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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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XX道路综合改造工程
监
理
规
划
及
实
施
细
则
总目录
第一篇监理规划
第二篇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监理目标
二、监理组织机构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监理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及监理目标
1.工程概况
1)道路工程:
中港路是XX县城市道路的中心路线,道路桩号为K0+000~K0+3500,其中全线主要交叉口六处,分别为:
滨湖路、新建路、中港路、伍员路、郎川大道、中桥河路与XX相交。
2)中港路道路性质为城市次干道Ⅲ级标准,计算车行速度30km/h,路面设计标准为沥青砼路面设计年限8年,荷载标准道路BZZ—100。
道路设计总宽30M,为双幅路型式,两侧设3M的绿化带,主车为15M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为4M,各4M的人行道。
3)路面结构
中港路机动车道为7CM细粒式沥青砼,喷洒沥青沾油层(0.4~0.6公斤/平方米)铺设土工玻钎网;人行道为125×250×60C20浅灰色荷兰砖,2CM1:
3水泥沙浆铺砌,10CM厚C15砼基层,10CM碎石垫层。
本工程监理合同段包含下列监理内容:
●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排水;
●路面工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建设地点:
XX县城关
建设单位:
XX县建委
监督单位:
XX县建委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
合肥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京振高水建有限公司
工程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
2009年9月,竣工日期:
2009年12月底,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主。
2、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
以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价款为控制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控制工程变更,严格计量,将工程费用控制在目标内。
进度控制目标:
以合同工期作为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中组织结构模式实行单线职能模式,总监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合同目标、监理人员数量和素质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既能发挥每一监理人员的专业特长,又能高效率、高效益运转的组织结构模式。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指导各级监理人员工作,研究主动控制的措施,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2.主持召开监理例会。
检查监督监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参加由各级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
3.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签发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4.审查承包人单位工程中间交工报告,并签发单位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5.负责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现场处理,审查承包人制定的补救措施及处理方案,报请审批后组织实施。
6.审批承包人总体性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7.审核并签发承包人的《中间支付证书》。
8.按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
9.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延期申请,组织延期评估,拟定延期审查报告,报业主批准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0.协同业主解决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解决有关事宜。
11.审查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参加交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的交工检查验收,代表监理方签发《交工证书》。
12.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期申请,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的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评价,代表监理方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和《工程最终支付证书》。
13.组织抽查、核实任何工程的《检验报告》、《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工程变更令》等,纠正错误和不规范的监理行为,调查监理人员的违纪行为,确保监理队伍的清正廉洁和规范。
(二)道路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道路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的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
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道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会同合同工程师、实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道路工程部分。
7.组织领导道路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记,并检查下级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负责制定、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桥涵(结构)工程师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本项目桥涵工程的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在施工过程中对桥涵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桥涵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的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运转情况。
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桥涵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实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桥涵工程部分。
7.组织领导桥涵工程现场监理工程,作好监理日记,并检查旁站监理的监理日记,负责修改、完善施工过程中桥涵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试验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本项目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试验工程师必须与道路工程师、桥梁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在工作上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并按不少于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平行的抽检承包人上报的自检试验。
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协同道路与桥梁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堆方的规格和材质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5.审查和评价试验,根据技术规范建议总监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6.全面负责本项目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档案。
7.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
8.检查指导各标段旁站监理的各项试验工作。
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合同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2.负责本项目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和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记录。
4.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是否与合同清单相符,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调整、更换。
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作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
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
7.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表。
8.参加对一般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
9.协助总监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10.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本项目所有测量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规范、监督承包人提供足够的测量资料与原始记录。
3.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导线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4.有权随时对工程任何部位的施工放样进行复测、检验。
5.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测量仪器,并进行校验工作。
6.会同道路工程师与桥涵工程师经常地检查基准点与几何尺寸。
7.对各种测量应独立的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认真地做好监理日记。
