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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关闭退出产能实施方案
某能源集团某某煤业有限公司
关闭矿井退出产能实施方案
根据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和原平市煤炭工业局的通知,明确将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列入2017年全省煤炭行业关闭矿井退出产能名单,要求我煤业公司按照2017年4月14日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上报2017年全省关闭退出煤矿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我煤业公司的实施方案。
为此,我煤业公司三方股东及董事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据实际情况,按照“2017年关闭退出煤矿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结合全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文件精神和省煤炭行业去产能稳供应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关闭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我煤业公司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22号”文件《关于忻州市原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批准,由煤矿主体企业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兼并重组山西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鸿运煤业有限公司而形成,煤矿名称经省工商局核准为“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
本次矿井关闭退出产能,是根据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和省煤炭厅去产能的相关文件精神,原平市政府于2016年4月份以“原平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上报了省市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因建设规模小(30万吨/年)被列入关闭矿井。
2、煤矿地址
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轩岗镇北梁村。
3、煤矿性质
国有控股,股东及股比构成:
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府谷县晋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自然人xx持股比5%。
4、煤矿基本情况
煤矿批准建设能力30万吨/年,井田面积5.132平方公里,开采侏罗纪2号煤层,保有储量569万吨,服务年限7年。
采矿许可证号:
C140000************6092,有效期限:
2012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4日;营业执照证号:
140000216950029,有效期限至2013年10月28日;尚未投产。
5、煤矿建设情况
在建矿井,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3个井筒,批准概算为8351.15万元,截2016年12月底实际投资8874万元;已经停建。
完成的主要工程:
(1)主斜井990米,1440米运输大巷,回风斜井已成系统。
(2)副斜井608米,已掘至井底车场。
(3)井底煤库、变电所、中央水仓已完工。
(4)双回路供电线路已完成,为双回路10kw,总长21km。
地面钢结构联建楼、单身宿舍已建成。
办公楼主体已完工。
6、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
应缴867万元,已缴867万元,已缴清。
煤矿占地均为临时用地,占宁武县余庄乡寺儿上、原平市长梁沟镇大吉洼、原平市轩岗镇北梁三个村庄土地,均签有临时占用有偿使用土地协议。
7、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账面反映的资产总额为26955.85万元,其中:
货币资金12.95万元,应收款项2449.40万元,存货443.54万元,在建工程12753.75万元,固定资产8653.96万元,无形资产2642.25万元。
虽然账面反映的资产总额较大,但从实际变现能力看,“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反映的主要是井下巷道的价值,矿井关闭,巷道报废且无利用价值;兼并时的设备资产大部分淘汰设备,拆除后变现价值也很小;应收款项基本上是已施工未结算的工程预付款,收回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账面负债总额17642.26万元,其中:
应付职工薪酬56.80万元(实际拖欠243.83万元,187.03万元未入账),应付往来款项17585.46万元。
公司账面上未反映欠缴税款,也未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8、职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煤矿拥有在职职工113人,无离退休人员。
在职职工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有13人。
二、组织领导
主体企业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我公司关闭退出煤矿领导组及相关工作小组。
具体情况如下:
1、关闭退出煤矿领导组
组长:
田(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
戴(山西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
刘(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张(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高(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程(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高(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府谷蕊盟公司法定代表人)
成员:
周(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苏(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公司财经部部长)
白(神达集团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经理)
刘(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赵(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机电部部长)
王(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建设计划部部长)
温(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
赵(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王(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王(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副部长)
穆(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侯(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经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
苏(兼)
职责:
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把关、上报审批、备案等全部工作。
2、领导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职工分流安置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拟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预算分流安置费用,并付诸实施。
