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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越南农业机械化考察报告
赴越南农业机械化考察报告
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刘敏副司长任团长的农业机械化考察团一行5人,于2000年5月11日至21日赴越南进行了为期11天的农业机械化考察。
这次考察的目的是落实去年12月陈耀邦部长随朱总理访问越南期间,与越南阮公丹副总理就中越双边农业机械化合作交流达成的一致意见。
代表团对越南农业机械管理、科研、鉴定、生产、流通、培训等情况及相关政策进行了了解。
考察期间,我们拜访了越南农业及农村发展部高德发副部长,同农业及农村发展部农村行业农林产加工局进行了两次座谈,考察了越南农业机械鉴定中心、农业机电研究院、农业水利机电总公司及其所属的农村发展机电公司、农业机电零件设备公司、农业机电3公司、水利工程机械276公司以及越南农业机械和动力机集团公司、胡志明市农林大学工程技术系、胡志明市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并到河内市郊区加林县古悲乡和清池县大安乡访问了农机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越南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基本情况
越南是一个农业国,总耕地面积525万公顷,总人口7700万,其中农业人口6000万,占总人口的80%以上,种植业主要是粮食和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其他作物主要有玉米、薯类和豆类。
1999年全国粮食种植面积500万公顷,总产量3380万吨,其中水稻面积430万公顷,总产3100万吨,每年出口粮食450万吨;玉米种植面积70万公顷,总产150万吨。
经济作物主要以水果、蔬菜为主,1999年蔬菜面积30万公顷,总产300万吨;水果30万公顷,总产300多万吨。
近几年来,热带水果出口量不断增加,年贸易量为几百万美元。
但是农民年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参观的农户人均年收入仅200~300美元。
越南从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政策以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也有了较快的发展。
但总体来讲,农业机械化水平还较低。
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农机总动力808.5万千瓦,其中20-100马力的大中型拖拉机3.7万台,4-12马力的手扶拖拉机8.7万台,柴油机60万台,水泵76万台,脱粒机13万台,收获机400台(其中联合收获机仅40台),粮食干燥机3000台。
大部分农业机械归农户所有。
全国平均机耕、机整地水平34%,机械脱粒水平37%,运输机械水平78%。
农业及农村发展部的农村行业农林产加工局负责全国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
该局是1995年机构改革时合并成立的,下设工程和设备安全处、农林产品加工处、乡村工业处、糖业加工处、盐业处、综合处等6个处,此外还有农业机械鉴定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农业机电研究院、农业水利机电总公司等所属机构,并在胡志明市设有分局(派出机构)。
各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工作。
二、农业机械的科研、生产、贸易和使用情况
进行农业机械化科研工作的单位主要有农业部机电研究院、工业部农机研究设计院以及分布在全国各地的5个农林大学的机械系。
农林大学的机械系还负责农业机械化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农业部有5所中专培训学校负责培养技术工人。
农业部机电研究院主要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究开发,有200多名员工。
近几年来重点研究成果涉及手扶拖拉机、整地机械、水稻栽植机械、收获机械、水泵及泵站设计、收获机械、养殖机械、种子加工机械、贮藏机械等方面。
农业部1999年对研究院的科研投入为50万美元。
农业机械鉴定中心负责对农业机械产品试验鉴定、质量评价、定价,向农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起草农业机械产品标准及鉴定技术规范等,是全国唯一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工业部所属公司生产的农业机械也需要该中心鉴定。
农业部直属的农业水利机电总公司下设19个分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负责农业机械生产、供应和维修服务等,其中有14个分公司是制造公司,主要产品有农产品加工机械、水泵、水利机械、小型运输车、农机零配件;其他公司负责经营和进出口业务以及咨询、维修等工作。
农业机械年进口量在1000~1200万美元左右。
这些企业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
工业部有13个公司负责制造农业机械,主要产品有柴油机、手扶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粉碎机、加工机械;各省也有一些制造农业机械的公司。
总体而言,农业机械制造水平比较低,相当于我国七、八十年代的水平。
代表团参观的工业部农业机械和动力机集团公司是国内唯一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建于1960年,有700名员工,销售收入200万美元,年产手扶拖拉机和小四轮拖拉机2000台,主要是用从中国引进柴油机加装底盘进行生产;机加工车间所用机床基本上是六、七十年代从前苏联、中国等国引进的,设备比较落后;组装车间基本上以手工作业为主。
中国农业机械进入越南市场主要渠道是边贸。
比较受欢迎的品牌有”东风”、”高峰”等柴油机,”桂花”牌手扶拖拉机。
在河内代表团参观了农业机械销售一条街,各零售点所销售的农业机械大部分来自我国,品牌很多,仅柴油机就有”东风”、”高峰”、”飞鱼”、”五菱”、”峨嵋”、”全椒”等。
通过柴油机市场,可以看出中国农业机械在越南的市场潜力是很大的。
但是近几年来,我国国内一些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农机商品通过边贸出口到越南,严重损害了中国名优农机产品的信誉。
