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政策宣讲会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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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处税收政策宣讲会进出口处税收政策宣讲会(二(二一三年十二月)一三年十二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会议议程会议议程一、退税新政学习一、退税新政学习1.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调整2.退税新政要点提示二、二、20132013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情况通报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情况通报三、冼慧仪处长工作指示三、冼慧仪处长工作指示一、退税新政学习一、退税新政学习背景:
背景:
总局于总局于20132013年年1010月月1515日出台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年6161号),号),于于20132013年年1111月月1313日出台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年6565号)号)。
一、退税新政学习一、退税新政学习1.1.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调整关于明确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变化一、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变化
(一)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采集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对
(一)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采集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对存在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号)附件附件21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以及以及6565号公告附件号公告附件33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所列业务之所列业务之一的,必须在一的,必须在“业务类型业务类型”中正确勾选相关标识。
中正确勾选相关标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号附件附件21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6565号第七条:
生产企业外购的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号第七条:
生产企业外购的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的货物,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的货物,如配套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可如配套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可作为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退(免)税。
生产企业申报出口视作为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退(免)税。
生产企业申报出口视同自产的货物退(免)税时,应按同自产的货物退(免)税时,应按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附件(附件33),在),在生产企业出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的“业务类型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栏内填写对应标识,主管税务机关如发现企业填报错误的,应及时对应标识,主管税务机关如发现企业填报错误的,应及时要求企业改正。
要求企业改正。
6565号公告附件号公告附件33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采集申报退税明细数据时,必须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采集申报退税明细数据时,必须在在“业务类型业务类型”中勾选相关标识。
中勾选相关标识。
1.TSQY,进入特殊区域视同出口;,进入特殊区域视同出口;2.LMYCL,销售列明原材料;,销售列明原材料;3.DWYZ,对外援助;,对外援助;4.DWCB,对外承包;,对外承包;5.JWTZ,境外投资;,境外投资;6.MSD,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7.ZB,中标机电;,中标机电;8.JGW,销售海洋结构物;,销售海洋结构物;9.WL,供应外轮货物;,供应外轮货物;10.HKSP,供应航空食品;,供应航空食品;11.XLXP,修理修配;,修理修配;12.SDQ,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13.GCSB,采购国产设备;,采购国产设备;14.BSQ,保税区内企业出口;,保税区内企业出口;15.BM,边境贸易;,边境贸易;16.KJ,跨境人民币结算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贸易;17.STZC,视同自产。
,视同自产。
(三)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三)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通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通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办税大厅22号窗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申号窗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申报。
报。
(四)纳税人在预申报和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含生产企业在(四)纳税人在预申报和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含生产企业在生成明细和汇总数据)时,必须选择远程申报。
生成明细和汇总数据)时,必须选择远程申报。
二、外贸企业正式申报数据在排除全部疑点方可确认入历二、外贸企业正式申报数据在排除全部疑点方可确认入历史库,对外贸企业申报数据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而未能整史库,对外贸企业申报数据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而未能整批通过审核确认入历史库的,待排除疑点后在整批进行正批通过审核确认入历史库的,待排除疑点后在整批进行正式申报。
对暂不进行正式申报的数据,需以报关单为单位式申报。
对暂不进行正式申报的数据,需以报关单为单位整批不进行正式申报。
整批不进行正式申报。
简易流程图简易流程图供货企业供货企业一年内未函调一年内未函调未完成函调未完成函调函调结果为函调结果为“同意退税同意退税”供货企业供货企业一年内已函调一年内已函调旧供货企业旧供货企业新供货企业新供货企业进行预申报、进行预申报、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按照函调办法,报送该类供货企按照函调办法,报送该类供货企业的纸质申报资料,待管理员确业的纸质申报资料,待管理员确认后抽取发函发票后,外贸企业认后抽取发函发票后,外贸企业应报送发函发票对应的应报送发函发票对应的外贸企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及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待函调完成后待函调完成后再进行预申报、再进行预申报、正式申报正式申报申申报报数数据据对暂不进行正式申报的数据,需以报关单为单位整批不进行正式申报。
对暂不进行正式申报的数据,需以报关单为单位整批不进行正式申报。
建议外贸企业一个关联号对应一张报关单,且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供货企业。
建议外贸企业一个关联号对应一张报关单,且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供货企业。
建议外贸企业做好供货企业管理台账,以便统筹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建议外贸企业做好供货企业管理台账,以便统筹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三、6161号公告第四条提及的出口企业次年申报截止期前号公告第四条提及的出口企业次年申报截止期前未有信息的处理要求另行通知。
未有信息的处理要求另行通知。
四、企业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退(免)税四、企业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
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一)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二)属于未在
(二)属于未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出口中进行出口货物报关单确认操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货物报关单确认操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的,应进行上述操作后,再次进行预申报;的,应进行上述操作后,再次进行预申报;(三)除上述原因外,出口企业可将申报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三)除上述原因外,出口企业可将申报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以及缺失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货物证不符的数据,以及缺失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明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数据,填写数据,填写6161号公告附件号公告附件11的的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并按并按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的序号将对应的原始凭证复的序号将对应的原始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印件装订成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五、根据五、根据6565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从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从20142014年年11月月11日起,日起,“出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及其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日期装订成册。
”1.1.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仍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仍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报。
2.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不再报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及其电子数据。
3.3.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第三条第
(二)项的规定将有关资料留存企号第三条第
(二)项的规定将有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业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第三条第
(二)项号第三条第
(二)项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按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按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
(二)第九条第
(二)项规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按项规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按免税出口货物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劳务明细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1.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他联次代替);2.2.出口发票;出口发票;3.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4.4.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货凭证。
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5.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2、44项凭证。
项凭证。
六、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六、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管理员反映。
管理员反映。
6565号公告第十二条: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申请号公告第十二条: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申请开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时,需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计需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一、退税新政学习一、退税新政学习2.2.退税新政要点提示退税新政要点提示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报表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比对不符,以及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比对不符,以及发现提供的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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