、设备撤除、资产清点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拟定井上下设备撤除、资产清点(全矿)方案,预算撤除费用,并组织实施。
、井筒封闭验收、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拟定井筒封闭、设立标志、矿井关闭验收方案,预算相关费用,并组织实施。
负责矿井关闭退出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证照、图纸、声音、影像、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包括图纸资料的填绘)、存档工作。
编制《工业广场等地面建筑设施撤除及土地复垦治理方案》,预算相关费用,并组织实施。
、资产负债处置、奖补资金使用综合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拟定资产处置方案、负债处置方案、奖补资金使用方案,预算相关费用,并组织实施。
负责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
负责在奖补资金不足以保障关闭退出工作时,拟定补足资金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拟定矿井关闭退出的一切政策法律风险防控方案。
、综合协调、安全维稳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综合协调组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期间的一切协调工作。
根据公司的地企现状,拟定《综合协调方案》。
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
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及预防应急应对措施,拟定《安全维稳方案》。
、纪检监督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拟定矿井关闭退出的期间的纪检监督方案,并付诸实施。
三、退出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
1、矿井停工时间:
已经自2015年原平市政府上报关闭以来一直停工停建。
2、设备回撤时间:
从接到上级关闭文件之日起,设备撤除、资产清点组按照《设备回撤方案》启动设备回撤工作,按照要求争取在8月份底完成。
3、井筒封闭时间:
从设备回撤工作结束之日起,井筒封闭验收组按照《封闭井筒、设立标志方案》,启动封闭井筒、设立标志工作,按照要求争取在9月份底完成。
4、验收时间:
从封闭井筒工作结束之日起,井筒封闭验收组按照《矿井关闭验收方案》启动验收工作,按照要求争取在11月份底通过省级验收。
四、职工分流安置
1、在职人员总数:
截止2016年末共有职工113人。
其中,劳动合同制82人,非全日制用工31人。
2、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欠发工资243.83万元,欠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本金共计596.8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本金298.2元,失业保险本金39.15元,住房公积金169.5万元,滞纳金约90万元。
3、职工分流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职工与公司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足额支付缴纳拖欠工资、社会保险的原则;坚持遵照《劳动法》保障职工权益的原则。
4、职工分流安置方式: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晋政办发〔2016〕111号”《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采取企业内部分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企业稳岗、转移就业安置、特别职业培训、创业载体建设、自主创业、内部退养等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分流安置。
本次职工分流安置,我们首选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全员分流安置,最后选择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足额给予经济补偿。
5、职工分流安置费用:
985.7万元,其中:
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861.93万元,全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23.77万元。
6、职工分流安置具体办法在《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中明确,并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责任人:
高丽生
五、设备撤除、井筒封闭
1、设备撤除:
由设备撤除、资产清点组全面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拟定《设备撤除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设备撤除方案》原则:
安全第一原则,经济效益优先原则。
如果撤除费用高于撤出设备的使用价值,慎重考虑是否撤除。
组织撤除队伍。
恢复供电、通风、排水、巷道简易维护等准备工作。
安全技术措施。
撤除顺序--按照“先里后外、先大后小”的原则。
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节点:
按照要求8月份底完成。
费用预算。
初步预算,撤除费用大约需要700万元。
责任人:
戴忠
2、井筒封闭、设立标志:
由井筒封闭验收、档案资料组全面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拟定《井筒封闭、设立标志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井筒封闭、设立标志方案》原则:
安全第一的原则,达标优先的原则、费用最低的原则。
组织施工队伍。
选择经济的封闭方式。
安全技术措施。
封闭原则—达到煤炭行业煤矿井口永久封闭标准。
设立标志原则—简易永久。
时间节点:
按照要求9月份底完成。
费用预算。
初步预算,井筒封闭、设立标志费用大约需要150万元。
责任人:
3、工业广场等地面建筑设施撤除及土地复垦治理:
由井筒封闭验收、档案资料组全面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拟定《工业广场等地面建筑设施撤除及土地复垦治理方案》。
编制《工业广场等地面建筑设施撤除及土地复垦治理方案》原则:
恢复耕地优先原则、绿化第二原则、投资最小原则。
土地复垦设计:
聘请中介机构做好规划设计
施工结束后,报原平市国土部门验收备案。
解除临时占地有偿使用协议。
时间节点:
在井口封闭后的一年内完成。
预算费用大约为750万元,从奖补资金中支付。
责任人:
六、资产处置
1、固定资产清点:
由设备撤除、资产清点组负责,按照《资产清点(全矿)方案》实施,清点井上下设备、型号、数量,并登记造册,力争在9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清点工作。
责任人:
戴忠
2、总资产清点:
由资产负债处置、奖补资金使用综合组负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政策法规,清点公司全部资产,核实账务(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并编制资产总额表,力争在10月15日前完成总资产清点工作。
责任人:
田拴小
3、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由资产、负债、奖补资金综合组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编制《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力争在10月底完成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审计评估费用预估约150万元。
责任人:
4、资产处置
如公司存续,由资产、负债、奖补资金综合组负责处置资产。
除留用资产外的其它资产的处置方式:
进行拍卖--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流程进行拍卖;进行抵债--按照评估价抵偿公司债务。
责任人:
田拴小
