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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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玉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0—0年七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玉环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2、建设性质:
新建;
3、建设地址:
玉环县玉城街道西滩村小滩;
4、建设规模:
日焚烧生活垃圾700吨;
5、服务范围:
玉环县域范围;
6、建设内容:
建设2台350t/d逆推+顺推二段往复式炉排炉,配1台12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QF-15-2发电机;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2476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0万元。
&立项文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投资函
[2010]24号)。
二、工程分析
工程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1。
表1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备注
废气
SO2
466.64
350
116.64
70m烟囱排放
烟尘
20520
20489.20
30.80
NOx
193.76
0
193.76
HCI
119.20
107.28
11.92
二噁英
/
/
0.96X
10-7
Hg
/
/
0.004
Pb
/
/
0.06
Cd
/
/
0.01
废水
废水量
44880
0
44880
纳管量
CODcr16.16t/a,氨氮1.12t/a
CODCr
1762.95
1760.26
2.69
NH3-N
70.25
69.90
0.35
固体废弃物
灰渣
69620
69620
0
填埋或综合利用
污泥
360
360
0
厂内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
273
273
0
三、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见表2
表2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最近厂界距离
(m)
户数
(户)
人口
(人)
所属乡镇
1
西滩村
NE
453
280
858
玉城街道
2
小塘村
ENE
1038
85
259
玉城街道
3
横培村
SE
1820
132
422
玉城街道
4
小普竹村
S
588
771
2372
玉城街道
5
福昌基村
SWS
1400
145
436
大麦屿街道
6
小岙村
E
956
118
360
玉城街道
7
南大岙村
ESE
1264
358
1092
玉城街道
8
外马道村
ENE
1749
550
1678
玉城街道
9
内马道村
E
2100
234
656
玉城街道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测点SO2、N02最大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PMio除项目建设地最大日均浓度超标外,其余测点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
各测点NH3、H2S最大一次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
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Cl最大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除项目建设地外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
最高容许浓度”。
各测点Pb、Cd、Hg等重金属离子最大一次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可见,项目建设由于受原玉环县垃圾处理工程排放废气影响,项目建设地大气环境质量
较差,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尚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拟建地周边海水监测数据表明,监测点位中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因子不能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其余指标均能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可见,项目建设地西北侧的乐清湾海水水质已经受到一定污染。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西滩村和小普竹村测点各个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川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建设地测点汞和铅不能达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川类标准的要求。
从现状监测结果看,项目建设地地下水受到一定污染。
根据调查,西滩村、小普竹村等村民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因此,村民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建设地四周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点土壤中的重金属镉含量在西滩村、小普竹村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值,项目建设地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值;重金属汞含量西滩村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值,项目建设地和小普竹村均不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值;三个测点土壤中重金属铅含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值。
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环境空气预测结果
1正常工况SO2地面最大一次浓度预测结果叠加背景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I—次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2009年全所逐时逐日气象资料预测NO2地面一次浓度贡献值有超标现象,超标范围(距离西厂界直线距离约130m,长640m,宽210m)。
超标区域主要集中在厂址东侧海拔一、二百米的山坡,根据调查,该山坡主要植被主要以松树为主,以及其他灌木和杂树,均为生态公益林,无居住人口,因此对人群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日均浓度预测结论:
正常工况最大日均浓度SO2、NO2、PM10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I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年平均预测浓度预测结论:
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最大值占二级标
准份额均很小,二噁英年平均浓度预测结果低于日本环境标准0.6pg/m3。
可见项
目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4对敏感点的预测结果,正常工况SO2、N02、PMio、HCI对敏感点最大小
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
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叠加背景值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
5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本项目计算结果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均是以垃圾仓为源300m范围,根据浙环建[2005]7号关于玉环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原玉环县垃圾处理工程无组织废气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控制在500m。
本次环评按保守估计,卫生防护距离仍维持原项目环评结论,即500m。
经调查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卫生防护距离能保证。
此外,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居民点的建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环评中要求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污水回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与垃圾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纳入玉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此对周边的乐清湾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产用水取自漩门二期水库,职工生活用水则来自自来水管网,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
在设计中对收集垃圾渗滤液的滤液池、飞灰库等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防渗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3、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本环评中所提及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厂界噪声级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但是除东厂界外,其余各厂界夜间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三面环山,西侧面向乐清湾(距离乐清湾约1.0km),项目建设地
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因此,本项目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此外,余热锅炉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的噪声级高(噪声级在110dB以上),噪声影响范围远,但排气放空时间短,相应影响时间也短。
在事故排放时间内,夜间超2类区标准距离达2km左右,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对排气管设置消声器(消声量在25dB以上),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炉渣送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玉环电厂灰渣场填埋处置。
飞灰按危险工
业固废处置,经鉴别后如不属于按危险废物,进入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玉环电厂灰渣场填埋处置。
如属危险固废送至台州市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安全处理,可以
将飞灰处置过程环境影响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同时本环评中针对性提出了
相关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贮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不外溢进入水体、空气而造成二次污染。
5、事故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因故不能运行,使得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焚烧;工厂处于较长时间的停机状态,垃圾得不到及时的处置。
最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之一就是各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所导致的事故排污风险。
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边环境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故项目在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表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表
分
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废
气
焚烧炉废气处理装置
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焚烧烟气由7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对活性炭施用量实施计量。
脱硫率达到75%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85%以上,脱酸效率达到90%以上。
垃圾焚烧炉废气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二噁英符合欧盟标准。
NOx处理措施
预留脱硝空间
在线监控措施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同时与当地的环保系统联网
