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院线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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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院线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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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院线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致:
中国电影技术科技研究所(被邀请人名称)
万达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就万达院线管理信息系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系统供应商,现邀请贵公司前来进行竞争性谈判。
。
1.项目名称:
万达院线管理信息系统
2.招标人: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4.谈判内容:
院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5.谈判报名及资格:
凡收到书面邀请的被邀请人均可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依法在谈判评审阶段进行。
6.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一套。
7.谈判文件报送截止时间:
电子版于2007年6月29日发送到指定邮箱内,装订文档请于2007年7月2日上午12:
00时(北京时间)前快递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8.报送地点: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工程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709室邮编:
116001)。
9.谈判时间:
2007年7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合同签订地点:
大连市
1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12.谈判文件解释权: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月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为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影城公司。
1.2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愿意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合法公司。
1.3服务
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比如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规范制定、总体技术协调、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4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软件系统的软件制造商和合法着作权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良好的软件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
投标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并解答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
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地区的,必须注明其对上述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及其与投标人的关系。
任何通过资格预审(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或信息化项目实施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有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提供并完成本招标项目之方案设计、规范制定、各应用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投标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5凡被邀请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的方案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与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1.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适用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内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保密要求
凡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都有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保密的义务。
5如被邀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谈判文件共四部分,分装一册,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说明书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2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本为准。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6.4谈判文件中所述的天数在没有特殊说明时均为日历日。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对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投标截止期五天以前收到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该答复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在谈判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谈判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谈判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
在完全了解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9投标的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密封)
(3)投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对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的理解;
●投标人对院线及相关行业的理解;
●总体设计方案:
包括系统结构设计、模块功能定义、安全保障体系设计、技术路线和产品选型、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包括项目协调与管理方案、质量保障体系方案、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工程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计划中,投标人须列示出不同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不同阶段应产生的工作报告或成果名称,相应工作报告或成果的内容说明以及项目组织安排)等。
●投标人信息系统实施的开展思路及其实施步骤。
(4)产品配置清单
产品配置清单中,投标人要详细阐明设计方案中软件、硬件的品名、型号、数量及主要性能指标在内的详细配置。
(5)投标报价总价格表
(6)投标分项报价表
(7)培训内容表
投标人有责任承担并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培训。
投标人须就培训的具体内容、深度和时间安排,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技术规格偏离表
(10)项目参加人员名单(承担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
(11)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证明文件
(12)投标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近期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简介及联系人
(14)正在开发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5)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6)其它授权证明文件
(17)投标书附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并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0.2投标人应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带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带公章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书(带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会计最近年度审核报告
(8)审计报告和年度验资报告(由会计事务所提供)
(9)投标产品在国际、国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可选)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11)其它。
1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即:
11.2.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等实施能力。
11.2.2投标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出的资格标准和业绩要求。
11.2.3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或者,提供会计当年年度审核报告。
11.2.4投标人对已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项目单位电话,合同时间,合同内容,金额,工作量(人月)等,并出具相关用户证明。
12投标响应与建议
投标人必须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设计要求与建设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中的硬件设备需标明其品名、型号、数量与主要参数,外购软件需标明软件的数量与版本,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的形式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附件格式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含税报价。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4.3投标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表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投标文件无效。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方案设计费、系统集成费、应用系统开发费、项目管理费、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与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14.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务求准确、清楚、详细,能分项报价的项目必须分项报价。
免费的项目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明确注明。
14.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单上列明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分项报价为准。
14.7如果部分模块投标人不完善或者以前没有成形产品,需要双方共同合作开发,招标人需占50%的版权。
