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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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
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购人: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盖章)
二○一九年三月
目录
关于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3
一、前附表5
二、供应商须知7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1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1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13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14
七、提供服务的时间和期限15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15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7
十、其他事项17
附件一:
投标函18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0
附件四:
投标承诺书21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22
附件六: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汇总表23
附件七: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24
关于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9年3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qxyey201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11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02平方米。
采购预算价约9.88万元,上限价为9.8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土壤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地下水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场地环境调查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只需本人身份证即可;但若法定代表人委托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被委托人必须为该公司员工,且需提供被委托人所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当地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社保证明【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社保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被委托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16:
00时截止;
2.现场报名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齐贤街道柴船溇1号)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需有联系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齐贤街道柴船溇1号)
九、开标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
一十、开标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齐贤街道柴船溇1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
1500元;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网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高老师、凌老师联系电话:
85184345、85525080
一、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综合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
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土壤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地下水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场地环境调查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3.采购预算价:
约9.88万元,上限价为9.8万元。
4.项目地址:
柯桥区
2
资金来源:
财政
3
投标资格: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
1500元;
交付方式:
现金
6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合同总价的5%。
7
质量要求:
优质服务
8
现场勘查:
自行勘查
9
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的开工指令后40天完成现场布点、打洞、取样、监测以及完成详细调查报告编制等。
10
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1日9:
00时前
11
采购人书面澄清(答疑)的时间:
2019年3月21日16:
00时前
1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价格标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
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投标文件递的交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齐贤街道柴船溇1号)
14
开标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齐贤街道柴船溇1号)
15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本项目报告的最终评审由环保局、土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请中标单位在报价中将此考虑在内,最终评审提出若需补充或者调整报告的,中标方应无条件满足直至报告符合相关要求。
待最终评审报告符合要求后,方可支付款项。
若中标方觉得有必要,也可自行组织初评,费用自理。
”
16
解释:
凡涉及本次采购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教育总支、绍兴市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
17
监管机构:
/
18
本项目设上限价,本次招标的上限价为9.8万元。
超过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须知
2.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2合格的供应商
凡符合前附表第3项要求,有生产(或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3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
供应商在获得采购文件后,如有疑问,须按前附表的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问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再接受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在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之前,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答复。
2.5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2.5.2修改或补充通知将以网上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或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5.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6现场勘察:
2.6.1为使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
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6.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6.3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2.7采购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
否则,将视作认同。
2.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价格标共三部分组成。
上述投标文件的各部分应装订成册分别单独封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节顺序编制,其他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2.9.1商务标:
2.9.1.1投标函(附件一);
2.9.1.2投标承诺书(附件四):
2.9.1.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五);
2.9.1.4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汇总表(附件六);
2.9.1.5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七);
2.9.1.6优惠条件(如有);
2.9.1.6.1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9.1.6.2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9.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9.2价格标:
2.9.2.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三);
2.10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见附件及附表)。
采购文件中未提供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可以自拟。
2.11供应商必须递交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供应商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
服务承诺如有前提设定的,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的;服务如涉及费用,也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免费的。
2.12投标文件的份数与正副本
2.12.1商务标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价格标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2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3投标文件的密封
2.13.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别用独立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商务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字样。
密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13.2未按本须知招标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14密封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询标也不包括对供应商遗漏文件的索要。
2.15采购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2.16投标有效期
2.16.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
2.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人以网上发布形式或书面的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标书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7.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与撤回,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通知送达采购人。
2.17.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7.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日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18投标文件的澄清
2.1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但不接受供应商任何主动的澄清、说明或辩解。
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署,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8.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9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2.19.1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
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采购项目的范围、质量、项目的实施与运用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9.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20错误的修正
2.20.1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20.1.1同一项目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20.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20.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报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20.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20.2.1同一项目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20.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20.2.3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20.2.4当单项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项。
2.20.3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20.4投标文件报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20.5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若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21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开标时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初步审查结果有疑异,交由评标委员会审定(若该项目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则由采购人审定)。
3.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单独封装,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包括下列内容:
3.1.1营业执照(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1.4全权代表身份证(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5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公章);
关于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只需本人身份证即可;但若法定代表人委托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被委托人必须为该公司员工,且需提供被委托人所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当地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社保证明【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社保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被委托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
另携带投标保证金1500元(现金)参加开标。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4.1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4.1.1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合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人工、服务、运输、设备、场地、调查、设计监测、报告编制、评估报告验收专家评审费(其中评审专家由采购方选择)、上报、审批等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包干到底。
本项目报告的最终评审由环保局、土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请中标单位在报价中将此考虑在内,最终评审提出若需补充或者调整报告的,中标方应无条件满足直至报告符合相关要求。
待最终评审报告符合要求后,方可支付款项。
若中标方觉得有必要,也可自行组织初评,费用自理。
4.1.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投标价的总和,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提供的单价及总额价为依据。
4.1.3各细目单价应报综合单价,包括一切与服务的费用。
4.1.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不得漏填项目,否则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价格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金额之中。
4.1.6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附后,格式不得随意变动,变动者为无效)。
4.3投标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
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
4.4.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5项。
4.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4.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4.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4.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4.4.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5.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4.5.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的;
4.4.5.4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4.5.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4.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4.5.7拒绝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4.4.5.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6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5.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柯桥区齐贤中心幼儿园(陶里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11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02平方米。
主要服务内容:
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土壤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地下水采样与监测方案,采样与监测;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场地环境调查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5.2环境初步调查评估要求:
5.2.1土壤调查评估
5.2.1.1采样原则:
地块面积>5000m2的,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5.2.1.2采样方案:
布点、分层采原土。
根据场地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的初步判断,结合现场PID、XRF的快速检测结果,从每个监测点位采样孔中筛选土壤样品,以及示数异常、异味明显的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样品送实验室检测进行核算。
5.2.1.3监测因子:
土壤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SVOCs)以及其他项目(总石油烃(C10~C40))等污染因子。
5.2.2水质调查评估:
5.2.2.1采样方案:
场地内设置地下水采样井至少1个,深度约6m,场外地下水背景点至少1个。
5.2.2.2监测因子
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硝酸盐氮、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铁、锰、砷、镉、六价铬、铬、铜、铅、汞、镍、锌、VOCs、SVOCs(其中有机物监测指标同土壤监测项目)。
5.2.3所有详细调查的施工、取样深度、布点监测必须按照环保部最新评价标准,浙江省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主要技术标准要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等。
5.3报告要求:
①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②作为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
③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
④密切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工作;
⑤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5.4设计成果提交:
①A4幅面的送审稿,报批稿文本各15套;
②电子光盘,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相应格式。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6.1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凭相关交纳凭证到齐贤中心幼儿园领取中标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
6.2合同组成:
6.2.1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
采购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项目技术文件(包括安装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等其他技术资料)等。
6.2.2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合同主要条款:
6.3.1质量要求:
优质服务且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包括内容、深度和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现有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本调查报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要求,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6.3.2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的开工指令后40天完成现场布点、打洞、取样、监测以及完成详细调查报告编制等。
6.3.3检查、考核:
/
6.4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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