臭气处理措施
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助燃空气由一、二次风机从垃圾库上部引入,形成微
负压,确保臭气不外逸。
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处理。
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
厂界NH3、H2S等恶臭污染物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粉尘处理措施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废水
垃圾渗滤液处理措施
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玉环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收集池300m3。
厂内污水预处理站设计规模150t/d。
达进管标准排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
其它废水处理措施
化学废水中和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回用,中和池10m3,调节池800m3。
化水和锅炉排污水回用生产,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
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降器械、优化总图、加强管理和绿化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
准
固废
炉渣处理措施
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贮灰场填埋或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飞灰
固化后的飞灰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贮灰场,如属于危险废物,则送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理。
生活垃圾和污泥
厂内焚烧处理
风险
管理措施
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台州市环保局意见,新增总量通过排污权交易替代解决。
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4。
表4总量控制建议值
项目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t/a)
说明
SO2
116.64
总量控制指标
NOx
193.76
CODcr
2.69
总量控制指标(纳管量16.16t/a,排入环境的量
2.69t/a)
废水量
44880
氨氮
0.35
(纳管量1.12t/a,排入环境的量0.35t/a)
八、公众参与结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单位之后,于2010年5月19日在《今日玉环》8版刊登,公示日期为2010年5月19日〜2010年6月2日。
第二次公示于2010年6月25日在《今日玉环》2版刊登,公示日期为2010年6月25日〜2010年7月8日。
根据玉环县环保局公示证明,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在调查过程中,项目拟建地周围的大部分居民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利大于弊,表示积极支持。
本环评提出相关的要求,以确保本项目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九、项目环保审批可行性分析结论
(1)规划符合性分析
1根据《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要减少东
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
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属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因此选用焚烧处理垃圾,符合该规划要求。
2根据《浙江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6~2010年)》指出,焚烧处理可最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容、减量、资源化,在经济相对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符合必要条件的城市,可优先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工艺选择应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有关技术规范。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规划要求。
3根据《玉环县域总体规划(2005-2020)》,规划在小滩建设一个年处理能力为20万吨的现代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本项目选址小滩,选址符合该规划要求。
同时玉环县域发展目标是以现代化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承接区域产业转移的特色制造业基地,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把玉环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环境优美的生态型现代化滨海中等城市,构建台州南部的新兴中等城市、温台沿海地区的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浙东南重要的港口与物流中心、长三角地区的海岛生态与旅游城市。
项目建设可有效地解决玉环县的垃圾出路,符合玉环县域总体规划的要求。
4根据《玉环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城区和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加快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一体化流程。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拣,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在玉环岛西滩择址新建垃圾处理场,本项目选址西滩小滩,符合该规划要求。
5根据《玉环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2004~2020年)》,随着玉环县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建设,城市垃圾成为突出问题,所以决定在小滩准备建设一个年处理能力为20万吨的现代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随着小滩的建设竣工,原垃圾处理厂规划废除。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规划要求。
6根据《玉环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拟建地生态功能区划为西南丘陵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限制准入区。
本项目建设地原为垃圾焚烧厂,因存在垃圾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工艺设备和管理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相应的要求,玉环县政府决定在该厂址重新招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改进工艺和完善环保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因此与生态功能区划没有冲突。
本项目的建设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益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利用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不仅节约用于生活垃圾填埋的土地资源,而且可以有效的控制二次污染,并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回收能源用于发电,满足日益发展的城镇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环境的要求。
因此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推进玉环县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
项目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电力第五款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二十三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以城镇生活垃圾为燃料进行发电,产品为清洁的二次能源—电能,同时可极大的推进玉环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进程,因而项目本身即为环保节能项目。
项目选用目前成熟且性能稳定的炉排焚烧技术,同时将产生的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酸碱废水回用,故项目是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
(4)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及冷却系统排水、化学废水全部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和车间冲洗废水经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玉环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焚烧烟气经配备的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在采取相关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可基本满足标准要求。
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将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贮灰场,如运行后飞灰经鉴别为危险固废,将按危险固废的管理要求,送台州市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妥善处理。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
因此项目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台州市环保局意见,新增总量通过排污权交易替代解决。
(6)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符合功能区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焚烧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出现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况,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村庄影响较小,声环境可保持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将纳管进玉环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会对建设地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同时项目本身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益工程,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地处理玉环县生活垃圾,节约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生活垃圾的能量,有利于推动玉环县的生态建设及整个区域环境的改善市的生态建设及整个区域环境的改善,故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以上双重的积极意义。
(7)公众参与意见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的结果,大部分
被访者及所有的被访单位是同意本项目在拟建地进行建设的。
(8)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玉环县生活垃圾的出路,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可改善玉环县的生态环境及市容市貌,同时可有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发电,“变废为宝”,对推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故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十、环评结论
玉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可推进玉环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节约了大量的宝贵的土地资源。
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项目建设所需的S02和CODcr总量将由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购买解决。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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