14.8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4.9投标人所报的最终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根据本须知评标部分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插字、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加盖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内外层信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
并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填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的错放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人。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因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期
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1废标
投标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或废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且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开标会但无工作证件及身份证件的,其投标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
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无报价;
在一个投标项目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以上投标文件,或有两个或多个以上报价,又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投标人唱标时弄虚作假,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经主持人劝阻、警告仍无理取闹者。
五谈判及评标
22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3实质性响应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
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谈判的依据
谈判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6谈判程序
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推荐候选或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27中标因素:
经济因素,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产品及服务报价;该价格应包括商品的产品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
技术因素,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除了要评审系统技术方案中的功能实现、性能指标、系统特点外,还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以及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
资信因素,主要是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包括所提供商品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实施经验、运营经验、资质文件、公司业绩及将投入到该项目中的技术力量等。
28保密要求
谈判过程严格保密。
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9授予合同
合同的授予
1)招标小组评标后,按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招标人向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举行合同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不得背离谈判确定内容。
谈判过程中,双方若存在其他较大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买方有权选择撤销《中标通知书》,并可按授标的先后顺序与其它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买方就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在被授予合同前,必须与买方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如果中标人拒绝签署该保密协议,将被取消资格。
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商品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所有投标书在某些实质性问题上与招标方的意见有重大分歧时,招标方可要求所有投标人现场就标书中一些特定方面进行说明,评委会进行二次评审,如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招标方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并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择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评标报告经招标方审核批准后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商定签订合同。
招、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技术说明书
一万达院线概述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集团)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以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电影院线、高星级酒店为四大支柱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年来,借力集团在地产开发领域的强大优势,万达在电影院线领域取得了快速、长足发展,近20家万达广场已分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成为各地城市的新地标。
为充分利用成熟信息技术,提升运作管理层次,我集团拟选择具有较高水准的院线管理信息系统,以奠定万达电影院线业的发展基础。
为满足集团化、跨地域经营管理的业务需求,全面提升企业集团服务能力,我集团已建设成以万达集团总部为中心辐射全国各地分公司的万达集团广域专网,并在专网上运行大连万达集团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各类业务。
二影城售票及相关系统的采购(开发)需求
(一)项目背景
影院售票及相关系统的软件是万达影城营运工作得以展开的基本保障,在目前影城所使用的软件环境中,已经通过软件实现了核心业务的电子化,但随着万达院线的高速发展,影城对管理系统化、服务系统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对软件系统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为了进一步的提升万达影城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计划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采购影城软件系统和相关服务。
(二)系统建设目标与原则
1建设目标
本着统一标准规范、技术稳定成熟的战略原则,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双机互备负载均衡、异地容灾、全国联网、系统安全的建设目标。
2建设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先进性原则:
采用业界认可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在系统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必须遵循有关国际、国家主流技术标准。
(2)可靠性原则(健壮性原则):
系统的运行具有高可靠性,具有良好的容错性能。
系统在一定的硬件设备支持下,可实现在一定灾难发生时,仍能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
(3)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必须易于维护和管理。
(4)可扩展性原则:
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和运行节点的扩展,应用系统能够随着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升级或增加,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与此同时,应用软件将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遵循业界相关标准,支持开放的标准接口,使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5)成熟性原则:
依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精心定制,在总体技术框架和应用逻辑结构上具有良好的成熟性与可验证性。
(6)系统安全性原则:
在充分利用已有安全条件的基础上,从应用系统本身在设计和实现中确保系统安全性,保护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同时整个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功能,能够实现从数据库存贮、检索、提取、入库、发布、管理等各个层面和角度都具有相应的安全机制。
(7)系统易用性和友好性原则:
提供直观易用、友好的用户操作界面,方便不同层次的用户使用。
(8)兼容性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原有系统或在建应用系统无缝集成与连接。
应在保证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先进性的同时,充分考虑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对未来技术发展趋势,考虑标准体系的可预见性和可扩充性。
(三)软件功能需求:
1、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包括影城售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售票系统)、影城卖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卖品系统)、影城会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会员系统)、影城LED控制系统(以下简称LED系统)、影城电话自动应答系统(以下简称电话系统)。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售票系统需符合国家2005年5月9日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签发的《电影院计算机票务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规范》。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售票系统、卖品系统、会员系统需提供标准的开放式API接口,在售票系统不违背《电影院计算机票务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实现对数据库关键字段的存取。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以上五套系统需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实现输入的一次录入多次流转输出和编辑,即输出的统一界面。
如排片信息一次输入,多个系统系统共享、影城资料一次输入多个系统共享、员工登陆资料的一次输入多个系统共享等。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以上五套系统需使用统一的查询模块、统一的用户管理模块、统一的影城基础信息管理模块,做到系统间无重复功能。
6.影城查询模块需根据万达影城的营业要求定制开发,设计出符合万达岗位、制度、营运效率需要的多方因素相结合的查询模块,同时需在查询模块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数据的再加工。
7.用户管理模块需灵活制定用户组,为每组用户设定功能权限,权限需详细至功能点,并实现统一开设用户名和密码。
8.影城基础信息设置模块需能够设置影城的相关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控性。
9.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售票系统、会员系统、卖品系统需要使用同一员工结算模块,实现统一领用,统一上岗,统一结算。
10.影城员工结算模块需根据万达经营特点以及制度流程设计,包括员工上岗领用,员工售卖管理,员工下班交款等。
1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以上五套系统需具备良好的用户可用性,UI界面需符合万达经营环境,功能间关联度高,操作界面简单而又统一,实现软件设计层面上的个性化需求同时无效的重复功能不可出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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