控制。
钢结构使焊前,对焊条的合格证进行检查,按说明书要求使用,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一、二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弧坑裂纹,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满焊等缺陷,一、二级焊缝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在规定的焊缝及部位要检查焊工的钢印。
不合格的焊缝不得擅自处理,定出修改工艺后再处理,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
(5)涂刷工程质量的控制。
钢结构涂刷前,涂刷的构件表面不得有焊渣、油污、水和毛刺等异物,涂刷边数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门窗工程安装质量的控制。
窗安装质量的控制重点有两点,一是,窗进场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及外观的检查。
二是,窗和固定窗的立柱之间的间隙控制。
先施工固定窗的立柱,有可能出现钢窗与立柱之间缝隙过大或钢窗安不上。
可要求施工单位先固定钢窗一边的立柱,待钢窗完全固定就位后,再焊接另一边的立柱,这样保证窗与立柱之间无缝隙。
d.压型彩板安装质量控制。
压型彩板进场后,要进行外观和合格证的检查,并复核与压型板施工安装有关钢构件的安装精度,清除檩条的安装时的焊缝药皮和飞溅物,并涂刷防锈漆进行防腐处理。
彩板安装时,要按墙面进行排版,从一端开始进行,板与板之间必须咬紧,再用螺钉固定,墙板接缝处做好防水处理。
2.2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依据、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分部位实施,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期完成。
2.2.1进度的事前控制
2.2.1.1控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2.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2.2.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2.2.1.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2.2.1.5按合同规定及时签署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证书。
2.2.2进度的事中控制
2.2.2.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管理日志;
2.2.2.2工程进度的检查
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b、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2.2.2.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2.2.2.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专业工程师、现场管理员需在有关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经理核签后批准方为有效。
2.2.2.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2.2.2.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2.2.2.7每周组织一次现场协调会:
a、协调总包不能解决的内部技术问题;
b、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
c、现场其它有关事宜。
2.2.2.8定期向公司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每星期报告一次。
但在公司需要时,必须随时向公司提供管理记录等资料,以供了解。
2.2.3进度的事后控制
2.2.3.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其他配套措施。
2.2.3.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2.2.4重点工程的进度控制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网络图的优化,掌握工序的实际进度,对工期进行动态控制。
利用因果关系图等手段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及时修改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2.3投资控制措施
工程师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根据计量结果,出具证明,提请置业公司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2.3.1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2.3.1.1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2.3.1.2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2.3.1.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2.3.1.4处理由于变更扣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2.3.1.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的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
2.3.1.6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进行。
2.3.2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2.3.2.1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台帐;
2.3.2.2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2.3.2.3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2.3.2.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2.3.2.5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2.3.2.6通过管理通知与公司、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2.3.3工程量计量
2.3.3.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18日至本月17日。
2.3.3.2承包单位每月18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核算部审核。
2.3.3.3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经项目经理同意,由工程师签认。
2.3.3.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管理部、公司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2.3.3.5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等),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2.4合同管理措施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协助公司处理与项目有关的违约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2.4.1管理的原则及内容
2.4.1.1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
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管理通知或函件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公司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4.1.2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内容
a、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
b、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c、工程延期的管理
d、费用索赔的管理
e、合同争议的调解
f、违约处理
2.4.1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2.4.1.1设计变更、洽商无论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4.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驻地工程师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执行;2.4.1.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4.1.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2.4.1.5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及时反映在图纸上;
2.4.1.6设计变更、洽商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管理部,由工程师进行审核后,项目经理签认;
2.4.1.7设计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2.4.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2.4.3.1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工程师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
a.应公司的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b.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
c.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d.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2.4.3.2在管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前应征求公司的意见;
2.4.3.3在工程暂停经处理达到可以继续施工时;
a、如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时,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管理通知〉,指令承包单位复工;
b、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由项目经理签发审批意见;
c、承包单位在接到同意复工指令后,继续施工。
6.4.3.4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种问题。
2.4.4工程延期的管理2.4.4.1项目管理部应对合同规定的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a、非承包单位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开工;
b、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
d、不可抗力事件;
e、公司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2.4.4.1项目管理部只在下列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
a、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b、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c、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申请表》。
2.4.4.3在工程延期发生后,项目经理做以下工作;
a、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b、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c、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d、工程师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2.4.4.4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申请表》;
2.4.4.5工程师评估延期的原则;
a、工程延期事件属实;
b、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c、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2.4.4.6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工程延期审批。
2.4.4.7工程师按合同中对处理工程延期的时限要求处理。
2.4.5费用索赔的管理
2.4.5.1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
a、对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
b、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
c、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和损失;
d、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
2.4.5.2项目管理部受理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a、因特殊风险,致使工程、材料或承包单位的其它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出的费用;
b、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下列自然条件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如山洪暴发、地震等。
C、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1)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2)未按合同规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的增加;
(3)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
(4)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5)因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6)工程师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且查明工程符合合同规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d、由于工程变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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