目前部分越南农民宁可买日本、韩国的二手农业机械,也不愿买中国的农业机械。
农机管理部门和企业表示愿意与中国农机管理部门合作,通过正常的贸易渠道引进中国高质量的农业机械。
尤其对中国的柴油机、手扶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加工机械有合作愿望。
农业机械以农户所有为主。
由于每户经营土地规模较小,基本上没有大型农业机械。
农机户除了为自家服务外,还为周围农户服务,一般规模比较小,代表团参观的两家农机户分别仅拥有1台手扶拖拉机,配有旋耕机、犁等简单的农机具,其中一户还有一台稻谷脱粒机。
三、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政策法规
越南政府在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过程中,制定了一些鼓励政策,如农民贷款购买烘干机可以分期还贷等。
但尚没有农机化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也没有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政策。
在引进国外农业机械方面,越南农业部规定引进的农业机械需经鉴定中心试验、鉴定之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但市场放开后这项政策没有严格执行。
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在越南办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1992年出台的《外国投资法》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合资企业在前两年免交所得税,第3、4年减免50%的所得税等。
对从国外引进农业机械的关税情况是:
50马力以上拖拉机关税为零;小马力拖拉机为10%-20%;柴油机为20%-30%;零部件为10%左右。
一、印度医疗卫生及健康保险的基本情况
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国,拥有近11亿人口。
20**年,全国医疗卫生总费用1万亿卢比(约349亿美元),约占gdp的5.2%。
其中,政府支付占20%,雇主支付占15%,商业保险支付占1%,其余64%是家庭直接支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印度的医疗卫生费用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年均增幅15%左右。
预计到2012年,印度医疗卫生总费用将达到3万亿卢比,约占gdp的8%。
印度政府建立了遍布城乡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全国医疗服务网络中有60%是公立医疗机构。
其中,初级医疗保健机构有15万家,提供基础预防及普通门诊医疗服务;二级医疗机构有7500家,提供简单的住院医疗服务;三级医疗机构只有120家,主要为富裕群体提供专家级的住院医疗服务。
此外,印度还有4.5万家私营医疗机构。
2001年,在私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约为160亿美元,占全国医疗总费用的46%。
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只覆盖到13.8%的人口。
其中,5%是非政府组织(如慈善机构)针对贫困人群提供的社区医疗保险;5%是国有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团体自保计划;3.4%是私营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由政府、雇主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只有0.4%的人口拥有商业健康保险。
印度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较早,自1986年开始,印度国有财险公司就为团体客户提供费用报销型健康险产品,但业务规模较小。
2001年,印度政府开放保险业,允许私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并成立了保险监管部门(insuranceregulatorydevelopmentauthority,简称irda)。
根据irda的规定,由财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近两年为促进健康险发展,irda开始允许部分寿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但主要是定额给付型健康险产品。
2006年度,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约325亿卢比(约8亿美元),93%的市场份额为财险公司拥有,其中国有保险公司占56%,前三位的私营保险公司占30%。
据瑞再预测,印度私营健康险将保持35%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到2010年,保费规模将有480亿卢比(约12亿美元)。
在经营效益方面,印度的商业健康险业务普遍亏损,行业平均赔付率高于100%,其中国有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在120%-160%之间。
二、印度第三方管理(tpa)的发展情况
第三方管理机构(thirdpartyadministrators,简称tpa)是为保险公司开展的医疗保险计划或企业团体自保计划提供医疗管理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起源于商业健康保险高度发达的美国。
2001年,印度irda出台了《健康保险第三方管理监管条例》,把tpa作为保险中介机构加以监管,有力地促进了tpa及健康保险的发展。
(一)tpa的服务领域
tpa建有自己的医疗服务网络,这个网络由医院、全科医生、诊断中心、药房等医疗机构组成。
tpa拥有自己的医学专家、医院管理者、保险咨询师、法律专家、信息技术人员和管理咨询师。
tpa凭借其医疗服务网络及专业管理力量,为保险公司提供医疗管理和理赔处理等系列服务。
保险公司与tpa签署协议,委托tpa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理赔管理工作。
当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时,医院首先通知tpa,tpa对医院的诊断及医疗费用预算做预审核,医院在tpa的预授权下开展治疗活动。