如公司解散清算,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结合《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章程》,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清算程序及相关规定处置。
如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清算,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结合《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破产程序及相关规定处置。
具体处置办法在《资产处置方案》中明确。
七、债务处置
1、债务核实:
由资产、负债、奖补资金综合组负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政策法规,结合账务,核实公司全部债务(包括未入账债务),并编制负债明细表,为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提供依据基础,力争在10月15日前完成总债务核实工作。
责任人:
田拴小
2、拟定债务处置方案:
由资产、负债、奖补资金综合组负责,根据公司存续、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三种方式编制《债务处置方案》,力争在11月15日前完成债务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责任人:
田拴小
债务处置原则:
如公司存续,债务顺延。
如公司解散清算,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结合《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清算程序及相关规定处置债务。
如公司资不抵债破产,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结合《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破产程序及相关规定处置债务。
具体处置办法在《债务处置方案》中明确。
八、奖补资金使用
1、奖补资金使用:
由资产、负债、奖补资金综合组负责,根据关闭退出费用(人员安置费用、设备撤除费用、井筒封闭费用、标志费用、关闭办公经费、中介机构费用、地面设施撤除及土地复垦费用、管理费用等)、公司债务等拟定《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使用原则:
首先支付关闭退出费用,保障关闭工作顺利完成;
剩余部分纳入公司货币资产,按照《债务处置方案》清偿公司债务。
2、若奖补资金不够支付关闭退出费用,原则上三方股东按照股比筹集,或者公司债权回收补足,或者处置公司资产补足;如果股东筹资、公司债权弥补、资产处置弥补后仍有差额,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3、具体使用明细在《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中明确。
九、综合协调、安全维稳
1、综合协调:
综合协调、安全维稳组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期间的一切协调工作。
根据公司的地企现状,拟定《综合协调方案》,并付诸实施。
责任人:
《综合协调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与所在地县乡政府和当地村委、村民及涉及其它股东的对接沟通工作。
参与关闭退出重大事项商议工作。
2、安全维稳:
综合协调、安全维稳组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
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及预防应急应对措施,拟定《安全维稳方案》,并付诸实施。
责任人:
《安全维稳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涉及矿区治安、职工及家属信访、工农关系与乡镇村关系矛盾。
安全风险预案及避免风险发生的措施。
安全风险发生后的应急及应对措施。
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预估及避免发生的措施。
发生不稳定事件后的应急及应对措施。
配合综合协调工作。
适当考虑关闭退出煤矿结束后遗留问题的风险化解。
十、纪检监督
纪检监督组全程跟踪监督关闭退出煤矿的一切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或者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根据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风险及预防应急应对措施,拟定《纪检监督方案》,并付诸实施。
责任人:
十一、档案资料
井筒封闭验收、档案资料组全面负责矿井关闭退出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证照、图纸、声音、影像、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包括图纸资料的填绘)、存档工作。
拟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的相关制度及办法,并付诸实施。
责任人: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司(煤矿)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股权占51%;截止2017年3月31日,国有股东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投入该矿14992.9万元,其中:
兼并资金6133.6万元,建设资金8859.3万元。
2、各工作小组拟定的方案、制度及办法首先由关闭退出煤矿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执行或者上报审批后执行。
3、资产处置方案、负债处置方案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均需先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上报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备案。
4、在完成矿井关闭、产能退出后,公司是否存续、解散(清算)、破产,需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上报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决定。
5、本次关闭退出煤矿总费用约4088.1万元,其中:
人员安置费用964.5万元。
设备撤除费用700万元。
封闭井筒设立标志费用150万元。
办公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用、加班补助、差旅及补助费用、办公及会议费用等)500万元。
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电费、水费等)500万元;
中介机构费用150万元。
工业广场等建筑物撤除及土地复垦治理费用750万元。
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按照10%估算为373.6万元。
6、本实施方案经公司股东会研究通过后,从接到上级关闭文件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原矿长资格证)复印件
2、矿井建设规模公告能力(省煤炭厅网站公告内容截图)。
3、矿井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2、神达集团成立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机构文件的复印件。
3、原平市上报列入2017年关闭退出文件的复印件。
4、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章程》。
5、2016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6、股东会关于关闭煤矿的决议。
7、附图:
区域行政图(标明煤矿所在位置);矿井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工业场地布置图(现状);各开采煤层的井上、下对照图(标明井简位置);各开采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其他需要的附图。
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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