负责测量仪器的保管、维护和日常校验,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严防损坏、丢失。
8.按月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测量检验情况。
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旁站监理职责:
3.对所分管路段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现场察看监理。
4.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经常性质量检验。
5.配合试验工程师的现场取样检测试验。
6.配合测量工程师组织的现场测量。
7.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监理日报》填写,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情况。
8.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项工程中间计量。
四.监理管理制度
(一)监理组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实施监理。
2.驻地监理工程师由公司委派。
3.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监理人员一律实行岗位聘任制,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岗,签定聘约并授权。
4.办公室必须建立监理人员工作档案,按季度对其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以不断改进监理业务水平,提高监理岗位责任心。
5.每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专业监理和标段监理参加的监理工作例会,以分析工程形势,制定和调整监理工作计划。
6.监理人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处理相关监理业务,签发有关监理文件时必须准确及时,不得拖延。
一般情况,标段监理应及时服务,签证文件不宜超过2天;专业监理签证文件不得超过5天;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文件不得超过7天。
特殊情况或难以及时处理的有关问题,必须按时逐级报告,经批准后书面通知承包人延期签证的原因及延期签证的期限。
7.监理人员下达工作指令或处理有关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做好会谈记录,当事人各方签字,以便存档备查。
8.监理人员应做到清正廉洁,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或利用职务之便,威胁利用承包人,为自己办私事,谋私利,图享乐。
(二)关于监理部收发文的规定
1.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克服文件过滥、过差现象。
2.对发文要严格按照拟稿、会签、缮印、核对、复印等程序进行,公文格式要规范,文件使用要正确,语言要简洁明了。
3.拟写公文,由经办人拟稿,送监理组长签发。
4.对外来公文和信函由办公室收文、登记、拟办、呈批。
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和缓急程度,按职责、范围,及时分送和传阅文件。
5.在文件周转和拟发文过程中,不论是经办人拟稿还是领导传阅,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红笔。
(三)监理组保密工作制度
1.监理部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安徽省保密实施细则》,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制度,把保密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
2.凡涉及国家秘密或已划定秘级的文件和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能带出办公场所,不得向外泄露。
3.未经签定和批准的文件资料,不准擅自销毁(若销毁文件、资料,应登记造册,履行规定手续);不准变卖文件、资料。
4.文件的传阅,实行签字,文件一律在规定范围内传阅,不得随意放置或外传,传阅后要及时收回。
5.要建立文件、资料的归档,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得泄露上级下达的具有保密性的方针、政策、计划,以及各项工程财务计划等情况;不得随意传话,制造事端。
7.凡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泄密,丢失文件者,将酌情予以处分。
第一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第二章施工质量监理
第三章工程进度监理
第四章工程变更监理
第五章工程计量与支付
第六章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
第七章主要分项工程监理程序
第八章监理守则
第九章常用监理工作流程图
第一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是全部施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合同已生效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应围绕这一期间的合同目标进行自身准备并开展工作,为如期正式开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对施工现场和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的熟悉和了解,是正确制定施工组织计划的基础。
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深入工地,调查研究,同时认真组织设计文件的审阅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等学习。
三.工程师督促并审核承包人对各标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四.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用地进行界定,尽量减少用地纠纷,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五.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需要,检查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建设情况和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六.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检验复测导线控制网,并向承包人书面提供所辖标段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七.合同计量工程师负责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5天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其必须在合同开工前5天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
交工程开工申请,开工申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标段开工申请报告;
2.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计划;
3.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3.进场主要管理和施工人员履历表及有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文件;
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表;
6.工地实验室及相应仪器配备表;
八.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发布开工令。
九.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承包人定线、放样及原始地面线测定,并签发<<施工放样报验单>>
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
十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计及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理
一.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保证体系:
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三.企业自检:
承包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自检保证体系。
该体系必须明确:
质量总负责人、实验负责人、测量负责人、材料质量负责人,监理表格填报负责人等。
四.监理手段:
按监理流程进行工序控制和质量检验,填报签证相应表格,进行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和中间交工验收是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基本手段,测量和试验是取得质量数据指标的两个基本方法。
五.配备适当懂得施工机械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物质条件,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度安排,并服从监理工程师指令。
六.标段开工令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由监理组长审批签发。
七.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由标段监理审批,对应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由标段监理主持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八.复核(对比)承包人标准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九.公路质量技术指标及材料质量技术指标的检测评定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
十.工程施工经常性质量检验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并填写相应检验表格。
质量检验依据〈〈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分三个主要方面:
(1)基本要求;
(2)实测项目评分;(3)外观签定。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验时必须先按基本要求逐项检查,只有在基本要求满足时,才准许进行实测项目评定。
实测项目评定后再进行外观签定,参见质量检验操作流程图。
十一.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工程必须坚决制止,已完成的必须坚决返工。
第三章工程进度监理
一.工程进度是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体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工程进度监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
二.编制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基本依据。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分年度、月、周分别编制施工计划,以确保各项工程组织计划的落实实施。