当被保险人出院时,医院将医疗费用清单传输到tpa,经审核同意后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被保险人支付现金。
实际上,保险公司是将健康保险业务的后台处理(主要是医疗服务管理、客户服务和理赔处理)外包给tpa,根据保单数量和服务范围,向tpa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目前,在印度市场这笔服务费用约占保费收入的5.5%-10%。
概括而言,tpa的服务领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时,tpa与网络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被保险人无需支付现金;二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电话热线,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等支持服务;三是使用专业的理赔系统,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理赔服务;四是对网络医院进行医疗费用成本控制,保证其提供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避免医疗资源的滥用;五是直接为企业团体客户设计雇员福利计划。
(二)tpa的主要职能
按照运作流程,tpa主要在以下环节发挥作用:
一是医疗网络管理:
包括提供网络医院手册,建立网络医院遴选标准并进行信用评级,与网络医院协商费用折扣,对网络医院进行满意度调查,为医院提供培训等;二是医疗服务管理:
包括对被保险人住院医疗出具事先授权函,制定常规合理的费用标准,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提供医疗数据分析报告,使用工具和技术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等;三是理赔管理:
包括收集理赔文档,理赔流量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理赔结算付款,为保险公司提供理赔管理报告等;四是客户服务:
包括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热线,客户投诉热线,网络医院无现金支付,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现场培训,医疗服务质量评估等;五是增值服务:
辅助设计保险条款,制作管理表格,开展专业培训,提供核保指南支持,提供精算支持,支持营销活动等。
(三)tpa的监管政策
印度irda是tpa的法定监管机构。
2001年,irda针对tpa制定了专项监管条例,把tpa界定为保险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规范tpa的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方面要求:
一是需要获得irda颁发的营业执照才能营业;二是营运资金至少达到1000万卢比(约25万美元);三是外资所占比例不能超过26%,一旦股权转移超过已付资本的5%,需通知irda;四是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保险公司也可以与多家tpa合作;五是不能向被保险人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六是不允许销售健康保险保单。
在irda的支持和倡导下,印度tpa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印度健康保险的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tpa机构提供医疗管理和理赔服务,这种第三方管理模式已得到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的普遍认可。
截至目前,irda在印度全国已发放26张tpa营业执照,有23家tpa开展了第三方管理服务。
(四)ttk医疗服务管理公司的运营情况
ttk医疗服务管理公司是印度第二大tpa机构,2002年成立,总部设在印度南部的班加罗尔市。
2006年12月,瑞士再保险公司收购ttk公司26%的股权,成为ttk的外资股东,并派出专业管理团队直接参与ttk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经营决策。
目前,ttk公司在孟买等5个地区设有分公司,拥有员工超过500人。
网络医院从2002年的252家增长到现在的4042家,覆盖到全国350个大中城市,医疗管理服务的覆盖人群达到420万人,每年处理医疗赔案超过50万件。
icici保险公司、新印度保险公司、东方保险公司等15家大中型保险公司是ttk的客户。
ttk公司与保险公司和网络医院的结算流程是:
保险公司向ttk预付赔款周转金,网络医院垫付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结算周期一般为一周,如有大额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结算。
三、考察收获与体会
中印两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基础、人口结构、文化教育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
印度保险业特别是健康保险的发展,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一)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可以有效防范健康险经营风险
在健康险经营中,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供方,被保险人是医疗服务的需方,而保险公司是医疗服务的付费方。
在这种需方与付费方相分离的体系下,保险公司与医院在医疗服务费用方面存在天然的矛盾。
为缓解这个矛盾,第三方管理机构应运而生,成为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医疗费用结算的桥梁。
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tpa对保险公司和医院都是相对中立的地位,可以有效建立起三方制衡机制,实现医疗服务的控制与均衡。
实践证明,tpa在提高客户服务、降低医疗费用、改善经营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保险公司把医疗服务管理及理赔处理外包给tpa,支付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可以有效控制健康险业务的运营管理成本。
如ttk公司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平均为保费收入的5.6%,而我国健康险的营业费用平均在20%-30%左右。
另一方面,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时,tpa对网络医院实行预授权管理和费用结算审核,与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医院及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可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同时,被保险人在网络医院可以享受无现金支付的服务,简化了理赔流程,有效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2003年-2006年,印度健康险赔付率从110%增长到120%,而ttk提供第三方管理服务的健康险业务,赔付率从94%下降到83%,形成明显反差。
(二)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是经营好健康险的基础工作
tpa的核心能力在于拥有数量庞大、遍布城乡的医疗服务网络资源。
医疗费用支出发生在医院的医疗服务过程之中,控制健康保险赔付率,关键在于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管理。
通过协议,tpa要求网络医院在给被保险人治疗之前必须取得tpa的授权,tpa参照医疗市场平均成本,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做出预算额度,医院只能在费用额度内提供适宜和有效的治疗。
如果超过这个额度,网络医院需要重新申请授权,从而间接影响医疗服务行为。
同样,在出院时由于被保险人无需支付现金,医院要将被保险人医疗详细资料传送给tpa,tpa审核同意后定期与医院结算。
这种机制下,实际是医院垫付了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势必严格遵守tpa的各项费用规定,期望在结算时获得足额的医疗费用补偿。
另外,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tpa还制定自己的医院分类评级办法和医疗诊断治疗规范,通过优先网络医院的形式,推荐和鼓励医院执行tpa的诊疗标准,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因此,网络医院成为tpa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
以ttk公司为例,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它的网络医院已经从200家发展到4000家,而且还在快速增长中。
与之对比,我国保险公司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网络,健康保险业务还处于被保险人出院后到保险公司事后报销的状态,难以在医疗过程中实行有效管控,这也是健康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三)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是提升健康险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
ttk公司对医疗费用数据能够进行细致入微的综合分析,这种分析能力主要来源于其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
如对同种疾病在不同网络医院中医疗费用、住院时间等信息的对比分析,可以直观地揭示出网络医院之间在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上的差异,从而及时调整对网络医院的管控手段。
在这方面,我国保险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健康险信息系统只能支持业务处理,采集的信息项目少,缺乏如疾病诊断编码、医院机构编码、医疗费用分项信息等核心指标,难以对医疗数据进行精细的加工分析,无法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决策支持信息。
因此,提升健康险经营管理能力,必须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入手,搭建满足健康险长久发展的业务处理和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对tpa的深入研究,探索医疗服务管理新途径
在健康保险业务中引入tpa机制,是国际保险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印度市场,除瑞再公司收购ttk股份之外,慕再公司也收购了印度最大的tpa机构-paramount公司的股份,这表明再保险公司看好tpa的发展模式。
鉴于健康险的专业特点,其风险管理环节和业务管理流程与寿险业务有较大不同,如果引入tpa,势必影响保险公司业务管理的整个架构,因此在短期内难以全面实施,但可以选择部分业务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尝试。
例如,在健康险高端业务领域(“康优”综合医疗保险),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已与goodhealth公司合作,实质是将医疗服务管理和理赔处理外包,goodhealth在上海成立的佳健公司就是tpa的雏形。
虽然目前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tpa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但必须关注tpa的发展动向,加强理论研究和试点实践,为健康险业务持续发展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二)以新农合业务为突破口,提升保险公司第三方管理能力
对保险公司而言,引入tpa模式可以有多种选择途径:
一是直接委托市场现有的tpa提供管理服务;二是与其他机构(如再保险公司、医院管理集团等)合作,组建新的tpa机构;三是保险公司把健康保险后台管理剥离出来,成立自己的tpa机构。
但无论选择哪种途径,其核心都是建立符合健康险专业特点的业务管理模式,提高健康险的风险管控能力。