三.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综合考虑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所能容纳的施工力量、气候条件,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设备能力等因素。
此外还应参考已建成同类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等因素。
四.总体施工计划、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形式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形式编制。
五.承包人每周应向专业监理报告周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周计划。
专业监理应每天填写监理日报,每周向驻地监理报告周计划执行情况,以共同分析原因,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六.专业监理每月应向驻地监理报告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调整下月工作计划意见,并指导承包人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七.因业主或监理原因影响关键线路工程进度,承包人应随时书面报告业主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后,业主或驻地办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恢复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做好工程延期评估,并按时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承包人应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八.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关键线路工程进度,承包人应按合同无条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若监理工程师有足够证据证实承包人已无力完成预期进度计划,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采取强制分包或更换承包人等措施。
第四章工程变更监理
1、工程变更提出的条件和原因:
1)、保持或提高原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
2)、原设计欠合理,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不增加工程造价者。
4)、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扩建者。
5)、其它特殊情况。
2、工程变更的内容分类及审批部门
1)、实际发生的数量与算术复核后的数量(工程图纸与合同文件的清单)相比增加或减少,数量增加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数量减少由监理组审批;
2)、.合同中任何工程细目增加或取消,由业主审批;
3)、工程任何部位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变化,依据权限审批;
4)、改变本工程中任何部分、任何规定的施工时间安排及施工顺序,由业主审批;
5)、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业主要求增加的附加工程工作,由业主审批。
3、工程变更的提出单位
承包人、监理和业主三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
4、工程变更提出及上报程序
1)、所有变更申请表提出后,除按正常程序上报外,必须同时提交一份给业主代表,以便于业主及时掌握工程变更情况,并对工程变更前后及工程变更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及时审批和顺利实施。
2)、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首先交监理组处理,在监理组审批权限范围内,由监理组审批,超越监理组审批权限的,监理组必须签署明确意见,按变更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3)、由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按变更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4)、由业主提出的变更,可以下发变更令或书面变更指示;若业主下发书面指示时,承包人可依据此书面指示,按变更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办理变更。
5、工程变更一般按以下步骤处理
1)、变更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报表,附相应的附件;
2)、各级审核部门签署意见,明确具体的变更处理方案和变更估计数量金额,供上级批准部门审查;
3)、批准部门签发变更令;
4)、变更实施部门开始实施变更工程;
5)、变更实施部门将变更令上报总监办、业主存档;
6)、对变更工程进行计量。
6、工程变更的规定
1)、任何工程变更都必须得到相应审批部门签发的变更令或指示后,承包人才能进行相关工程变更工作,所有得到批准的变更工作,承包人都必须完成;
2)、对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复核,由此增加和减少的工程数量,不属于工程变更;
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缺陷而引起的工程变更,业主不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五章工程计量与支付
一、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完成的工作量。
工程计量单应有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签名。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变更或补充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2、计量的依据、条件和资料
1)、计量的依据
(1)合同文件。
(2)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规定进行计量,计量的尺寸以设计图为准。
(3)变更的工程数量以工程变更令、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为准。
2)、计量的条件
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项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全部需进行计量。
工程量清单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数量。
监理人员进场后,总监办应及时组织人员根据设计图对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复核。
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的数量为准。
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以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③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修订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对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监理工程师无需计量。
④工程量清单中有单价的套用相应单价,若无则在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由业主与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关于单价调整的规定协商单价或价格。
(2)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规范标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根据监理程序的规定,对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才能进行计量。
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
3)、计量的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单。
(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合格的资料。
(3)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4)工程变更令。
(5)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
4)、计量的原则
工程计量不仅是已完工程的数量的确认,而且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原则:
(1)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容、方法、单位计量。
(2)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方可计量。
(3)合同外发生的工程量要严格按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签认的数量计量。
(4)验收手续齐全。
对一项工程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①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单;
②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③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④已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上述验收手续和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计量。
3、计量的程序
现场计量工作主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审定后上报业主。
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于计量中的数量问题有权更改或责令驻地办进行复核计量。
发现被计量的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工程计量程序框图(见下页)。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计量
(1)计量的方式: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条件时,承包人应提出计量申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的计量申请和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
如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时,应将计量申请退回承包人,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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