在这方面,新农合业务已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在新农合业务中,保险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医疗保障计划的第三方管理者,提供新农合的理赔管理服务,不承担基金运营风险,只收取管理费用。
但与成熟市场的tpa相比,我们新农合的服务管理能力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建议以新农合业务为突破口,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构建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和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并将新农合的管理经验应用到健康保险业务中,逐步形成健康保险专业化管理体系,提高经营能力。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受部党组委托,组织了农机、水稻、土建等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察团,于20**年4月18日至5月8日对菲律宾进行了项目可行性考察。
考察团先后拜访了菲农业部、土改部、公造部等政府部门,考察了中吕宋州立大学、国家水稻所、产后研究推广局、国际水稻所、菲律宾大学农机鉴定中心,走访了中吕宋地区、拉古纳省、棉兰老岛南部等典型的农区水稻和杂交稻制种、杂交稻品种试验地块,与农户、农机销售商、农机制造商协会、驻菲中资机构、华人社团等进行了座谈。
通过拜访、座谈及对项目地点的实地考察,考察团对菲律宾水稻生产技术、农业机械化的应用有了更深的了解。
5月3日至5日,考察团与菲律宾农业部进行正式会谈,并签订了会谈纪要。
通过在菲律宾进行20余天的考察,我们认为:
菲水稻生产及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我国的水稻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比较适合菲律宾的实际需要,两国商定的建设”中菲农业技术中心”能够发挥中国的优势,在菲律宾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本着国内指示,考察团按照满足”中心”建设的最基本要求,来设计项目内容。
签定的会谈纪要也是本着这个原则进行会谈和确定(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1)。
为能更好的做好考察工作,考察团按照”中菲农业技术中心”的三个基本功能和项目设计的需要,分成农业(侧重在水稻方面)、农机、土建三个企业小组来开展工作。
此次考察,部党组、外经贸部援外司和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都十分重视。
行前,部党组责成项目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围绕项目的宗旨、内容、合作方式,对考察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外经贸部援外司领导详细介绍了我对外经援项目的基本规定、做法、经验、教训,对考察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
考察团抵菲后,大使和商务参赞先后两次分别向考察团介绍有关情况,听取考察团的工作汇报,并对考察团的活动作了具体指导和安排,在对外商谈和签订《会谈纪要》过程中,外经贸部援外司及时给予指导,为考察团顺利完成任务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和可靠的后勤保障,使此次考察访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农业专业小组重点对菲律宾水稻生产的现状、水稻生产的科研与开发主要成果及主要战略措施、政府对发展水稻生产的扶持政策、中国杂交稻品种在菲律宾试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考察。
土建专业小组对”中菲农业技术中心”项目的选址、当地建材价格与造价、菲律宾的建筑特点等进行了全面的考察。
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农机专业小组的考察情况。
菲律宾农业机械化现状
目前,菲律宾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甘蔗生产的某些环节采用机械化作业,其中以水稻、玉米种植过程中的耕地、脱粒、碾米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分别达到23%、68%和100%。
水稻和玉米生产综合的机械化程度达到22%,手工作业比例仍占56.5%,畜力作业的比例占22.5%。
菲律宾研究人员将农机化水平分为3个等级,手工作业超过33%为低水平,畜力作业占到34%--100%的为中等水平,机械化作业比例占到67~100%的为最高水平。
按照这个标准,菲律宾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的阶段。
表4水稻、玉米种植动力对比情况
作业内容手工畜力机械
耕地plowing1.0560.9020.4
整地harrowing0.6065.2127.01
平地leveling7.81.1522.46
播种planting98.6714.800.16
除草weeding85.201.650
施肥fertilizerapplication98.6900
植保spraying100.000
收割harvesting98.7900
脱粒threshing31.01068.99
干燥drying100.000
碾米milling00100.00
平均average56.5319.2521.70
从表中可看出,畜力主要用于耕田,农业机械化主要用于脱粒、碾米。
一、菲水稻生产对农业机械的需求
从考察了解的情况来看,菲农民需要的农机具包括手扶拖拉机、脱粒机、灌溉用水泵等,农民使用的谷物烘干机主要从韩国、我国台湾地区进口。
近几年,菲律宾各种农机产品的需求量在20万台左右,以发动机的销售量为最大,在过去的三年中,每年销售汽油发动机50,000台,柴油发动机15,000台,并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
耕整机的年需求量大约在15,000~20,000台,现在主要制造商(目前只有2~3家)的生产能力低,如果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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